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萊布尼茨認識論的調和性論文

論萊布尼茨認識論的調和性論文

  摘要:本文從認識的本質和來源、認識的進展和特點、認識力與審美趣味的區別三個角度細緻分析,認為萊布尼茨企圖調和經驗論和唯理論,找出一條介於笛卡爾與洛克理論之間的中間道路,但在對“感覺經驗”的認識中,已試圖突破經驗論與唯理論各自的片面性,這在哲學的認識史上是一個了不起的創見。

  關鍵詞:萊布尼茨;唯理主義;單子論;前定和諧

  萊布尼茨是近代理性派哲學的主要代表之一,創立了以單子論為核心的哲學體系。他的認識論就是與單子論一脈相承。在萊布尼茨看來,認識主體就是精神單子,認識只是人類心靈這種較高的單子的“知覺”在其內的原則推動下的某種發展。[1]作為一個唯理論者,萊布尼茨企圖調和經驗論和唯理論,找出一條介於笛卡爾與洛克理論之間的中間道路。下面從三個方面對這種認識論的調和性進行分析。

  一、認識的本質和來源

  單子論的“前定和諧”說是萊布尼茨的認識論建立的理論基石。他認為上帝創造每一個單子時預先規定了每個單子發展變化的歷程和內容,使其變化發展相互和諧一致的進行保持其為一個連續的整體。他說:“這些原則給予我一種方法,來自然地說明靈魂和形體的結合或一致。靈魂遵守它自身的規律,形體也遵守它自身的規律,它們的會合一致,是由於一切實體之間的預定的和諧,因為一切實體都是同一宇宙的表象。”[2]按照預定和諧說,靈魂依據目的因的規律,憑藉慾望、目的和手段而活動;形體依據動力因的規律而運動或活動。在他看來,這世界好比一架鐘,其中部分與部分以及部分與全體都安排得十分妥貼。萊布尼茨認為所認識到的美與秩序、和諧是統一的,它們都是按照“至高無上的原因”所產生的結果。

  此外,在萊布尼茨看來,上帝是一個絕對完滿的存在,是全智、全能、全善的。他說:“我覺得,形而上學與幾何學之永久真理,‘善’的原理,‘正義’的原理,以及‘完全’的原理,都是由於上帝的理性而來的。”[3]真、善、美都是來源於上帝的理性和對世界的預先的安排。

  由此,萊布尼茨反對洛克的觀點。洛克奉行“凡在理智中的,無一不是在感覺中”的唯物主義經驗論原則。他認為,心靈既然是能動的,就不會是白板,對個別事物的感性經驗雖然必要,但是它們只能給我們提供一些特殊的個別的例子,不可能提供普遍性的真理。人的心靈像是一塊有紋路的大理石,但大理石已有的紋路決定了它適合於雕琢成什麼樣的形象。“如果在這塊石頭上本來有些紋路,表明刻赫爾庫勒的像比刻別的像更好,這塊石頭就會更加被決定用來刻這個像,而赫爾庫勒的像就可以說是以某種方式天賦在這塊石頭裡了。”[4]可見,一方面,萊布尼茨和笛卡爾一樣,主張天賦觀念論;另一方面,他與笛卡爾又有區別,認為觀念是潛在的,即觀念一開始是人心中潛藏著的不清晰的知覺,需要經過理性的加工琢磨,才能變成清晰的觀念。這裡,萊布尼茨陳述了認識是一個發展過程這一可貴的辯證法思想,也表明他的唯理論是向經驗論讓步的唯理論。

  二、認識的進展和特點

  萊布尼茨認為這些天賦觀念論並不是現成的天賦於人心中的,而是有一個從潛在到現實、從模糊到清晰的發展過程。最低一級的單子沒有清楚明晰的表象,無生命的東西就是由這類單子構成的;較高階的單子具有較清晰的知覺和記憶,有感性靈魂,一般的動物就是由這些單子構成的';更高一級的單子,不僅具有清晰的知覺和記憶,而且有理性靈魂,人就是由這類單子構成的;最高階的單子是上帝,它具有最完滿的智慧。

  他把這一“連續性”原則貫徹到認識論中,認為觀念並非一成不變的,而是有個發展過程。“那些令人注意的知覺是逐步從那些太小而不令人注意的知覺來的。”[5]按照觀念由模糊到清晰的發展過程,萊布尼茨將觀念區別為“明白的和模糊的”以及“清楚的和混亂的”四種。“一個觀念,當它對於認識事物和區別事物是足夠的時,就是明白的”[6]。明白的觀念又分為“清楚的”和“混亂的”兩種。

