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怎麼樣的?下面請看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僅供參考。

  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為規範公司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xxx自治區xxx市;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出資方式 資額

  現金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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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所有七位股東組成董事會,所有事務均由董事會一致決策,4人或以上同意方可執行,各股東平等入股,享有平等的權利,利潤平均分配;

  (3)選舉和被選舉為理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獲取股利並轉讓;

  (5)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6)有權查閱懂事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董事會討論透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 董事會由全體股東組成,選舉產生理事一名、監事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各人行使如下職權:

  (1)理事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但須董事會4人或以上批准透過方可實施,理事對公司董事會負責,經4人或以上股東授權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2) 萬元以上的投資在實施前,必須由理事做出詳細計劃報請董事會審議;

  (3)監事負責審查、監督公司所有財務狀況,每月上報報表,由董事會負責審議,當理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會予以糾正;

  (4)會計、出納負責公司的財務收支,各項收支情況需作出詳細記錄並保留票據等憑證,製作財務報表,包括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情況說明表、利潤分配表;

  (5)所有計劃及方案在完成後由監事進行備案,交由董事會保管;

  第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由理事召集並主持。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理事書面委託其他人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理事的職權;

  第十三條 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懂事透過,監事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

  第八章 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實施原則:

  第十四條 所有董事會決議透過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必須經過:計劃->詢價->招標->採購的過程,每一過程要由不同股東負責實施;

  第十五條 公司不同職務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六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股東會決議解散;

  (2)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4)宣告破產;

  第十七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懂事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八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懂事會;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全體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章程一式八份,股東各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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