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5篇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報告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

  一、工程名稱: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

  二、施工單位:浙江中崙建設有限公司

  三、事故過程:

  20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燬。

  事故發生後,專案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乾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定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2

  XXX: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公司型別為有限責任公司,屬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軍,工程負責人蒲遠高;專案經理姚全波;技術負責人胡震(高階工程師);施工員左春梅、徐軍;質檢員毛順榮、鄧雲;安全員王明、劉後勤;材料員姜華;造價員劉海英。

  二、專案主體單位概況:

  (一)建設單位:四川廣旺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監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專案總監鄭運春。

  (三)施工單位: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負責人蒲遠高,專案經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況:

  羅中英,女,漢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貫:利州區寶輪鎮寶興路99號,工作單位:寶輪煤礦。

  四、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3月24日 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發生地點:廣旺礦區煤礦棚戶區改造工程寶輪煤礦躍進小區7#樓基坑臨原有車行道路邊。

  (三)事故發生過程描述:由於7#樓基坑臨

  原有車行道路邊,在基礎開挖時堆棄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派由何先軍(機械駕駛員)駕駛50型裝載機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業時,由於裝載機鬥未降落阻擋前方視線,在車前行時擦掛後當場碾壓致死正在機械前倒垃圾的當地居民羅中英(車輛碾壓致雙足、雙手、胸腹部傷害)。施工單位值班專職安全員王明在事故現場。

  (四)事故處理過程: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認真積極安撫死者後事,透過保護現場、報警、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利州區建設局)及告知死者家屬等程式。大致情況如下:

  1、寶輪派出所當場瞭解記錄案情後,將司機帶到派出所接受繼續調查。

  2、施工單位派專人(蒲偉)看守事故現場並按當地民俗習慣對死者進行了必要程式(如:覆蓋屍體、放鞭炮、燒紙等)。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積極主動配合主管部門調查,責其施工單位端正態度積極確保死者後事。

  4、得到上報電話後,建設局質安站、利州區安辦、城建大隊、火化廠、地方政府等相繼到場指導事故後續工作。

  整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4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3

  一、事故經過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Φ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

  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xx(現場指揮)、馬xx、王xx(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xx、孟xx(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xx、馬振海、王xx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並開始起吊。王xx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xx穩著物件。

  隨著物件慢慢升高,由於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階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後,王xx(站在王xx的右手邊)在高階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於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

  王xx將高階往下壓,由於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彙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xx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並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後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後,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xx趕往北京,李華雲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後由於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雲總經理又及時聯絡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xx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xx同馬振海協助王xx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xx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後趙xx、xx、於x、郝x坤到現場瞭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xx所寫經過一樣,王xx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xx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xx這端低,王xx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xx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於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麼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xx的左手手指被剪下,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後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於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製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xx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裝置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xx、生產部經理尚xx、技術部經理於xx、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xx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透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專案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後透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於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准後,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後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採購必須有安檢標誌、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杆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xx礦業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4

  20xx年度共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共計14起,2例工人在宿舍內因突發疾病死亡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造成14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1人重傷,3人輕傷,1例外架倒塌事故(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1066549元。從事故類別來看,8起高處墜落事故,3起物體打擊事故,1起起重事故,1起車輛傷害事故,1起架體倒塌事故。

  上述事故類別中,高處墜落事故中造成7人重傷,1人輕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2人重傷,1人輕傷;起重事故造成1人輕傷;車輛傷害造成2人重傷。從事故統計來看,高處墜落為各類事故之首,造成的傷害人數累計也最多,其次是物體打擊和起重傷害事故。

  建築工地五大傷害事故中,高處墜落事故一直居高不下。高處墜落造成傷害的原因無非有如下幾點:

  1、從腳手架或垂直運輸設施墜落(重傷2人)

  2、從洞口、樓梯口、電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墜落(重傷1人)

  3、從樓面、屋頂、高臺邊緣墜落(重傷1人)

  4、從施工安裝中的工程結構上墜落(重傷1人)

