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系統服務合作協議書範本

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系統服務合作協議書範本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系統服務合作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系統服務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構建和-諧社群,促進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發展,滿足社群老年人的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需求,本著敬老、愛老、護老、助老的原則,做好社群老年居民服務。

  一、乙方必須樹立全心全意為老年人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禮貌,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為老年居民服務。

  二、乙方必須以方便老年人為宗旨,以對老年人微利經營為原則,提供的服務必須保質保量。

  三、乙方為老人提供定向服務後以不高於約定標準收取服務費,免費服務的專案不得收取服務費。

  四、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實行監督,如發現有不符合相關規定,及有亂收費現象的將終止約定,對因服務不到位或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全責。乙方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五、此協議書從簽訂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系統服務合作協議書2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檔案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物件,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稽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社群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專案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專案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檔案精神對濱湖家園社群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專案: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專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託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包河區煙墩街道濱湖家園社群

  乙方(蓋章):居家養老服務站

  甲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系統服務合作協議書3

  甲方:(全稱)

  乙方:(服務商全稱)

  街道辦事處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為進一步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不斷適應和滿足轄區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甲方委託乙方依託街道社會組織居民服務中心開展為老服務並對養老管理服務中心進行運營管理。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運營管理的養老管理服務中心為:

  名稱:xx街道慈愛嘉助殘養老服務中心

  地址:xx東路12號1-4號點位,使用面積:92平方米

  第二條委託期限自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4日。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房屋、設施裝置管理、為老服務、財務、經營等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防止出現變相不正當運營等行為。若因乙方違悖法律法規行為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限期整改意見,乙方應當按照書面意見進行整改。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意見一個月內不能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2.甲方有責任協調社群居委會協助配合乙方在養老管理服務中心平臺上開展的為老服務,並協助乙方開展相關服務需求調查與評估。

  3.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合法自主經營權。

  4.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展為老服務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援,包括但不限於同意乙方成為本地區養老(助殘)服務單位。

  5.甲方不干涉乙方在遵守本協議(含協議附件)基礎上與服務物件所訂立的服務契約或約定。甲方不干涉乙方為服務物件提供服務的行為,且不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過程中的任何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應當以年度為單位對乙方開展的為老服務進行滿意度評估。服務物件滿意率不足80%的,甲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具有對養老管理服務中心房屋、設施裝置的使用權。

  2.乙方應當按照《民政部社群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四川省養老服務社會化示範社群標準》以及成都市和武侯區民政局的`相關要求功能進行日間照料中心建設。

  3.乙方應當根據xx街道、xx北路社群居委會要求,制定養老管理服務中心相關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計劃、服務專案、服務流程、服務協議書、服務行為規範、服務質量標準、服務收費標準、跟蹤回訪制度、運營辦法、人員管理辦法、監督評估辦法、應急預案等。乙方制定的上述檔案應當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並應當做到公示上牆或擺在醒目位置。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為轄區老年人提供部分免費服務。

  包括:

  ①為社群60週歲以上老年人進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

  ②應用“多引數生命體徵監測儀”為社群60週歲以上老年人每半年進行一次健康監測;

  ③配合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為社群60週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健康諮詢服務。

  5.乙方根據轄區老年人需要,可以組織有資質的服務商為老年人提供2綜合服務。提供的有償服務應在乙方和服務物件雙方同意的前提下進行,由雙方共同約定服務地點和服務方式。乙方為其所提供的服務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服務物件或任何第三方,對乙方向服務物件提供服務過程中的任何行為提出侵權指控,乙方負責與服務物件或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不為乙方所提供的服務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所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標準及結算由乙方與服務物件約定,但不得高於同期同類市場價格。

  6.乙方應當建立服務物件個人資訊情況檔案,各項服務資料完善,並做好甲方提出的相關統計資料的整理備案工作。

  7.乙方應當提交年檢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給甲方存查。

  8.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前,應當向服務物件明示服務專案、服務標準、收費標準及其他相關資訊;提供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持證上崗。乙方承諾向服務物件提供真實可靠的服務資訊,不對服務物件進行有利於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誤導。

  9.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妥善使用管理,建立使用登記制度。

  自行支付水、電、網路、通訊費用。委託期滿後,乙方應按移交清單向甲方返還等額數量、能正常使用的設施裝置。如有損壞,乙方應當照價賠償。

  10.委託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裝置等相關設施轉租。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干擾乙方運營管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整改、賠償等措施,3甲方也有權終止本協議的繼續履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及服務物件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爭議處理本協議的未盡事宜,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處理。需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xx北路社群儲存一份,交區民政局備案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有法人專項委託書)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訂新協議。

  本協議期滿後,若雙方均有繼續合作的意願,雙方需另行簽訂。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