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作文應有定法語文論文

中學生作文應有定法語文論文

  在中學作文教學中,有這樣一種論調影響非常深廣:文無定法。意思是作文教學中不要用任何模式框住學生,應多搞求異思維,讓學生寫各有千秋的文章。中學生作文到底要不要定法,要不要傳授一些最基本的寫作思維模式,我們不妨看看古今有識之士的議論和中學生的實際狀況再來回答這個問題。

  劉勰雲:“文場筆苑,有術有門。務先大體,鑑必窮源。”(《文心雕龍·總術》)這位古代文藝理論家認為為文是有“術”的。他還說:“執術馭篇,似善弈之窮數;棄術任心,如博塞之邀遇。”你看,劉勰多麼看重“執術”。他所謂“術”,就是為文之“法”。

  姚鼐雲:“為文章者,有所法而後能,有所變而後大。”姚鼐是散文大家,他認為應先有所“法”而後才能寫作。

  曾國藩雲:“以脫胎之法教初學,以不蹈襲教成人。”他也認為對初學作文者應教以“脫胎之法”。

  綜上所述,古今有識之士都主張初學寫作者作文應有定“法”。中學生應當是初學寫作者,對初學寫作的中學生來說,教給他們寫作文之“定法”就顯得非常重要了。說起“文無定法”,當首推金人王若虛。但正是他說:“定體則無,大體須有。(《滹南遺老集·文辨》)固定的體式雖則沒有,大體的法則(即我們這裡所說的為文的思維模式)卻是須有的。清代的章學誠也是主張“文成法立”,沒有“定格”的,但也還是他說:“無定之中有一定焉。”(《文史通義·古文十弊》)在看似沒有“定格”之中實際上卻是有“一定規則”的。這不也是在那裡肯定作文有“法”嗎?

  再看看我們學生的實際狀況吧。筆者曾對本校初高中學生1100人做過調查,有相當一部分學生的作文素質較差,他們不懂寫作常規,不知作文有哪些思維模式。一般只曉得一篇文章由開頭、中間、結尾構成。因此寫出的文章總是三段。到了高中畢業還是如此。高考閱卷中我們也發現,有不少作文立意雖好,但是有佳意而無佳篇,常因結構形式及表現方法安排不當而影響了表達效果。

  學生的現實狀況,映出了我們作文教學的影子。考其原因,一是由於現在語文教學課時減少,課文多。課文教學在課內完成,而作文則只能放在課外作,教師沒有時間傳授“法”,有些教師則以“文無定法”為依據。無視‘法’的傳授:二是在課文教學中注意了作文之“法”的傳授,然而一篇文章一個法,學生無所適從。殊不知中學生的閱讀遠遠大於寫作,有些“法”根本不能用上,可仍然向學生灌輸。

  鑑於此,筆者主張:對中學生進行作文訓練,應傳授“定法”。這裡所說的“法”,指的是表情達意的思維模式。因為學生作文是不同於作家文學創作的。作家的'創作已是作文技能的運用階段,為文的純熟時期,他們的責任就是不斷地儘可能地創造出更多的適合於內容的新式樣。因此,文學創作最忌雷同、模式化。而中學生作文則是用筆的起始階段,是打基礎的時期。按葉聖陶先生的觀點:中學生的寫作訓練只能以象樣為目標,至於好的要求,就已經超出了國文學習的範圍了。他的話具體是這樣說的:“記事物記清楚了,說道理說明白了;沒有語法上的毛病了,沒有論理上的毛病了,這就是象樣。至於寫得好,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中學國文學習法》)既然中學生寫作訓練的目標“只能是象樣”,而象樣也就是合乎“規矩”,亦即得“法”。習武最初須一招一式地練,中學生作文亦須循“法”入門。傳授給學生的為文之“法”,不能過多,過多了學生感到眼花繚亂,訓練不能落實;也不能過少,太少了則不夠用。所以,中學生作文應有“定法”的“定”,就是說要大體規定他們作文依循的“法”的數量。總之,傳授的“法”,應能有利於學生打好紮紮實實的作文基礎,尤其是要能快速提高中、低基礎的學生的作文水平,而在群體進步的刺激下,使基礎好的學生的作文水平達到更高的層次。