  5、從機械裝置上墜落(0人)

  6、其它因滑跌、踩空、拖帶、碰撞、翹翻、失衡等引起的墜落(重傷3人,)其次的物體打擊事故中:

  1、物體打擊空中落物、崩塊和滾動物體的砸傷(重傷1人)

  2、觸及固定或運動中的硬物、反彈物的碰傷、撞傷(重傷0人、輕傷0人)

  3、器具、硬物的擊傷(重傷1人,輕傷1人)

  4、碎屑、破片的飛濺傷害

  5、車輛傷害造成2人重傷,起重傷害造成1人輕傷。

  20xx年高處墜落事故為6起,造成的人員傷亡為8人,20xx年度為8起,造成8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7人,輕傷1人)。從數字上面看,高處墜落事故並沒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較20xx年(22起)相比,雖然總體事故率有所下降,但是從事故類別來看,高處墜落事故始終站各類事故之首,發生部位相對也較為分散,這說明專案在注重各類易發高處墜落部位(如各類臨邊洞口)的防護後,相對其他易發部位也存在管理薄落的現象。比如各類臨時通道不規範搭設造成的墜落和臨時登高設施的踩空、滑落現象。

  在專案檢查過程中發現,專案在各類登高臨時設施的使用方面較不規範,使用的人字梯用木板拼制,中間無拉繩或拉繩使用不規範。這樣的登高用具,在人員登高時稍一用力,極易造成踩空滑落或人字梯斷裂現象。還有就是綁紮鋼筋時,用木板穿在下面的鋼筋空隙裡面,直接踩在木板上面綁紮上面的鋼筋,周邊無任何防護措施。大多數專案在臨邊洞口的防護上,基本都能夠按照定型化、工具化的設施裝置進行安全防護,但是個別小型洞口,臨時搭設的通道方面的防護還有不到位的情況。發生的幾起事故,也正是工人在這些部位走動,造成了墜落傷害事故。這些部位的安全隱患,在20xx年度的安全檢查中,尤其應引起重視。規範各類臨時通道搭設,現場各類中小型洞口和隱蔽部位的臨邊防護,都應該督促現場安全員加強安全管理。

  還有就是起重傷害事故,個別專案部還存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無證人員在現場進行起重指揮作業,對此現象,公司已發文各專案部,在檢查過程中如再發現類似現象,將嚴格按照檔案執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從源頭上減少安全生產隱患,從而減少事故的發生。

  20xx年度2起因疾病死亡事故中,1起為無法預料的心臟病猝死,另外一起為工地超齡人員心臟病突發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兩起事故賠付金額為320000元,佔事故總費用的30%。雖然公司明令禁止超齡人員進場施工,但是專案安全管理方面還是未引起重視,造成該起事故的發生。專案安全員反映說,有時候為了趕工期,分包班組會突擊從外面調人進場,並未在安全部門備案,造成安全部門難以對這部分人員進行有效掌控。對於這方面的管理,安全部每到一個專案,都會督促專案加強人員備案登記制度,即使工期緊張,人員登記備案也不應疏忽,應從源頭上對進場人員進行有效掌控。在今後的檢查中,安全部將採取對現場人員抽查,然後在實名制名單裡面核實,對嚴重違反備案登記的專案,嚴厲懲處,並予以公示。爭取在短期內,有一個好的改觀。

  安全管理是專案施工過程中貫穿始終的一項工作,目前公司承攬專案多,分佈地域廣,在建的21個專案中,因其施工特點不同,承包模式不同,所以各專案的安全管理方法也有所不同。但是從事故產生的根本原理中,造成事故的原因卻基本相同。人為的不安全因素,個人安全意識,永遠是事故產生的首要因素。所以,在以後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強人員安全意識宣傳教育,強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大力推行各類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設施裝置,是安全管理中的工作重點。公司加強專案施工現場巡查力度,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措施力度,是專案減少安全生產隱患的有力保障。為保證各類隱患的有效整改,從制度上嚴格執行對專案的獎懲管理措施,形成一種有效地的約束力。

