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加強科學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探討論文

新制度下加強科學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探討論文

  固定資產管理是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按照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精細化的要求,必須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確保固定資產保值增值,才能取得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為了適應財政改革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改革的需要,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單位在新制度下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對固定資產管理。

  一、儘快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資訊系統的升級工作

  資產管理資訊系統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資產管理動態化、預算編制科學化的重要工具。系統的正常執行有利於提高資產管理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

  (一)現有資產資訊系統存在不足

  1.系統只有“批次錄入”功能沒有批次刪除功能。批次固定資產在批次錄入後發現錯誤,只能逐一進行修改刪除。

  2.將批次卡片刪除後,批次增加新修改的卡片,原有的資產編號重新生成,需要重新貼上資產條碼,工作量大。

  3.系統中部分固定資產分類不便查詢,分類名稱與資產名稱有出入,分類不明確。一旦錄入後發現類別選錯,必須刪除,重新錄入,不便修改。

  4.資產資訊系統不以年度為週期,為累計金額。追加資產價值時,原有卡片原值自動更改,年末與賬務系統不便對賬。

  5.系統沒有財務軟體介面。實行電算化的單位,在資產系統錄入後,在財務軟體中無法看到,月末資產系統和財務系統需要人工對賬,不能自動複核。

  (二)儘快完成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升級改造工作

  資訊系統升級工作既是進一步實行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業務流程再造、創新資產管理模式、深化財政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資產清查工作成果,提高資產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重要手段。資產管理系統升級後,實現資產管理資訊化動態稽核或審批,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上線執行一段時間後,資產管理效率會大大提高。另外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升級後,會解決資訊系統一期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了系統的易用性和有用性。資產系統二期的部署實施,對於進一步摸清家底、規範流程、實現動態監管、降低單位執行成本有重要意義。可以在技術上實現資產資料與政府採購資料、國庫支付資料等的互通互用,為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國庫支付管理等財政業務的融合提供技術支援;有利於最佳化管理流程,逐步實現資產管理由事後監管到事前事中監管的轉變,從而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止資產的不合理使用和國有資產流失行為的發生。

  二、儘快調整“固定資產”要素,使新舊制度銜接

  (一)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中關於“固定資產”要素的變動較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對固定資產分類進行了調整,即把“房屋和建築物”調整為“房屋及構築物”、把“一般裝置”調整為“通用裝置”、把“圖書”調整為“圖書、檔案”、把“其他固定資產”調整為“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2.是固定資產價值標準提高,即通用裝置由500元提高到1 000元、專用裝置從 800 元提高到 1 500 元;3.是把“固定基金”修訂為“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4.是引入“折舊”因素; 5.是明確固定資產後續支出的會計處理;調整後的“固定資產”賬戶的核算內容更能體現財政改革和業務處理的需要。正是由於“固定資產”變化較大,就需要我們及時把握這些變化,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其中,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目的就在於適應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的需要,而形式上卻採取了“虛提”的方式,即計提的折舊額不直接計入“支出或費用”,而是衝減“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年初,適用新制度的事業單位應根據新的固定資產標準對現有固定資產逐項進行重分類,並做賬項調整。新制度規定:凡達不到新標準的固定資產均列入“存貨”管理,並要求各單位重新確定固定資產目錄。據此原賬中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實物資產,將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規定的標準轉為存貨。轉賬時,應當根據原賬中“固定資產”科目的餘額及其明細賬進行分析調整。

  (二)賬項調整

  對於達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應當將相應餘額轉入新賬中“存貨”科目,將相應的“固定基金”科目餘額轉入新賬中“事業基金”科目;同時做好相關實物資產的登記管理工作。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對達不到新標準的固定資產轉為“存貨”,賬務處理為:借“存貨——種類(或規格、報告地點)”、貸“固定資產——類別 (或專案、使用部門) ”,同時,借“固定基金”、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基金”。

  2.對於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應當將相應餘額轉入新賬中“固定資產”科目,賬務處理為:借“固定資產(新)”、貸“固定資產(舊)”。

  3.把原賬中“固定基金”賬戶餘額——次全部轉入新賬中的“非流動資產基金”賬戶,賬務處理為:借“固定基金”、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基金”。透過上述賬項調整後的餘額可作為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專案和“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基金”專案的年初餘額。

