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制度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意義論文

新會計制度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意義論文

  一、新會計制度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意義分析

  (一)提升資產賬面價值反映真實性

  社會的進步及經濟的發展帶動了高校教育投資,這樣的背景之下,高校資金渠道擴大,固定資產購入能力增加。隨著高校固定資產數量的增加,管理難度必將增大,在固定資產日常使用及閒置過程中,固定資產難免發生損耗減值,在技術更新週期短的社會現狀之下,高校固定資產價值很可能發生驟減現象。按照舊制度,固定資產只在購入登記時記錄原值,且報廢處置也是一次性完成,進行清賬,並不對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這就會導致高校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偏離問題,賬面無法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及真實狀況,固定資產購置、處理不科學。

  (二)提升固定資產管理水平

  當前,資訊化手段已經在高校固定資產管理中應用起來,高校固定資產管理效率得到提高,資訊記錄便捷性增強。但是,由於舊制度並不對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處理,固定資產科學性及嚴謹性不高。在管理制度建設上,各大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健全性普遍不高,系統性、規範性不足,權責制約體系存在缺失。在購置固定資產時,高校各院系通常只是按照需求購置,很容易發生固定資產用途重複問題,容易導致資產閒置,降低資產效益。新制度推行後,高校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這就會促使高校強化對自身固定資產狀況的瞭解,加大對院系、科研專案固定資產購置申請的稽核,制定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同時,計提折舊的處理方式下,高校固定資產價值會隨著時間不斷降低,並體現於賬面之上。因此,高校會產生強烈的緊迫感,在購置、處理固定資產時更加謹慎,促使高校強化固定資產管理約束,明確各部門權責。此外,由於計提折舊的存在,高校可實行資產的有償使用,可以減少資產閒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三)提升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確性

  舊制度固定資產會計核算僅限於購置環節,一次性計入教育支出中。然而,隨著使用時間的延長,固定資產價值會逐漸衰減,價值會發生變化,如果不對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那麼固定資產實際情況會與賬面價值發生偏離。固定資產如建築、大型裝置的使用週期通常為多年,存續期間,因用途、使用方式發生的價值改變幾乎是每時每刻都存在的。如果不進行計提折舊,那麼固定資產支出會集中於某一年度,該年度的教育成本會大大增加,且僅為該年度。新制度將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與工作法進行計提折舊,可以將折舊費科學地分攤至各個年度,能夠實際的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尤其在高校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教育成本結構越來越複雜的大背景下,利用新制度進行教育成本核算將大大提高成本核算的精確性。

  二、基於固定資產管理的.新舊會計差異

  (一)固定資產分類標準

  在固定資產的分類上,固定資產的分類更加規範和明確。新會計制度中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分類有明確的規定,分為:通用裝置類,圖書、檔案類,傢俱、用具、裝具、動植物類等。新的固定資產分類打破了原來籠統地按照一般裝置、通用裝置、其他資產來分類的管理體制,分類更加規範、明確和細緻。

  (二)固定資產價值認定標準

  在固定資產的確認上,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起點提高。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的變化受經濟發展,整體物價水平上升的影響,原有的會計制度無法準確確認經濟環境變化後的固定資產價值,而在新的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裝置的單位價值普遍提高,如一般裝置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及以上,專用裝置則從800提到1500及以上。

  (三)固定資產折舊

  在固定資產的折舊上,新的會計制度實行“虛提”折舊。“虛提”折舊主要透過“累計折舊”和“非流動資產基金”兩個科目進行。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的計提折舊應嚴格把握固定資產的性質,並確定折舊年限。計提折舊能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資產價值的消耗,避免了原有制度下固定資產虛增淨資產賬面價值的弊端,而且能有效將資產實物和價值準確匹配。(四)固定資產績效評價新會計制度下資產管理和員工績效評價掛鉤。單位財務管理績效評價的執行,為固定資產的管理創造了參考條件,固定資產管理和員工績效評價結合可以刺激和激勵員工積極參與到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中。

  三、新會計制度過渡建議

  (一)重新認定資產價值

  高校大部分成立時間都較長,固定資產存續時間長,總量龐大,且分佈上較為分散,管理難度高。同時,固定資產的使用上,與各個院、系都有關係,這樣的特點將會加重資產管理與使用的分離程度。因此,在新舊制度銜接過程中,高校當對自身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收集資產購置、損耗、使用、報廢等情況。對於盤點清楚的固定資產,要按制度,對價值進行重新認定,將報廢處理等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資產提出,按現有資產狀況登記。同時,高校還應綜合利用現代資訊科技,降低資產價值認定及清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及質量。

  (二)明確固定資產折舊具體方式

  新制度只將四大類進行折舊,盤點中,當注意固定資產折舊範圍、方法及年限。主要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兩種。此外,新制度沒有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進行規定,因此,固定資產具體折舊年限當另行執行。

  (三)區分計提方式實現制度對接

  計提方式區分,簡言之即:舊制度補提,新制度月提。對於新制度實施前的固定資產,高校不僅應該進行全面清查,還應確定資產狀態。對於新規定中已經達到折舊標準的固定資產,在繼續使用過程中,應當繼續提足折舊。對於2014年之後仍然登記在冊的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新制度的規定及辦法,按月計提,此時可以透過系統,完成折舊工作,且工作重點當為折舊彙總。

  四、關於強化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

  (一)強化意識及制度建設

  固定資產的管理作為一項管理工作,必須首先得到事業單位高管的重視,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意識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和前提。透過新會計制度的學習,將新會計制度和固定資產管理相結合,制定新的管理規則。如,建立規範化的資產購置程式,購置前做足分析、購置中資訊完整真實、購置後入賬準確及時;建立資產清查小組,定期全面清查固定資產狀況,做好固定資產使用記錄和固定資產分析。在管理者重視的前提下,下達新管理理念和相關制度至各個部門和每個員工,使每個單位成員成為“管理者”,做到使用和維護的統一,業績和管理相統一。此外,建立專項監督團隊,此團隊獨立於所有部門,直屬事業單位高層,對固定資產的購置、入賬、使用、報廢申報等進行直接監督和控制。

  (二)利用現代技術提升管理效率

  建立固定資產資訊化管理平臺,利用現代資訊科技高速度、精準化、大容量的優點提高固定資產管理的效率。透過資訊化的管理實現資產資訊共享,財務部門、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固定資產具體使用部門透過資訊平臺在固定資產管理上可連成一線,達到及時準確瞭解和控制固定資產資訊的效果。此外,與資訊化配套的是“標籤制”,即將每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標號並附上基本資訊,製作成條形碼,然後貼到相對應的資產上,便於資訊化統計和清查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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