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陽光體育舉重錦標賽競賽規程範文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舉重錦標賽競賽規程範文
一、比賽日期和地點:
5月16-17日,地點待定。
二、承辦單位:
待定
三、參加單位:
市各縣(市)、區代表隊。
四、競賽專案:
男子甲組、乙組、丙組;女子甲組、乙組、丙組進行抓舉、挺舉、總成績比賽。
五、各組級別
男子甲組:52kg、56kg、62kg、69kg、77kg、85kg、85kg+
男子乙組:46kg、49kg、52kg、56kg、62kg、69kg、77kg、77kg+
男子丙組:44kg、50kg、56kg、56kg+
女子甲組:48kg、53kg、58kg、63kg、69kg、69kg+
女子乙組:42kg、45kg、48kg、53kg、58kg、63kg、63kg+
女子丙組:40kg、46kg、52kg、52kg+
六、參加辦法:
(一)報名人數:
1、各單位可報36名運動員(其中男子19名;女子17名)。
2、每單位有12名(含12名)以上運動員參賽,可報領隊、醫生各1名、教練員2名;10名以下運動員參賽,可報領隊、醫生、教練員各1名。
(二)運動員年齡規定:
男、女甲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女乙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女丙組:200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者。
(三)未註冊的運動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由各區、縣(市)體育局於2月24日前統一上報市體育局註冊。註冊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兒童)運動員註冊申請表及協議書》(要求附近期照片、內容填寫完整)和電子註冊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辦理。
(四)體校運動員可代表原註冊單位參加相應年齡組的.比賽。
(五)各單位報名後運動員參賽的級別不能更改。
七、競賽辦法:
(一)比賽採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舉重競賽規程》。
(二)總團體分別以男、女甲乙組個人總成績前六名得分(7、5、4、3、2、1分計算)相加計算總團體名次,團體總分相等時以總成績(總分)多者列前,依次類推。
(三)男、女甲乙各級別分別進行抓舉、挺舉和總成績的比賽。
(四)參賽運動員第一次試舉重量不得低於25kg。
(五)運動員上場必須穿無領短袖和運動短褲比賽。
八、錄取各次和獎勵:
團體總分取前八名,個人總成績錄取前六名(抓舉、挺舉錄取前六名,不計入總團體)。
九、報名和報到:
1、各參賽單位於4月22日前透過“市體育競賽管理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表提交即為正式報名,逾期視為棄權。報名後名單不得更改,不得無故棄權。
2、各隊到賽區報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必須交驗運動員參賽資格代表證(省註冊的運動員攜帶經省體育局註冊並確認的相關證明)、運動員本人的二代身份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大會統一辦理)、15天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上述證件缺一不得參加比賽。
十、經費自理。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