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東擔保免責協議書的模版

關於股東擔保免責協議書的模版

  篇一:股東擔保免責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股東 於 年 月 日在中信銀行成都分行《擔保合同》上簽字,該《擔保合同》是為了保證 公司能切實履行還款義務,但若出現 公司確實不能履行還款義務,需承擔擔保責任,股東 的責任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內容如下:

  一、 股東雖然在《擔保合同》上簽字,但實際不承擔擔保責任,無需用自有財產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二、 若出現需要股東 承擔擔保責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擔,股東 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貸款連帶擔保責任免責承諾函

  致:

  本人XXX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XX市分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貸款主體為福建XX貿易有限公司,抵押物為武夷山XXX房產,抵押金額:XXX萬元人民幣),因貸款必須涉及到公司法人XXX與愛人XXX檔案簽署問題,本人承諾,公司法人XXX與愛人XXX如因簽署本貸款合同所引起的所有債權債務、法律責任均與公司法人XXX及愛人XXX無關,均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與風險。本承諾函有效期限:

  1、本貸款合同到期自然終結。

  2、公司法人變更,由新法人承擔責任,原法人責任轉移到新法人,本承諾終結。 特此承諾!

  (以上空白)

  承諾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篇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免除情形

  保證人一旦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就意味著其有代債務人履行主合同義務的可能,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按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在以下條件下保證人可以免責: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責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實踐中應把握:一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要有故意,如果僅僅是債務人一方有故意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或者保證人礙於主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證人受一方當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證的,均不能免除責任。二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已經實施了惡意串通的行為,足以使保證人受騙上當。如果是雙方當事人各懷不同的目的,未經串通,由於保證人的過失而提供保證的,仍應承擔責任。三是由於主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惡意串通欺騙保證人簽訂了保證合同的事實,且保證人無過錯。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實踐中應注意:一是欺詐、脅迫的主體只能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債務人,因為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簽訂的,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如保證人因受主合同債務人的欺詐、脅迫而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不能免除責任,否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二是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提供保證)完全是違背真實意志的,也就是說保證人對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基礎和內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誤解的情況下提供的保證。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難卻的情況。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債務人、保證人的上級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脅而迫使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不能免除責任。那末債權人的上級所實施的指令行為迫使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能否免除保證人的責任。筆者認為根據擔保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債權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所採取的欺詐、脅迫行為可視為是債權人的行為,保證人可以免責,因為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後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

  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這裡法條明確規定:一是尊重保證人的意思自治。保證人自願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證是基於對雙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內容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對原合同進行變更,實質上是一項新的締約行為,未經保證人同意當然不承擔責任。二是強調形式要件。保證人對主合同當事人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是否認可必須有書面形式,僅有口頭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證明也無效,保證人否認的仍可免除責任。三是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有授權或放棄自己的監督權的,保證人不能免除責任。

  (三)因主債務轉移而免責

  擔保法第23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實踐中應注意:

  1、債務轉移必須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如債務人轉移債務未經債權人同意的,轉讓行為無效,保證人仍要承擔責任。

  2、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了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已轉移部分債務可不承擔責任。但對未轉移的部分債務仍應承擔責任。

  3、保證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從一定意義上這種同意的書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限應從新計算。

  (四)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保證期限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它關係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可分為二種,一是定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二是無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雙方並未約定保證期限。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人均既可定期保證,也可不定期保證,但二者在保證期限上的免責條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證

  ⑴一般保證的定期保證,在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但這裡應注意二點,一是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限內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才承擔責任,如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僅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即可免責。二是債權人在保證期限內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並提起訴訟,而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保證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斷,超過6個月,保證人免除責任。

  ⑵一般保證的無期保證,按照擔保法第25條規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這6個月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責任。

  2、連帶保證

  ⑴連帶保證的定期保證,在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請求權,即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裡擔保法第26條第二款的規定,債權人必須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超過期限保證人仍可免責。

  ⑵連帶保證的無期保證。根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必須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請求權,即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五)因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而免責

  擔保法第28條第二款規定“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同一債權,如果既有保證,又有物權擔保的,當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主債權未受清償時,物權擔保優先於債權擔保而實現。如果債權人放棄物權擔保,保證人可以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其保證責任。但這裡應注意:一是物權擔保與保證必須是針對同一債權。如果當事人約定擔保的是不同的債權,或同一債權不同部分的,不能適用。如物權擔保是主債,而保證擔保的是孳息或違約金,就不能適用此規定。二是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必須有書面證據。三是保證人只就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範圍內免除責任,對主債的其餘部分仍應承擔責任。

  篇四:擔保協議書模版

  (承包人):

  鑑於你方作為承包人已經與月日簽訂了(工程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人的申請,我方願就發包人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1. 我方的保證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證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3.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 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完畢之日。

  3. 你方與發包人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發包人名稱)(以下稱“發包人”)於年(以下稱“主合同”),應發包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向你方。

  四、代償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發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賬號。

  2. 在出現你方與發包人因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發包人拒絕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3. 我方收到你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後7天內無條件支付。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2. 發包人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保證金額時,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賬戶劃出)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後,你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你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 2保證責個工需提供符合之日起,

  六、免責條款

  因你方違約致使發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 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你方與發包人的另行約定,免除發包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 你方與發包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發包人責任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加重的,需徵得我方書面同意,的保證責任,但主合同第4. 因不可抗力造成發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解決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關事項發生的糾紛,成的,按下列第2 種方式解決:

  (1)向專案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

  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條?變更?約定的變更不受本款限制。

  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篇五:安全免責協議書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我校為了增加學生在校的娛樂活動,提高學生體質,增強學生體育鍛煉興趣,在學校操場圍成冰場,開展豐富多彩的冰上活動課。體育活動存在安全問題,意外的風險是時時存在的,學生和家長需要知道冰上活動的危險性,經學校領導委員會決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在校上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時間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的,在冰場上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生,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或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除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外學生不得私自上冰場,對私自上冰造成學生身體傷害的學校概不負任何責任。

  3.學校組織上冰上體育課及冰上運動隊訓練等活動,採取學生自願上冰原則,學校對上冰的同學進行安全教育,凡是在冰場發生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上冰前要掌握必要的冰上安全知識和防護知識,做好準備活動,戴齊上冰裝備(帽子、手套、圍脖、護膝、護肘等等)、不戴齊規定裝備的不準上冰,上冰活動不準帶手機、鑰匙及尖銳的物品。

  5.學生在冰場上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如果您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就同孩子一同簽字並在簽字後面寫上同意兩字,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請在簽字後面寫上不同意三字。家長和學生都同意學校方可讓學生上冰,否則您的孩子不享受參加冰上任何活動的權益。

  學生姓名: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校蓋章:抓吉中心校

  20XX年XX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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