關於人力資源和傳統無形資產比較的論文

關於人力資源和傳統無形資產比較的論文

  當前,有學者將人力資源劃歸到無形資產當中,作為無形資產的一個組成部分。筆者認為,人力資源並不同於傳統的無形資產,它們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盲目地將人力資源劃歸到傳統無形資產當中,不僅僅是概念上的混淆,而且容易使企業在經營管理實踐中產生誤區。筆者擬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人力資源和傳統無形資產進行比較分析。

  一、人力資源與傳統無形資產的價值源泉不同

  傳統無形資產之所以具有價值,能夠成為資產交易和評估的物件,是因為它能夠給產權主體帶來超額收益。這種收益的取得在於一定時期內、一定程度上對該無形資產的壟斷(即排他性)使用而給產權主體帶來成本降低或收入增加的好處。它的存在能使人力資源載體的`勞動更多或更快地得到市場的承認,促使人力資源價值得以實現。可見,傳統無形資產在企業價值創造過程中同樣發揮著一種條件作用,只不過這種條件作用與材料、裝置等有形資產所發揮的條件作用有所不同而已。

  人力資源的價值雖然也在於它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的收益,但這種收益的源泉在於人力資源的具體運用,即人力資源載體的勞動。這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這一過程中,物力資源(包括傳統無形資產)發揮的只是條件作用。同時,人力資源價值的提升還可以增加個別無形資產的價值,比如產品或服務質量的不斷提高可以增加商標的價值。可見,人力資源價值是企業價值的根本,人力資源載體勞動者的勞動是一切價值的真正源泉。

  二、人力資源與傳統無形資產的載體及特徵不同

  雖然人力資源與傳統無形資產都是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都必須依附於一定的載體而存在,但是,兩者所依附的載體及載體的特徵具有明顯的差異。

  傳統無形資產,或者作為一種智力成果(如專利技術、技術秘密等),或者作為一種權利(如特許經營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或者作為一種關係(如客戶關係、供應商關係),必須依附於特定的企業或特定企業中的機器、裝置、生產線等硬體才能發揮作用。簡言之,傳統無形資產的載體是死的、物化的,載體對無形資產效力的發揮程度不具有能動作用。

  而作為人力資源的知識、技能、能力則不同,它們所依附的載體是活生生的人。只有透過人的具體勞動,人力資源才能發揮作用。然而,人是有需求、有思維、有情感的高階動物,人以怎樣的態度勞動將最終決定人力資源作用發揮的程度,即人力資源載體人對人力資源效力的發揮程度具有能動作用。

  三、人力資源與傳統無形資產在收益不確定性根源方面存在差異

  對於傳統無形資產中專利技術等技術型無形資產來說,如果技術進步較快,出現更為先進的技術,則該技術型無形資產的相對競爭力將下降,導致企業所佔市場份額降低、收益下降。同時,即使技術型無形資產有明確的法律保護期限,但隨著技術進步,其實際受益期也將縮短。所有這些原因導致了技術型無形資產上的收益具有不確定性。對於傳統無形資產中特許經營權等權利型無形資產上的未來收益來說,會隨著企業產品或服務質量及競爭力的變化而變化。對於傳統無形資產中客戶關係等關係型無形資產來說,其未來收益的升降則取決於未來關係處理的好壞,而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主體之間關係的協調實際上主要是經濟利益的協調與分割,如果與客戶或供應商的相對關係發生變化,那麼這種關係所帶來的收益也將發生波動。由此可見,傳統無形資產上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主要受市場競爭(技術競爭、質量競爭或利益競爭)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來自於企業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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