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運輸合同

集裝箱運輸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集裝箱運輸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裝箱運輸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鐵路集裝箱運輸管理,發展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加速鐵路集裝箱週轉,保證鐵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安全,經甲方與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甲方應提供狀態良好的鐵路集裝箱空箱供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前必須檢查箱體狀態,發現箱體狀態不良時,甲方應予以更換。

  對到達的鐵路集裝箱甲方應及時發出催領通知,並在貨票(丁聯)內記明通知方法和時間,必要時應再次催領。

  2.乙方應由專人負責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業務,並配備固定的能夠保證集裝箱運輸安全的專用車輛。

  3.乙方受託運人(收貨人)委託辦理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業務時,必須與託運人(收貨人)簽訂委託書,承擔託運人(收貨人)相應責任,未簽訂委託書的不得辦理門到門運輸業務,委託書在辦理託運(領取)時向車站提交。

  4.乙方應確保門到門運輸集裝箱在門到門運輸途中的安全,做到愛箱愛貨。

  5.乙方對門到門運輸的傳送集裝箱內所裝貨物真實性負責,甲方對乙方門到門運輸的集裝箱貨物品名有疑問時,有權要求乙方開箱檢查,乙方應主動開箱配合檢查。

  6.甲乙雙方應加強對集裝箱的交接檢查,責任劃分為交接前由交方負責,交接後由接方負責。

  7.傳送的集裝箱應於甲方指定的進站日期當日進站完畢。到達集裝箱應於甲方發出催領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內領取集裝箱貨物,並於領取的當日內將箱內貨物掏完或將集裝箱搬出。

  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的鐵路集裝箱,應於領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的鐵路集裝箱應於領取的3日內送回。

  二、保證金管理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鐵路集裝箱門到門運輸前,將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專用於支付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鐵路集裝箱損壞、丟失的賠償。保證金按預付款管理。

  2.保證金因發生賠償而不足時,乙方應於結算之日起兩日內補足差額。雙方互不清算利息,終止協議後保證金退還乙方。

  三、違約處罰

  1.集裝箱貨物(含空自備箱)在車站存放超過免費暫存期限,甲方按規定核收貨物暫存費。鐵路箱超過免費使用期限,自超過之日起核收集裝箱延期使用費。

  2.利用到達集裝箱裝運傳送貨物,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裝箱進站的,返回的集裝箱按空箱接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發現乙方有集裝箱超重、夾帶違禁品、危險品、匿報品名、裝載狀態不良危及集裝箱箱體及運輸安全等情況時,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並處以_______元/箱的罰款。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集裝箱破損或丟失,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賠償費在保證金中扣除。

  四、協議的終止

  1.乙方發生下列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①偽造具備門到門運輸條件的;

  ②未按規定支付保證金的;

  ③發生集裝箱匿報品名裝運貨物的;

  ④發生路風事件和社會投訴較多的;

  ⑤發生集裝箱超載情節嚴重的;

  ⑥惡意修改箱號及相關標誌標記的;

  ⑦門到門運輸業務轉包給其他單位(公司、個人);

  ⑧發生鐵路箱責任被盜、丟失的;

  ⑨其它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

  五、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協議有關規定,如違反上述協議,雙方終止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滿後雙方無異議時,協議續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裝箱運輸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 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集裝箱運輸合同3

  出租方(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受託租用甲方集裝箱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二、 用途: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於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 租賃集裝箱的交付

  1. 時間、地點、方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乙方憑甲方的提箱通知單到甲方在指定的堆場提箱(按SEAWORTHY標準);甲方將集裝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僱員或其僱用的獨立卡車司機);由乙方在交箱單上簽收,並標明箱體狀況。

  2. 上下車費、製冷費等費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時,集裝箱在甲方堆場所發生的上下車費,由乙方負擔。

  四、 租金

  租金:租金按日計算,自交箱日起計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五、 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內應正常使用並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援手冊進行檢查後,並予以維修。

  六、 集裝箱的退還

  1. 在退箱期內,乙方憑甲方的退箱單將集裝箱退還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且乙方應保證退箱時集裝箱完好如初,並以乙方簽收的交箱單上標明的狀況作為退箱依據。

  2. 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按SEAWORTHY標準)。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計的修理費金額、修理時間書面通知乙方,並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檢驗,也未對該修理費金額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3. 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即集裝箱的重置費自出廠日起按每年4%折舊,但最少不得低於重置費的60%。

  七、 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裝箱運輸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權益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一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甲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乙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甲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甲方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4.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地免費堆存期為___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20,RMB/40.

