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當前莫讓女孩望穿秋水隨筆

把握當前莫讓女孩望穿秋水隨筆

  把握當前,莫讓女孩望穿秋水!

  ——題記

  兩年前,我才17歲,擁有著最好的花季年齡,天真的我春心也開始盪漾。我渴望著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我想像小說中寫的那樣“管他地老天荒,我自沉醉愛中”。在那時,我擁有了自己第一個QQ號,並且把頭像設定為曇花,那是一個非常唯美的頭像,象徵著我自己,那純潔的心,那渴望愛情的到來,種種皆以曇花為喻…在緣分的驅使下,很快我便遇到了他,他有著跟我一樣同音的名字,彷彿就是命中註定。

  他是個學霸,也比較內斂,一直以來對我都很禮貌,每個聊天的字眼都透露著愛意,每個週六我們都會聊天,於是我感覺時間過得真慢,傻傻的等著週六,那時候,只要他找我了,我就什麼煩惱都沒了,開心的像一隻蹦噠的小鹿。隱約當中,我感覺自己喜歡上了他,他送了我一句話:珍,每當不開心時,記得升起心中的小太陽噢,太陽出來了,陰霾也就散去了。的確,我麻煩事比較多,每當我不開心就用他的那句話安慰自己,慢慢的,我學會了笑。 就這樣,慢慢的兩人都陷入感情的漩渦,再也出不來了,沉醉在愛情海中。

  大概四個月後,我清晰地記得那是清明,他勇敢地對我表白了,那是他最勇敢的一次,估計在心裡準備很久了吧。我出乎意料的開心,對他的那份情意我藏在心中,可以說我在等他表白,如今終於夢想成真,我要高興的睡不著了。雖說戀愛了,但是我們還是相約要好好學習,並且答應只在週末才聊天。想比起一般的戀人,我能說我們很堅強,耐的'住寂寞,忍的了距離。如此這般的日子十分甜蜜,因為有距離,才產生了美,產生了思念。

  不知是定律還是什麼,美好的事物總易逝去,上天好像是不喜歡完美的事物,硬生生的奪去了。如我所說,我們好景不長,好像快走到了盡頭。不知道為什麼,他一連幾個月沒有聯絡,發簡訊打電話也從未回過。我至今還清楚的記得,他沒有給過照片給我,我不曾見過他,我們之間就只有四條簡訊,一個電話…屋漏偏逢連夜雨,我身體不爭氣逢了大病,一連病了十四天。那個時候,我真的很想他,很想很想,奈何明珠暗投,錯牽姻緣,在我臥病期間,他終是不曾理採過我。

  我大概也明白了他是什麼意思,呵呵,我們盡頭了!一聲不響地拋下我,我不是東西,可以呼之則來,揮之則去,我也是有血有靈魂的,既然你這般待我,我也不會對你留下任何情意。於是,我的頭像換了,換成了血玫瑰,那是血一樣的殷紅,絲毫不比彼岸花的遜色,我滿滿的恨意都在藏其中。我的字也變的剛勁了,比一般女孩的字顯的飄逸了許多,這些,都歸根於恨意,恨意,滿滿的恨意! 我忘不了,於是我開始事情做,為了麻痺自己我傻傻地入了團委,以此來逼迫自己不去想他,想念是不會呼吸的痛,這種痛誰人能懂?就這樣,我渾渾噩噩的度過每一天,為了他,我已是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

  一五年十一月,他終於冒泡了,可對我來說卻是再一次的折磨,他發了條簡訊給我,簡訊內容如下,“珍,我很想你,你還好嗎,因為高三,我才沒有聯絡你…” 然而我並沒有回訊息,時隔一年多,如今我心已是死僵了,試問死僵了的心如何復活!靜水驚怡秋,何處水自流。

  若得初時顧,長情處處留。如今,我只能以這首詩來變達我內心想法了,忘記一個人帶來的傷痛只需八個月,可我為何到如今都覺得隱隱作痛?是揮之不去的記憶,還是我太過弱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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