  安全管理,預防為主;防微杜漸,警鐘常鳴!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5

  1.工程名稱:金壁貫融3#、4#、6#樓

  2.事故發生時間:xx年10月 27日 5:00到5:30

  3.事故類別:

  4.事故級別:

  5.事故詳細經過:(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中央花城4#樓18層料臺處,由於工人在料臺拉磚時,陽臺與吊料臺連線處,一塊模板沒有固定好,工人在拉磚時,不小心墜落到16層。一塊鋪在通道口模板落下,砸傷一個本班組,支廚房衛生間反梁模板工人,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7.事故原因分析(以專家分析為準)

  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痺,安全意識不強

  8.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透過這次安全事故,我們工地的每個工人的安全意識差,現專案根據3#、4#、6#樓,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樓層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樓層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參加調查人員: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製表人簽名:

  製表日期:

  河南紅旗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金壁貫融專案部(II)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6

  編號:

  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 故 名 稱: XX廠“1.23”李X重傷事故

  填表單位(蓋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廠

  稽核人:

  填表時間: 20xx年2月4日

  一、企業詳細名稱:XX化工一廠 通訊地址:北京市房山區XX路X號 企業委託法人姓名:XXX

  聯絡電話:010-XXXXXXXX郵編XXXXXXX

  二、企業經濟型別:全民所有制 國民經濟行業:石油化工行業 隸屬關係:中央在京企業 直接管理部門:中國石化

  三、事故發生時間:

  四、事故地點:XX廠低壓車間分離乾燥區(Ⅲ區) 五、事故類別: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能力意識薄弱。

  七、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九、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經濟損失:待計

  十、事故經過: 低壓車間職工李X上第二個中班李X按規定對低壓裝置(Ⅲ)區進行正常工藝巡檢。23日0時5分,當從二樓離心機巡檢完,沿安全扶梯下樓後準備去B線乾燥機巡檢時,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組人員立即將李X送往醫院後轉至北京積水潭醫院就診。經醫院確診為右腿脛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壓車間操作工李X,在經常行走熟知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痺,注意力不集中,巡檢時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壓車間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對本單位現場作業環境危害因素認識不足,事故發生地點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電纜溝蓋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沒有安全警示標誌設定,使職工在上崗工作中應具備良好安全行為準備不夠充分是事故發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李X安全意識淡薄,處於經常行走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痺,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並在全廠通報批評。

  (2)、事故當時車間值班人員趙XX以及事故當日(1月23日白天)車間值班人張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式要求及時上報,甚至在廠值班排程會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遲報,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分別扣除趙XX和張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3)、低壓車間領導班子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節前職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細,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事故,加大了事故處理的難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對低壓車間領導班子成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罰:

  ①.扣除車間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②.扣除車間書記付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③.扣除車間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4)、根據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低壓車間1月份綜合獎金。

  (5)、安全環保部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對安全環保部1月份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安全環保部1月份綜合獎金。

  (6)、副廠長溫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75%。

  (7)、廠長馬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8)、黨委書記劉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7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故公司: 事故地點: 事故名稱:

  基本內容及格式

  江蘇和順環保有限公司

  一、調查組成員單位和人員:(組長、副組長、成員)

  註明:備註未參加事故調查組的原因。

  二、事故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

  一、引言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性質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基本情況概述;

  事故調查組成立依據,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情況。 二、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單位成立時間、註冊地址、所有制性質、隸屬關係、經營範圍、證照情況、勞動組織及工程(施工)情況等(礦山企業還應包括可採儲量、生產能力、開採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等情況)。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過程、主要違章事實、事故後果等。

  (二)事故報告、搶救、搜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二)事故性質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事故責任者的基本情況(姓名、職務、主管工作等)、責任認定事實、責任追究的公司規章依據及處理建議。

  六、整改措施和建議

  主要從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七、調查組成員單位和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八、調查報告附件:

  附件:(一) 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族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安全培訓教育及個人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