  5.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6.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一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必須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a) 費用結算方式:

  (1) □半月結:每5日前付清上月16日一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日----15日的所有費用。

  (2) □月結: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b)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c)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

  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公司銀行賬號為準。

  d)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 □貨物的運輸保險有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 □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 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場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6)因任何恐怖或任何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7)其他不可抵抗力等

  (三) □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公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集裝箱運輸合同5

  甲方(託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_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託運人是指委託承運人運輸集裝箱貨物或集裝箱,並與承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集裝箱道路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

  3、收貨人是指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或託運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為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

  6、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是指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是承運人已經接收貨物的收據。

  7、集裝箱貨物裝箱單是指記載集裝箱箱內所裝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誌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8、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集裝箱整箱或拼箱貨物時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法定自然災害、戰爭狀態,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

  第二條_貨物的基本情況:

  1、貨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

  性質:□普通貨_ _ □特種貨物_ _ □危險貨物___□貴重貨物___□鮮活貨__□大型特性笨重貨物

  數量:____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____,價格: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集裝箱的箱型和數量:

  國內標準集裝箱:

  □1噸箱__□6噸箱__□10噸箱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

  國際標準集裝箱:

  箱型:_□20英尺__□40英尺__□45英尺_□53英尺_□60英尺_ _數量________________

  箱類:_□普通箱__□冷藏箱___□開頂箱_□罐式箱_□掛衣箱_□框架箱_□平板箱__□危險品箱__□高箱__數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_運輸及相關服務:

  □運輸:

  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門—門___□門—集裝箱堆場__□門—集裝箱貨運站___□集裝箱貨運站—門____□集裝箱堆場—門__□集裝箱堆場—集裝箱貨運站___□集裝箱貨運站—集裝箱堆場

  □集裝箱堆場—集裝箱堆場____□集裝箱貨運站—集裝箱貨運站

  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到達日期: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裝箱: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

  □拆箱: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

  □裝集裝箱:__時間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

  □卸集裝箱: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約定由承運人提供其他服務的情況下,承運人為代理人。託運人應當提交辦理該項服務的所有檔案及委託書。

  第四條_運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1、運費: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_________________%,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書面通知託運人,託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支付。

  託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退還,未收取運費的,應直接在運費總額中扣減。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3、墊付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相關費用。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墊付費用按照原始發票結算,並另加收________________%手續費。

  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與《費用清單》(附件二)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費用清單》須列明運費、其他費用及墊付費用等內容。

  第五條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_□由託運人自行辦理__□由承運人代為辦理

  承運人代為辦理保險的,託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費用由託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檔案,協助託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_

  □否

  □是牭テ被蹺鎰薌鄢過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____元時,必須保價。保價金額_____保價費____;保價費不超過保價金額的0.7%,由託運人在貨物啟運前支付。

  第六條_貨物的交接:

  (一)拼箱貨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拼箱)》,核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和標誌標識。

  (二)整箱貨/空箱

  交接雙方對整箱貨物/空箱進行交接時,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整箱/空箱)》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狀況,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七條_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義務

  1、託運人應當履行如實申報義務,託運的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標誌等應當與運輸合同的規定相符。

  2、託運人應當及時辦理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送交承運人。

  3、託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貨物,沒有包裝標準的,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的質量。託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和安全儲運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在貨物外包裝或者表面製作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應當字跡清楚可認、牢固。

  4、託運特種貨物的,託運人應當與承運人另行約定運輸條件。託運冷藏貨物,託運人應當提出貨物的冷藏溫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溫度的要求;託運鮮活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最長運輸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託運大型特型笨重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貨物性質、重量、外廓、尺寸及對運輸的要求。

