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科技創新的作用因素論文

小議科技創新的作用因素論文

  大學對社會的貢獻和價值之一在於其本身是重要的科研基地,擔負著科技創新的任務和責任。值得指出的是,現代大學的作用不單是在培養科技人才和技術創新方面,而是對於社會的整體變革和創新的推動。20世紀以來,許多重大的管理和制度方面的創新都源自大學,如果沒有這些創新,科技革命和社會變革無從展開。企業是科技創新活動的另一個主體,美國的企業科研體系從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開始大規模發展。自愛迪生等人創立現代工業實驗室之後,通用電氣、杜邦、美國電報電話公司等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就紛紛建立了自己的工業實驗室。到1940年時,美國工業實驗室使用的經費高達2.34億元,工業研究專案僱傭了9000名科學家和60000名工程師。企業的科技系統已經成為當代美國科技實力的關鍵所在,是美國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世界上其他追趕者必須努力改進的重要方面。①

  政府的作用除了透過制度安排創造有利於創新的政策環境,為產業經濟的發展開闢道路之外,還在於對科技創新的各種資源進行有效合理的配置。許多國家都制定了高技術研究和產業化開發的稅收減免制度和信貸優惠政策,以刺激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在高科技產業化發展勢頭最勁的美國,政府已經在著手改革現行聯邦規章制度,力求在環境、公眾健康與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最大限度地養活高新技術企業的負擔。同時,美國人正在以企業家精神改革政府運作模式,簡化工作程式和不必要的規章制度,以鼓勵各種滿足公眾和商業需求的高新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發展。政府的後一個作用旨在明確不同的科技創新主體所獲得的資源分佈及側重承擔的創新任務,使科技創新活動既全面完整又重心明確。這充分體現出政府在科技創新戰略中的用心所在。

  我國政府在科技創新中的作用

  1引導作用

  科技創新是在經濟的發展中得以興起和發達的我國目前經濟發展倡導的可持續發展模式。要可持續,不僅需要增長點,這個在科技創新過程可以解決,還要考慮其與資源之間的關係。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資源成本,尤其是自然資源,特別是那些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的使用,直接影響著我們生存的環境。如何整合科技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是政府要著力發展的科技創新戰略,面臨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的各種實際,政府如何擺正並引導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從而最大限度地提供科技創新機制建設與環境建設,是政府引導作用的關鍵點之一。在科技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導致我國科技創新發展不可避免地帶有發展中國家經濟對發達國家特有的“依附性”面對科學技術引進過程中的資本陷阱與科技創新陷阱等問題,政府的引導作用更加突顯。受市場經濟的影響,我國的科技創新的引用、模仿與學習是需要過程和時間的,而如果科技創新過程不能及時趕上經濟發展的步伐,就會陷入技術引進的誤區和惡性迴圈中,致使科技創新過程被動且受限,自主性差、依賴性強。因此,政府必須從宏觀上對這種不良發展態勢及時的`預測、防範、控制,並透過適當的政策和法律的引導使科技創新朝向有利方面推進,保證經濟發展不偏離軌道。

  2支援作用

  我國政府對科技創新活動的支援作用體現為其積極提供各種科技創新資源,為科技創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包括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完善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以香港政府對科技創新的支援為例,香港政府的研發開支比例從2005年的44%到2008年的48%不斷的增大。分析香港政府創新資金的投放情況可以發現,其投入去向主要是創新應用研究。為推動工業界的科技發展,用2.5億設立香港工業科技中心,注資2.7億和7.5億設立工業支援基金和應用研究基金;撥款50億,設立創新及科技基金,以資助中小型企業的科技創新和應用研究;從1998年起10年內投資20億,成立專注“中游”研究的應用科技研究院。同時對於資助資金的管理,香港政府有其獨特的企業化管理方式,保證各項資金能有效運作,並及時到達所需企業,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用,給企業的創新帶來實際的幫助。②可見,香港政府的支援對科技創新的發展進到了很大的促進和推動作用。

