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15篇)

抵押借款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借款合同1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甲方願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檔案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於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並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徵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一年止。

  債權人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佈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2

  債權人姓名:_____

  電話: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

  電話:_____

  鄉(鎮)村:_____

  身份證號:_____

  擔保人姓名:_____

  電話:_____

  鄉(鎮):_____

  身份證號:_____

  抵押物的名稱:_____

  第一條: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額:_____大寫: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

  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範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願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

  承諾人簽字:

  第四條: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願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_____元每天100_____元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電話:

  簽約地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X(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X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於正常生產經營。

  1.2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3.1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3.1.1 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佔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

  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3.1.2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範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1.3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2 連帶保證擔保

  3.2.1 丁X自願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願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2.2 丁X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範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2.3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X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X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宣告與保證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於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檔案、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甲方: 乙方:

抵押借款合同4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年____月日__年__月__日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文字三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登出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5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

  3、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

  4、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

  5、付息方式:透過現金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9、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絡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

  第二條抵押物價格約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

  2、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6

  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包頭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期限最後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

抵押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8

  借款人(債務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第一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________‰

  第四條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五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9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遵守《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著自願、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個人借款合同(合同編號:)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有處分權,無爭議且不在拆遷範圍內的房產作為抵押。抵押房產情況: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地址,建築面積。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產價值:(RMB大寫),小寫)。

  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RMB大寫),RMB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時間: 時間:

抵押借款合同10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身份證號: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身份證號:___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___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___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借款歸還日: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20xx年7月5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於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七、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資訊、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約還款的,違約期間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借款總額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願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並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3、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依約歸還借款本息),除非乙方為此另行提供擔保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承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透過乙方預留的地址和電話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於三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絡方式聯絡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絡方式未及時通知甲方及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並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範圍包括: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願意單獨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甲方確認聯絡電話為:___郵政編碼:___

  聯絡地址為:

  7、乙方確認聯絡電話為:___郵政編碼:___

  聯絡地址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十一、本借款簽訂合同之日起,透過銀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銀行轉賬票據為準。

  甲方:___乙方: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1

  貸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個人消費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小寫)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於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從放貸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戶,賬號為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額分期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足以歸還該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時不可撤銷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九條 乙方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罰息。

  第十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付本息之整數倍,並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並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二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利息。

  第十三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從歸還日之後的利息。

  第十四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得到圓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五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四條第

  (一)、

  (二)、

  (三)、

  (四)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佈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十六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八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九條 爭議未獲得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並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款方執________份,貸款方執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並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____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____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

  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日期:

  借款人: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13

  甲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

  根據《擔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於____鎮(鄉)____村(集鎮、社群)____街____號,甲方於____年以 ____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用( ____)字第____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____m2,用途為____,使用年限為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 ____日。本宗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佔地面積為 ____m2,建築面積為 ____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 ____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____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____元,抵押期限為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准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後,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登出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合同法》處理。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抵押事項進行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清嘗債務以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鎮(鄉) ____路(村) ____巷(組)____號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為:東至____;西至____;南至____;北至案____;抵押土地面積 ____平方米,現用途為 ____用地.地上建築物____幢 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 ____平方米.

  二,擔保範圍:

  1,抵押借款的貸款本息.

  2,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3,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稅費.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於乙方,期限____年(月),時間從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抵押地塊經評估 ____年 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抵押出讓總價為人民幣 ____萬元,大寫____千____百 ____十____萬 ____千百____十 ____元 ____角____分.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____%,摺合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 ____千 ____百 ____十 ____萬 ____千____百 ____十____元____角____分,為最高額貸款付給甲方.

  四,民事責任:

  1,甲方對產權的責任,抵押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地塊土地使用現狀的完好.乙方有權按抵押合同約定,檢查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使用狀況.

  2,甲方佔管期間,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辦法.

  六,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佔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抵押人與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應交的出讓金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在變更之日起,向____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2,抵押關係終止,甲,乙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向____市國土資源局申請登出抵押登記.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議定補充如下:————————————————————————————————————————————————————— .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經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後生效.

  十,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一份,甲,乙雙方,登記機關有關部門各執一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簽章): ________抵押權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計息,超過十天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採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15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圓整;(小寫)100000.00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叄年。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用於生產經營,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1.5%每月,每月前5天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發放借款:第一批借款貳萬元,甲方已於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透過建行ATM機轉賬發放給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萬元,等甲方建行車貸款下來後一次性發放給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拾萬元統一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息。

  第六條:乙方自願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為抵押,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建築面積:_______;佔地面積: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宣告。

  第七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於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後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一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