  2、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人身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二)現場勘驗、技術鑑定以及物證、證人材料 1、現場調查記錄、事故現場的裝置、作業環境狀況; 2、拍攝有關的痕跡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資料),繪製有關處所的示意圖(事故圖)等;

  3、 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技術鑑定結論和試驗報告;

  4、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材料和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6、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檔案;

  7、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及事故有關的情況。

  (三)規章制度及組織體系 1、有關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過去事故記錄和事故前的健康狀況。

  (四)傷亡鑑定證明

  1、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死亡證明或出院證明); 2、公安部門死亡通知書(或法醫鑑定書);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傷殘鑑定證明); 4、善後處理協議與公證書。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8

  近日,《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臺。根據《預案》要求,哈市將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資訊資料庫,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發生事故需在1小時內初次報告。

  A 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預案》按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4個級別。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各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事故等級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瞭解情況後,分別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應立即會同同級衛生計生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和各自職責分工進行調查處理。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藥品監管局向市政府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經市政府批准後,成立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區、縣(市)政府組織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B 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預警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大節日、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的監管工作。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測,及時分析監測結果。同時,依託國家及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開展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對監測資料、食品安全資訊進行彙總、評估,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資訊資料庫,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C 處理結束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預案》要求,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初步核實食品安全事故後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程序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其中初次報告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9

  摘要:20xx年11月15日下午3時20分許,由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鐵一號線蕭山湘湖站工地發生坍塌事故。事故造成約10人死亡,13人失蹤,20餘人受傷。事故造成了約4962萬元的經濟損失。經過調查分析,引起這次地鐵施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過程不規範,現場施工人員嚴重缺乏相關工作經驗和理論儲備,以及業主和相關工程負責人對縮短工期的操之過急。此外,此項工程還出現了層層轉包的違規行為。安全教育的欠缺和施工方法的不規範等多方面原因鑄成了這起慘痛的坍塌事故。

  關鍵字:土體坍塌,違規操作,不合法轉包

  一、事故背景

  (一)工程概況

  1.事故專案名稱:杭州鐵路一號線建設工程

  2.專案內容:建設中的杭州地鐵1號線專案,線路總長48公里,共30個站點,專案工程總投資220億元。其中投資約為82億元的機電裝置專案,由杭州市地鐵集團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聯合成立的特許經營公司出資、建設並獲得25年的特許營運權。

  3.鐵路概況:車站為地下三層上下重疊的島式站臺結構,車站長161.75米,寬36.6米,深約27米,呈矩形狀。最上面層是站廳層,中間層是裝置層,下面則是站臺層。

  (二)專案投資主體,參加各方基本情況及工作關係

  1.建設單位: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杭州市政府直屬企業,負責杭州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建設、營運與管理及其他相關的多種經營服務。杭州地鐵運營分公司於20xx年8月成立,為杭州市地鐵集團下屬單位,主要負責杭州市軌道交通地鐵運營與管理。

  2.總承包單位:北京城建設計研究總院有限責任公司,是國內第一家城市軌道交通勘察設計總體、總承包單位。

  3.分包單位:(1)施工單位: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土木工程施

  工為主導產業,主要經營範圍,涉及鐵路、公路、機場跑道、各類橋樑、隧道、市政公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高層建築、給排水及建築安裝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以及鐵路、公路橋樑預製構件生產、製造、安裝和銷售,其他混凝土預製構件銷售,施工機械租賃、維修及混凝土加工銷售等。

  (2)設計單位:持有工程總承包、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造價、工程諮詢、建築智慧化、境外工程承包、工程監理、測繪、勘察綜合類等多項甲級證書

  4.監理公司:上海同濟工程專案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是同濟大學對外服務的大型監理諮詢和專案管理企業,工程領域涉及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造價控制、專案管理等。擁有房屋建築、市政工程、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水利、電力、通訊等十多項專項監理甲級資質。

