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參考:梁漱溟先生民主自由思想研究

論文參考:梁漱溟先生民主自由思想研究

  【摘 要】此文作者以梁漱溟先生的思想為切入點,對中西方民主自由思想進行了詳細且深入的比較分析,得出了中西方民主自由思想雖“失之毫釐”但“差以千里”的結論,但也說明了中國儒家民主自由思想與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相融合以為今用的潛力,同時對梁漱溟先生的思想給予了客觀的肯定的評價。

  【關鍵詞】民主自由;承認他人;平等;講理

  一九一八年一月,《新青年》雜誌發表了劉半農先生的一首白話詩《相隔一張紙》。它的最後一句:“可憐屋內與屋外,相隔只有一層薄紙”,可謂一語道破階級之間的差別。筆者認為,用這一句來形容中西之間民主自由思想的不同,亦是恰當不過。中西民主自由的思想看似“差以千里”,近而察之,深感內部共通之處良多,卻無奈這“失之毫釐”的事實卻無法挽回“差以千里”的命運。

  筆者本文的用意,已明列於上。尚需說明的一點,此處為何將民主與自由放在一起。在梁先生看來,自由實為民主的一個部分,或為民主的補充。梁先生在《民主是什麼――什麼是民主?》一文中開門見山:“在我想,民主是人類社會生活中的一種精神,或者傾向”。梁先生將民主看做一種精神來談,此點與張東蓀先生不謀而合。如此將民主主義抬高至一種精神,也就將其的內涵延展到了“全民做主”的廣度,而在實際生活中,又不能保證每個人的意見都得到尊重,只能勉強以“多數人做主”,部分地貫徹民主主義,即為民主政治或曰民主制度。由此導致的後果可想而知,少數人的意見可能得不到尊重,更甚者多數人以民主的名義侵入少數人的“私事”,這樣也就違背了民主主義的本意。自由應運而生。“大家的事,固應大家做主;若一個人的事,於他人無涉者,就應該讓他自己做主,不得干涉。”1從這個維度來講,自由根本上為民主政治的一種限制,目的在於使少數人的私權利至少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即自由得到基本的保障。但自由與民主主義實是一脈相承的,即自由為民主的一個補充。

  梁漱溟將民主視為一種精神,或者傾向,這樣就不得不將自由納入民主的視野中來,將自由作為民主的第五個要點。又因為他將中國自由之不著,視為民主不足的一大原因,所以其往往將自由與民主混在一起討論中國的民主問題。梁先生此舉頗有其用意,筆者亦以為是。

  由上文發展出來,民主既然是一種精神,故遠非僅僅是一種制度。張東蓀對此有明確的表態,“民主主義同時是個政治制度,同時是社會組織,同時是個教育精神,同時是個生活態度,同時是個思維方法,同時又是前途的理想,同時是個切身的習慣。這樣,民主主義就等於傳統的文化之全體。”民主由此無所不包,另一方面,可被視為民主的東西亦多了起來,中國古代也就有了民主。“中國自古富於民主精神”、“中國非無民主,但沒有西洋近代國家那樣的民主”之語,在梁先生的文中處處可見,也就不難理解了。

  中國自古何以富於民主精神?梁先生對此又做了更為詳細的分析。梁先生首先將民主精神細分為五點,然後就這五點與中國古代相較得出結論。“第一,承認旁人之一點,充分的有。第二,平等之一點,表現的有曲折;即一面講平等,又一面講等差。第三,講理之一點,表現極充分。第四,尊重多數之一點,意識上有之,生活習慣上則缺乏。第五,尊重個人自由之一點,表現的有曲折;即一面有,又一面不然。同時在生活習慣上是忽略的。”2其中第四第五點,梁先生雖說“意識上有之”、“一面有之”,但在其他文章中已承認中國在此十分缺乏,想必在此只是為了強調中國富於民主精神而所做的牽強之舉而已。中國不可能實行“多數人大過少數人”的原則,且不說在“只知道一個人是自由的”的皇權專制制度中,即使是在家族中也是不可能的。生活在家族中,所養成的習慣,寧是“父兄領導於前,子弟追從於後”。“取決於多數,勢必祖父服從於諸孫,殊覺不可思議。”下面我們著重關注一下前三點,看這三點是否可為中國富於民主精神的體現。

  中國古代“承認旁人之一點,充分的有”,所言非虛。梁先生在《中國人究竟缺乏什麼》說道:“中國古訓講‘忠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承認旁人之精神,何等明白?還有中國最講禮讓,其一種尊重旁人之精神,充分可見。”承認旁人之精神,首先需要的就是認為自己與其他人在天性上是平等的,只有如此才能實現真正的推己及人,而後承認旁人。在中國,人性相同論在《論語》中已有其跡。如:“性相近,習相遠”即是也。孟子之語“人人皆可以為堯舜”,也暗含了人性相同的觀點。若由此推演,中國承認旁人之精神真乃蔚為大觀,中國的儒家思想與西方民主主義思想也有根本的共通之處。

  但所需注意的一點,中國主張人性相同論的出發點本是在於強調教化的作用,所以沒有像西方那樣進而主張尊重相同的人性發表出來的不同意見,因此“致半途而折入非民主的型態”。“若嚴格講來,中國自始即沒有民主主義的政治思想。中國所有的只是民主主義的前半段,換言之,即只是人性相同的思想一點而已。”中國雖有人性相同的思想,並由此推出“承認旁人”的精神,但由此帶來的`並非西方所謂的“權利平等”,而是由“承認旁人”後所需負擔的“義務”。“照這種思想來說,總是把個人認作‘依存者’(dependent being)。不是指其生存必須倚靠於他人而言,乃是說其生活在世必須盡一種責任,即無異於為了這個責任而生。”西方承認旁人的思想是在充分承認自我的基礎之上發端的,而因中國承認旁人的思想早於承認自我的思想反而淹沒了個體的存在,這無疑又是梁先生所謂“中國,乃是病在高明,非失之愚昧”的一大確證。