  進一步,萊布尼茨認為我們所能認識的真理只有兩種:“推理的真理”和“事實的真理”。他在確定兩者的區別時,敘述了它們的原則。一個是矛盾原則,由於這一原則,我們才認為其中隱藏矛盾的東西是謬誤的,而與謬誤相對立的東西則是真實的。另一個是充足理由原則,由於這一原則,我們可看出任何現象都不可能是真實的或現實的,任何論斷都不可能是公正的。他認為,感性知覺提供的就是“事實真理”,這類真理是偶然的、不可信的。他認為,必然真理的原始證明只來自理智,而別的真理則來自經驗或感覺的觀察。我們的心靈能夠認識兩種真理,但它是前一種真理的源泉;而對於一個普遍的真理,不論我們有關於它的多少特殊經驗,如果不靠理性認識了它的必然性,靠歸納是永遠也不會得到對它的確實保證的。可見,萊布尼茨主張唯理論的真理觀,認為推理的真理是以心靈為其源泉的,對實際事物的認識中,由於人類找不到最終的即充分的理由。物質都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些模糊的、無意識的知覺,是一種現象。不過,這些現象應該服從一定的規律。它們是最高的單子——上帝合目的的安排。總之,萊布尼茨抬高推理的真理,表現出唯理論傾向,但他畢竟承認了事實的真理,並認為它就是由感性知覺提供的,反映了他向經驗論的讓步。

  三、認識力與審美趣味的區別

  萊布尼茨不僅從認識的進展和特點上對審美趣味作了分析,還將審美趣味、鑑賞力與認識力進行比較,進一步揭示其特點。他說:“與認識力不同的審美趣味是一些混亂的知覺。它不能使人們充分地說明事物的起因和意義。它是某種接近本能的東西。”[7]人們永遠無法探明,事物的令人愉悅性是什麼。因為這種令人愉悅的事被感知,是透過我們的情緒,而不是透過我們的認識力。這裡指出了審美趣味與認識力區別之點,強調審美趣味是一種不同於認識力的認識和情感活動,並且明確指出“審美趣味是一些混亂的知覺”,所謂“混亂的知覺”,萊布尼茨認為它是由一些察覺不到的“微知覺”組成的。微知覺不僅形成了趣味,而且也是引起情緒和快樂的原因:“這種微知覺也是那種不安的原因,我指出這種不安就是這樣的東西,它和痛苦的區別只是小和大的區別,可是他常常由於好像給它加了某種刺激性的風味而構成我們的慾望,甚至構成我們的快樂。”[8]我們可以看到萊布尼茨是將審美趣味和認識力嚴格加以區別的,並且它也不同於可對事物下定義或做出科學說明的科學的認識。從他把審美趣味歸入若明若暗的知識之列以及屬於混亂的知覺來看,他基本上是把審美趣味看作是一種感性活動,而不屬於理性認識的活動。

  儘管萊布尼茨把審美趣味看作是較低的認識階段和屬於混亂的知覺的活動,但他並沒有切斷它和理性之間的聯絡。按照萊布尼茨的單子論,每個單子都如靈魂一樣具有知覺,憑它的知覺就能反映整個宇宙。各種較低知識階段和混亂的知覺,也都包含著無限的物體給予我們的印象,以及每一件事物與宇宙中其餘事物之間的聯絡。“甚至可以說,由於這些微知覺的結果,現在孕育著未來,並且滿載著過去,一切都在協同併發……只要有上帝那樣能看透一切的眼光,就能在最微末的實體中看出宇宙間事物的整個序列。”[9]這些論述雖然帶有神秘主義色彩,但卻表明萊布尼茨認為混亂的知覺或微知覺,也是包含著他們自身的理性內容和意義的,審美趣味雖然不是理性思考,但它卻是聯絡著理性內容的。對音樂的美感,不僅是對音的數學比例的外在形式的感覺,而且也把人們引向對上帝所創宇宙之和諧的直覺,因此,這種美感是蘊含著理性內容的。這一切當然不是說萊布尼茨已經清楚地認識到審美活動中感性與理性的關係,而只表明他試圖在感性和理性之間做出某種調和,而這種調和難免是互相矛盾的。

  總的說來,萊布尼茨在堅持理性主義認識論的同時,又特別強調和重視感覺經驗在認識過程中的作用和地位,顯示了調和性的一面。但他在對“感覺經驗”的認識中,已試圖突破經驗論與唯理論各自的片面性,這在哲學的認識史上是一個了不起的創見。

  參考文獻:

  [1][7]北京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史教研室編譯.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C].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P479、490、299豹

  [2][4][6][8][9]萊布尼茨.人類理智新論:下冊[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P10、518、5、266、11、10.

  [5]萊布尼茨.論智慧[M].轉引自Eo卡西勒.啟蒙哲學[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88,P12-13、23.

  [3]萊布尼茨.形而上學序論[M].陳德榮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37,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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