  5.監管部主管部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6.專案投資主體與參建各方關係示意圖

  二、事故發生過程

  20xx年11月15日下午3時20分許,由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地鐵一號線蕭山湘湖站工地發生坍塌事故。一場猝不及防的災難使杭州成為全國的視線焦點,路面坍塌的長度75米,並下陷15米,正在路面行駛的11輛車陷入深坑。一個長達100米、寬約50米的深坑被瞬間撕開,現場路基下陷6米。來自施工現場東側河溝以及斷裂的地下自來水管、排汙管的汙水淤泥傾瀉而下,淹沒了很多失蹤人員。

  事故發生後省市區各相關單位全力展開救援工作,省市公安消防武警調集近千人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搶救傷員,排除隱情和維護現場秩序工作,切斷電力、自來水,為現場搶險創造條件,地鐵集團組織100多名技術人員進行搶險查漏落實現場的安全措施。事故調查組由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浙江省建設廳和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建委以及市監察、公安等部門組成,經過考察研究,認定了事故情況和責任。 此外,各機構協調配合,完成了以下相關任務的分配:事發地點的排水和維持秩序、查漏工作,由蕭山區負責,公安消防配合;被困施工點人員的搶救工作,以公安消防為主,施工單位配合,施工人員家屬的穩定工作由地鐵集團和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傷員的搶救工作,由市衛生局和蕭山區負責;組織專門力量,對事故原因進行徹底細查,對事故責任人依法嚴處;並且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嚴防此類惡性事故再次發生。

  三、事故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操作原則不規範

  一、基坑的開挖必須分層、分段,且開挖時間不宜過長,每次分層開挖控制在3米,分段開挖保證在15―20米;二、基坑必須先支撐後開挖,並把握好支撐的細節,基坑的變形要求在受控的狀態;三、注意在雨天環境下基坑的及時排水,在完工後,要立即加固混凝土,確保基坑不變形。在事故地點那種鬆軟的土質,挖的太深太快,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在編號為010107―SJ的湘湖站施工設計書中可以看到,塌陷的該段工程在設計圖中被分成了38段施工段。每段由8米、9米到7.8米不等。現場土質含水量較高,這樣的地質,不僅要基坑內降水保證土質乾燥,基坑外也要降水,使得內外壓力差儘量減小。然而就事故現場,施工部門並沒有做坑外降水。

  2.施工過程中業主方過於求快

  由內部檔案顯示,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託上海中鑫建設諮詢有限公司代為招標的“杭州地鐵1號線湘湖站/湘湖站~濱康路站(19號盾構)”工程,中標時間為20xx年7月24日、編號為20xx-010-07的合同中標金額為30621.4188萬元。而此次塌陷的湘湖站,編號則為20xx-010-07-01,原施工計

  劃在20xx年12月完成。

  雖然杭州地鐵已提前開工,但在具體站點的施工上,工期仍在一再加速。20xx年初,位於錢江新城的杭州地鐵1號線市民中心站成型,這個站點的建設時間從常規的兩年左右壓縮至13個月,整整提前了11個月。

  3.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流於形式,甚至不培訓就上崗

  對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幾乎只有“戴安全帽”。就在杭州地鐵出事前的11月12日,深圳地鐵一號線專案經理部還組織過年輕的技術人員進行學習。而學習的內容,竟是本應熟練掌握的中鐵四局《施工技術管理辦法》。

  4.“專案部管理”成了轉包

  中鐵四局一公司當時採取專案部的方式管理,後將中標工程分割成若干段,以“綜合包乾單價制”的方式分包給借用正規公司牌照的大包工頭。而大包工頭則將自己的勞務二次發包給了若干個小包工頭。小包工頭們則在開工前臨時僱用毫無經驗、剛剛從農田洗腳上岸的農民工。中鐵內部的一位知情人士承認。大致的程式是,公司組建專案部,由少數資深工程師帶年輕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再發包給小工頭負責具體施工。