  3推動作用

  政府對科技創新的推動作用除了對市場經濟過程中科技創新方向上的指引,以及各種資金、稅收等政策的支援外,還體現為將科技創新上升為新的高度,使其與社會文化、政治、教育等因素結合起來,使人們對科技創新的認識形成一種習慣,從而建立一種科技創新的文明。一旦這種文明由政府導向發展為社會自發導向,我們的科技創新也就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不僅在一定意義上擺脫了市場失靈、政府失靈等風險,而且會朝人類真正的需求尋求科技創新的正能量。政府在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同時,需要著重考慮兩項內容:①政府應該不斷推出大型的科技發展計劃,促進政府、企業、大學等系統要素之間的良性互動。日本之所以在戰後很短的時間裡取得了經濟與科技發展的驕人成績,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日本政府十分重視“產、官、學”協作。美國聯邦政府也十分重視各實體之間的互動;②提高科技原始創新能力。在科技創新活動中,提高原始創新能力意義重大。一方面其可以減少科學技術引進過程中對發達國家的依附性,更多實現科技創新自主發展。另一方面,可以將原始創新與民族產業創新結合起來,以實現民族產業的創新發展,同時提高我國的民族創新文明建設。

  發揮我國政府在科技創新中作用的舉措

  1整合科技創新的價值觀

  我國政府加強科技創新價值觀的建設至關重要,尤其是科技創新理念的輸入。其實,真正成熟的科技創新環境中,也許並不是所有人都可能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或者參與者,但所有人一定都有科技創新的理念,並對其有較為深入的認識。儘管不同的群體對科技創新理念受用和認知的點不同,致使科技創新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異,但總體上應該趨於一致。這種一致性需要政府在宏觀上給予調整和控制。換句話說,政府有責任使公民對科技創新理念有較為科學並正向的認知,並能真正地帶入到日常生活中去,從而引導主流的科技創新價值觀的走向。對科技創新理念的認識和積累僅僅是科技創新價值觀的一部分,僅僅這些還遠遠不夠。相對於那些發達國家而言,我們的科技創新價值觀更為欠缺的是國家人文力量在科技創新中的注入。只有將地域性人文力量滲透到科技創新理念中,才能進一步發展科技創新文明。

  2最佳化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

  資金方面。近幾年,我國科技創新活動中研究與試驗發展的經費支出呈逐年遞增之勢,而且基本上每年政府在科技創新上的投入經費是比較均衡的,增加的比例也沒有過大的浮動,走勢平穩。可見,我國政府對科技創新的重視和支援已漸化成為一種常態。資金方面的另一個問題是管理問題。每年國家都會拿出固定的經費鼓勵科技創新,設立很多獎項、各種基金和計劃幫助企業等技術主體創新等。政府對資金的管理要注意的問題是對特定用途的資金管理上要保證公平透明。對資金申請使用的主體要經過嚴格的評審程式,在資訊全面、公開透明、真實可靠等條件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智慧財產權方面。知識產權制度是維護市場經濟公平有序競爭的有效機制,它賦予創新者對其創新成果的一定時期的排他的佔有權,能較好地克服科技創新的外部性,維護創新者的利益,是激勵企業科技創新的強有力的基本法律制度。因此,為培育企業科技創新主體,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應加大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鼓勵、支援有關單位和科技人員透過申請專利、註冊商標等方式依法獲取智慧財產權。

  法律方面。我國在科技創新方面已經制定的法律包括《科學技術進步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但還不夠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滯後於科技的發展,有的領域存在法律空白點。因此,要建設創新型國家,就應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法律制定和完善。借鑑發達國家創新方面的法律,我國政府應該構建健全的法律體系,健全的法律體系分3個層次:第一層是基礎性立法、包括憲法、科技一般立法、智慧財產權保護立法、發明獎勵立法等;第二層是高科技領域直接相關立法,隨著新技術革命不斷深入,國家應該制訂與原子能、計算機、生物工程方面的立法;第三層是與高科技領域相關的立法,如稅法、合同法等。

