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融資租賃協議範文

汽車融資租賃協議範文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以租給乙方使用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為甲方購買提供貨運汽車, 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第二條租期共計____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車輛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合同生效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提供租賃車輛,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運輸費用。

  第四條車輛租金為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於每季度月初10日支付。運輸費用按市場價格結算,運費結算時間為每月30日,支付時間為下月月初10日前。

  第五條對租賃車輛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車輛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2)租期內租賃車輛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車輛,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車輛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為了保證租賃車輛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和車輛發生的燃料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車輛的處理:

  A、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車輛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第六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車輛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車輛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

  (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均有權依法透過訴訟解決。

  第七章 合同文字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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