  5.地鐵路線多次改動

  地鐵本來是越直越好,儘量取直。但出於對地鐵經濟的憧憬,杭州地鐵一開始,就被各方的商業利益所影響,對路線進行了多次的改動。

  (二)間接原因

  1.施工技術問題

  施工過程中違規操作、冒險作業,施工過程中基坑嚴重超挖,支撐體系存在嚴重缺陷,鋼管支撐架設不及時,墊層未及時澆築,加之基坑監測失效,未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基坑周邊地面塌陷

  2.土地太軟造成土地滑移

  土質太軟造成的土地滑移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土質流失性強、來往車流量大、雨水浸泡等原因造成了基坑內外壓差較大,當內外壓差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土體移動就不可避免。如果在施工過程中能根據土質條件的變化靈活應變,遵循動態設計、動態施工的原則,是不會出問題的。

  (三)事故性質

  根據對事故原因分析,依據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本事故是典型的`責任事故。

  四、事故處理

  (一)主要責任人:給予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丁狄剛、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邵劍明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春雷、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長李輝煌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行政警告處分。

  (二)次要責任人:中鐵四局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張河川,中鐵四局集團總經理許寶成,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焦傑,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衛,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姚松柏,安徽中鐵四局設計研究院院長張文祿,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行政撤職等處分。

  (三)受害人:對事故家屬和受害人進行安撫和經濟等賠償,並對所有在職人員進行安全再教育,確實落實安全工作。

  (四)承包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規範對承包人所做的各種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和賠償。

  同時承包人、建設方、監理單位以及當地建設部門也應結合事故調查和分析作出相應整頓和反思。具體整頓和措施可如下:

  1.堅決防止和糾正麻痺鬆懈思想,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始終堅持和推進安全發展的理念不動搖,進一步認清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決克服麻痺鬆懈思想和僥倖心理,從事故中吸取教訓,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針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有效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全體施工人員都應時刻牢記:可能發生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必須將安全放在第一位,牢記於心!

  2.開展建築、建設工程安全大檢查,全面排查安全隱患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立即部署在建施工、監理企業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大型公共建築、高層住宅工程,以及大跨度、深基礎、高支模架、高層腳手架、大型起重機械等技術新、施工難度大、工藝要求高的分部。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0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路X號

  經濟型別: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隸屬關係: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X

  法定代表人:

  從業人員總數:X人

  企業規模: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ABC有限公司X廠房生產線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月日時分

  事故類別: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事故原因:

  三、人員傷亡情況:死亡人、重傷X人、輕傷人

  姓名性別年齡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種級別本工種

  工齡安全教育

  情況

  男/女高中合同XX年

  傷害部位受傷性質損失工作日傷害程度備註

  XX日身體某部分受傷情況籍貫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20xx年X月XX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1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築公司第一專案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九州建築公司,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專案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第一專案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並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並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專案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後在建專案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專案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專案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專案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專案,專案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並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專案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該事故發生後,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2

  在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文化產業園二期專案部在建設過程中,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江北分院救治,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位於哈爾濱市松北區,是集體所有制經營形式。

  二、事故發生經過

  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在文化產業園二期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我單位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在救護車未到現場過程中工地車輛將傷者送至李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救治,在運送傷者途中及搶救過程中公司總經理親自多次到醫院探望並多次表示不惜一切代價搶救傷者,但傷者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專案安全協調會,對傷者及家屬進行妥善安置。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死亡一人。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李德輝違規操作,私自掛吊鉤,安全意識薄弱。

  2.事故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無現場專職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李德輝及其配合隊友

  李輝及其配合隊友在吊裝鋼筋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未能正確掛好吊鉤,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當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專案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死亡,屬於失職。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範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透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瞭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範整改措施:

  安全處立即組織召開了各班組相關人員的安全會,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明確責任,做到“三不違”、“三不傷害”、“塔吊十不弔”。

  透過此次事故我們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範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

  20xx年7月11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3

  一、職工資訊

  XXXX工程公司

  受傷時間:20xx年11月28日

  受傷地點:XXXX花園1#樓

  受傷者基本情況:

