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電影《辯護人》觀後感

韓國電影《辯護人》觀後感

  能夠正視歷史,正視錯誤,正視恐懼的民族,才能真正的強大起來,也同樣值得尊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韓國電影《辯護人》,希望對你有幫助。

  韓國電影《辯護人》觀後感【篇一】

  這次要講的是電影《辯護人》,影片以1981年韓國第五共和國全斗煥軍事獨裁政權執政初期的釜山為背景,講述了平凡稅務律師宋佑碩(宋康昊飾)的為震驚全國的“釜林事件”受害學生進行人權辯護的故事。提醒一下,這次的影評的劇透比較多。

  由宋康昊飾演的宋佑碩只有高中學歷,終於透過司法,當上了一名稅務律師,但他也沒有顯示出遠大的志向,只是想賺點小錢,養家餬口,過著普通人的日子,鏡頭轉到七年前,其實,他在當搬磚工人時已經立志靠這個來改變人生,同時他也在這時在飯店大嬸那裡欠下一筆人情債,這裡是一個伏筆。

  之後,在飯店中和記者同學的爭論中,雖然他表面上嘴硬,但是心裡也有了動搖,他開始知道自己需要精神追求,飯店大嬸的兒子樸鎮宇因為所在的釜山讀書聯合會,和一起國安法案件有牽連,被指控為赤色分子而遭到逮捕,這裡有一個小插曲,他有了錢之後竟然開始打算自購帆船去參加奧運,這裡也暗示了他開始有了精神追求。起初,他只是因為報大嬸的恩情而對母子倆感到同情,對大嬸的上門乞求也並不是無動於衷,然而他的心理還是不太想趟這個渾水的,這說明這個時候他還是一個生意人。

  觸動他做出轉變的是,前去探視的他親眼看到大嬸的兒子已經遍體鱗傷,他開始轉變,這個時候電影已經過去了一個小時,如此冗長的鋪墊和細膩的描寫,都是為了讓他的形象變化更為真實,和檢方的對峙中,他從一個初次擔任辯護律師時的銳氣,到後來漸漸可以遊刃有餘的應對,這也可以看出導演的個人風格。挑戰國家權威的人註定不會有好的下場,即使他請到了關鍵的人證去作證,他依然沒辦法戰勝強大的國家機器,檢方人證依然有辦法坐在那邊正襟危坐地信口雌黃。

  在這之後,他成為了一名為民請命的鬥士,但他不是一個人在戰鬥。電影最後描寫了百名律師為宋律師辯護的場景,這個場景是如此的平靜和嚴肅,甚至讓我感到了震撼,也給了還在揪著心的觀眾一絲希望,“正義有時候會遲到,但正義永遠不會不到。”歷史的事實告訴我們,他最後還是勝利了。

  個人覺得有幾個片段很精彩,一是大嬸的兒子引用村上春樹的話,“即使石頭再硬,也是死的,雞蛋再脆弱,也是活的生命,岩石最終會成為粉末,而雞蛋會孵化,越過岩石。”這裡講了雞蛋和石頭,一個是生命,一個不是,由於大嬸的兒子一直在仔細在聽兩人爭論,他暗喻的應該是,國家是石頭,國民是雞蛋。當時國家濫用法律鎮壓宣揚社會主義的民眾,石頭很硬,可以敲破雞蛋,但雞蛋是有生命的。即使被打擊,這些思想仍然是有活力的,同時也是合法的和普遍認同的,這些人不也是在為國家的發展做努力嗎?他們是合法的,只有濫用法律的人會得到懲罰。

  二是車正英警官收到命令,要“搞出點名堂”時,他引用了自己父親的話“如果警察開始抓捕犯人的話,那麼國家也就快保不住了,警察的存在不是為了抓捕犯人,而是為了預防犯罪才存在的。”帶著輕蔑的口氣講完,在提到父親的犧牲的時候,心情沒有半點起伏,甚至略帶笑意,令人髮指,這樣一個冷血無情,絕對完成命令的機器,配不上當一個警察,也稱不上是一個有正常思維的人。

  三是電影最後百名律師逐個起立,為宋律師辯護的場景,這應該可以說體現了律師們都義不容辭的選擇堅守著法律的公正,也是出於律師的良心。平靜而又震撼,這份正義的力量彷彿在這個時候如同火山噴發一般噴薄而出,不需要語言來表達。

  本片的主人公的性格很有意思,經歷了大起大落的宋律師的形象是裡面最為飽滿的,單從用幾年時間發奮考過律師考試可以看出,他是一個有毅力的人,正如他的書和刻的“絕對不要放棄”這幾個字,恰恰這也是他受人尊重的一種人格魅力;其次,他也是個知恩圖報的人,為了七年前的人情債,他犧牲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事業,熟讀各種有關國安法的書籍,還要揹負輿論給他的壓力,或者說是他作為一個律師的自我修養。他有著律師的一些特徵,例如,富有正義感,凡事都要弄個明白,法律意識強,不允許別人對法律有半點誤解。他從典型的小市民轉變,成為了捍衛法律的'權威,挑戰國家機器的鬥士,這份勇氣同樣值得尊重。

