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師生關係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基礎論文

良好的師生關係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基礎論文

  從管理學的角度來看,只有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援、通力協作,才能使管理目標得以順利實現。被管理者是否樂意與管理者真誠合作,與雙方之間的人際關係有關。現代管理科學研究也表明:要順利達到管理目標,一是要有科學的管理方法,二是要有和諧的人際關係。教育教學工作也是如此,作為管理者(教師)不僅要有科學的管理方法,而且還要與被管理者(學生)建立平等、親密、友愛、和諧的師生關係。具備了這兩點,教育教學工作就能順利開展。否則,只考慮管理手段而忽視師生間的關係,這種前提下工作就是再辛苦、再努力,也都是不盡人意的。教育教學工作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

  在現實的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有兩種現象構成了明顯的對比:一種現象是老師和學生之間是一種和諧、融洽、友好、相互尊重的合作關係,在這種關係的支援下,教師教的得心,學生也學的順心,師生之間彼此都感到滿意和自豪,教學、班務各方面的工作都能順利得以開展;另一種現象是老師和學生之間是一種表面的、應付的、虛偽的.,甚至是敵意的對立關係。在這種關係的影響下,教師首先覺得學生難教(主要是思想教育難,不聽話),學生也同樣對老師懷有抱怨情緒,因而也就覺得老師無能,不會教育他們。師生之間相互抱怨,甚至相互忌恨,彼此難以理解與合作,在這樣的環境裡,尤其是學生方面,就極容易形成所謂的“差班”和“亂班”。在這種連學生自己都不喜歡的班級裡,學生沒有學習的興趣,老師沒有搞好工作的信心,也就形成了教育教學工作相對滯後的局面。形成第二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師生之間存在著不良的師生關係。

  師生關係是人際關係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具體體現。教育實踐一再證明:和諧、融洽的師生關係有助於教育教學工作,緊張而對立的師生關係有礙於教育教學工作。那麼,教師應從哪些方面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呢?我們認為: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的渠道是多方面的,如教師是否熱愛學生?是否能滿足學生最基本的心理需要?批評學生時是否注意語言的修養?對學生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真誠關心和幫助後進生?在教育教學工作的實踐中,我深刻地認識到:在這些因素當中,熱愛學生是搞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滿足學生基本的心理需要是搞好工作的基礎。這兩點在這些因素中起著“龍頭”作用,為此,下面筆者著重談談這兩個因素。

  教育工作自始自終要體現師愛

  教師能否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首先取決於教師對學生的態度。社會心理學研究表明:人際關係中有一種相互回報的傾向,假如你對一個人表現出愛,他也會以愛來回報你。反之,假如你輕視或者敵對一個人,他也會對你報以敵意。師生關係也是如此,假如老師以負責、溫和、善意的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那麼學生也會以禮貌、誠實、友好的態度來回報老師。師生雙方也就容易架起相互溝通的橋樑,彼此也容易理解與合作。學生最大的幸福莫過於得到老師真誠的愛,這種愛不應只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要落實在行動上。

  這樣,學生經過長期的觀察和親身的體驗,就會發現老師對他們的一顆赤誠之心,於是他們就會敞開自己的心扉,把自己的“心裡話”講給老師聽,視老師為“自己人”而主動接近老師,逐漸由喜歡老師的為人到喜歡老師所教的學科,因而也就樂意接受老師的教誨。這種“移情”體驗既能使學生“愛屋及烏”,又能使學生“親其師,信其道”。教育教學活動歷來都是雙邊活動,需要教育者與受教育者彼此的理解與合作。如果教師對學生缺乏應有的感情,漠不關心,上課來,下課走,態度冷漠,言語刻薄,隨意傷害學生的自尊心,這些都極容易引起學生的反感情緒。誰都知道,在彼此需要合作的雙方當中,如果有一方出現了反感情緒,那麼與對方的合作融洽度就可想而知了。教師對學生的愛,要時時、事事、處處體現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句話、每一個眼神、每一句叮囑(包括說話的語氣)中,離開了愛的教育是蒼白無力的。正如我國近現代教育家夏沔尊所說的:“教育之沒有情感,沒有愛,如同池塘沒有水一樣,沒有水就不成其為池塘,沒有愛就沒有教育”。 滿足學生基本的心理需要。

  學生基本的心理需要之一就是希望老師關心、理解、尊重和信任他們。

  每個學生都希望老師關心他、瞭解他。例如:在開學後比較短的時間裡,如果老師能記住所教的每個學生的名字,這對學生來講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因為學生透過這一事實證明自己在老師心目中有一席之地,還證明了老師對工作、對學生的態度是認真負責的。這無形中也增強了學生奮發向上、刻苦學習的信心。學生還希望透過自己的表現和優異成績來獲得公正的評價。與此同時,學生希望老師把他們當作“大人”一樣去看待,渴望得到人格的尊重和充分的信任。他們最厭惡老師不顧情面、不分場合去隨意傷害他們的自尊心或者體罰他們。心理學研究表明:人的心理活動是受外界制約的。當學生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時,處於一種自我防禦的補償心理機制,這時就極容易引起逆反心理。學生有逆反心理是不願意與老師合作的,有些學生還故意與老師唱對臺戲、搞惡作劇、給老師難看等等。現實的教育實踐中,因老師傷害學生自尊心或體罰學生而導致不良後果的現象並不少見,而且有些教訓還是極為深刻的。我們從“士可殺而不可辱”這句名言就可以看出人們對自尊心需要的程度,學生更是如此。尤其是在對待差生的問題上,有些老師單憑考試成績這一條就對差生進行徹底否定,更有甚者還諷刺、挖苦、嘲笑甚至體罰學生。這些做法不管動機如何,已經嚴重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極易造成老師與學生的對立情緒,而且這樣做使一些學生越受“教育”越差。客觀地講,差生在某些方面的確是難隨人願,有很多缺點和毛病,但他們並非一無是處、一團漆黑,他們身上有許多閃光點,只是老師還沒有來得及發現而已。因此,對待差生,沒有必要採取在人格上侮辱、心靈上創傷、肉體上懲罰這些所謂的“教育手段”來“塑造”他們。況且這樣做也只能使差生更加心灰意冷,遠離老師,忌恨老師,對學校失去興趣,放棄學業,破罐子破摔,甚至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這與教育本身的初衷是格格不入的。

  終上所述,我們必須把尊重學生人格、關心學生進步、瞭解學生心需要作為教育教學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既要熱愛學生,又要關心愛護學生,從“愛”出發,從“關心”入手,把師愛體現在每一句話、每一個眼神、每一節課、每一次活動、每一次家訪中,透過各種形式與學生建立並保持親密而愉快的情感交流關係,在寬鬆、融洽、和諧的氛圍中去完成育人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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