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公共文化建設中音樂藝術團體管理的幾點意見論文

區域公共文化建設中音樂藝術團體管理的幾點意見論文

  各地的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學生樂團,本質上是社會公共文化,因此如何發展樂團管理樂團,必須依據這個特性。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區域公共文化建設中的音樂藝術團體自有其特殊的價值取向與內容,因此在管理上有自己的特殊性與獨特辦法。

  一、引言

  中國各地的青少年活動中心以及文化館等組建的學生藝術團體,是學校藝術教育之外的藝術教育重要陣地,它與學校藝術教育的目的與功能雖有聯絡,但其教育本質卻是社會公共文化建設,因此,它自有其文化建設的特殊內容與價值取向等。如何管理這些藝術團體,讓其發揮應有的作用,是一個亟需解決的實踐與理論問題。如何搞好區域文化建設中音樂團體的管理,筆者以為必須關注這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釐清公共文化建設中音樂藝術團的價值取向與制度建設,二是認真研究區域公共文化建設中的音樂藝術團體的成員的學習特點與行為特徵。然後,再在管理理念、制度,以及藝術團發展的目標等宏大價值取向上,自覺與普通中小學和專業團體的管裡理念進行切割,走出一條自己特色的發展道路來。本文即從這個角度,談談在區域公共文化建設中音樂團體的管理,不妥之處,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二、確立正確的指導思想

  公共文化系統中的民族音樂團體,本質上是一個教育的鬆散組織,而並非專業藝術團體和學校。因此,這樣的藝術團體的建設必須確立正確的指導思想,以適應藝術團體的本質屬性。當然,這種非專業非學校的屬性,也決定了藝術團獨特的工作方法與指導思想。所以,要確立正確的指導思想,首先必須從源頭從邏輯起點進行思考。既然公共文化教育本質上屬於終身教育的.範疇,是現實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構建學習型社會的有效手段。這些公共文化教育相對於傳統學校教育而言,有其特殊要求,前者側重於充分利用社會文化資源,面向非特定人員提供公益性文化消費活動,而後者側重於發展在校學生的知識、能力與素質。那麼,在當前公共文化的建設中,各地湧現出各種樂團,大力發展音樂藝術的同時,有必要重新思考,公共文化教育的目標,思考公共文化教育目標之下的區域公共音樂藝術目標及其價值取向。其次,公共音樂文化的發展內容,不能僅僅依賴媒體的宣傳與鼓動,配合外來它們的活動而展開,而是應有自己的價值取向,主動出擊,積極創新發展。再次,在各級政府的強力支援下,組建的這些公共文化系統中的音樂團體,必須在現有的制度之下,進行管理創新,在管理的價值取向、知識取向、行為規範等方面進行創新與制度整合,一方面,透過制度的約束,約束參與音樂活動的參與者的行為,促進參與者的藝術與道德修養;另一方面,透過藝術團體文化建設,促使參與者提升藝術品鑑力,進行價值判斷,進而成為中國音樂的繼承者與創新者。以上海市閔行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為例,音樂團體的管理,就是在貫徹落實市教委、區教育局領導對藝術團建設新精神的總要求下,我們再結合閔行區的實際,以及青少年活動中心藝術團實際,在加強藝術團常規管理與基本工作建設同時,摸清自家家底,“量體裁衣”,有針對性的“查漏補缺”,以便在藝術團現有的基礎之上“多出人才”,“早出人才”,擴大藝術團的社會影響。上海市閔行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樂團的管理有兩個方面的經驗值得關注。第一,逐一落實管理任務。把工作進行細化,把每一項工作進行任務分解,並根據“最近發展區”理論,把樂團日常排練工作分解為一個一個具體而符合學生成長的階梯,對活動任務進行目標與過程管理的雙重管理。這樣做,旨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者的日常管理強度。從我們閔行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的民樂團以往的實踐經驗看,這種做法,符合藝術教育的特質,也符合學生社團的特點,更重要的是,它可避免以往平日工作起來看似熱鬧,但到用人之際,進行團隊表演之時,卻因人員流動太大,樂團編制“缺胳膊少腿”,無法排演技術性與藝術性較高的作品。這是樂團管理與發展的瓶頸。這個瓶頸一旦消除,樂團向更高一層發展指日可待。我們的思路是,在內部管理上做文章。我們做法是,儘可能地把樂團日常排練工作細化到人,深化到心。民樂團的實踐證明,這種做法,符合學生實際,也符合學生的利益,也就是說我們民樂團現在排演的曲目不僅難度相比過去大大增加了,排演效果也非常好,但學生付出的時間卻並沒有增加。原因就是,我們在儘可能不耽誤學生自身發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樂團日常排練及演出的人員與技術質量。總而言之,前期規劃必須提前到位,符合實際。經過我們民樂團上個學期實踐探索,這樣做,家長滿意,學生滿意,指導教師滿意,指揮滿意,管理人員更滿意。所以,我要把這個成功經驗推廣到各個分團。第二,化大氣力進行藝術管理研究,尤其是研究如何促進學生樂團排練的效率,以及使用什麼的表演曲目,達到藝術性與技術性共贏的局面。

