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社會性監管與地方分權》的讀後感

《食品安全的社會性監管與地方分權》的讀後感

  一、文章討論的主要問題及其意義

  這篇文章主要討論的是我國的社會性監管領域的分權成為近年來中央與地方關係中的新動向,它與西方國家的中央政府集中監管是有很大區別的,我國的監管依賴政府的准入控制。在行政機關缺失時,更加依靠地方和社會產生的作用,本文重點探討了中國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實行地方分權的制度的根本原因,對於進一步強化我國食品安全制度的管理具有重要的參考理論價值意義。

  二、文章的結構與論證

  文章分為5個部分,分別闡述了以下內容:

  文章第一部分導論中直接提出問題,為什麼在社會性監管領域如煤礦環保食品藥品方面,中國要採用如此分權的結構。對於政府是為規避責任這一原因,提出了幾個質疑性的問題來加以否定,從而提出一個新的理論來解釋當前的分權傾向。

  文章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一個政府市場與社會的理論性的框架,從事前審批、標準設立、資訊披露三個要素的程度性來說明了三種監管手段的不同。

  文章的第三部分作者舉例QS制度說明中國在食品安全上為什麼要實現地方分權,主要原因是完全依賴市場準入控制這一監管工具,具有很大的侷限性,由於事前審批工作的繁雜,完全依賴政府行政力量是完全不夠的。地方政府比起中央政府具有更大的優勢來進行管理食品安全。

  文章的第四部分詳細闡述了美國進步時代的食品監管改革集權制度,商業化和工業化帶來的財富和權力的`極度不平等的分配,已經顛覆了舊機制的運作,之前的地方干預也逐漸演變成政府集權。

  文章的第五部分結論部分說明當前中國的監管制度過於依賴事前監管、標準設立和資訊披露的手段的使用仍舊非常有限,在中國,集權化的市場準入制度,已經走向窮日暮途,由於中國食品業本身的特點,中央集權監管機構的效率往往是無法保證,引入社會動力來施行對市場的約束是相當有必要的。

  三、讀者意見

  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採用一刀切的方法。中國和美國的國情是存在有很大的區別的,所以說在食品安全這一領域上,採用地方分權來實現對食品安全的強化管理,才是最合適的監督管理方式。中國民眾的社會參與度高,社會的資訊媒體能力,也在進一步發展當中,所以說透過賦權給社會,實現共治能力的分享,對於今後的監管體制改革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但是有一個問題,中國正在施行三步走的經濟戰略,將來完成後中國以後的食品發展,未來如果能達到與美國進步時代一樣的水準的話,那中國目前的分權體制監管是否也會像美國那樣逐漸變成中央集權呢?這也是一個令人深思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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