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俱造型的設計論文

傢俱造型的設計論文

  一、傢俱造型設計的作用及基本要素

  “點”是形態構成中最基本的構成單位,藉助於“點”的特徵,會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如櫃門、抽屜上的拉手、門把柄及鎖型,軟體傢俱上的包扣、鉚釘及五金配件等,視覺上都起到靜中有動的反襯效果。“線”是“點”的移動軌跡,分為直線系和曲線系。直線的特徵是強勁有力、莊重挺拔,彎線的特徵是柔韌流暢、圓潤舒展。在傢俱設計中,線形特徵能創造出傢俱造型的不同風格,“線”的曲直方向運動,能概括出造型的空間,表達出情感與美感、氣勢與力度、個性與共性的風格特徵。“面”是由“點”的擴大、“線”的移動而形成。“面”具有兩度空間的特點,分為平面和曲面。平面的感覺是平穩、安定和端正;曲面的感覺是變化、活潑和輕快。在傢俱設計中,恰當運用各種不同形狀的“面”,和不同方向的“面”進行組合,可以構成不同風格和不同樣式的傢俱造型。通常,方形傢俱具有簡潔、明快、穩定的感覺,曲面傢俱具有溫和、柔軟、流動的感覺.“體”是由點、線、麵包圍而成的三度空間,分為實體和虛體。實體(由體塊直接構成的實空間)有重量、穩固、封閉、圍攏的感覺,虛體(由多條線材圍合而成的虛空間)使人感到輕快、通透、空靈、飄逸的感覺。“體”在傢俱設計中,多是各種不同形狀的立方體和幾個立方體組合的複合體。一般來說,開放體的桌子所佔有的空間是虛擬空間,封閉體的櫥和櫃所佔有的空間是實體空間。此外,“體”的色彩、光影、質感的變化也能改變人們對它的感覺;人的視點角度的變化,也可以使“體”的深度、繁簡在人的視覺中發生變化。

  二、傢俱造型的基本形式法則

  (一)統一與變化

  在傢俱造型設計中,統一是形成整體和諧的基本基調,變化是在整體造型元素中尋找不同點與差異處,使造型更加生動鮮明。傢俱的變化形式是豐富多樣的,如體量大小與線條曲直之間、材料質感與物體形狀之間,都存在著對比或協調的關係。在具體設計時,許多要素往往是合而為一的,如“線”、“形”、“體”是組合在一起的,而色彩則與其材質的變化密不可分。如中國的明式傢俱處處體現了造型的對比與和諧,其中直與曲的線條對比、方和圓的形體對比,都被圓潤的和諧處理統一於流暢的線條之中。

  (二)均衡與穩定

  均衡是指傢俱各部分相對的輕重關係,而穩定則是指傢俱上下的輕重關係。設計時,無論是單件傢俱,還是成組傢俱的造型處理,都離不開均衡與穩定這一形式法則。傢俱造型多以對稱形式安排形體,傢俱是在特定的空間環境中,它與電器、燈具、書畫、陳設等的配置,也是取得整體視覺平衡效果的相關因素。

  (三)比例與尺度

  傢俱設計中,合理的處理比例與尺度的關係,能使傢俱達到既方便使用又美觀大方的.效果。也就是說,傢俱各方向度量之間的關係及傢俱的區域性與整體之間的關係形成比例,傢俱與人體的尺寸、傢俱與建築空間的尺寸、傢俱整體與部件所形成的特定尺寸關係都要協調,傢俱的造型效果才能恰倒好處。

  (四)節奏與韻律

  重複具有統一的特徵。韻律使某種圖形和線條不斷重複或有組織的重複變化,從而,使造型設計產生節律和暢快的美感。節奏產生條理、整齊和規則的結構組織;韻律構成起伏、漸變和交錯的節奏組織。在傢俱造型設計中,不同的韻律是產生不同的傢俱形式和不同的傢俱結構的重要條件。掌握“韻律”這一形式法則的規律,在滿足功能要求、結構要求的同時,有意識、有目的地去組織韻律,才能創造出完美的傢俱造型。

  (五)傢俱的色彩搭配

  傢俱色彩多以中性色調為主,它能產生柔和、安靜的格調。傢俱的色彩須與建築環境及其使用功能進行整體統一的考慮。在中性色佔主體區域的傢俱色彩中,大膽使用非常鮮豔的色彩,可以在一個空間裡創造出新的體驗。傢俱的色彩既要突出個性,又要表現時尚、前衛和健康的主題。在追求獨立自我、鮮明個性的同時、應該冷峻與親和並重、理性與感性並重,這才是現代生活所需要的既追求個性,而又不失細節的審美訴求。

  (六)傢俱造型的材質:材質肌理既是觸覺又是視覺

  木材質相對鬆軟溫暖、紋理流暢、具有天然樸素的個性;鐵材質堅硬冰冷、極有彈性、可作任何造型;塑膠材質光滑輕盈、色彩豐富、有較強的現代感;不鏽鋼材質光澤堅硬、反射力強、有華麗高貴的氣質;玻璃材質晶瑩脆硬、玲瓏剔透、有著高雅時尚的氣質。此外,皮革織物的柔軟,竹藤的編織紋理等等都有各自獨特的質感。在傢俱設計中,充分發揮材料獨特的魅力和個性,用豐富的想象表達創意的設計,才能賦予材料新的藝術生命。同時,把傢俱的造型、色彩、材料透過加工有機地融為一體,才會產生許多意想不到的視覺效果,才能更好地提升創意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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