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商資本下鄉種糧的增收機制基於案例的實證分析論文

關於工商資本下鄉種糧的增收機制基於案例的實證分析論文

  工商資本下鄉經營農業是指城市工商業者在國家政策的引導和利潤的驅動下以資本形式注入農村,使城市資金、技術、人才等現代生產要素與農村土地等生產要素相結合,以規模化、集約化、企業化方式參與農業生產各環節和農業產業各鏈條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的現代農業生產經營活動。近些年來,我國政府不斷加強和完善對工商資本下鄉務農的政策支援力度。例如2013 年中央1 號檔案提出“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2015 年中央1 號檔案則進一步提出“鼓勵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此外,《十三五規劃綱要》中特別指出“鼓勵和支援工商資本投資現代農業,促進農商聯盟等新型經營模式發展”。目前,城市工商資本已經逐漸成為我國農業經營體系改革程序中的重要力量。研究分析工商資本下鄉務農的現狀,一方面可以豐富關於工商資本下鄉務農的理論,為我國政府鼓勵工商資本下鄉提供理論上的支撐;另一方面則有助於從現實的角度來探討工商資本下鄉務農的優勢,為促進我國農業經營體制的改革和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提供建議和指導。

  就學術界的角度而言,工商資本下鄉既有優點,也有弊端。關於資本下鄉的優點,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工商資本能夠為農業帶來先進的技術、資本和經營理念,改善農業組織形式,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二是工商資本有助於延長農產品產業鏈,如楊立和郝晉珉 對江蘇省南通市的調研表明,工商企業參與農業生產和經營後,不再從事簡單農業種植工作,而是將種植獲得的農產品進行加工和處理,延長了農業生產的產業鏈。當然,工商資本下鄉也存在諸多弊端,如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流轉土地會導致忽視農民話語權、改變農地用途、威脅農民生計以及引發矛盾和衝突等問題。宋雅傑指出,工商企業涉農將會產生農地集中流轉後的非糧化、

  非農化傾向以及對農民權益的侵害;且工商企業在進入農業後所帶來的非糧化、非農化等現象會影響到國家糧食安全。此外,也有學者研究表明,工商資本下鄉種糧的效益偏低。賀雪峰認為,當前中國資本種田幾乎無成功案例,涉足種植領域尤其是種糧領域的資本幾乎都是“非死即傷”,最後敗退而走。塗聖偉 認為工商資本投資大田生產不易獲得成功。呂軍書和張鵬, 則認為,既然是政府鼓勵引導工商企業投資農業領域,從資本逐利的角度看,非糧化是必然的且是允許的;但非農化是禁止的,即使是進行農村文化建設、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等也要受到嚴格限制。

  儘管現有文獻已對工商資本下鄉務農的現狀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但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文獻偏重於分析工商資本下鄉務農的利弊,而缺少對從事糧食生產經營的工商資本典型進行研究;二是現有研究傾向於理論分析,而進行實證分析的文獻則比較少;三是目前的文獻也多侷限於對宏觀資料的研究,而缺少對具體案例進行深入的剖析。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人們對工商資本下鄉導致非糧化這一現象的態度如何,種糧的效益偏低是被很多學者所認可的。但本文認為工商資本下鄉種糧能夠增收,那麼工商資本進行土地流轉、投資種糧的增收機制究竟是怎樣的呢?與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以及農民領辦的合作社相比,工商資本的優勢又體現在哪些方面呢?本文的研究目的即是透過對流轉土地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案例分析來對上述問題做出解答,以便為我國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領域流轉土地種糧、實現增收提供借鑑和參考。

  1 理論框架

  技術、資本和現代化的管理模式等是工商資本能夠在糧食生產經營中增收的關鍵因素。城市工商業者正是憑藉著其在以上各方面的優勢實現了規模經濟,並透過產業鏈的延伸獲得了農產品附加值,從而促進了增收。具體來看,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種糧的增收節點主要包括糧食生產的產前、產中和產後3 個環節。下面將從規模經濟和產業鏈延伸的角度對工商資本下鄉種糧的增收機制進行解釋說明。

