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林業科技創新思路論文

可持續發展林業科技創新思路論文

  可持續發展離不開科技創新能力的推動,當前我國的林業科技創新能力較低,對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了極大的制約。分析了林業科技創新的重要特徵,並對可持續發展林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進行了研究。

  1林業科技創新的重要特徵

  1.1科技創新動力源較單一

  所謂的科技創新動力源指的是科技創新的主體,以及對科技創新的適合投入、科技創新的需求渠道等。科技創新動力源能夠推動科技創新。林業發展的需要是林業科技創新服務的基礎,林業產業必須向社會提供有形的產品、無形的產品以及環境產品。由於公益性林業主要是提供非經濟性產品,因此經營者不能在社會交換中得到科技投入的補償,這就會導致經營者失去科技創新的動力源。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一般會採取一些政府行為對非經濟產品的科技創新進行一定的補償。政府會在非經濟產品的生產上加大投入,國家成為了科技創新成果的供給者和需求者。因此,這也就導致了林業具有比較單一的科技創新動力源。

  1.2林業科技創新成果的應用具有一定的限定性

  在對林業科技的創新成果進行應用時,往往具有一定的限定性,這是由於受到氣候因素、地貌因素和地勢因素的影響,森林分佈的垂直帶譜在不同的經度和緯度上也是不同的[1]。由於森林地域的分佈規律導致了我國林業生產活動的地域性特點,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業科技創新成果的應用。預約工業技術和通用技術的科技創新成果相比,在市場需求上對林業科技成果進行了一定範圍的限定。

  1.3應用林業科技創新成果具有特殊性

  林業經營者透過購買和開發先進技術的方式來研發新產品、培育森林資源,將森林資源轉化為經濟效益,從而對科技方面的投入進行補償。然而在實際情況中林業經營者不具有較高的科技創新投入積極性,這是由於其不能從市場上對科技方面的投入得到完全的補償,因此必須依賴於相應的扶持。經營者對扶持的預期也會對其應用林業科技創新成果的行為造成影響。此外,對林業科技成果的應用還會受到森林採伐制度問題、資源管理體制問題、林權問題等問題的影響。

  2影響我國林業科技創新能力的因素

  我國的林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遠低於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對我國的林業可持續發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對我國林業科技創新能力的建設造成影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2.1沒有充分重視林業科技創新的重要性

  無論是林業經營者還是管理者和決策者都沒有對林業科技創新的重要性予以充分的重視,認為林業發展的關鍵並不在於科技的創新,而是“靠天吃飯”。因此對林業科技投入、應用和研究開發未予以足夠的投入,造成了我國的林業科技創新能力較低[2]。

  2.2我國對林業科技創新的整體投入偏低

  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整體科技投入水平較低,而其中林業在整體科技投入中所佔的比例又較低,而林業的科技創新具有比較單一的科技創新動力源,對政府扶持行為的依賴程度較高,由於缺少足夠的資金投入,造成我國的科技創新能力整體偏低。

  2.3不合理的科技經費結構制約了林業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

  我國的林業科研體制的主體主要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而不是企業,這就很容易導致企業生產和科研活動出現脫節的情況,導致林業科技創新出現供求錯位。不合理的.科技經費結構決定了國家是科技經費的主要投入者,而企業很少對科技創新進行投入。這種傳統的體制也造成了林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率低、科研成果數量少的問題,嚴重製約了我國林業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當前我國迫切需要對現有的科技體制進行改革,然而在改革的過程中也面臨著科技資源擴散不暢、儲備不足、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在林業方面表現為林業的科技創新能力水平仍然較低,國家強制性的弱化科研體制並減少投入則可能會迎來新的問題。

  3可持續發展林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對策

  3.1轉變思想,提高認識

  我國具有比較有限的林地資源,而我國當前的林地和林木浪費現象比較嚴重,為了促進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滿足人類對林產品的需要,對我國的生態環境進行改善,必須重視林業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3]。無論是林業的經營者,還是林業的管理者和決策者都必須改變傳統的“靠天吃飯”的錯誤觀念,認識到科技創新能力對於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作用。只有先從思想層面上重視林業科技創新能力的建設,才能夠扭轉我國林業科技成果轉化率低,林業科技人員素質低、質量少的情況,加大對林業科技的投入,以長遠目光來看待我國的林業發展。

  3.2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公益性的基礎和應用研究基地

  國家應建立起公益性的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基地,不斷加大對林業的科技投入,將高等院校和公益性科研機構作為推動林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的主體。公益性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比較適合進行林業基礎性研究以及林業科技創新成果的應用研究,這2類研究機構的研究經費主要是來自於國際組織援助的合作研究專案以及政府的公共財政科研專項經費撥款。鑑於當前我國對於林業科技創新開發投入的不足,必須在提高科技投入總量的基礎上調整不合理的科技投入結構,提高林業科技投入的比例。

  3.3改革創新,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和科技開發型企業的研究

  要推動我國可持續發展林業科技創新能力的建設,就必須從體制層面進行改革和創新,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和科技開發型企業的研究。要將實際經驗、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的成果結合起來,應用到林業企業的生產中去,建立起新的服務、系統和工藝[4]。對企業的技術創新造成阻礙的因素主要有體制不順、資訊缺乏、人才缺乏和資金缺乏4個方面,而要排除這些障礙,激發我國林業企業的科技創新動力就必須從體制層面上進行改革,破除體制約束,建立起企業主動創新的機制,改變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被動局面。國有林區應該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和經營管理體制。

  3.4培養、吸引和留住林業科技創新人才

  國有林區在進行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的過程中面臨著人才匱乏的困境,對此應該建立完善的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在激勵、利益分配、創新環境和社會環境等方面制定相應的傾斜政策,以更好地培養人才、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為人才提供更好的科技創新動力和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5-7]。

  4結語

  要實現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推動林業科技的自主創新,不斷提高我國林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建立起完善的林業科技創新發展體系,認真研究當前對林業科技創新能力造成制約的因素,並以林業科技創新的重要特徵為依據,不斷提高林業科技創新能力,並採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林業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率,真正將林業科技創新的成果落到實處,直接轉化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我國的林業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做出應有的貢獻,走出一條林業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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