  姓名:XXXX

  性別:男

  出生時間:1963年07月23日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

  籍貫:福建省石獅縣河山鎮落泉村2社10號

  現住地址:XXXX縣六管區附近

  崗位:砌磚工人

  二、受傷過程

  20xx年11月28日上午6:30點左右,我公司職工XXXX在XXXX花園1#樓上班時間在五樓下樓梯時不慎從樓梯上摔落,因XXXX本人強烈要求要到福州醫院治療,隨即送往福州市第二醫院治療,20xx年11月28日下午13:49分住院治療。初步診斷:L1椎體壓縮性骨折伴輕度滑脫,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三、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後,施工現場專案部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職工XXXX在下樓梯太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識較底,所以照成了這次事故。

  四、糾正預防

  施工現場專案部的管理層召開了事故原因分析後,又立即組織召開了砌磚班及各班組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在施工現場施工的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專案部的各項制度,做到“三不違”、“三不傷害”,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透過此次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懇請貴局前往我單位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否為工事故。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4

  一、工地安全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3日下午17時40分左右,在xx大廈施工現場,施工基礎樁混凝土澆灌時,由於中xxxxX罐車司機xX在未明確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擅自倒車,在倒車時輕微擦傷xxx總公司所屬的工地工人xX頭部,雙方發生爭執,經現場監理人員及甲方工程師及時制止,控制了事態進一步擴大。由於我們沒有意識到此次安全事故的嚴重性,沒有第一時間向貴局上報。事故發生後司機報交警處理,因事發現場在建築工地,交警透過110轉報市安監局。貴局接報後高度重視,x局長親赴現場瞭解情況及指導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並親自到醫院看望傷者,傷者經xx醫院進行CT檢查及醫生診斷為輕微傷,傷者xX於當晚8點回到工地辦公室,並與司機xX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當事人經友好協商,已簽定和解《協議書》。

  20xx年7月16日(週一)上午9時30分,貴局x局長助理就上述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我們相關單位負責人及當事者於指揮部辦公室召開現場會議。從這次安全生產事故中,也反應出我們對安全生產沒有高度重視,工作中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且本次安全生產事故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經貴局,施工現場用電亂接亂拉,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現場存在著安全隱患,我們今後一定要吸取教訓,加強管理,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責任到每一個崗位,並堅決按貴局下發的《強制性決定書》暫時停工整頓。

  二、工地安全事故發生原因:

  雖然司機xX麻痺大意是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但這次事故發生不是偶然的,是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

  1、現場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專職安全員未採取嚴格控制車輛作業;

  2、現場作業環境差,機械裝置及臨時電線架設零亂;

  3、現場文明施工差,臨時道路混亂;

  4、現場管理人員對處理突發事件缺乏應急能力,重視不足。

  三、工地安全事故處理結果:

  1、工地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完畢並自檢合格後再申請復工;

  2、責成事故責任人(司機xx)承擔傷者醫療費用;(已落實,附雙方和解《協議書》。

  3、召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會議,舉一反三,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已形成《會議紀要》。

  4、對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及監理單位負責人進行警告處分;

  5、要求施工單位補充調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進行必要的演練。

  四、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的採取措施:

  1、當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帶當事人到現場辦公室處理,如果發生爭執及時制止,控制事態擴大,不因小事故而引發大問題。

  2、發生事故後,各相關單位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指揮搶救傷員,並視事故嚴重程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事發現場無法控制或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必須打電話向有關部門求助,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3、事故平息後,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制定防範措施,對應急預案的整個過程進行評審、分析和總結,找出預案中存在的不足,並進行評審及修訂,使以後的應急預案更加完善,遇到緊急情況能處理及時。

  4、在今後的工作中,專案部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可靠性,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

  5、當新員工進場時,專案部應及時組織進行以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企業安全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6、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工地,要求門衛進行檢查登記,由專案部統一指揮管理。

  7、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安監局及住建部對工地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和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對違反者要有完善的處罰措施。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5

  一、工程名稱:

  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

  二、施工單位:

  浙江中崙建設有限公司

  三、事故過程: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燬。事故發生後,專案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乾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定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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