  1.1 規模經濟的角度

  規模經濟是指長期平均總成本隨產量增加而減少的特性。工商資本透過降低產前的生產資料成本以及提高產中的田間管理和要素投入水平得以在增加糧食產出的同時降低了單位面積生產成本,從而獲得規模經濟。眾所周知,近些年來農藥、化肥、種子等農資價格的不斷攀升是導致我國糧食生產成本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工商資本糧食經營規模一般偏大、農資使用量較多,因此在農資採購中具備一定的議價能力,有助於降低農資價格,從而可以大大減少糧食的生產成本。並且由於工商資本在市場以及技術等方面的資訊獲取比較及時和全面,也有利於其購買到質量較高的生產資料以促進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但是對於所有型別的糧食規模經營主體而言,幾乎都可以降低單位面積農資成本,如家庭農場以及專業大戶等。

  與家庭農場、專業大戶以及由小農主導的農民合作社的不同之處在於,工商資本能夠以遠優於小農的田間管理和技術等要素投入水平來提高糧食的產量和品質。很多研究都認為,土地規模與土地產出之間存在負向關係 ;並認為小農農場的土地產出因比資本主義農場有更多的勞動力投入而更高。賀雪峰則指出,工商資本規模經營的糧食單產都遠低於小農的主要原因在於小農生產是精耕細作,可以靈活地進行農業生產的田間管理,而規模農業卻很難做到靈活精細的農業生產管理。但是隨著日漸完善的勞動力市場,小農生產已逐漸擺脫了內卷化和過密化的困境。甚至現在很多小農由於外出務工而對農業投入和管理不足,導致了糧食生產效益的低下。但趨利性是資本同一般性生產要素的本質區別,這種趨利性體現為資本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天然的本能,提高資本效率是資本趨利性的內在要求。因此,從理論上分析可知,工商資本會出於利潤最大化的考慮而僱傭農業技術專家和種糧能手對大田作物進行精細的規模化管理並增加技術等要素投入以提高糧食的產量和品質。

  1.2 產業鏈延伸的角度

  產業鏈是基於產業上游到下游各相關環節的由供需鏈、企業鏈、空間鏈和價值鏈這四個維度有機組合而形成的鏈條。但是在學術研究中,產業鏈和價值鏈的概念往往混為一談,本文暫不對此進行明確地分辨,而著重關注產業鏈或價值鏈的增值。關於農業產業鏈的增值效應,主要表現在3 個方面:一是增加農產品附加值;二是帶動相關產業的建立與發展;三是增加就業。其中,增加農產品附加值必須以產業鏈延伸為前提,如水稻價值鏈的增值主要在碾磨和零售等環節。曲峻嶺和孔凡丕研究指出,實行糧食產業化經營,透過延長糧食產業鏈,使其不斷增值,能夠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增加糧農收入。

  工商資本投資於農業加工、倉儲、流通等產前和產後領域,有效增加了農業附加值,促進了農業產業鏈的培育和延長,同時也拓寬了農產品的銷售渠道,為農業發展打開了更大市場。本文重點研究的是工商資本在糧食生產的產後環節的農業產業鏈延伸。通常情況下,家庭農場、專業大戶以及由小農主導的農民合作社在糧食收穫以後,直接賣給食品加工廠或糧食儲備庫。很明顯,統一銷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糧食價格,幫助農民增收。但糧食的需求價格彈性較小,無論災年或豐年,直接銷售所獲收益都比較受限。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只有透過產業鏈延伸,開展糧食深、初加工,增加農產品附加值的方式,才能夠真正切實地促進增收,使工商資本下鄉種糧變得有利可圖。

  2 資料來源與案例篩選

  本文將採用多案例研究的方法探索工商資本下鄉種糧的增收機制。Yin 指出,多案例研究可以被看作是多個相關實驗,其研究設計中的每個案例都要能用來服務於某一目的,而且每一個案例都要經過仔細挑選,挑選出來的案例能產生相同的結果(逐項複製)或者由於可預知的原因而產生與前一研究不同的結果(差別複製)。根據需要,我們選取了4 家農業經營主體,均來自於2015 年8-9 月在山東、河北和安徽等地的調研。

  選擇這4 家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要依據有如下兩點。首先,這4家經營主體全部從事糧食作物種植業,其中2 家進行小麥和玉米的輪作,1 家僅種植水稻,另外1 家則進行水稻和小麥的輪作,這樣的案例能夠用來服務於同一個目的——比較糧食的收益。其次,由工商資本參與投資的兩家合作社都開展糧食的加工業務,延伸了農業產業鏈,便於進行平行對比分析(逐項複製);而非工商資本,即由小農投資的農業經營主體,其業務範圍則僅限於糧食的種植與銷售,有助於進行反面的對比分析(差別複製)。

