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閱讀答案及翻譯

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閱讀答案及翻譯

  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年十二,能通《尚書》。早孤,孝養祖母。縣舉順孫,國相奇之,欲以為吏。詡辭曰:“祖母九十,非詡不養。”相乃止。後祖母終,服闋,闢太尉李脩府,拜郎中。

  永初四年,大將軍鄧騭以軍役方費,事不相贍,欲棄涼州,併力北邊,乃會公卿集議。騭曰:“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議者鹹同。詡聞之,乃說李脩曰:“竊聞公卿定策當棄涼州,求之愚心,未見其便。先帝開拓土宇,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棄之。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此不可之甚者也。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於漢故也。若棄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棄之非計。”脩曰:“吾意不及此。微子之言,幾敗國事。然則計當安出?”詡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誠宜令四府九卿各闢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脩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詡議。於是闢西州豪傑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鄧騭兄弟以詡異其議,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傷詡。後朝歌賊寧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詡為朝歌長。及到官,設令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帶喪服而不事家業為下。收得百餘人,詡為饗會,悉貰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百人。賊由是駭散,鹹稱神明。遷懷令。

  詡好刺舉,無所回容。數以此忤權戚,遂九見譴考,三遭刑罰,而剛正之性,終老不屈。永和初,遷尚書令,以公事去官。朝廷思其忠,復徵之,會卒。臨終,謂其子恭曰:“吾事君直道,行己無愧,所悔者為朝歌長時殺賊數百人,其中何能不有冤者。自此二十餘年,家門不增一口,斯獲罪於天也。”

  (選自《後漢書卷五十八》,有刪節)

  4.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古代,父母喪,子女要守喪三年,守喪期滿除服作叫服闋。

  B.永初,廟號,用作紀年,如“貞觀”“崇禎”“康熙”等。

  C.先,敬辭,用於稱死去的人。先帝,尊稱已經逝世的皇帝。

  D.遷,調動官職,一般指升職,也可指平調,還可以指降職。

  5.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誠宜令四府九卿各闢/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

  B.誠宜令四府九卿各闢/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

  C.誠宜令四府九卿/各闢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

  D.誠宜令四府九卿/各闢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虞詡幼年即通曉《尚書》,懂得孝敬祖母,受到國相的賞識,邀他出任郎中官職,但因要侍奉祖母,虞詡婉言謝絕。

  B.虞詡與鄧騭在涼州問題上意見相左,虞詡認為涼州有重要的戰略位置,不救涼州會因小失大,因而得罪了鄧騭兄弟。

  C.在擔任朝歌長期間,虞詡招募壯士,混入賊群,然後釣魚執法,殺賊數百,臨終前,他對殺賊太多表示悔恨不已。

  D.虞詡因屢屢直陳奸惡,得罪了權貴,但他一直不肯屈服後悔,升任尚書令後因公事被削除官職,至死也沒再被徵召。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4分)

  (2)吾意不及此。微子之言,幾敗國事。然則計當安出?(6分)

  參考答案

  4.B(應為“年號”)

  5.C

  6.B(A.只是“欲以為吏”,並無實指“郎中”。郎中是太尉李脩所任。C.虞詡只是為自己可能會冤殺而後悔。D.升任尚書令被削除官職後還被徵召過。)

  7.(1)這就好比是衣服破了,犧牲其中的一件來補另一件,還能得到一件完整的衣服。(“譬”、“相”、“有所”各1分,大意1分。)

  (2)我沒有考慮到這些,如果沒有你這番話,幾乎要壞了國家大事;這樣那麼(保涼州)須用什麼計策呢?(意、微、子、然則各1分,大意2分)

  參考譯文

  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人。虞詡十二歲的時候,能讀通《尚書》。小小年紀就父母雙亡,成了孤兒,孝敬奉養祖母。縣裡推舉他為順孫,陳國國相認為他是非凡出眾的人,打算任用他為吏。虞詡推託說:“祖母年已九十,不是詡不能奉養。”國相就取消了原來的打算。後來祖母去世了,服喪期滿除服,被君主徵召到太尉李府中,任命為郎中。

  永初四年,大將軍鄧騭因為軍隊服役正費錢糧,事情不能兼顧,打算放棄涼州,集中力量對付北方的邊患。於是他召集公卿進行商議。鄧騭說:“這就好比是衣服破了,犧牲其中的一件去補另一件,還能得到一件整衣。不然的話,就兩件全都不保了。”大家聽了此言,都表示贊同。虞詡聽說了這件事,勸諫李脩說:“我聽說公卿決策,應當放棄涼州,以我看來,看不出他的好處。先帝開拓疆土,歷盡辛苦,才取得了這塊土地,而現在卻因為害怕消耗一點經費,便將它全部丟棄。丟棄涼州以後,便以三輔為邊塞;以三輔為邊塞,則皇家祖陵墓園便失去屏障而暴露在外,這是極不可行的。如今羌人、胡人所以不敢佔據三輔而在我漢朝心腹之地作亂的緣故,是因為涼州在他們的背後。而涼州人民所以手執兵器,並無反顧之心的緣故,是由於他們歸屬於漢朝。如果拋棄涼州不管,遷徙那裡的人民,人民安於故土而不願輕易遷居他鄉,必然產生叛變的意圖。放棄涼州不是好的計謀。”李脩說:“我沒有考慮到這些,如果沒有你這番話,幾乎要壞了國家大事;既然這樣,那麼想保涼州,須用什麼計策?”虞詡說:“今涼州騷動,人心不安,我擔憂突然有異乎尋常的事變。實在應該命令朝中的公卿,各自徵召該州豪傑數人,作為掾屬,又引牧守令長子弟,都授予散官,表面上是一種獎勵,用來回報他們父兄的功勳勞績,而實質上是將他們控制起來,做為人質,以防叛變。”李脩讚賞他的意見,再次召集太傅、太尉、司徒、司空等四府進行商議。眾人一致同意虞詡的意見。於是徵召涼州地區有勢力和有影響的人士到四府擔任屬官,並將當地刺史、太守和其他州郡高階官員的子弟任命為郎,用來安撫他們。

  鄧騭兄弟因為虞詡持不同意見(致使放棄涼州的計劃未被採納),所以對虞詡心懷不滿,打算用吏法進行陷害。後來朝歌縣叛匪寧季等幾千人造反,攻殺官吏,聚眾作亂連年,州郡官府無法鎮壓。於是鄧騭便任用虞詡充當朝歌縣長。等到上任以後,虞詡制定了三個等級,用來招募勇士,命掾史以下官員各自就所瞭解的情況進行保舉:行兇搶劫的,屬上等;鬥毆傷人,盜竅財物的,屬中等;穿著喪服不從事生產的,屬下等。共收羅了一百多人,虞詡設宴招待他們,將他們的罪行統統赦免,命混入叛匪之中,誘使叛匪進行搶劫,而官府則設下伏兵等待,於是殺死叛匪幾百人。叛匪因此驚駭四散,都說有神靈(在保護官府)。虞詡升任懷令。

  虞詡喜愛偵察揭發,沒有什麼迴避包容的,屢次因此牴觸權貴,於是九次被責備,三次遭受刑罰的折磨,但剛強正直的個性,終老不改。永和初年,升任尚書令,因公事削除官職。朝廷思念他的忠誠,又徵召他,恰巧他去世了。臨死,對他的兒子虞恭說:“我以正直之道侍奉君主,自己的所作所為沒有可慚愧的。所後悔的是充任朝歌長時殺叛匪幾百人,其中怎能沒有冤枉的。從此二十餘年,家裡沒有增加一人,這是得罪於天啊!”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