  三、切實可行的多層級的綜合工作目標

  一般而言,一切的管理,就是人的管理,管理的核心是人。但是對公共文化建設中的樂團進行管理,卻不能簡單對這些管理寶典進行套用。首先,樂團的主體是在校的學生,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學習文化知識,時刻準備著努力學習,是為了升入高一級的初中、高中,所以他們進入樂團是自願與無償的。其次,這些學生雖然在進團前,都已獲得較好的演奏能力,但對於樂團的發展,他們的技藝與水平仍有不足。最後,樂團的排練場地、裝置等並非固定,而是長時間處於流動狀態之中。因此,如何加強這些人員、技術、思想、物質等各個方面的整合,服務好樂團的發展,需要樂團管理者在每個學期開展工作之前,做好切實可行的多層級的綜合工作目標。這些目標包括:第一,時刻關注樂團的硬體建設,及時添置優質樂器與最佳化排練場地。這種樂團雖有樂團之名,但排練場地、樂器等硬體卻是公用的,因此,管理者必須每一次排練之前,事無鉅細,務必親歷親為,關注硬體建設,不能因為排練場地、樂器等影響排練。組織者和管理者,應在將爭取領導與其它同行的支援下,把桎梏藝術團事業發展的硬體建設好,比如購置一些大型與特色樂器,並在現有的場地基礎上,合理配置,最佳化組合,把目前的場館做成能較好配合藝術團日常訓練的基地。第二,在落實公共文化建設的年度工作計劃同時,必須狠抓樂團日常訓練工作,夯實藝術團團隊管理與基礎建設。樂團的管理不僅要直接管理學生團員,還要和學生家長做朋友,利用現有各種渠道,宣傳和普及樂團的價值與存在意義。第三,樂團在狠抓業務提升的同時,還應關注學生的身心發展,例如閔行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就專門為樂團成立了一個心理輔導組織,指導教師和相關的管理人員在日常訓練中,一旦發現學生團員出現問題的苗頭,心理輔導人員立即跟進,進行有針對性的輔導與干擾訓練,使學生迅速掉頭,重新以飽滿的激情與頑強的意志進行藝術訓練。第四,加強了樂團核心藝術指導團隊建設。這個團隊是樂團的智囊,透過這個智囊的活動,不僅可以及時找出樂團日常訓練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而且還能及時尋求解決問題的策略和辦法,使得出現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解決。杜絕了以往工作中樂團排練問題的出現後,由於時間差的客觀存在,問題不被及時發現,發現問題後不能被相關人員及時重視,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等,浪費資源與時間的現象。此外,還應注意的是,在推進樂團的業務提升的同時,積極探尋新的發展路徑,擴大樂團的社會影響。

  四、日常工作思路必須清晰,將多種力量形成合力狠抓樂團文化建設

  樂團的日常工作雖很多,但歸根結底,最重要的內容還是團員的管理。所以,樂團日常管理的重心必須轉移到這個方面上來,從樂團的發展去研究學生,某種意義上講,把學生弄好了,樂團才能持續發展。樂團的主體是學生,這些學生大多主要集中在12至17歲之間。這些學生不僅是上海市閔行區各級學校的文藝骨幹,同時也是閔行區教育乃至中國教育的未來。這些文藝骨幹,在刻苦學藝的同時,還時刻面臨著小升初以及中考的雙重壓力。如何保證這些團員在藝術上與學習課業上共同進步,打造閔行區優秀的藝術團隊?我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以為只有透過提高學習效率,才能最終實現學生髮展與藝術團共同發展的目標。在日常排練過程中,採用目標與分流管理辦法,讓學生一進入排練場地,就能立即投入排練,節省排練時間,最大限度提升排練效果。其次,精心挑選排練曲目。把曲目選擇與演出任務結合起來,將曲目巧妙地融入到學生平常訓練之中,既保證學生日常訓練的水平,又可確保排練質量。除此之外,我們還狠抓樂團的文化建設,促進學生與指導教師對藝術團的認同感與凝聚力。

  綜上所述,公共文化建設中的樂團管理,應該遵循公共文化建設的屬性特徵,不能簡單搬抄一些專業樂團的激勵與管理辦法,而應另闢蹊徑,走出一條自己的管理路子來。如何管理,這方面各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已有很多切合實際的制度與辦法,效果也不錯。但是,我還是覺得,制度與辦法再好,也必須有人去落實。所以用人,用對人很重要。其次,每個學期,樂團負責人必須有樂團整個學期活動的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與安排,保證樂團在完成日常訓練之外,透過制度保障,以及樂團負責人的強有力的綜合管理,去激發樂團成員與參與者積極投入樂團的創新發展,比如提出本年度力爭樂團打造品牌節目1至2個,舉辦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講座、交流活動,迎接本學期市區學生音樂節各項比賽,爭取取得理想成績等等。總之,透過不同層級的目標設定,激發樂團學生與參與者的激情,不斷推進樂團的管理與演奏水準,最終以提升本地區的公共文化建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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