  3 工商資本下鄉種糧的增收機制分析

  3.1 谷南鄉綠色糯稻專業合作社的'增收機制

  谷南鄉綠色糯稻專業合作社位於宣城市郎溪縣建平鎮盆形村,由安徽省谷南豐黃酒廠牽頭領辦,合作社理事長即是黃酒廠的董事長。2009 年9 月谷南豐黃酒廠總共流轉了200 hm2 土地。同年10 月黃酒廠牽頭成立了谷南鄉綠色糯稻專業合作社,主要從事水稻和小麥的種植、銷售與深加工。成立合作社,對於黃酒廠來說,只是為了便於其流轉土地和保證黃酒生產的原料供應,而財務以及經營決策等仍全部由企業來進行管理。關於谷南豐黃酒廠下鄉種糧的增收機制,主要有以下兩點:

  1)精細的規模化管理保障了糧食的產量和品質,實現了規模經濟。為了保證農田管理的精細化,谷南豐黃酒廠將流轉的200 hm2 土地分成10 塊,分別交由10 個專業大戶經營,10 塊耕地相當於10 個“家庭農場”。10 個專業大戶都是由企業經過精心選擇的種糧經驗比較豐富的農民。合作社(實際是企業)為10 個專業大戶提供農資和農機作業服務。除此之外的生產成本,則由每個“家庭農場”獨自承擔,主要指人工費。

  以水稻為例,其耕地和收割環節全部是機械化作業,因此由企業承擔相關費用;插秧是人工作業,則由專業大戶負責,企業會支付6 750 元/(hm2.a) 的管理費(工錢)給專業大戶。但前提是專業大戶經營管理的耕地,其糧食的產量和品質必須達到企業的要求,即小麥必須達到4 725 kg/hm2,水稻必須達到7 050 kg/hm2。糧食如果豐收,超產部分則由企業與專業大戶平分;同樣,糧食單產如果沒有達到企業規定的標準,差額部分也由二者平均承擔。

  由於激勵—懲罰機制的存在,每年每個專業大戶平均可獲得1 萬多元的獎金,這表明專業大戶經營下的糧食產出基本都達到了企業的要求並且增產效果也比較顯著。可見,谷南豐黃酒廠所採取的“合作社+ 專業大戶”的管理模式有效地保障了糧食的產量和品質,實現了規模經濟。

  2)糧食深加工提升了農產品的附加值,增加了企業收入。谷南鄉綠色糯稻專業合作社主要是為了給谷南豐黃酒廠提供釀酒原料而成立的。合作社生產的糯稻在收割之後全部運到黃酒廠,進行深加工、製造黃酒,透過增加糧食的附加值獲利。2014年穀南鄉綠色糯稻專業合作社總共收穫了91 萬kg小麥和143 萬kg 水稻;收入合計為628 萬元,總成本為725.25 萬元。從中可以發現,企業下鄉種糧明顯是虧損的。然而透過土地流轉或其他途徑參與合作社經營的農戶,平均獲得工資性收入3.8 萬元/a,收入最多的是4 萬元/a,最少的也有3.5 萬元/a,平均增收2 萬元/a。因此在分析企業下鄉種糧的利潤時,僅關注合作社本身的成本與收入是不合理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合作社的很多種糧支出都是黃酒廠發生的。二是合作社的糧食也並沒有實際售出,而是直接用於黃酒加工,表2 中所列示的糧食單價只是黃酒廠為了方便會計上的核算而使用的一般市場價。毋庸置疑,如果黃酒廠統一將10 個“家庭農場”所生產的小麥和水稻批次售出,價格通常是不會低於一般市場價的。事實上,黃酒廠自己生產釀酒原料,不僅降低了黃酒的生產成本,同時也增加了糧食的附加值,從而提高了酒廠利潤,促進了企業和農戶增收。

  3.2 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的增收機制

  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位於安徽省宣城市廣德縣柏墊鎮茅田村,由當地的房地產經銷商和建築商牽頭於2013 年3 月成立。截止到2015 年,合作社總共流轉了20 hm2 耕地用於生產有機水稻,租金為6 750 元/(hm2.a)。很明顯,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同樣是工商資本下鄉流轉土地種糧的典型,其種糧增收的原因也包括兩點:

