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幼兒的說謊現象

如何看待幼兒的說謊現象

  說謊往往被人們視為一種惡劣的品質問題。但對於幼兒來說,“說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性質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心理因素來分析,幼兒說謊大致可分為無意說謊和有意說謊兩大類。

  一、 無意說謊

  這是由幼兒的心理展特點造成的,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 滿足願望的心理

  幼兒有時會把幻想、願望與現實混合在一起。他們為了滿足某種理需要,常常無意識地和不自覺地“說謊”,這與品德行為無關。如在主題活動“交通工具博覽會”進行時,我在電腦裡找到了許多海輪船,在放給他們看的同時,我繪聲繪色地告訴他們我乘輪船的感覺和開心的情感,誰知一幼兒也說去過海傷乘過輪船,還將他的感受將的非常美妙,神情也非常開心。面對這種“美麗的謊言”,教師不能簡單責備,而應給予正確引導。我就對他說:“老師知道你很想到大海邊去玩,可現在還沒有去過,對嗎?”在他意識到並點頭承認後,我再作鼓勵:“你講大海講得很好,今後你一定會有機會去大海邊玩的。”

  2. 理解性心理錯覺

  幼兒常因認識不足和理解錯誤產生心理錯覺,用想像的情節代替記憶不確切的情節。於是便出現了“說謊”現象。例如,去年教過的有個叫“李先鋒”的幼兒在園裡做了錯事,老師教育說:“你做錯事是不對的,以後注意改了,就同樣是好孩子。”幼兒聽到“好孩子”這樣詞語,往往會把它當成“表揚”,回家就高興地報告給爸爸媽媽,說:“老師今天表揚我了,說我是好孩子!”這種情況就是由於幼兒缺乏經驗而產生的理解性心理錯覺。

  有的幼兒不理解某些概念的真正內涵,往往不自覺地“說謊”。例如,有的幼兒在家看過爸爸媽媽和朋友打撲克、下象棋,就對老師說:“我會打撲克,也會下象棋。”其實,他只不過是會模仿大人的樣子,並不理解這類活動的真正含義。對於這類認識不足和因理解性心理錯覺而產生的“說謊”現象,教師應採用適當方法讓幼兒明白事理,幫助他們理解有關概念的真正含義。

  3. 自信眩的萌動

  幼兒由於理解問題的簡單化和不善於分辨想像與現實,往往不切實際地說“大話”,誇“海口”。例如,在拍皮球比賽前挑選小運動員時,教師問:“咱班誰會拍皮球?”結果全班幼兒都爭著舉手說:“我會派皮球!”這是幼兒自信心的萌動。教師切不可將此視為“說謊”“吹牛”,對孩子的積極性應當加以保護。當然,不能讓幼兒的這種自信心只停留一種幼稚可笑、盲目幻想的低水平上,而應在注意保護、鼓勵的同時,給予積極的引導,讓幼兒逐步學會客觀地看待自己所想所說與現實的差距,懂得實現美好的願望,必須從小好好學習的道理。

  二、 有意說謊

  有時,幼兒為達到某種目的會有意說謊。這類說謊與品行有關,雖不能說是品行壞,但多少反映了幼兒品德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對於這類說謊,教師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有意說謊主要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1. 取悅家長,虛誇成績

  幼兒有時想取悅家長而沒有實際成績,往往會出現有意說謊現象。例如,有個幼兒在老師指導大家剪五星的過程中,留下一顆紅五星放進口袋裡,回家後向媽媽誇耀:“媽媽,我今天得了一顆小紅星。”媽媽說:“得了小紅星不是貼在《好孩子》專欄裡嗎?”這孩子又說:“老師叫我拿回來讓爸爸媽媽看的。”幼兒的這類說謊,屬於有意編造事實騙人,是幼兒說謊現象中錯誤性質較為嚴重的一種,多發生在五歲以上的幼兒身上。這類錯誤的產生,多與成人的.教育不發有關。

  作為教師,應當注意經常和家長取得聯絡,交流情況,一旦發現這類說謊現象,必須家園配合,正確把握對幼兒的期望,及時批評教育,絕不可姑息遷就,任其發展。

  2. 謊造優越感,滿足虛榮心

  幼兒有時也會謊造優越感,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類說謊在幼兒中是多見的,如見別人有一件好玩具,便謊說自己家中那件更好;見別人的爸爸是一個警察,也謊說自己的爸爸是個“大警察”,還捉住了很多大壞蛋……其產生的原因也是常與家庭教育不當有關。如有的家長為使孩子“幸福”,過多地提供優越的物質條件,人為滋長了孩子過強的優越感。但不論物質還是精神追求,都是無窮無盡的,一旦某一方面比上不別人,孩子便可能以說謊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面對這類說謊,不應當簡單地採用批評的方法,而應採用耐心說服、講明道理的方法,指出好孩子不能說謊,從而引導孩子切實認識到說謊是無用的、不光彩的。同時注意與家長多交流,促進家庭教育的最佳化。

