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來之食的讀後感

嗟來之食的讀後感

  [篇一:讀後感]

  徐悲鴻曾說過:“人不可有傲氣,但不可無傲骨。”讀完,我感悟頗深。

  主要寫了齊國發生大饑荒,黔敖在大路旁邊擺設了食物,施捨給災民。但有一個人因為黔敖侮辱性的施捨,不吃“嗟來之食”,最後被活活餓死的故事。嗟來之食讀後感

  讀完這個故事,我認為每個人都應有尊嚴,當尊嚴受到挑釁的時候,要勇於維護自己的尊嚴,做一個有骨氣的人。在這個故事中,我從那位衣衫襤褸,餓得少氣無力的窮人身上,感受到了“人窮志不短”的高貴品格。

  在我的身邊,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有一天,我和媽媽去書店買書,在門口看見了一一個聾啞人擺著一張桌子在那寫書畫。他的字是那麼剛經有力,圍觀的群眾都讚不絕口。媽媽也掏錢買了幾副字畫,回家留作紀念。我們正要走時,來了一個戴眼鏡的年青人,穿著西服,一副很有錢的樣子,只見他丟下100元在桌子上便長揚而去。嗟來之食讀後感

。那個聾啞人拿起錢就追了上去,咿咿呀呀指手劃腳,手裡拿著一副字畫要送給他,意思說:“我不要你的施捨,字畫留給你作留念吧。”年青人不知好歹,把字畫扔在地上,嘴裡還不停地叨叨。這時聾啞人拉著他不放,兩個人還爭了起來,聾啞人把錢還給了他,年青人毫無辦法,知道自己錯了,沒有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勞動成果。在眾人的譴責下,他灰溜溜的走了。

  不會尊重別人的人,別人也不會尊重他。尊嚴是一種可貴的品質,我們應該向中的窮人學習,做一個有骨氣、有尊嚴的人,因為尊嚴無價。

  [篇二:讀有感]

  告訴我們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齊國,有一年,發生大饑荒,一個路人餓得少氣無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給的食物,雖然黔敖道歉還是不吃而餓死。

  我對此事有兩種看法。一是像曾子說的,路人應該吃黔敖的食物。想當年,越王勾踐被吳王夫差打敗後,關在大牢裡,每天睡在柴草上,舔動物的苦膽,每舔一次,就會想起國家被打敗的情景,後來,回到越國,一鼓作氣消滅了吳國。秦末漢初,韓信為成大事,受一個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眾目睽睽的嘲笑之下,從痞子的大腿下爬過去。越王勾踐和韓信他們都忍受了常人無法忍受的屈辱,最終成就了大事,勾踐滅了吳國,韓信成了威震敵軍的赫赫有名的大將,他們不吃苦中苦,那能成為人上人呢?二是不該吃。你看葉挺當時被關在牢裡,只要當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葉挺堅決不從,因為,他知道一旦當叛徒,就會出賣同志,有損革命事業,違背自己的信仰,也會失去尊嚴。所以,不能低頭。

  我認為這事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帶來的後果與自己的目標和理想比較,是大還是小,值不值得。尊嚴是人的可貴品質,但有時也要分場合,犧牲小利而服從大義。不然就會犯因小失大的錯誤。

  [篇三:嗟來之食讀後感]

  這個故事講的是有一年齊國發生了饑荒,一個人寧可餓死也不吃嗟來之食的事。

  那個餓者不吃嗟來之食保護了她的尊嚴,但我不同意他的做法。保護尊嚴要先保住生命。比如越王勾踐在吳國為吳王夫差駕車養馬,夫人打掃宮室,住在潮溼的囚室。他把苦膽掛在房樑上,睡覺時看著苦膽睡,吃飯是先吃一口苦膽,意思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記報仇。他最終消滅了吳國。

  如果我是災民,我會吃黔敖給的東西。我選擇吃的原因是如果生命沒有了,維護尊嚴又有什麼意義?大家請想:“嗟來之食”與“胯下之辱”相比那種更辱人格?我個人認為,“胯下之辱”跟甚之。正因為韓信能忍受胯下之辱最終成就大業,衣錦還鄉。因此,如果一個人有志氣,嗟來之食並不是不可以食用,吃嗟來之食並不代表沒骨氣。大丈夫能屈能伸,儲存今日之性命,方可成就他日之大業。