  1)精細的田間管理保障了水稻的產量和品質,

  奠定了增收基礎。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主要種植適宜生長於山上的有機稻。該品種的有機稻1 年只長1 季,從播種到收穫需要140 天,比平原水稻多出20 天,一般於每年的10 月20 日之後開始收割。可見,生產有機稻的機會成本是比較高的。所以,保證水稻的產量和品質對於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而言,就顯得更為重要和關鍵。為此,合作社僱傭了專門的技術人員負責水稻的病蟲害防治與日常管理,確保水稻能夠增產豐收、保證品質。而家庭農場或由農民領辦的合作社則由於資金、資訊等各方面的障礙,一般不會僱傭專門的農業技術人員,農民往往根據自己積累的經驗來經營管理大田作物。但隨著農作物品種的發展以及病蟲害的進化,很多新生事物單靠經驗是無法解決的,所以與具有傳統經驗的農民相比,農業技術專家在農田管理方面越來越具有優勢,也更有利於保障糧食的產量和品質。此外,農忙時節,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還會僱傭大量短期勞動力搶種搶收以避免延誤農時造成損失。最終使水稻的產量和品質得到了保障,從而為合作社增收奠定了基礎。

  2)初加工和品牌化營銷提升了水稻的附加值,

  增加了種糧收入。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在水稻收穫之後,並不直接售出,而是將其退皮、加工成有機大米之後再進行銷售。為了更好地宣傳和銷售有機大米,萬順水稻產銷專業合作社還註冊了“茅田山大米”商標。合作社的品牌化營銷在提高其產品知名度的同時也提高了產品的價格,增加了收入。一般來說,1 hm2 耕地的水稻能夠加工出3 000 kg 大米。普通大米的價格是7 元/kg,除去加工成本,利潤為1 元/kg,1 hm2 耕地的利潤則為3 000 元;而有機大米的售價是11 元/kg,利潤為1.2-1.4 元/kg。因此,合作社1 hm2 耕地產出的有機稻加工成有機大米之後銷售,可以比1 hm2 耕地普通水稻加工成大米銷售多收入600-1 200 元。

  3.3 增收機制的進一步驗證

  精細的規模化農田管理模式和農業產業鏈的延伸使下鄉工商資本在種糧領域得以增收。那麼,沒有進行精細化管理和產業鏈延伸的糧食規模經營主體的生產效益又是怎樣的呢?下面我們以山東臨沂市的有祥家庭農場和河北邢臺市的土生金農作物種植合作社為例來對此進行說明。

  1)有祥家庭農場。有祥家庭農場位於山東臨沂市臨沭縣,主要從事玉米和小麥的種植與銷售。農場的耕地經營面積有20 hm2,全部是流轉而來,租金為4 500 元/(hm2.a)。2014 年農場大約收入24萬元,支出18.5 萬元,其中包括土地流轉費9 萬元,生產資料費9 萬元以及僱工費0.5 萬元。很明顯,有祥家庭農場當年的利潤總額是5.5 萬元,單位面積耕地的糧食生產利潤僅為2 750 元/hm2,遠低於2014/2015 年度山東省平均6 439.35 元/hm2 的利潤水平。而有祥家庭農場的糧食生產利潤之所以偏低,一方面源於其高額的土地租賃費;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農場在收穫糧食之後,直接將其銷售給商販或糧食加工企業,沒有享受到糧食產業鏈延伸所帶來的附加值。此外,該家庭農場在大田作物的管理方面也沒有做到精細化,導致糧食的單產和品質都處於一般水平,未能使其獲得規模經濟和附加值效益。

  2)土生金農作物種植合作社。與有祥家庭農場類似,位於河北省清河縣連莊鎮西張古村的土生金農作物種植合作社也面臨種糧利潤偏低的困境。該合作社成立於2012 年11 月,土地經營面積有47 hm2,租金為8 250 元/(hm2.a),主要從事小麥和玉米的種植與銷售。由於合作社的理事長與種子公司建立了較好的工作關係,因此合作社可以購買到較為優質和先進的糧食品種,且生產技術也比較有保障。但即使如此,土生金農作物種植合作社的經營利潤仍然較低:2014 年合作社的經營收入約為200 萬元,支出198 萬元,其中僅土地流轉費就有38.8 萬元;合作社當年的利潤總額為2 萬元,單位面積耕地的糧食生產純收入是426 元/hm2,遠低於河北省平均5 052.9 元/hm2 的平均利潤水平。與有祥家庭農場一樣,土生金農作物種植合作社也是將小麥和玉米直接銷售,其中小麥以2.60 元/kg 的市場價賣給企業,玉米以2 元/kg 的價格賣給政府糧食儲備庫。可見,糧食規模經營主體在面臨高額的土地流轉費用時,將糧食直接銷售與將糧食進行深、初加工後再銷售相比,前者的利潤水平要遠低於後者。

