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徵稿啟事

2015年“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徵稿啟事

  一、活動宗旨

  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展示當代書法、繪畫藝術風貌,促進海峽兩岸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共同書寫和描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決定在第八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期間,舉辦第四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現將有關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二、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詩書畫協會 福建省美術家協會 福建省書法家協會 政協廈門市翔安區委員會 臺灣兩岸和平文化藝術聯盟總會

  協辦單位:廈門市美術家協會 廈門市書法家協會 福建省收藏家協會

  承辦單位:政協廈門市翔安區委員會辦公室 廈門市美術館北京行宮書畫院 金門縣書法協會 閩臺書畫院

  三、組織機構

  本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由主辦各方共同組成。

  評委由大賽組委會聘請國內著名書畫家組成(為保證評審的公平性,恕不公佈評委名單)。

  四、徵稿物件

  年滿18週歲(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以上的海內外書畫家、各級書畫協會會員及有一定書畫造詣的`愛好者均可投稿。

  五、徵稿要求

  1.作品內容健康向上,以弘揚中華民族精神,促進祖國統一,致力民族復興為主旋律。詩詞、楹聯、古今名人名句均可。書法為毛筆書法,書體不限。繪畫為中國畫,題材不限,山水、花鳥、人物皆可。

  2.作品尺寸6尺以內(含6尺),橫豎式不限,草書和篆書作品須另附釋文。

  3.本次展覽不徵集硬筆書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4.不收取作品評審費。

  5.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證影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藝術簡歷各一份(用A4紙列印)。

  6.作品背面右下角請用正楷標註作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常用電話號碼及參賽作品尺寸。為保證參賽作品順利寄達,請用掛號或特快寄出。

  六、作品評審

  1.評委會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專業書畫報等媒體上公佈。

  2.本次展覽設入展作品300件(含獲獎作品),其中評出書法、繪畫一等獎各2名,書法獎金每人10000元,繪畫獎金每人15000元;書法、繪畫二等獎各3名,書法獎金每人5000元,繪畫獎金每人8000元;書法、繪畫三等獎各10名,書法獎金每人2000元,繪畫獎金每人3000元。

  3.福建省籍非省書協、省美協會員作者的作品獲獎,可作為加入福建省書協、省美協的條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頒發入展證書,獲獎作品頒發獲獎證書。入展、獲獎者均獲贈《第四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1冊。

  七、徵稿時間

  自見報之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以作者當地郵戳為準。

  八、展覽及出版事項

  1.作品展覽時間,入展作品將於2015年11月在廈門市美術館展出,屆時邀請相關領導、兩岸著名書畫家代表、本屆活動部分獲獎者及社會知名人士參加。

  2.所有獲獎與入展作品將結集出版《第四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

  3.入展、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並擁有出版和處置的權力,凡投稿者均視為已確認並遵守徵稿通知之規定,恕不退稿。

  九、來稿請寄: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新店鎮祥福路2005號綜合樓318室(廈門市翔安區政協辦公室收) 郵編:361102

  聯絡電話:………………

  第四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