  我認為這部影片,在人物刻畫上是相當成功的,導演使用了很多有大膽的想法,例如透過長達三分鐘的長鏡頭,對準宋律師,既有真實性,又有一定的視覺張力。為了照顧人物形象變化的合理性,導演也犧牲了觀者的感受,用一個小時來進行必要的鋪墊,但我實際看的時候沒有注意到這點,這大概就是一部好電影的魅力吧。

  整個電影在細節方面處理得很好,欠大嬸的人情債為他性格的變化埋下了,這無疑是本片最大的伏筆,一開始出現外賣小哥,到之後成為他獲得人證的突破口,一開始講的建築工人為他後來買下的房子和刻上的字埋了伏筆,和宋律師爭論的記者同學給他後來對案件的審判埋下了伏筆,尖酸刻薄的釜山律師們也給後來的辯護中的轉變埋了伏筆,一開始審判中沒有做到無罪推定等等。難得的是,本片的各種小人物,都為劇情的推動和人物形象的豐滿有作用。

  從對被告做無罪推斷,到作為證據的自白違法,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證據來使用,國安法案件依法可以先逮捕後發逮捕令,“和國家由國民組成,所有的權利都由國民產生”“僅以自述是無法定罪的”一字一句都有憑有據,任何辯駁都來得蒼白。透過法律條文和宋律師直白的講述,使本片的審判不會特別的晦澀難懂,同時導演也沒有重人物輕法律來自己挖坑自己跳,這也是本片嚴謹的一面。

  我認為這部片的不僅好在它塑造了主人公敢於捍衛法律和公正的偉大的形象,人物刻畫也恰如其分,而且法律的規定也有目共睹,法律是公正的,國家機器不是輸給一個普通的律師,而是主人公所堅持的法律的權威,他們害怕真相,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看完這部影片,我既感受到了電影的震撼,也到了法律的魅力。

  以上是本人的一點愚見,如有錯漏,還請指出。

  韓國電影《辯護人》觀後感【篇二】

  韓國電影《辯護人》盛極一時。在韓國,上映70天,累計觀影人次達11367698名,位列韓國電影史上第八。傳入中國,激起淚奔如潮,完全湮沒了語言、族群與國界的隔閡。我看此片,幾度落淚。時至午夜,天地俱寂,遠方與希望,隱藏在巨大而靜默的黑暗之中。觸景生情,隨手寫道:

  “如果你是法律人,一定要去看《辯護人》,不論你是律師,是法官,是檢察官,是警察,是最普通的法務人員,你會在電影當中找到自己,並在現實當中找到方向。如果你不是法律人,希望你去看《辯護人》,不論你是父親,是母親,是丈夫,是妻子,是兒女,當你的身邊出現了宋佑碩式的律師,請理解他,支援他,善待他。”

  電影的主角宋佑碩律師,原型是韓國第16任總統、後來跳崖自殺身亡的盧武鉉。因此片中的每一幕,都濃縮了韓國民主轉型的血淚史。韓國人為之涕泗橫流,緣於電影觸痛了他們的歷史傷口。中國人哭什麼?

  國家的轉型與公民的轉型,兩者相互成就,最好同步發生。最起碼,公民的轉型不能遲於國家的轉型,公民無法崛起,國家便無法徹底翻身。宋佑碩從商務律師轉型為政治領袖,正對應韓國在1980年代的天翻地覆。《辯護人》的主題,即以宋佑碩的轉型,呈現韓國的轉型,以宋佑碩的精神歷程,呈現韓國民主化的崎嶇血路。

  宋佑碩從逃避政治,兩耳不聞民主的吶喊,到縱身跳入政治之河,中流擊水,歷史背景是1981年的“釜林事件”。如電影所示,這是一起冤案,出自全斗煥軍事獨裁政府的捏造。釜山地區的大學生及大學出身的活動家共22名青年,被指傳閱危險書籍,並在戒嚴的情況之下進行非法聚會,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遭到拘留處理。片中的樸鎮宇,即這22名青年之一。

  這大抵便是我們常言的“敏感案件”,律師一般都不願接手,唯恐引火燒身。宋佑碩代理此案,擔任樸鎮宇的律師,第一個原因是為了報答當年樸鎮宇的母親對他的一飯之恩,他雖犬儒,卻非無情,樸鎮宇被捕之後,樸母絕望的哀求令他肝腸寸斷,寢食難安;第二個原因在於,對此案介入愈深,他愈發意識到,這個國家的政治何其專橫,法律何其沉淪,此前他似乎不知(到底是不能知,還是不想知呢)政治犯,不知非法拘禁,不知刑訊逼供,不知此案的審判形同走過場……