  在我國農業生產成本面臨“地板”的現實條件下,試圖透過成本的降低來大幅度增加糧食收益是不太可能的。作為土地流轉中的轉入方,雖然其透過規模化、機械化和專業化的生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但水漲船高,土地租賃、機械作業、農資以及勞動力等成本在逐年上升,導致糧食的利潤空間十分有限。因此,作為糧食規模經營主體,必須轉變思路,在產後做文章,積極開展糧食加工業、延伸產業鏈,透過增加農產品附加值來促進增收。同時,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精細的規模化管理模式對於保障種糧增收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先進的技術和精細的管理模式能夠有助於保障糧食的產量和品質,而這是產業鏈延伸和品牌化營銷的重要前提。塗聖偉 認為,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領域帶來的規模效益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帶來了稀缺的資金和先進的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二是透過土地流轉集中了土地資源,實現了土地的集中連片經營和規模化種養;三是透過基礎設施建設增加了農業資本存量,強化了農產品的市場流通能力,提高了農業產業鏈整體效益,帶動了農民就業增收。小農戶比大農場更難獲得人力資本、社會資本、金融資本以及資訊等資源 ;而工商資本由於具備技術、資本、管理以及市場等各方面的優勢,可以比較容易地實現規模經濟和產業鏈延伸,所以其能夠在下鄉種糧中獲得較高的收入。

  4 結論與政策啟示

  4.1 結論

  研究表明,先進的技術與精細的規模化管理模式是保證種糧增收的重要前提。工商資本投資糧食生產,與普通農戶主導的糧食規模生產經營主體相比,具有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優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糧食的產量和品質,實現規模經濟。高產量能夠在價格一定的情況下提高收入;高品質則能夠在接近完全競爭的糧食市場中提升其競爭力,確保其能夠獲得較高的銷售價格,增加收入。此外,農業產業鏈的延伸以及品牌化營銷是保證種糧增收的關鍵。糧食的需求價格彈性較小,直接銷售糧食的效益一般都是比較低的。但是工商資本憑藉自身在技術、資金以及市場等方面的優勢,積極開展糧食加工以延伸農產品產業鏈、建立品牌,增加糧食附加值,從而得以提高了工商資本務農種糧的收入水平。

  4.2 政策啟示

  2015 年12 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中提出,在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中,要支援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作為農業龍頭企業,要最佳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同時意見還強調要延伸農業產業鏈。張洪源和張利庠 提出,要以負責任農業投資原則指導我國工商資本投資農業,在工商資本涉足農業的過程中,建議實現農產品的全產業鏈生產模式,提升農產品的附加值。可見,從中央政府到學術界,都強調要延伸農業產業鏈,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

  結合本研究結論,在工商資本下鄉流轉土地種糧的過程中,為保證其增收,有4 個方面需要重視。

  1)涉足農地流轉的工商資本最好擁有農業背景,也就是說,該工商資本所從事的行業最好位於農業產業鏈中的某一環節以便於降低生產成本,有利於實現農業產業鏈的延伸與發展。

  2) 政府部門要對進行農地流轉的工商資本進行詳細的資質考察,嚴格防範農地“非農化”與“非糧化”現象的發生;此外,還需對土地流轉過程進行相應的監督,一方面是為了防止侵犯農民利益的行為發生,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障工商資本能夠順利地進行糧食生產,避免發生土地糾紛而影響農作物正常的生產週期,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政府部門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應透過金融產品創新和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著力完善農村金融市場,以便為工商資本進行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扶持,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同時,政府部門也要對農產品市場進行實時監測,為工商資本提供詳細及時的市場需求資訊,保障產品銷售渠道的穩定。

  4)作為工商資本本身,其理應積極地引進先進的農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創新農田管理模式,確保糧食生產能夠實現高品質豐產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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