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對孩子無力給與不如告訴他去爭取生活隨筆

與其對孩子無力給與不如告訴他去爭取生活隨筆

  在超市見過一個衣衫襤褸的母親帶著自己的孩子,孩子手上些許是玩了泥巴,黑黑的。小孩子去碰擺在架子上的毛絨玩具,媽媽見到了,就打了孩子的手。也許是力度大了點,小孩子強忍著淚水。母親蹲下來,擦了擦小孩的臉蛋,這時,小孩說:媽媽,我想要那個,指著小熊樣子的毛絨玩具說。媽媽輕輕的對他說,不可以要,因為很貴。小孩說那我想要那個小的。媽媽說,不可以,太貴了,我們不能要。小孩無奈的點點頭。看到他們買了一點大米,和一點打折的蔬菜離開,我感到有點無奈。小孩子因為家裡窮,所以即使有喜歡的東西,但也知道自己買不起,所以選擇放棄。

  這讓我想起一次在餐館裡吃飯,老闆是一個很實在的人,老闆娘也很勤奮,店裡很乾淨。所以我經常會來這家餐館吃飯,有一次記得很清楚,中午老闆的孩子放學回家吃中飯,活蹦亂跳的跑到收銀臺對媽媽說:我要買一盒彩筆,媽媽你要給我12塊錢。

  媽媽說:我為什麼要給你12塊錢呀?

  小孩說:因為我學習要用啊!

  媽媽說:你的學習為的是你自己,我不能給你?

  小孩子的臉上笑容消失了。無趣的`打算離開,可是媽媽說:那你要爭取呀?

  於是,小孩子嘗試著變著花樣,撒嬌的嚷著媽媽給我錢,媽媽說沒用。

  小孩子說:我會聽話。

  見媽媽沒有表示,又拿來扇子給媽媽扇風,可是媽媽任然沒有表示。小孩子想了想,跑開了,從櫥櫃裡拿出未有剝殼的豆子,剝了一小碗,然後又跑去洗碗,幾十只碗來回洗了三遍,然後跑去對媽媽說,你要表示表示哦!一旁吃飯的客人都停下筷子,豎著耳朵聽著。

  媽媽於是從錢包中給了他12塊錢,對他說,累嗎?小孩子擦汗說,不累。說完,就蹦蹦跳跳的拿著書包去學校了。

  對比前面那個孩子,這個餐館的老闆的孩子其實更能明白,想要就該爭取。撒嬌沒用,但並沒有放棄,轉而給媽媽扇扇子,但是仍然沒有討到好處,最後,透過自己的勞動,換來了報酬,得到自己想要的。

  第一個母親說的話:是因為太貴,買不起,所以放棄。

  殊不知孩子其實就在心裡種下,不能得到的,就應該放棄。長大後會覺得喜歡只是一種存在,但不會爭取,因為沒有嘗試過,如何去獲得!只知道,標籤上寫著不屬於你。

  第二個母親說的話:想要嗎?你該學會付出,去爭取你想要的。

  孩子也明白了,對喜歡的東西,一味地不付出行動,等著別人幫忙獲取,是行不通的。關鍵,還要想辦法爭取。

  貧窮,意味著想要獲得喜歡的東西,比富裕更難。但是,追求想要的東西,其實方法總是有的,懂得想辦法爭取,比存在心裡偷偷喜歡,而貼上標籤不屬於自己,最起碼更容易貧窮,意味著想要獲得喜歡的東西,比富裕更難。但是,追求想要的東西,其實方法總是有的,懂得想辦法爭取,比存在心裡偷偷喜歡,而貼上標籤不屬於自己,最起碼更容易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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