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孟子離婁章句下第十一節》原文翻譯及解析

文言文《孟子離婁章句下第十一節》原文翻譯及解析

  原文: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翻譯

  孟子說:“作為成年人,說話不必守信,行為不必有結果;關鍵要看是不是最佳行為方式。”

  讀解

  既然老子、孔子都在強調誠信,這裡孟子為什麼講不必守信呢?因為這首先要看一個人所說的、所作的首先是不是符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範,並且是不是最佳行為方式。因為,作為一個成年人,即使是很有學問的人,即使是很有智慧的'人,不可能不說錯一點話,不可能不犯一點錯誤。如果偶然說錯一句話,做錯一件事,違背了一定的社會行為規範,還要守信,那就不對了,就等於是錯上加錯,這就不是最佳行為方式。因而,如果偶然說錯一句話,做錯一件事,違背了一定的社會行為規範,那就要選擇最佳行為方式,即使是違背信諾,也要改正過來。所以,選擇最佳行為方式,首先要以一定的社會行為規範為前提,才能稱之為最佳行為方式。

  解析

  在《論語子路》裡,孔子與子貢討論士的標準時已經說過:“言必信,行必果,任任然小人哉!”這是從反面來否定“言必信,行必果”的行為。孟子這裡則是從正面來告訴我們“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可見,孟子的學說在很多方面都的確是與孔子一脈相承的。

  關於“大信”與“小信”的問題,亦即“信”的通權達變問題,我們在《論語》的有關讀解中已說得很多。這裡只作簡單重申,即,一方面,“信”是儒學的核心觀念之一,最典型的強調就是孔子所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但另一方面,又不能拘泥固執於“信”而不知變通。用我們所說的最為極端的情況就是,難道對你的敵人也要講“信用”嗎?所以.要根據具體情況而通權達變。通權達變的標準就是孟子這裡所說的“惟義所在”。這是最基本的不能放棄的東西,也是指導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掌握的原則。

  有了原則,當然就要好辦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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