  如果第一個原因,可以歸結為報恩,第二個原因,可以歸結為義憤,那麼第三個原因,不妨歸結為責任與義務。宋佑碩接手此案,他的助手竭力反對,理由十分生動:宋律師面前的八字豁然開朗,使勁踩油門都不夠,怎麼能踩剎車呢?宋佑碩答道:“想讓我的孩子們不要生活在因這種荒唐的事踩剎車的時代。”這是一個父親的責任與義務。作為律師,他堅信樸鎮宇無罪,無罪就要收到無罪的判決,為了這一結果,他不惜“把自己安穩的人生一腳踹了”,這是一個法律人的責任與義務。

  基於義憤的抗爭,也許慷慨激昂;基於義務的抗爭,方能堅忍一心。

  記得一位智者說過:專制最邪惡的地方,不是剝奪了你的自由,而是豁免了你的責任與務。何謂責任,何謂義務?譬如說:當不義寫入法律,反抗就是義務;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喪失了自由,你只能成為奴隸,忘卻了責任與義務,你將永遠成為奴隸。自由被剝奪已經十分可怕,更可怕的是,我們忘記了什麼是自由,忘記了捍衛自由、反抗專制,人人有責。

  律師的義務,在於守護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講,作為商務律師的宋佑碩不該被苛責,他雖以賺錢為己任,卻不曾違法亂紀,不曾勾兌法官,不曾欺詐客戶。甚至不能說,代理“釜林事件”的宋律師,一定比代理稅務案件的宋律師高尚,單論律師的職業倫理,二者並無高下之分,至少我們不可拿後者批判前者。

  只能說,相比商務律師宋佑碩,律師宋佑碩更有資格回答這些問題:律師何以為律師,什麼是律師的義務,什麼是律師的尊嚴。成為樸鎮宇的辯護律師之後,他才發現他所處身的司法環境之黑暗,法庭之上,他像一頭憤怒的獅子,孑然一身,孤獨戰鬥,法官、檢察官,以及坐在他身邊的律師搭檔,都不是他的同道。問題由此浮現:在一個充滿了惡法甚至無法的國度,律師何為,法律人何為?

  與惡法的鬥爭,最能考驗一位律師的智慧和勇氣。你可以承認“惡法亦法”,更必須指出“惡法亦惡”,直指其惡,這是勇氣;依法搏擊,這是智慧。譬如你拿《國家安全法》來搪塞,我便以《憲法》、《刑事訴訟法》來反擊。假如對方一舉撕破了惡法的遮羞布,將政治系統切入無法狀態,宋佑碩只能上街了:“當國民無法行使法律權利的時候,作為法律人,我更應該走在最前面,這才是真正的法律人的義務。”

  一個宋佑碩,只能是孤膽英雄,無法改寫法治的悲劇;一萬個宋佑碩,同心協力,才能成就法治的偉業。宋佑碩代理“釜林事件”,有前輩律師的指引,有記者同學的義助,有旁觀了暴行的軍醫中尉棄暗投明,挺身作證,還有他的那位搭檔,小丑模樣的事務長,我本以為,當宋佑碩的律師事務所遭難,他會選擇背叛,這更符合我們親見的殘酷現實;不想他能堅守到底,幫助宋律師收拾一片狼藉的殘局。就連那位慣於枉法的李法官,並非天良喪盡,被迫做出冤屈的判決過後,他答應兩年內將樸鎮宇等青年全部假釋出來。

  電影最後一幕,當宋佑碩站在被告席上,釜山142名律師,共有99人出庭為他辯護。這構成了《辯護人》的高潮。同為律師,宋佑碩在支撐法治的上限,那99人則在抬高法治的下限。兩者都不可或缺。

  《辯護人》終結於宋佑碩含淚的微笑。一身白色囚衣的他,輸了自由,卻贏了正義,輸了現在,卻贏了未來。只是在我看來,這悲壯一幕的意味不止於此。宋佑碩的原型盧武鉉,從律師到總統,最後深陷賄賂門,跳崖自盡,未嘗不是以死明志,自證清白。堪比盧武鉉的陳x扁,同樣被指貪瀆,至今坐困囹圄。對於這般慘淡的結局,以及盧、陳之流的功罪,笑與淚,如何評說?

  我們原是韓國民主史的局外人,《辯護人》卻超越了涇渭分明的國境線,使我們成為與宋佑碩同呼吸共命運的局中人,我們歡悅於宋佑碩的歡悅,我們糾結於宋佑碩的糾結,我們激揚於宋佑碩的激揚,我們無力於宋佑碩的無力。事實上,無論宋佑碩,還是枉法的法官、色厲內荏的檢察官、自嘲為“稻草人”的記者,無論“釜林事件”,還是黑牢、刑訊逼供與政治迫害,在今日中國,皆不乏對應,而且我們所承受的苦難,毋寧更為嚴重、慘厲。基於此,我們落淚,則不僅為電影,更為電影背後相似的歷史與現實——我們尚且無法將歷史與現實拍成電影。“他們有改變國家的電影,我們有改變電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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