  3. 開脫責任,逃避懲罰

  幼兒的這類說謊,往往是恐懼心理所致。;而濫施懲罰就是造成幼兒產生恐懼心理從而導致說謊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有的家長怕孩子變壞,常常不問清事由就訓斥責備孩子;有的家長受傳統思想影響,認為“棍棒之下出孝子”,動輒打罵;有的家長性格粗暴,孩子稍有不當之處就呵斥打罵。這些錯誤的家庭教育,都容易造成孩子的恐懼心理。孩子做錯了事或有行為過失時,為了開脫責任,逃避家長、教師的懲罰或打罵,便有意說謊。

  這類說謊在表現方式上有三種:一是隻承認一部分錯誤,極力減輕錯誤的力量。例如,為爭奪玩具,彥彥打了涵涵。當老師來處理時,彥彥卻只承認輕輕推了涵涵一下,而否認打了涵涵。二是全部否認錯誤,極力表白不是自己的犯錯誤。例如,揚揚在家,本來是他找玩具時打碎了桌子上的茶具,但卻硬說不是自己打碎的。三是嫁禍於人。例如,三個孩子在滑梯上玩,其中一個故意推人,推人者不僅否認是自己所為,還一口咬定是另一個孩子推的。當然,也有嫁禍於物的,如找東西吃打破了杯子,不敢承認,便說是小貓打破的。

  對於第一種情況,教師應當誘導和鼓勵幼兒大膽承認錯誤,向對方賠禮道歉,說聲“對不起”,而不宜採用批評、責備和懲罰的方法;對於第二種情況,不論是家長還是教師,都應及時教育孩子,使他認識到說謊是誠實的表現,做錯了事應當敢於承認錯誤,不敢承認錯誤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一定要杜絕責罰、打罵和歧視的做法;對於第三種情況,也應避免責罰與打罵,不論是家長還是教師,都應當認真對孩子的錯誤行為提出批評,使之認識錯誤,改正不良的思想行為。

  作為成人,尤其是教師,更應當認識到,上述情況中不論是哪一種,其說謊的實質都是幼兒在恐懼心理支配下所採取的一種自衛措施,其錯誤和責任應更多地歸咎於成人而不是幼兒。所以,不論是教師還是家長,處理這類錯誤的要領在於首先以省自己給幼兒心理造成的影響,而不是隻嚴厲地指責孩子。

  4. 成人說謊,殃及幼兒

  有些幼兒說謊,往往與成人的影響有關。特別是幼兒家長的說謊行為,常是造成幼兒說謊的直接原因。教師對幼兒說的話不兌現,也往往被幼兒視為“騙人”。父母和教師是幼兒心目中的權威人物,如果在孩子面前說了謊,就會使孩子產生“說謊不為錯”的錯覺,起碼為他們的說謊騙壯了膽。

  例如:在老師帶領幼兒佈置室內環境時,看到孩子們很積極,老師高興地說:“下一節我們搞評比小紅花活動,看哪些小朋友最能幹!”可是,老師只是一時高興說說而已,下一節卻在室外組織起了遊戲活動。這使很多孩子認為老師在“騙人”。老師的行為是無意的,但的確又是在“騙人”,這不能不影響到孩子。

  在省師範驗收時,我擔了開課任務,課前我去中(4)班試課,我跟孩子說上課認真、動腦的下課後我要發獎品,我還把獎品展示給孩子們看,可到下課後我把著忘記了,幸好中(4)班的老師提醒了我,才讓我避免了一次“騙人”的機會。

  幼兒說謊現象,形形色色,原因種種,性質也各不相同。作為一名教師,應當具備分析和評判幼兒說謊現象的能力。除上面談及的有關分析評判能力外,對於幼兒是否在說謊,首先要認真分析當時的背景,如幼兒年齡、一貫表現、能力水平、說話動機等。其次要分析幼兒談吐表情、話語內容與實際是否相互矛盾等。有時不妨讓幼兒實踐一下自己所說的,如把所誇耀擁有的東西帶到幼兒園來讓大家看看,把誇耀能幹的事表演一下等。只有判斷準確,才有利於進一步分析原因,採取相應的教育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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