  那麼,中學生作文應有哪些“定法”——表情達意的思維模式呢?筆者在此不揣淺陋,撮其要簡述如下:

  一、插入式。

  插入式的特點是:在原來的敘事記人的程序中,插入一些與所敘之事、所記之人相關的事,然後再繼續原來的敘事寫人。這種思維模式適用於訓練記敘文。範文可選用魯迅的《故鄉》來印證。

  二、懸念式。

  懸念式的特點是:把人物或事件的結局或某個最突出的片斷提在前邊敘述,設定懸念,引人入勝,然後再從人物事件的開頭敘述,探因釋疑。這種思維模式適用於訓練記敘文,範文可選用魯迅的《祝福》來印證。

  三、串珠式。

  串珠式的特點是:以一件“道具”做為結構線,連綴與此“道具”相關聯的多個材料。這種思維模式適用於訓練寫抒情散文,散文可選用秦牧的《土地》來印證。

  四、轉換式。

  轉換式的特點是:將喻體轉換為本體,將部分轉換為整體,將自然現象轉換為社會現象,將具體的個別的社會現象轉換為抽象的一般的事物。這種思維模式可用來訓練學生寫託物抒情、借事說理的文章。範文可選用陶鑄的《松樹的風格》來印證。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種思維模式很重要,全國高考有幾年的作文試題寫作時都必須運用這一式寫才能成功,運用這一“法”的關鍵在於要善於找出甲事物的特點,然後根據這些特點,來尋找具有一些相似特點的其他類事物,把握住了相似點,就完成了思維的轉換。

  五、總分式。

  總分式的特點是:先總起來說,然後分開說,最後又總起來說。分開說時,有時它們各層次間表現為並列關係,有時則表現為對比關係。這種思維模式可用來訓練寫議論文和說明文。議論文範文可選用蘇洵的《六國論》來印證;說明文範文可選用梁衡的《晉祠》來印證。

  六、推進式。

  推進式的特點是:思維的發展是縱向延展的,文章的各個層次層層深入,步步推進。各個層次的前後順序有嚴格要求,不能隨意變動。這種思維模式可用來訓練學生寫思想評論,範文可選用毛爺爺的《反對自由主義》來印證。

  七、射靶式

  本式的特點是:有意識地樹立“對立面”,把已有的或可能的錯誤觀點及有害論調“標舉”出來,作為自己主動出擊的“靶子”予以反駁、批評,使文章呈現出生動、鋒利的“論戰”色彩。這一式可用來訓練寫駁論文章,範文可選用魯迅的《文學與出汗》、《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

  八、評介式。

  本式的特點是:先評說某工藝產品的價值,然後再依次介紹其製作程式。這一式可用來訓練學生寫產品製作工藝流程的說明文。範文可選用葉聖陶的《景泰藍的製作》來印證。

  程千帆教授說:“其在初學,始入文囿,迴翔歧路,靡所適從,勢非取法前修,無以正其塗轍。故煉字安章之道。命意取材之方,莫不繩武往制,以期膚功克奏,是即所謂模擬也。及學習既久,成效漸生,不特篇章字句,可以操縱自如:即情勢體勢,亦堪積儲立,而一已之精神面目出焉,是即所謂創造也。故初學而不事模擬,則不得其門而入。”以上粗略地列舉了可供初學寫作的所謂“定法”八個,這只是最基本的,當然不是中學生作文之“法”的全部羅列。它做為“定法”,只是提供給中學生進入寫作大門的幾根柺杖。如程教授所說,使“迴翔歧路,靡所適從”者有所模擬而已。況且,“熟能生巧”,若能在模擬上述幾種模式的基礎上加以變通,則可收益良多,可望中學生的作文水平提高一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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