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分析岩土工程勘察方法論文

舉例分析岩土工程勘察方法論文

  摘要:關於《舉例分析岩土工程勘察方法》的岩土工程論文免費下載:鄂爾多斯市規定填方區建築物必須採用樁基礎形式,填土必須進行強夯處理。勘察單位對填方地基的勘察工作須按照樁基設計的要求進行,岩土工程師應對場地土進行認真分析,勘察報告中提供的側阻、端阻等引數應力求準確。

  關鍵詞:岩土工程勘察;樁基礎;強夯;側阻;端阻

  0、概述

  隨著經濟的發展,鄂爾多斯市工程建設規模逐年擴大,大規模住宅小區、高層建築大量出現,由於鄂爾多斯的特殊地形,對工程質量的要求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鄂爾多斯市分佈有大面積的構造剝蝕丘陵地形,丘陵間侵蝕沖溝及丘斜坡地形,溝坡大部陡傾,區域性緩傾。因工程建設的需要,需進行場地平整,而場地平整後改變了原地貌,無法分辨填方區與挖方區。而大量工程勘察工作粗糙,勘察報告未能反應真實的地質條件,未能提供準確的岩土引數,造成設計依據不足。近年來該地區新建建築出現裂縫而無法投入使用的事件時有發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各方均已對該類工程引起高度重視。規定該場地必須採用樁基礎,填土必須進行強夯。同時加強對勘察設計檔案的審查工作。在此筆者對參與的鄂爾多斯某小區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做一小結。

  1、工程概況

  本住宅小區位於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鐵西新區包括45幢住宅樓,層數為3-9層。建築場地即屬於構造剝蝕丘陵地貌,沖溝發育,溝坡陡傾,經場地平整,地面標高1450.26-1457.69m,填方主要物質成份以風化細砂岩為主,含有泥岩,細砂等。填方區場地地基處理方案為“強夯+樁基”,即首先對填土分層進行強夯處理,然後再進行樁基施工。樁基設計方案採用鑽孔灌注樁基礎形式,樁徑500mm,以強風化細砂岩為樁端持力層,樁端進入持力層2.5m。單樁承載力440-490kN。勘察期間正在進行填方工作,尚未進行強夯處理。強夯處理施工結束後,進行了檢測工作,檢測報告顯示強夯處理達到了設計要求。然後進行樁基施工,在樁基施工過程中,由於在強風化巖中鑽進困難,未能保證樁端進入持力層(強風化細砂岩)2.5m。為檢驗樁基安全性,委託我公司重新對填方區採用樁基礎的樓座進行勘察。

  2、岩土工程勘察

  首次勘察期間鑽孔間距按20-30m佈置,個別樓座鑽孔間距達32m,挖方區該間距可滿足設計要求,而填方區地層變化較大,填土層厚度不均,個別樓座鑽孔間距則偏大。二次勘察將間距控制在24m以內,從而較準確地反應地層的變化情況。填方區場地內地層分佈情況如下:填土:灰黃、褐紅色,稍溼,以強風化細砂岩為主,含有細砂、泥岩,厚度不均,強夯後達到中密狀態。填方區採用樁基礎的樓座填土厚度13-16m。②細砂:黃色,稍密狀態,沖積作用形成,分佈不連續,見於沖溝底部,層厚1.0-2.5m。③泥岩:褐紅色,硬塑、堅硬,分佈不連續,層厚0.6-2.5m。④細砂岩:全風化-強風化,褐紅色、黃綠色,稍溼,主要成份為長石、石英及岩屑,泥質膠結,巖芯採取率60%-90%。RQD較差-差,質量等級V級。勘察區屬於丘陵貧水水文地質單元區,勘察期間未見地下水,根據區域水文地質資料,場地地下水為碎屑岩類孔隙-裂隙水,含水層為砂岩,水力梯度小,主要補給來源為大氣降水,水位及水量受季節性變化影響較大,水量貧乏。填方區改變了原地貌,改變了原地表水的補給排洩條件,豐水期,地表水入滲後在沖溝底部匯聚,形成為臨時性地下水位。各土層物理力學指標見表1。

  原勘察單位勘察報告中提供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與表1的差異在於填土層質量密度為1.41g/cm3、側阻為20kPa,細砂層側阻為30kPa,泥岩層側阻為60kPa,強風化細砂岩為80kPa、端阻為1800kPa,各地層樁的'極限側阻及端阻均小於上表中資料,各層其餘資料與表1相近。

  3、單樁承載力計算

  本工程樁長設計為15.6m、17.0m兩種,該深度內細砂層厚度約為1.0m,樁入強風化細砂岩2.5m,其餘均為填土層。按原勘察單位提供的引數計算單樁承載力分別為547 kN、569kN,樁端進入持力層)強風化細砂岩)達到1.3m及1.0m,單樁承載力可以達到490kN,安全係數為2。若樁端進入持力層(強風化細砂岩)不足,則單樁承載力不滿足設計要求。按我公司提供的引數計算單樁承載力分別為1131 kN、1197kN,樁端進入持力層強風化細砂岩的深度滿足規範要求的1.5d時,單樁承載力分別達到911kN、977kN,安全係數分別為3.7、4.0,滿足設計要求。原勘察報告中提供的土層質量密度小,原因是勘察期間填土層尚未進行強夯,因而較為鬆散的緣故。側阻及端阻小則屬於勘察設計人員保守所致。

  4、結論

  透過本工程的勘察工作,筆者認為,鄂爾多斯地區地層較為簡單,但勘察工作卻不可忽視。對於填方區採用強夯+樁基的方案是可行的,岩土工程勘察應針對樁基佈置鑽孔,鑽孔間距應按規範要求為12-24m。岩土工程師應對勘察資料、試驗資料認真分析,勘察報告應力求提供準確的樁基設計引數,保守和冒險都是不可取的。

  參考文獻

  [1]《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01)(2009年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9

  [2]《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94-2008),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008

  [3]《工程地質手冊》(第四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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