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國銀行個人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書

最新中國銀行個人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開立(確認)個人結算賬戶人

  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分行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個人結算賬戶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二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

  (一)依法保障甲方的資金安全,並依法為甲方的銀行結算賬戶資訊保密,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凍結、扣劃。

  (二)及時、準確地辦理甲方的資金收付業務,為甲方提供賬務核對、掛失、臨時掛失和更改密碼等服務。

  (三)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從公共渠道取得的有關甲方的'資訊,均構成甲方的保密資訊,乙方除非為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可使用該保密資訊,乙方根據中國法律或其他使用法律法規規定有義務進行披露的情形及雙方在其他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甲方應保證開戶資料的真實、完整、合法,不得憑偽造、變造證明檔案欺騙乙方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甲方以臨時身份證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應在臨時身份證到期前,攜正式身份證到乙方營業網點,修改賬戶資料中的證件內容。如有個人資料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由於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正確資料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開立個人結算戶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開立簽帳金融卡和存摺賬戶應預留密碼。甲方收到簽帳金融卡時應當面確認簽帳金融卡完整無損,及時更改密碼並妥善保管。凡乙方根據簽帳金融卡(或存摺)和密碼為甲方辦理的業務,因密碼洩露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開立個人支票戶,應本人辦理並預留簽章,乙方根據簽章為甲方辦理業務。甲方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簽章的,本人應出具經其本人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在其開戶網點辦理。

  第六條 甲方應定期主動與乙方核對賬務。甲方發生賬務後應及時透過銀行提供的櫃檯、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裝置等設施核對賬務,如有異議應及時向乙方提出。如果甲方從交易發生日起3個月內(以自然日計算)未對賬戶資訊向乙方提出疑問,則視為對交易記錄無異議。

  第七條 甲方應瞭解並同意以下做法

  (一)簽帳金融卡開卡時,簽帳金融卡及其主賬戶將自動確認為個人結算賬戶;簽帳金融卡銷卡視同個人結算賬戶銷戶,與簽帳金融卡關聯的活期賬戶自動轉為儲蓄賬戶。

  (二)簽帳金融卡及相勾聯的活期賬戶均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 正在辦理代發工資、消費信貸扣款、代繳費等結算業務的個人結算賬戶不得銷戶。簽帳金融卡如有相關聯的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或開放式基金交易賬戶,不得登出。

  第九條 甲方應承擔因未遵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本協議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以上內容如發生變更,乙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乙甲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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