  關於第二點,平等之觀念,其與第一點關係密切,本身就是“承認旁人”這一觀念進一步發展的產物。“從承認旁人,就有‘平等’這一精神出現。那就是進一步而承認彼此平等。不但承認他人的存在,乃至承認他人亦不比我低下。”中國承認旁人之精神與西方相比乃有過之而無不及,平等之觀念理應十分濃厚,但現實是否如此?梁先生說:“平等之一點,表現的有曲折;即一面講平等,又一面講等差。”梁先生認為中國古代有平等觀念大概與他認為“中國無階級,以職業分途代之”的思想有關。中國向來有士農工商四民之說,這就表見職業分途之意。在此社會中,非無貧富貴賤之等差,但升沉不定,流轉相同,對立之勢不成,斯不謂之階級耳。這與西方中古時貴族地主與農奴兩階級,近代資本家與勞工兩階級之對立相比,確實顯見中國平等之意。但無階級就意味著平等嗎?需知,階級只是不平等的諸多表現形式之一而已。梁先生也說:“我們當然不能說舊日中國是平等無階級的社會。”3梁先生將中國特殊的社會結構總結為“倫理本位,職業分途”。倫理本身就隱含著等差。倫理無非是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意,父子有別,君臣上下,由此衍生而來的整合社會的倫理思想必然有不平等的因素。 再者,在西方,平等或許能從人性相同論而來,但中國的人性相同論與西方不同之處就在於它終歸只是儒家宣傳教化作用的一種手段。人性相同論只是意味著人人皆有“可教育性”,皆有善端,而“聖人者人之所積而致矣”,由此將治人的聖人與被治的普通人區分開來;同時又透過“君子養心”與“小人放心”,將君子與小人區分開來。所謂君子大概也就是古代計程車人,所謂小人也就是古代的勞動人民,如農、工、商之類。這樣“倫理本位,職業分途”的社會結構消化了階級,卻沒能消化了“不平等”,反而使得“不平等”更為隱秘了。 下面來看看第三點,講理之一點。講理就是“彼此間的問題,由理性解決。不能硬來,不能以強力來行己意”。凡是以力服人,使用暴力的,都是反民主的。 “講理”一點在中國來講,表現確實極充分,例證很多。比如孔子之"先教後誅",君王行仁政以德服人,又比如中國俗語“君子動口不動手”等。但這都是表象,或者只是思想,需知思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有時是無法估量的。即使思想行之於現實,現實也並非就是思想的投射。梁先生在《中國民主自救運動至最後覺悟》一書中迭言之:“倫理關係罩住了中國人,大有無所逃於天地之間之概”。幾千年來,中國人就這樣生活在一張從朝廷到家庭無所不包的大網羅中。倫理由教化人變成了壓制人,個人之觀念由此不立,民主更無從談起。“中國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個人永不被發現這一點上。一個人簡直沒有站在自己立場說話機會,多少感情要求被壓制,被抹殺。”中國確乎講理,但越講理,越是壓制人,民主越是不見。這是因為,古代所講之理,不僅內容上壓制人,在無形之中消解人,而且“講理”的方式是一種“排斥交談、對話”的“萬馬齊喑”式的獨白。這種缺乏主體,更缺乏“互主體性”的倫理學,最終只能演化成說教與壓制,因為這種“講理”的最終裁決者不是理性,而是掌握權力的君主或者宗族中的“長老”。

  以上三點所講之意,力圖表明,據梁先生之言,中國古代之“承認旁人”、平等的思想與“講理”的習慣似乎可為中國富有民主精神的表徵,但事實上只能說是儒家誤打誤撞跌到了民主的肩頭。儒家的本意只是想明禮義、興教化,以達天下太平。既然它本身無意於民主,怎麼能說其是民主的推動者或體現者呢?如果硬說中國富於民主精神,這隻能變成對民主最大的諷刺。

  中國古代並無民主自由,這一點毋庸置疑。正如筆者開頭所言,中國古代的民主自由思想與西方的民主自由思想雖“失之毫釐”,卻“差以千里”。而這“失之毫釐”的特點又能為我們“捅破那張窗戶紙”,從而吸取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精髓提供一種絕好的路徑。梁漱溟先生正是看到了這一點,希冀於“舊根”造“新枝”,並身體力行,為“認識舊中國,建設新中國”奔走呼號。他希望儒家能夠成為接引西方先進思想的橋樑,所以力求發現儒家思想與民主相通之處,以完成中西文化的融合。他在《中國文化要義》一書自序中說:“我不是為學問而學問的。我是感受中國的問題之刺激,切志中國問題之解決,從而追根到其歷史,其文化,不能不用番心,尋個明白。”在“全盤西化論”的潮流充斥中國之際,梁先生能夠做得如此思考無疑是有意義的。梁先生正是看到了思想的工具性,從而超脫於儒家思想本身,以實用的眼光解釋儒家思想,以期望真正解決中國向何處去的問題。說梁漱溟是“文化保守主義者”、“開倒車”,實在是冤枉他了。需知,梁漱溟對儒家的審視,並非以學問家或哲學家的眼光,而是以社會改造運動家的思維。這也是梁先生自己反覆強調的,“絕非無味的宣告”。

  參考文獻:

  [2]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第二版。

  [3]梁漱溟:《中國文化的命運》,中銀出版社,2010年11月第一版。

  [4]張東蓀:《思想與社會》,嶽麓書社,2010年8月第一版。

  [5]張東蓀:《理性與民主》,嶽麓書社,2010年8月第一版。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