  我們現在是學生,那怎樣才算有尊嚴的呢?不幹不仁不義的事是有尊嚴的;在校園、教室內、看到的垃圾主動撿起來放進垃圾箱內有尊嚴的;上課認真聽講是有尊嚴的

  [篇四:讀有感]

  在教室裡,老師講著一篇課文—。

  這個成語故事,講的是這樣的:

  有一年,齊國發生了大饑荒,黔敖在施捨給災民。有一天,來了一個災民,沒有力氣了,黔敖看到後就吆喝到:“喂!吃吧!”但那個災民沒吃而餓死了。

  讀完這片課文,我感處頗多,那個災民有尊嚴,但太固執,可有尊嚴的人不分健康、殘疾,比如一個故事:

  在美國,一個人開了一家店,不久就關門了並欠債累累,他很灰心,覺得生活欺騙了他,對任何事都失去了信心 。他只想向銀行借100元,回老家,然後讓母親隨便幫他找一份工作度過餘生。然而卻在去銀行的路上,他改變了主意。他發現了一個坐在有木製車輪上的`殘疾人在賣西瓜。賣瓜的人很快樂的和他打招呼,“嗨,年輕人,打起精神來,你該拋棄煩惱快樂起來”。他頓時愣住了,想了片刻,堅定的向銀行走去。原來本想借100元卻借了2000元,因為他覺得他還年輕,有能力找一份好工作,並過上快樂的日子。他用在銀行借來的2000元開了一家公司,每天都用新的面貌來爭取成功。後來,他成了美國為數不多的富翁。此後的每天早晨,他都會對著鏡子大聲唸到:

  我憂鬱,因為我沒有鞋。

  直到在街上見到一個人,他沒有腳。

  [篇五:嗟來之食讀後感400字]

  告訴我們一件令人深思的事:在齊國,有一年,發生大饑荒,一個路人餓得少氣無力,昏昏沉沉,但就是不吃富人黔敖“吆喝”給的食物,雖然黔敖道歉還是不吃而餓死。

  我對此事有兩種看法。一是像曾子說的,路人應該吃黔敖的食物。想當年,越王勾踐被吳王夫差打敗後,關在大牢裡,每天睡在柴草上,舔動物的苦膽,每舔一次,就會想起國家被打敗的情景,後來,回到越國,一鼓作氣消滅了吳國。秦末漢初,韓信為成大事,受一個痞子小人的胯下之辱,在眾目睽睽的嘲笑之下,從痞子的大腿下爬過去。越王勾踐和韓信他們都忍受了常人無法忍受的屈辱,最終成就了大事,勾踐滅了吳國,韓信成了威震敵軍的赫赫有名的大將,他們不吃苦中苦,哪能成為人上人呢?二是不該吃。你看葉挺當時被關在牢裡,只要當了叛徒就可活命出去,而葉挺堅決不從,因為,他知道一旦當叛徒,就會出賣同志,有損革命事業,違背自己的信仰,也會失去尊嚴。所以,不能低頭。

  我認為這事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忍受的屈辱值不值得。要看事情帶來的後果與自己的目標和理想比較,是大還是小,值不值得。尊嚴是人的可貴品質,但有時也要分場合,犧牲小利而服從大義,不然就會犯因小失大的錯誤。

  [篇六:嗟來之食讀後感]

  嗟來之食?講得是一個人由於不吃嗟來之食而餓死了的故事,這篇文章,帶給我極大的震憾,正象盧梭先生說的:“每一個正直的人都應該維護自己的尊嚴”。一個人沒有了尊嚴,將如同行屍走肉,沒有任何生存的意義。

  我想起了石油大王哈默,他年輕時,在一群難民中,用勞動獲得食物的實際行動維護了尊嚴,贏得了別人的尊重,從而改變了自己的命運。

  想起了?愛國少年?中那個在法國輪船上十分貧窮,卻維護國家尊嚴,寧願不接受銅幣的那位十一歲少年。

  想起了在街上雙腿殘疾卻靠拉琴賣唱掙錢,不願白收錢的老大爺。

  也想起了四肢健全卻到處見人下跪來乞討的青年人,人人見他躲著走的情景。

  尊嚴使人自敬,也使他人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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