  託運人對承運人運輸上述特殊貨物時有具體要求的,應當提交《託運人運輸要求說明書》。《託運人運輸要求說明書》(附件三)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託運人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6、託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7、託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並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證,並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2、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承託雙方未明確約定期限的,承運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3、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乾淨無汙染物,無殘留物。承運人提供集裝箱的,集裝箱應該適合裝運約定貨物,集裝箱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4、承運人負責裝箱的,在裝箱前應當認真檢查箱體,發現集裝箱不適合裝運貨物時,應當通知託運人或直接更換合格的集裝箱。承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嚴格按照裝箱積載的要求,並採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箱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並通知託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後再裝箱。貨物裝箱後,承運人應繕制貨物裝箱單(附件四),按有關規定施加封志,並按貨物特殊要求在箱體外貼上運輸及有關標誌。

  5、承運人負責拆箱時,拆箱前應當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並製作書面記錄。拆箱時,應做到以合適的方式拆卸,確保集裝箱貨物和集裝箱的安全,檢查貨物的包裝情況,並作書面記錄。

  6、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出到貨通知後,收貨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絡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託運人,託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在____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

  第八條_責任的劃分:

  (一)託運人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的,延滯超過____小時後,以____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託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託運發生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裝置的損壞、汙染或人身傷亡的,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在整箱、拼箱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其他違反危險貨物運輸規定的行為;

  錯報、匿報貨物的重量、規格、性質;

  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現;

  錯制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3、託運人錯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在運輸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時,承運人因行駛託運人指定路線或者必經路線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託運人承擔,但能夠證明該額外費用因承運人責任而導致的除外。

  5、託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外,並須支付上述費用的____‰/日的違約金,在____工作日內,託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二)承運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運人原因導致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3)託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4)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3、承運人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於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於承運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負違約責任;逾期運達的,超過____小時後,以____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承運人未遵守承託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由此造成託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九條_合同的變更:

  1、集裝箱貨物起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2、集裝箱貨物起運後,託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_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檔案、記錄、通訊、資訊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_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二條_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乙方執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簽字或蓋章後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位: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集裝箱運輸合同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戰略合作、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集裝箱貨物運輸配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從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單位的集裝箱的汽車短途運輸配送業務。

  二、甲方每次傳送貨物時,在鐵路運輸單據“收貨人”欄內填寫乙方及聯絡電話,在“託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註明真正收貨客戶的'名稱和聯絡電話,並及時將送貨地址、注意事項等相關資料傳真給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傳真的資料及時提貨、送貨,並按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收貨人確認施封、箱體完好無損,完成交接手續。

  三、執行費用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送貨地址、具體箱型等,協商確定短途運輸配送費用,並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傳真件作為依據(見附件);當市場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四、雙方責任:

  1、甲方傳送的貨物不得超重,不得夾帶危險品、違禁物品,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應及時將有關資料傳真給乙方,因甲方傳遞的資訊不準確、不及時造成的後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資料後,應在貨物到達後兩日內及時安排車輛,貨物到達後因乙方安排車輛不及時,造成貨物延運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規定參加保險,司機應具備從業資格,以確保貨物的運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或箱體損壞等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

  5、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應對集裝箱箱體及施封狀況進行確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及時與鐵路有關部門聯絡,獲取相關證明材料,便於甲方向鐵路部門索賠。如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沒有發現箱體及施封異常,在掏箱時發現的因箱體及施封損壞造成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費用清算:月結;每月3日前雙方財務人員進行書面核對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付款。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受損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但雙方必須積極提供相關單據給保險、鐵路等部門,以便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機構仲裁。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簽字、蓋章的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從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可簡單簽訂補充合同進行延續;若有異議,雙方應於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予以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不盡完善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集裝箱運輸合同7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00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甲方應在貨物裝拆箱前兩天,將經過雙方事先確認格式和要點的《裝箱通知書》或《拆箱通知書》,以電子郵件方式發給乙方,並做好貨物裝拆箱準備工作。配倉回單及其他關聯檔案可傳真給乙方。