  新制度要求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或制度規定確定是否計提折舊,並規定了“虛提”折舊和攤銷的創新性處理方法,即在計提折舊和攤銷時衝減非流動資產基金,而非計入支出。這一處理兼顧了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雙重需要,既不影響事業單位支出的預算口徑,又有利於反映資產隨著時間推移和使用程度發生的價值消耗情況,促進事業單位落實“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資產管理理念和原則,為事業單位進行內部成本核算提供會計資料支援。

  三、開展產權登記工作,推動資產管理邁上新臺階

  產權登記是一項資產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資產管理區別於其它財政和財務管理活動的主要特徵。開展產權登記的根本目的在於全面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和事業資產管理水平,推動事業單位和企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產權登記對資產管理工作的推動作用。

  (一)產權登記工作要密切聯絡事業資產管理的其他工作。一方面,要做好產權登記工作與資產管理資訊系統、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及部門預決算等工作的銜接與配合,建立相關資料之間的嚴肅性。另一方面,要做好與相關各部門的溝通,增強產權登記工作的強制性。

  (二)發揮產權登記的功能和作用。產權登記是夯實資產管理基礎的一項重要舉措,透過產權登記工作獲得的事業單位資訊及事業資產資訊,應當成為辦理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其他資產管理事項的重要依據。

  (三) 產權登記是資產管理的重要手段。開展產權登記,對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的基本資訊、資產總額、法人結構等明細情況進行登記並核發證書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摸清家底、明晰產權、明確責任的過程。開展產權登記工作可以有效提高資產管理的整體水平。

  四、開展儀器裝置共享平臺建設建立資產共享共用機制

  1.建立資產共享共用機制是提升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建立資產共享共用機制,一方面,機制自身的執行需要充分藉助資產管理資訊平臺、依託資產精細化的管理、具備專業化協調配合執行機制、建立一系列工作規範;另一方面,機制執行需要依託與支撐的財政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訊化管理等其他各項工作,應在制度、管理、資訊化等方面進一步的規範和細化,協調同步、協同配合。資產共享共用機制所具有和體現的協同性、技術性、規範性、集約性、效率性、效益性,從本質上契合了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所提出的“精益理念、集約管理、注重效益”核心要求,同時,也將有力地促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2.建立資產共享共用機制是實現資產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的一種有效形式。首先,資產共享共用機制變分散使用為集約化的集中使用,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和效益。其次,資產的共享共用作為中間環節,聯絡著配置和處置兩端;一方面,在資產配置環節,可以避免不同部門、不同單位重複配置和構建;另一方面在資產處置環節,可物盡其用,避免隨意處置。這就抓住了資產流轉和運營的源頭和終端,減少了浪費,節省了資產配置的資金。再次,將公共資產開放給社會使用,或者加強與社會資源的利用共享,不僅提高了資產的使用效率,更是發揮了資產的社會效益。

  3.以我院為例,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提升農業科技創新能力,遼寧省農業科學院儀器裝置共享平臺歷時1年的時間籌劃完成,已於2014年7月進行試執行。平臺是針對遼寧省農科院大型儀器裝置共享使用而開發的資訊管理系統,共享平臺充分利用資訊、網路等現代技術,透過對院內大型儀器裝置資源進行整合整合、最佳化配置、合理佈局、開放共享,以提高現有儀器裝置利用率,為儀器裝置資源配置提供依據。

  五、加強事業單位資產隊伍建設,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

  資產管理部門要重視選拔、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精通、作風紮實的資產管理工作隊伍。資產管理工作者也要適應形勢,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創新資產管理方式,要充分認識到自己擔負的重要職責,對單位資產的家底要清、情況要明,及時提出資產購置、配備、處置等合理意見,保證資產的合理有效使用。針對不同單位性質,在確保資產安全完整的同時,調整和最佳化資產的結構、佈局,對公益性單位的資產要發揮好資產的使用價值,對單位的資產要提高資產價值和使用效率。

  新形勢下如何管好用好資產是提高科學事業單位履職能力的客觀需要,也是加強科學事業單位自身管理的重要內容,管理好資產對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事業單位執行成本、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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