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購房詳細須知

廈門購房詳細須知

  一、辦理程式:

  1、申請人到受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櫃臺領取《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申請表》;

  2、填表後,由所在單位核實並蓋公章;

  3、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綜合服務大廳公積金業務視窗辦理稽核;

  4、憑稽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證到受託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或轉賬。

  二、提取條件及提供的材料:

  (一)《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申請表》(單位蓋公章);

  (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如委託他人代辦的,還應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三)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夫妻關係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如結婚證或居民戶口簿,夫妻如不在同一戶口簿內,可由所在居委會出具夫妻關係證明);

  (四)根據不同提取原因,分別提供下述材料(所需材料查驗原件,留影印件一份):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已辦理按揭貸款的,須提供按揭借款合同原件,購房合同、發票影印件須貸款銀行蓋章確認。土地房屋權證能體現購房時間和金額的,可用土地房屋權證代替購房合同和發票(土地房屋權證未能體現購房時間和金額的,應提供土地房屋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1)新建商品房:①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合同屬網上登記的,提供購房合同和備案證明單);②購房全額髮票。購買新建商品房支付首付款,憑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合同屬網上登記的,提供購房合同和備案證明單)、房地產開發商的售房專戶賬號,將住房公積金轉賬給售房單位支付首期款(對同一套住房,只能選擇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期款或全部付清房款後提取現金,兩者取其一)。

  (2)經濟適用房、統建解困房、房改房、危改房、落實僑房:①購房合同;②購房全額髮票。

  購買經濟適用房、統建解困房支付首付款,可憑購房合同、房號單將住房公積金轉賬給售房單位支付房款(對同一套住房,只能選擇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或全部付清房款後提取現金,兩者取其一)。

  (3)二手房:①經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轉讓的購房合同;②交易契稅完稅憑證。

  (4)拍賣房:①拍賣公司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②拍賣統一票據。

  (5)拆遷安置房:①拆遷安置協議書(合同);②購買拆遷房的統一收據(發票)。

  (6)集資建房:①集資協議書(合同);②集資收款收據。

  2、建造或翻建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區(縣)級及以上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許可證或批建檔案。

  3、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①土地房屋權證;②區(縣)級及以上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批准檔案或市房屋安全鑑定所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鑑定書。

  4、最低生活保障物件支付公房房租:①主管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②公房租賃合同;③職工申請時上月支付房租的票據。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①廈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

  定證明;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6、非本市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②外地戶籍證明(如戶口簿、外來人員有效暫住證);③外地新單位就業證明。無外地新單位就業證明的,申請人本人應當場簽署《具結保證書》。簽署具結保證書的申請人,因相同原因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與第一次提取時間間隔二年(含)以上。

  7、戶口遷出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②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或已落戶的當地戶籍證明,如:戶口簿(戶口遷出原因屬調動的,只能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8、職工調離本市:①調動工作證明;②外地新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蓋章的繳交住房公積金賬戶證明(職工調離本市,只能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9、出境定居:出境定居或移民簽證,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登出證明(登出原因為出境定居),或定居國居住證明。

  10、離、退休職工:主管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休證或退休證。沒有退休證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可提供單位證明。

  11、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辦提取的,提供因職工死亡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裁定書。

  提示: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至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但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總額。低保物件支付公房房租,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為不超過一年的房租金額。屬上述提取原因5—11項的,提取的同時辦理銷戶手續。

  三、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網址:www。xmgjj。gov。cn 諮詢電話:(自助)968128 (人工)510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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