  1.02乙方收到甲方的《裝箱通知書》或《拆箱通知書》後,應按照甲方的要求24小時內安排好派車計劃,並安排放箱,取單,提箱、驗箱、排計劃等相關工作。

  1.03乙方提箱時,應檢查集裝箱箱體情況,除非得到甲方允許,否則如因提到壞箱、汙箱而造成甲方拒絕裝拆箱的,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1.04裝箱時,甲方或其委託人檢查箱體是否符合要求後,開始負責貨物的裝箱、計數及施封,並確認標準《裝箱單》,若甲方委託乙方填寫《裝箱單》資料,甲方應在《裝箱通知書》中,明確裝箱資料。如甲方未明確裝箱資料,則由甲方自行指定裝箱人填寫資料,乙方不再負責資料的準確性。

  1.05拆箱時,乙方或其委託人應在檢查箱封是否與原應收箱封一致。簽收確認後,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後,箱內如有壞汙等情況,甲方或其他委託人應註明。

  1.06拆箱時,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箱體、鉛封完好,開箱門後,甲方對箱內貨物認定有問題,則自行向有關方面交涉,乙方應給予協助。

  1.07裝箱時,乙方應及時將箱封號填在《裝箱單》上,並回傳或者郵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對整個《裝箱單》,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辦理其他相關手續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8甲方委託乙方的集裝箱運輸,集裝箱內貨物必須是合法的,如由國家機關認定箱內有違法貨物,由此而引發的責任後果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1.09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等因素導致集裝箱延遲進港,由乙方承擔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但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10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貨物重量,如貨物實際重量超過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車輛被路政、交警部門罰款扣車扣分,以及船公司港區拒絕收箱,由此產生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1為履行本協議,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種資料、資訊等均為保密資料,無論本協議是否履行,乙方均應做到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人洩漏。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12在集裝箱運輸作業中,產生雙方約定之外的費用,如是乙方責任,則由乙方承擔費用;如是非乙方責任,則由甲方按照附件《集裝箱運輸額外費用表》承擔相關費用。

  1.13運輸作業中使用的集裝箱,除甲方自備箱外,都由乙方出具手續向船公司租借,期間由此發生的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壞汙費,非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實時、無條件的支付給乙方,其後,甲方可按船公司的有關政策自行申請辦理退款減免等其他事宜。乙方應給予最大限度的協助。

  2.00費用結算方式

  2.01乙方應在當月作業完成後的次月十日前,將月度作業運費帳單遞交甲方核對,甲方核對後,運費以及小額代墊費用應在次月收到發票後的30日內全部結清。代墊大額費用須在當月內付給乙方。

  2.0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應支付費用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03代墊費中,港雜費,疏港費,超期費,汙箱修箱費,如港區船公司不能指定甲方要求抬頭,而甲方又需要乙方出具甲方抬頭的發票方能結帳,乙方對該類費用可以收取代開票稅。

  3.00其它事宜

  3.01合同所提及的《裝箱通知書》,《拆箱通知書》,《裝箱單》,《集裝箱運輸額外費用表》、《發票樣式及說明》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2《裝箱通知書》,《拆箱通知書》是甲乙雙方確認運輸費用的依據,甲方必須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遞乙方。額外費用產生後,甲乙雙方可由其他方式確認,但發生爭議時候,也由電子郵件確認為準

  3.03甲方指定收發電子郵件地址為:

  乙方指定收發電子郵件地址為:

  3.04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解決。

  3.05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3.0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雙方均無異議可自動延長一年,並重新簽訂協議。

  甲方(託運人)乙方(承運人)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地址:地址:

  公司簽章:公司簽章:

  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

  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簽字: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簽字:

  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身份證號:公司代訂運輸合同授權人身份證號::

  簽定合同日期:年月日簽定合同日期:年月日

集裝箱運輸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各自經營業務,透過友好協商本著優質低價服務要求,在互惠互利的願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對公路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公路拖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內容詳實、準確的委託運輸資料,包括集裝箱箱號、提、送貨門點、箱量、箱型、時間要求、聯絡方式、特殊要求等內容。

