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中國傳統的整體性思維方式對人與自然可持續發展論文

略論中國傳統的整體性思維方式對人與自然可持續發展論文

  論文關鍵詞:傳統文化 整體性思維 和諧統一 天人統一 自然規律 可持續

  論文摘要:本文解讀了可持續發展思想和中國傳統思想的共通點,比對了中西文化在對待整體性,統一性思維上的不同,研究了傳統思想對待事物統一性觀點的不同,研究了整體性思維在人與自然關係中的運用。

  可持續發展是建立在社會、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相互協調和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的一種發展,其宗旨是既能相對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能對後代人的發展構成危害。可持續發展不是單一的某一方面的狀況的改善和維持,它是一個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我們需要儘量從認識的各種不同的層次、不同角度、不同的途徑將問題提出來,而不能滿足於那種一因一果的簡單理解……必須用之以整體性思維歲蜓體性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的特點,它表現為傳統文化的各種表現形式之間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密切關聯、相互影響的一個整體。嘟冶肯說:“強調整體性的中國傳統思想具有悠久的歷史。確實,當我們確定複雜系統時,這種方法就變得至關重要了。”

  這種整體性思維的重要體現之一就是對於人與“天”的關係的解讀。中國傳統文化主張,天人和諧是最高境界的和諧,“天人合一”,並不是指人和自然是混沌的一體,模糊了人類社會與自然世界的界限。事實上,天、人依舊是二元對立的兩個體系,有其自身的規定性,但在傳統思想中把天地、人、社會看作密切貫通的整體,更強調彼此的統一聯絡,傾向於把自然和人各自的性質放在相互包容的前提下來討論,認為人身人心都處在一個整體系統中,各系統要素之間存在著互相依存的聯絡,即為中國傳統的整體思想。

  文藝復興以來,西方主流意識由神本或上帝中心轉為人本或人類中心,它具有重大意義,特別是弘揚了人的理性,發展了科學技術,創造了現代物質文明,舉世公認。但是隨著全球性生態和環境危機的出現,日益暴露“人類中心論”的缺陷在於它把人和自然截然對立,視人和自然是既定的、外在的、單向的關係,而一味命令自然,任意宰割自然尤其是自工業革命以來,自然資源遭到竭澤性開採,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人與自然原有的平衡被打破,人與自然的二元對立越發嚴重,勢必要求改變現狀,以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狀態。在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問題上,應當適用公平性原則,和諧原則和高效性原則。這三大原則主要從兩方面規定了人對自然的態度:一方面:人有權利用自然,透過對自然資源的開發滿足自身需求,另一方面,人類應當尊重自然,在開發過程中,遵循自然規律,有限度,高效率的使用自然資源,以保護性開發為原則。

  中國古代哲學中的有關論述,關於人對自然的權利和義務的思想,集中的反映在“無為”—以老子和莊子為代表,和“有為”—以孟子等為代表的兩大學術中。老子認為,天地萬物,始於“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道”影響和決定著人類社會和自然世界的存在和發展,道是貫通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的根本法則。孔孟的“仁”,講的是“有為”,孟子說道:“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署不人挎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人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王道之始也。”孟子看到了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規律,同道家一樣,強調尊重自然及其規律,告誡人們要適可而止,但不同的是,孟子並非純粹的無為,而是因時制宜,因地制宜,是一種合理的和有限制的使用。只有當人類將其自身的發展與自然發展規律想結合,實現有節制,有限制的開發,才能保證人與自然的和諧同步發展。荀子認為,自然本身是無目的的.,“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載人,不能治人。”(《荀子·禮論》)人應該透過自己的主動性和創造力,與自然規律相結合,對自然物進行改造,使之符合自身發展的需求,使之的存在更具有目的性和意義,即“制天命而用之”。不論儒家還是道家,在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問題上,雖然方式不同,但都是殊途同歸,終究是在探索一條天人和諧,促進人的發展打道路。

  當前許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模式,是以犧牲環境為帶價,以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為基礎,以犧牲長遠利益來換取眼前的利益。中國傳統思想中,歷來重視家庭和後代的觀念,使個人不但關心自身發展,更會從家族和後代的生存考慮出發,關懷後代的需求,這一觀點與可持續發展中“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的要求相一致。面對目前中國嚴峻的人口,資源和環境形勢,恰當的運用中國傳統文化的整體性思維,來解決這些問題,具有更加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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