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生態發展戰略中如何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論文

林業生態發展戰略中如何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論文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以及社會的進步,人口、資源以及環境問題日漸的突出。保護森林條件以及環境,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已經成為本世紀最為重要的問題。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在今後的一段時間內如何推進可持續發展、提升林業生態建設的成效等問題成了促進林業生態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的緊迫性問題。

  1 森林對於生態環境的作用

  森林對於生態環境的主要作用體現在:森林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功能;森林生態系統促進碳迴圈和水迴圈;森林是生物多樣性的最大儲庫;森林能防風固沙,遏制土壤沙漠化。

  2 我國森林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有利條件

  國際背景。近年來隨著我國對於林業發展問題的重視,日益的加強了與國際範圍內的森林保護方面的合作,這對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管理提供了廣闊的國際背景。在這一大背景的支撐下,我國開始將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作為一個重大的發展戰略,高度的重視森林資源在生態環境、經濟發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多年積累的寶貴經驗。儘管我國之前在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存在著諸多的問題,但是在長期的森林保護、恢復、重建以及改造的實踐中也積累了大量的寶貴經驗,從而使人們逐漸的認識到改善環境及林業生態發展的必要性。經驗告訴我們,要實現林業生態發展戰略的可持續發展必須以全域性的眼光,進行合理的佈局,逐步建立多功能、多層次、多林種以及多效益的森林生態系統,從而達到綜合效益的最最佳化。

  相關工程及法律的`設立。我國近年來實施了一系列的天然森林保護工程,並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效果。同時國家對林業的投入也逐步的顯示出“外部經濟性”特點。此外我國制定的《森林法》明確規定了國家所要建立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為正在實施的林業生態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公有制經濟可提供強有力的宏觀調控力。森林資源的保護與開發,林業生態的可持續發展作為一項龐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及人力物力,並且直接的收益較少,因此需要藉助市場經濟以外的有力手段進行調控。我國公有制為主體的制度可以為森林資源的保護與開發提供足夠的人、財、物的支撐,有利於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發揮,為林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牢固的制度保障。

  此外,我國在經過幾年的發展後已經具備一直門類齊全、初具規模的林業科技隊伍;同時我國的森林面積位居世界前列,具有較好的資源與廣闊前景。

  3 我國森林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條件

  首先是缺乏科學的綜合規劃,經營管理水平低。我國現存的森林經營方案普遍的存在著不科學、隨意性大的現狀。這主要是由於森林經營方案的編制乃至實施都得不到有關部門的重視,擅自開發、擅自更改林地用途以及經營粗放的問題不斷加重。與此同時,由於管理水平的低下,我國的林地利用水平效率低、木材利用率低、成活率低、林分生產力低以及森林綜合效益低的現狀,要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現狀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其次是認識不清,觀念陳舊,缺乏全域性觀念。這種觀念的存在導致管理者一味的追求眼前利益,忽視了長遠利益與近期利益的關係、不能正確的處理林地與效益,直接的導致在經濟效益的驅使下超限額的採伐,嚴重的加劇了毀林開荒的現象。最後是經營管理滯後,制約森林資源發展。我國相關的林業管理法律還不健全,同時開展林政隊伍的人員優先難以制定、實施必要的管理手段,很難確保林權使用者與所有者的權益。

  4 實現森林可持續發展應採取的對策

  1)相關部門的各級領導要本著求實創新的精神,深入一線親自組織、真抓實幹,並且從組織領導、政策制定、檢查驗收、科技扶持以及財政投入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支援。2)明確森林資源管理體系,逐步的建立產權明晰、政企分開的管理模式,徹底將傳統的經營權與所有權部分的現狀改變。3)合理適度的利用森林資源。森林資源的應用要根據我國現有的森林資源數量以及森林結構、週期等因素,合理的確定森林資源的利用水平,對於過度砍伐的現象極力避免。

  在新形勢下要進一步的加快林業的生態建設,促進林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並且在利用自然資源及保護生態的同時,不斷的促進人們生活水平及質量的提升。發展林業產業經濟作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同時也是現代林業的發展方向,為此要充分的利用當下發展及林業生態建設的機遇,大膽的創新機制、強化服務,從而充分的發揮林業經濟在生態建設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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