  2.甲方要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費率和結費時間及時與乙方結清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全套資質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公路運輸許可證等)。

  2.應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質、保量、保時完成委託任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達裝箱,應於裝卸箱時間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時候,有責任和義務檢查所提集裝箱外觀是否完好、變形,箱體有無破損及異味,鉛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認定好壞時及時通知甲方認定或者更換箱號。

  4.乙方所提供服務的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必須含承運人責任險)。

  5.如甲方超過期限未按時付運費,乙方有貨物留置權。

  6.對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相關損失,但甲方有協助乙方向有關第三方解決索賠事宜的義務。

  7.保證甲方用車的優先安排,尤其是節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條:風險責任

  雙方各自承擔經營範圍內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損失(包括效益虧損)。對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等)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免責。

  第四條:運輸費率和標準

  1.運雜費:按雙方簽署的運價表或運價確認書計收。

  2.墊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墊付的費用實報實銷但須提供原始發票和甲方對該費用的確認件。

  3.本次協議從——,運價元/T,

  4.其他地點運價由傳真件單票確定。

  第五條: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拖車運輸任務結束後30天內結清。

  2.每月1日乙方提供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用對賬單和相應金額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經甲方核對確認後,在一至兩週內安排付款手續。

  3.如果發票抬頭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權拒絕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風險擔保。

  第六條:協議的履行、約定事項

  1.協議雙方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協調、業務管理,對賬工作。

  2.本協議中所指甲、乙雙方應還包括各自下屬人員、僱傭人員。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的作用,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4.本協議如果發生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方同意,並在十五天的時間內協商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八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違反協議中的條款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陸上集裝箱拖車運輸服務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自以下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以昭信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署: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

  年月(簽字日

集裝箱運輸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委託合同

  ·貨運代理協議書 ·棉花運輸合同 ·班輪運輸合同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集裝箱運輸合同10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等

  委託貨物主要為非危險產品(貨物用品、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等內容)將在每批貨物發運前以《沿海內貿貨物託運書》的形式予以詳細規定,《沿海內貿貨物託運書》由雙方簽字後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的貨物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及貨物到達時間要求按《沿海內貿貨物託運書》內填寫的具體地點及運輸方式為準。

  第三條運輸費用

  運價根據市場調整而調整,以書面確認為準,乙方應本著長期友好合作的原則給甲方報價。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及操作流程

  1、雙方簽字蓋章確認託運書後,甲方按乙方所通知的船期安排貨運,並至少提前一

  日通知乙方;接託運通知後,應妥善安排有關貨運事宜。

  2、由乙方安排貨櫃到甲方倉庫;甲方負責裝櫃。

  3、貨到目的港後,根據運輸條款,由乙方負責把重櫃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負責卸貨。

  5、乙方在貨物從甲方裝箱後按託運書上的規定時間發運,如有變更需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收貨人、接貨方式及驗收方式

  收貨人由甲方指定並列出詳細地址、電話、傳真、負責人。

  乙方前往甲方指定地點接貨時,須準備一式三份的集裝箱貨物裝箱單,題明件數、總重,經託運方或其他代理人裝妥貨物,對集裝箱進行加封后簽字,甲方需留存一份。

  第六條運輸費的結算方式

  經雙方協商決定,運費採用電匯,付款時結清運雜費(當月的運費次月的5日前雙方書面核對完畢,甲方於次月15日前付款)。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至目的地前,提早通知乙方,並支付由此讓乙方產生的適當費用。

  2、義務

  (一)規定標準進行包裝。

  (二)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

  (三)按合同規定的裝貨限制箱重量。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確保向託運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

  2、在符合法律和本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如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海嘯、

  火災、颱風、海損等自然災害),致使貨物損失、短缺、損壞的,乙方在事故發生時採取必要的搶救措施以儘量減少損失,並及時將當地公安部所認定的事故情況以電報或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提供事故詳情及有效證明檔案給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關政府出具。

