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裝修安全協議書三篇

實用的裝修安全協議書三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裝修安全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分享。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上海瑞金商務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本大樓進行二次裝修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1、裝修請與工程部門聯絡,在裝修工程面積達100平方米以上並改動大樓原消防設施的租賃方應先將裝修方案平面圖及時送消防等有關部門審批,由消防等有關部門認可後方可施工,裝修單位在裝修前向工程部門送交裝修報告、裝修計劃及有關資料,經工程部門稽核,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

  2、裝修前必須將電工操作證、裝修負責人安全管理證影印件送交物業管理部稽核,經物業部和安監局確認後方可施工。

  3、乙方在裝修前交付施工押金及人民幣10元/平方米。未造成甲方損失的,裝修完畢後按規定退還乙方。

  4、乙方同意交納本裝修專案的管理費計10元/天(在押金中扣除),在此基礎上,水、電費在施工完畢後按計量表結算水、電費用。

  5、裝修施工不得破壞大樓原有的結構,在保證建築物安全的情況下,可對其內部結構作區域性調整。對拆下的原建築材料和部分照明裝置(包括分隔板、木料、輕鋼龍骨、窗簾、門、吊燈開關、衛生潔具等)應完好的交工程部門。施工期間,樓板開槽、外立面打洞等請先與工程部門聯絡,經認可後方可施工。

  6、所有裝飾材料須是阻燃型的,符合防火要求,並提供有關的產品說明書交給工程部門,竣工後消防驗收均由乙方負責。

  7、在現場施工中需要動用明火(如電焊、氣割等)須向物業管理部辦理書面申請手續,經雙方簽證、落實監護施工措施後方能動火。動火完畢必須檢查遺留火種,每隔20分鐘檢查一次。經過3次檢查,確實可靠安全,監護人才能撤離動火作業區。特別危險區域嚴禁動火。

  8、在施工現場乙方必須配足夠數量的滅火機,施工人員吸菸必須在指定地點,並實施安全措施。

  9、附設的原有消防裝置及消防報警系統在裝修過程中需要更改的,乙方應先將改動方案平面圖及時送交區消防局審批。消防安全通道不的封閉,裝修後必須符合消防規範。

  10、電氣方面:乙方須提供完整的電氣施工圖紙。安裝必須在滿足使用者使用的同時,要符合用電規定:一個迴路容量不超過計劃10A,電線絕緣電阻必須大於0.5兆歐,插座安裝牢固,接地接零不得混淆,電氣容量要均衡分配。如有電線必須穿管,管子必須安裝到位,強電和弱電必須分開。

  11、空調方面:房間內的分隔必須符合空調設計要求,具體細節應聽從甲方專業人員意見。

  12、為客戶裝修工程提供方便,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本大樓的有關制度,服從有關部門的規定,共同合作使裝修工程保質保量地完成。

  13、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安保部門備案,施工人員不得進入與裝修部位無關的其他樓層,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大樓內住宿。

  14、裝修材料託運數量大的,須提前一天向物業部辦理貨運電梯使用手續(不得使用客運電梯)。

  15、如乙方因裝修工程時間緊張、需延長施工時間的,必須經物業部同意。施工期間開槽、敲打等工作應安排在下午18:00後施工。

  16、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本大樓配電室,不得任意從配電間內拖接任何線路。

  17、現場建築垃圾應裝袋,由乙方按市有關規定自行處理。臨時垃圾存放時間不準超過24小時。做到臨時堆放,即時清運。如違反規定,罰款100元/天(罰款從押金中扣除)。

  18、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承包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違反核準的設計方案施工,有權停止其施工。工程竣工後由區質監站及甲方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施工期間如損壞其它裝置及建築結構,應由乙方賠償損失。

  19、從甲方交房起,該房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施工期間乙方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並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指定現場施工安全員,加強對施工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有因施工人員違規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對造成甲方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20、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向本大樓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圖紙,並提供新增裝置的樣本及有關說明書,以便今後維修保養。

  21、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甲方:上海瑞金商務中心有限公司

  簽字:

  日期:

  乙方:

  簽字:

  日期: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保障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甲方備案。

  二、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施工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裝置,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臨時建築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並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九、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十二、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十三、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十四、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十五、施工現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十六、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九、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製定關於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並報甲方備案。

  二十一、施工現場應有專職負責人,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十二、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二十四、施工人員要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出入口進出及公共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備的滅火器進場,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二十七、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賠償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協議全文,甲方只留存簽字頁及協議樣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房間號:

  年月日

裝修安全協議書 篇3

  第一條工程專案

  專案名稱:

  每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每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 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用品、安全用具。

  2.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4.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輸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作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誌。

  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就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第五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交該保證金全款退還;基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額數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主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生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有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它生產區域或擅自運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到,乙方按100至500/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裝修安全協議書二

  為確保xx商廈有限公司(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xx商廈有限公司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併為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甲方:

  1、 依據消防局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 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 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商廈設施和有關管理規定。

  4、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 管理處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處有權停供水、電及要求乙方立即離場。

  乙方:

  1、 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 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 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 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5.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影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5.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5.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負荷之裝置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xx商廈有限公司裝修流程(略)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 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 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裝置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專案請參照指定承包商專案附件。

  15. 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管理處_______________ (業主/租戶)簽章 ______________

  裝修公司簽章 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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