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信用管理體系及評價指標的構建論文

大學生信用管理體系及評價指標的構建論文

  論文摘要:大學生信用作為個人信用的組成部分,影響著我國社會信用休系的建設。本文透過構建大學生信用管理體系及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力圖改善大學生信用問題,建設和諧校園。

  論文關鍵詞:大學生信用 信用管理體系 信用評價

  作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基礎設施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已經順利建成並逐步發揮作用。2008年12月央行、教育部聯合宣佈:大學生信用記錄已全部納入該個人誠信系統如實記錄大學生開立銀行賬戶、信用卡、借用和償還國家助學貸款這個系統對失信大學生髮揮懲戒作用。

  然而在全國各大高校裡大學生仍然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信用問題主要表現在日常言行缺乏誠信,背信違約;考試作弊,屢禁不止求職履歷弄虛作假就業簽約無故悔約抄襲成風瞞天過海信用卡欠款逾期現象並未改善。大學生信用作為個人信用的一部分是社會信用體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因此.學校有責任幫助有關部門提供大學生信用採集的資訊,擴大資訊共享積極發揮個人信用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

  一、構建大學生信用管理體系

  造成大學生信用危機的原因有社會不良環境的影響家庭教育因素,大學生自身因素、內在因素的影響,還有高校誠信管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建立大學生信用管理體系成為各高校的當務之急。

  參照質量管理體系的構成表1給出了一個信用管理體系的輪廓這個管理體系是由五個信用保證體系組成的:

  1組織架構的保證體系

  包括最高層領導在這個組織架構中的作用全體學生參與的方式和參與的程度;專門信用管理人員的配備及相應的職責。

  2.規章制度的保證體系

  包括操作流程的規範制度和資訊管理的規範制度。

  3信用標準的保證體系

  包括必須有量化的信用指標和必須有明確的信用要求。

  4資源配置的`保證體系

  包括裝置要素和人才要素確保信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作。

  5持續改進活動的保證

  持續改進活動可採取培訓、檢查、評比、問題分析、徵集建議等形式。

  在上述的信用管理體系中建立信用檔案和建立可量化的信用評價指標成為各高校既重要又緊迫的任務。

  二、大學生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1.大學生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設定原則

  (1)全面性。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內容應該全面地反映所有影響大學生信用狀況的各項要素。

  (2)科學性。各項指標必須有機配合形成體系相互之間既不重複,又無矛盾同時,指標的計算和評價方法必須科學要有一定的依據。

  (3)公正性。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要符合客觀事實,能正確反映大學生信用的真實面貌,信用監管人員必須態度公正,評價客觀,以事實為依據。

  (4)層次性。指標選擇應儘可能的從不同層次、不同方位涵蓋大學生信用的評估要素以全面真實地反映學生的信用能力。所選指標應有充分的資訊綜合能力。

  (5)可操作性。所設指標要比較容易取得資料來源力求使指標設定在科學完整的基礎上,簡便易行。

  2.大學生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為了充分反映大學生信用狀況,所構建的信用指標體系分別從學生個人基本情況,學校信譽體系和社會信譽體系三個角度來說明大學生個人的信用情況相應的建立了大學生個人信用評價模型的二級指標體系;第一層為基準層第二層為具體指標層,該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見表2。

  根據表2進行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需要確定各指標權重可採用層次分析法、德爾菲法或其他方法確定,在確定指標權重的基礎上即可進行信用綜合評價。

  本文對大學生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提出了初步的想法而且多集中在定性的討論上其指標還要進行具體的賦值才能應用於實踐中,量化研究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分析以提出更有實踐意義的大學生信用評價模型。各個高校透過對大學生信用管理體系的構建,將有助於個人徵信系統的完善併為社會誠信建設發揮作用.也將有助於和諧校園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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