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願春風十里不如你散文

只願春風十里不如你散文

  初見這七個字,覺得很美,不是覺得“春風十里不如你”的美,而是“十里春風”給人很美的感覺。但我毫不知羞地承認,我不能具體地明白這七個字在原創者那裡是什麼意思,聽說是出自馮唐的某部小說,我沒讀過,也沒有找來一讀的慾望和打算。從字面理解,大概是:十里綿長的春風都不如你的優美、迷人。婀娜不如你,溫情不如你,不能如你般知我、懂我,不能給我以慰藉。既不能與我舉案齊眉,也不能與我打情罵俏。總之一樣,春風再好,再有人喜歡它,我也覺得它不如你來得叫我痴迷。

  按我的理解,這該是一句情話。總不會有父母拿孩子和這區區十里春風相較。孩子豈是十里春風可比較的?他該是林徽音筆下的人間四月天,是所有美好事物的總和。也不至於是一般朋友間的抒情。朋友之間這樣溫情脈脈便顯得曖昧。也就只有情人之間說出的情話,才這樣溫情十足又不嫌肉麻。

  早就有人說過,愛情這個東西是在人類解決了溫飽問題之後才產生的奢侈品。因為人只有在不冷不餓的狀態下才會考慮含有奢侈性質的事物。那麼,是不是可以這樣延伸呢?春風十里不如你,而你不及牛奶和麵包。但是,很多人不會這樣承認,甚至會覺得這樣的說法是褻瀆了愛情。因為也早有人說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在天平的兩端,生命比愛情的份量更輕。更輕?我卻覺得,命都不要了,還要愛情作什麼?沒有了生命還拿什麼來談情說愛?有那樣概念的人,他的父母也要氣死。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嘛,你不好好珍惜,卻大喊愛情至上的.口號,難道父母生你只是為了讓你來人間談一場戀愛而已嗎?可想而知,那樣的口號必是處在熱戀中的人喊出來的,他感受到了愛情的美好,或是為了愛情痛苦得不能自拔,在兩種極端的感覺裡,他覺得愛情比什麼都重要。但一旦過了那個特殊時期,戀愛有了結果,或是度過了失戀的難關,他必會覺得還是生命更重要。況且,真愛你的人必不會讓你放棄生命去愛他,而你若真愛他,也不會讓對方揹負那沉重的債務。

  但這裡只是說“你”比春風好,沒有說“你”重於一切。儘管春風春景讓遊人留連,又哪及“你”的周到全面讓人心動?而我還是愛極春風給人的舒適感覺,遠比愛情更讓我心生嚮往。我知道,沒有一個“你”能給我恆久的安全舒適感,愛情總是讓人在神魂顛倒的同時又叫人痛不欲生。這樣的感覺在年輕時嘗過就夠了,年輕過後又怎堪這般折騰?中年起始,我大致不會去對誰說誇張的情話了。要就踏踏實實本本分分過日子,要就給我一方空間,讓我一襲春風在襟,三杯兩盞淡茶,不負造物主春秋四季的苦心安排。你說我物質也好,說我酸葡萄心理也罷,我還是堅持說我的實話。當然,和我一起同甘共苦、一心一意過日子的人,不必拿他去和那沒輕沒重的風兒相較。

  “春風十里”很美,“不如你”也來同賞?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