  3促進科技創新的效益迴圈

  科技含量的分佈。在我國,科技成果的佔有率普遍集中於政府的科研機構和各高校的學術機構,尤其是戰略意義重大的高科技成果和民生方面的科技創新,基本上由政府和大學充當創新主體的角色。而相對於企業自主地科技創新活動,在我國還相對較為落後。而在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自主性及成果是受到特殊保護的,其專門有一套相對完善的保護措施。企業是市場的主體,對於科技創新活動而言,最基本、最原始、最真實有效的創新需求資訊直接來源於企業,因此加強企業的自主創新並加強企業創新中高科技成果的研發含量是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有效方式之一。

  科技創新評價體系。對於科技創新成果要進行一定的技術評估,以區分其科技含量的高低及創新成分的多少。在評價體系中,首先要搭建有效地資訊交流平臺。透過平臺公佈的資訊,組織不同的主體對科技創新活動的評價進行分類,並給出評價標準、評價基點、評價結果。從而使產品創新的評價機制更加公平合理。此外,對科技創新產品可以實行資格認證制度。對於符合一定技術標準和創新要求且透過資質稽核的科技創新產品的銷售和使用應該給予適當的政策支援。

  4明晰我國本土科技創新的重點

  在科技創新過程中,政府應該關心和保護對民族科技創新成果的開發和應用。民族產業的科技創新活動的優勢在於:①民族產業的科技創新戰略有利於民族文化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特定的受益群體;②民族產業的科技創新活動比較容易集中、形成專門的民族產業鏈;③民族產業創新戰略是國家軟實力構建的重要組成,意義重大、不可或缺;第四,民族產業創新活動可以減少科技創新活動對發達國家技術創新的“依附性”,提升我國科技發展的原始創新能力。因此,加大對民族產品的科技創新並加強其科技成果的轉化是我國政府在科技創新過程中的本土化需要。此外,對於其他特殊行業的科技創新活動,根據不同時期的不同需求,政府在提供的政策環境方面可以適當的給予照顧和調整,以實現特殊區域性利益的優先性。當然,這種優先性要與國家整體利益與長期利益保持一致。

  5構建科技產業化發展戰略

  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尤其是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縱觀我國科技創新的發展史,可以發現儘管我國科技創新方面的成果也很顯著,但從國家科技創新獎項的分佈來看,高科技創新的成果並不突出,相比發達國家,存在的差距仍就非常明顯。這也是為什麼我國科技創新活動始終不能邁入發達行列的關鍵原因之一。因此,加強高科技創新成果的開發和應用是政府著力追趕地重點。此外,從國外經驗得知,美國等發達國家的高科技主要集中在國防軍事領域,而對於目前主流的發展趨勢而言,這種科技資源的佈局並不能很好地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高科技成果向“民生”領域的應用與轉化使得我國科技創新戰略更為科學合理,同時也加強了科技創新成果的實用性,具有更為廣泛的潛在的社會價值。

  加強國家科技創新主體對基礎研究的深入力度,同時開放中小企業的版主創新環境。從近十年來獲獎資訊的反饋出得知,我國科技創新中基礎研究的實力較為薄弱,應用型科技創新成果較為集中。因此,基礎性科技創新的力度需要不斷加大。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需要基礎型研究與應用型研究共同發展。即便國家在特定時期對某方面有所側重,也是一時地需求反應。而平衡而全面的科技創新發展才是長久地科學之道。況且,基礎型研究與應用型研究互相聯絡、共同發展、彼此促進,如果兩者的發展差距過大,勢必影響科技創新的整體發展,降低科技創新的研發力度和效率。因此,在我國科技創新的活動與實踐中,政府應該對基礎型研究充分重視。

  從技術創新向全面創新過渡,建立新的科技創新文明。技術創新的目的是經濟效益或市場效益。技術創新的發展首先要將創新的規模擴大,也就是拓寬創新的維度,使創新從單純地科學技術擴充套件為管理技術、銷售技術等,實現從點到面的突破。這才是真正倡導的創新的核心。全面創新由技術創新開始,向其他市場元素和社會元素深入並融合,形成一種立體的整合的創新需求,也就是我們提及的科技創新文明。只有建立科技創新的文明,技術創新才會不斷地發展延續,同時推動社會全面創新的進步。科技創新這一優勢開創了我國精神文明領域科技創新的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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