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過錯,都值得原諒人生哲理

不是所有的過錯,都值得原諒人生哲理

  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發生了一件讓我耿耿於懷幾十年的事情。那時候為了到好一點的中心校讀書,不得不比別人早起一小時去學校。每天只能早上起床的時候吃一餐,中午只吃帶去的乾糧,晚上才有正餐吃。

  那時候每天中午放學,班長都會把教室的門鎖掉,用班主任的話說,怕丟東西。有一天中午,外面下雨很大,班主任讓班長不要鎖門,讓我們這些外地人可以呆在教室,不用在外面冷冷凍凍的淋雨。事情到這裡,想想也算是好事一件,可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我寧願選擇在外面淋雨一整天。

  實際上,我們並沒有乖乖的在教室,而是出去玩“升級”(一種紙牌遊戲)去了。午飯時間很快結束,大家都陸陸續續的回教室。這時候,有同學說他東西丟了,然後就炸開了鍋,其他同學也紛紛說自己丟了某某東西。班長告到了班主任那裡,班主任就把我們這些外地人“請”到辦公室,除了她外甥以外。

  那時候的辦公室不多,除了校長辦公室,其他所有班級的老師都是一個辦公室。到辦公室以後,我們六七個人排成兩排,班主任問大家偷東西沒有,答案都一致,沒偷。然後班主任把每人一個大耳光打過去,當時耳朵嗡嗡響,只有我一個人哭了。班主任再次發問,當聽到答案還是與上次一樣以後,大吼著讓我們成一個圈,然後讓在辦公室的其他老師一起審問,其中就有其他年級的體育老師。接下來,我們遭到非人的待遇,這不是男女混合雙打這麼簡單。我先被體育老師一腳踹在肚子上,當時感覺沒氣了一樣,想哭哭不出來,還沒反應過來,又被數學老師咬著舌頭在頭上敲了兩個“羊蹄”...其他同學不比我好受,每個人像皮球一樣,這個老師一拳打過去,那個老師一腳就馬上踹回來,一邊打一邊笑著說另外一個老師,該你了.......

  我們就這樣被打打停停的折磨了一個下午,都不會哭了。放學的時候,老師讓每個人必須都承認偷了一樣東西,否則誰都別想離開。我們確實沒偷,可是又不得不承認,誰也不想繼續在這裡捱打了。班主任把登記好丟失東西的那張紙往桌子上一放,說馬上給我想好到底偷了什麼,然後轉身離去。我們爭先恐後的去“認領”那些丟失的東西,由於個頭小,最後我沒得選擇,只留下一支油筆芯可以認領了。班主任回來後,大家紛紛“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我們當時最想要的是,趕緊離開這個魔窟,我們做到了....

  由於父母家教很嚴格,回到家以後,我只字未提,被他們知道自己的孩子成為了小偷,一頓打是避免不了的。所以,我想等水落石出之後再跟父母提。我的如意算盤打錯了,剛吃飯一會兒的時候,其他同學的家長都到我家來了,問起了這件事情。我爸看了我一眼,我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就哭起來,哭了個把小時說不出一句話。那種委屈,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事情的結果可想而知,第二天,我爸跟其他同學家長一起到學校找校長,校長推諉說自己不知情,其他老師躲了起來。班主任被堵在了辦公室,一言不發,由於她是我一個遠房嬸嬸的妹妹,最後大人也比較理智,只是說了一些不滿的話不了了之。

  事後,班主任還問我們幾個同學,是不是家長在一起開會了,云云.......一臉不滿的樣子。後來,慢慢的知道了是有些同學“賊喊捉賊”,因為當時我新買的新華字典也出現在他的書包裡,那本字典的扉頁有我寫的第一首詩...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沒有及時得到心理輔導,也沒有繼續追查真相,反而是一再的責備,特別想問下這樣的人是怎樣當上老師的?最可氣的'是,我們這幾個同學,貼著“小偷”的標籤完成了小學學業....

  我不知道其他同學怎麼想,或許有些已經忘記了這件事情,或許跟我一樣一直耿耿於懷。這件事情已經烙在我骨子裡了,常常做噩夢被打醒,嘴裡喊著我不是小偷。出社會這些年,一直想放下這件事,可是怎樣都放不下,後來學佛,依舊如故。慢慢的我才明白,越是想放下的事情,越是不容易放下。因為,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原諒的,也不是所有的過錯,都值得原諒的。所以,在做事之前一定要謹小慎微。摔碎的玻璃,就算拼湊回去也是有痕跡的。尤其是教育這件事,為人師表者就應該帶著敬畏之心前行,學生在任何時候都是一張白紙。在他們心中,老師永遠是對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有些錯是無法彌補的,會在學生心中留下永遠的創傷。

  在現在的教學當中,每一次我都小心翼翼,總害怕因為言語的不妥或者行為的不規範,給孩子們心靈帶來創傷。我也想提醒其他同行,老師被稱為靈魂的工程師,一定要帶著敬畏之心前行,千萬別做下讓自己遺憾的事情,別讓學生十幾二十年後還記恨著你。因為,不是所有的過錯都值得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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