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不累,自己才知道的雜文隨筆

累不累,自己才知道的雜文隨筆

  有人見我喜歡寫點隨筆,尤其是寫反對過度官本位時,自然會用一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例,有的因此得出“你老糾結這些事,你活得不累嗎?”說實話,我真沒覺得記著這些往事會累。如果一個人真的連傷自己“自尊”的事都不記得了,哪這個人要麼死了,要麼是隻有“功利”而不要“自尊”的人。我估計凡功利者,可能是不計較“自尊”的。

  這些年由於習慣寫點文章,我倒開始思考一些人性的東西。越思考越發現,我的思維模式與大多數人存在不同之處。我的思維模式很少考慮關係與人情,即“對事不對人,就事不就人”,一個最底層的科員卻喜歡說“制度性問題”。所以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常常現出與別人格格不入的情況。

  大家都愛結朋結友,都以“我認識某某領導為榮,某某領導是我親戚是我同學是我戰友為榮”。說實話,我從沒有過這種感覺。這可能與一個人的觀念和慾望有關。記得大約二十前年,我就說過自己的生活就是“吃飯——睡覺——領工資”。每月能“領工資”,應該是自己最主要的東西,也就是主要矛盾,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東西,都是次要矛盾。

  透過這些年的觀察與思考,我發現我與其他人的.最大區別是除了領工資之外,追求什麼?這是我與大多數公務員的區別。作為公務員,大多數人除了工作之外,還追求一個頂帽子。對於帽子這東西,說句實在話,自己不是不想要,如果別人給,自己肯定要。但不會把心思放在這上面。在“功利”與“自尊和自由”,我通常情況下會選擇後者,這就是我與別人最大的不同。這從“應酬”中可能表現出來。

  有幾次應酬,有領導同吃飯。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領導在。平常我在家吃飯,一般最多五分鐘之內解決。在單位應酬,一般前半個小時會應酬一下,吃得差不多,我會中途先吃飯先退場。如果是重要場合,我會盡最大努力做到差不多“中後場”先退場。有一次,我與同是科員的同事參加一次重要應酬,我就是吃到後半場後先走了。回來後,他說到“你先退場,這樣不禮貌”,我說到“別人根本不在乎”。

  我發現吃飯應酬最能體現一個人的性格和思維觀念。如果你是應酬的主要人物,自然是不能中途退場。同時科員,同是不喝酒,同樣不是重要人物,有些人就願意幹坐著等領導兩個小時,說是要“懂禮貌”。而我的思維是“自己不是重要人物,沒人在乎你在與不在”。

  記得在基層分局時,有時應酬,領導吃飯要吃一兩個小時,我會吃半個小時就先離開,然後,寧願花五元錢坐公交車回家,也不願意等兩個小時,等領導吃完飯再坐單位車子回家。而有些同事是雙收入家庭,每個人工資收入都比我高,甚至有一方還是當官的,他們卻怎麼也舍不多花五元錢去坐交交車。別說花五元錢坐公交,有些有錢人甚至連自己想吃“早餐”都捨不得,寧願吃單位上不花錢自己並不喜歡吃的東西。

  自從參加工作之後,我就長期在街上吃早點。結婚後,由於我只喜歡吃饅頭和包子類,不喜歡吃麵條和米粉類,因此,我家也長期在外面吃早餐,而且是各吃各的。如果一個人習慣了吃公家用公家的,他形成了自己的生活習慣、觀念和思維模式,你要他花五元坐公交,或花五元吃餐早點,你還不如要他的命,而且這類人,現實生活中很多。

  像我這類人只是極少數。我這裡沒有說別人不是的意思。只是說,人與人的習性、觀念和思維模式是存在區別的。由於習慣、觀念和思維方式與大多數人不同,因此,有人覺得我生活得累。我卻覺得一些人為了功利去強迫自己應酬別人的生活方式更累。然而於他們而言,因此應酬能得到想要的東西,應酬對於他們來說肯定是件非常風光和快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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