  3、雙方長期合作的線路,乙方每月月底將船期計劃事先通知甲方,同時月底將各線路的運價書面傳真報價給乙方。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和甲方顧客工廠的管理規定(如:凡進入甲方廠區的運輸車輛必須配備相應的阻火器)。如有違反,按甲方和甲方顧客公司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營運過程中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運輸單位、運輸船舶、船員應具備國家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適任資質;運輸車輛、駕駛人員應具備國家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相關資質。

  6、運輸船舶及車輛應按核定的載重量範圍內裝載貨物,嚴禁超載。

  7、在儲存、運輸、裝卸、裝載過程中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營運人員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防止危險貨物燃燒、爆炸、輻射、洩漏。以保護環境、保證貨物的安全送達。在儲存、運輸、裝卸、裝載過程中可能對環境造成汙染或已經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存在安全隱患或已經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建議;如逾期仍未為改進的,甲方有權減少運輸數量或更換承運商。

  三、雙方責任劃分、貨物的交接手續

  (一)、貨物裝箱時,由甲方負責,貨物裝箱完畢後,由甲方封好封條,風險由乙方承擔。

  (二)、貨物交接原則上按交通部的集裝箱運輸,以箱體完整、封條完好為準。

  (三)、乙方要提供完好的集裝箱確保貨物的安全,貨到目的地後,如箱體、封條損壞,造成箱內貨物損壞、減少(裝箱貨物以雙方共同簽署的貨物清單為準),由乙方負責賠償。貨物卸完後由甲方指定收貨人或收貨方倉庫員簽名並蓋章。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所裝貨物超過合同規定的裝限額,則應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負責。

  2、如乙方在無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下,未能按甲方要求(或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送到甲方規定地點,乙方必須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

  3、乙方交貨遲延3天內,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0元;交貨遲延5天(含)以上的,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4、若發生經濟損失或違約情況甲方有權暫緩支付運費,或以運費作為經濟損失和違約金衝抵。

  第九條如有異議,按交通部頒發的《水路集裝箱貨物運輸規則》、《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有關法規辦理。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採取訴訟方式。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雙方共同簽署的貨物清單,委託方發出的貨物承運通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交費日期等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方安全、環保通用要求》內容另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視同正本。合同期限為20xx年___月____日到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以往簽訂合同即刻作廢。

  託運方(甲方):浙江贊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運方(乙方):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定日期:簽定日期:

集裝箱運輸合同11

  甲方:

  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戰略合作、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集裝箱貨物運輸配送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從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單位的集裝箱的汽車短途運輸配送業務。

  二、 甲方每次傳送貨物時,在鐵路運輸單據“收貨人”欄內填寫乙方及聯絡電話,在“託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註明真正收貨客戶的名稱和聯絡電話,並及時將送貨地址、注意事項等相關資料傳真給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傳真的資料及時提貨、送貨,並按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收貨人確認施封、箱體完好無損,完成交接手續。

  三、 執行費用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送貨地址、具體箱型等,協商確定短途運輸配送費用,並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傳真件作為依據(見附件);當市場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四、 雙方責任:

  1、 甲方傳送的貨物不得超重,不得夾帶危險品、違禁物品,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 甲方應及時將有關資料傳真給乙方,因甲方傳遞的資訊不準確、不及時造成的後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 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資料後,應在貨物到達後兩日內及時安排車輛,貨物到達後因乙方安排車輛不及時,造成貨物延運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 乙方的運輸車輛應按規定參加保險,司機應具備從業資格,以確保貨物的運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損失或箱體損壞等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

  5、 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應對集裝箱箱體及施封狀況進行確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及時與鐵路有關部門聯絡,獲取相關證明材料,便於甲方向鐵路部門索賠。如乙方在到達站提箱時沒有發現箱體及施封異常,在掏箱時發現的因箱體及施封損壞造成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 費用清算:月結;每月3日前雙方財務人員進行書面核對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付款。

  六、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受損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 免責條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但雙方必須積極提供相關單據給保險、鐵路等部門,以便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機構仲裁。

  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簽字、蓋章的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從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協議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可簡單簽訂補充合同進行延續;若有異議,雙方應於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予以協商。

  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不盡完善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稅號: 稅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帳號: 賬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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