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1

  根據上級檔案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離家較遠的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租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安全協議。為了加強在校外租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租房的學生須在每學期開學兩週內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簽訂安全協議。

  二、該生在校外所有人身安全和傷害事故責任均由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監護職責。

  三、未成年人學生的父母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家長有義務和權利向其孩子的房東詢問自己孩子的情況,並有義務教育其孩子要遵紀守法,注意安全。

  四、校外租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不在課餘時間亂逛;不得參與抽菸、喝酒、和“黃、賭、毒”有關的活動;不得從事打架、偷盜、與社會閒散人員來往等有損學校聲譽的任何形式的各類活動;遠離網咖等;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 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衛生防疫、飲食、交通、社會生活安全等常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範自救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五、在外租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學生校外租房申請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並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凡未辦理申請手續而居住校外者,出現所有問題一律由本人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六、在外租房學生應服從房東和所在轄區的管理,不得與房東和鄰居發生矛盾、增強自我防範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七、在校外租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如有違法亂紀行為及發生傷害及被傷害等事件,均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責任自負。學校將根據公安機關的決定(意見),按校紀校規的相應條款處理。

  八、學生在校外居住地點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時,需在一週內將新的居住地、新的聯絡方式告知學校主管校長,以調整相關登記記錄。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持一份。

  八、本規定從xx年x月起實行。

  學校主管校長(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生 (簽名):

  時間:

  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護國家企業財產免遭損失,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制定安全責任如下:

  1、乙方在入場前三天建立本單位與甲方相應配套的安全管理體系,由乙方專案經理組織落實《北京市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施工規模及職工人數,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和群從安全員組織督促安全生產工作。

  2、 乙方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規定,遵守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中嚴格遵守《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將安全生產納入施工生產全過程。

  3、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機械安全管理負全責。

  4、 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佩帶胸卡,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 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

  6、 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7、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氣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現場使用臨時用電時,甲乙雙方必須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經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9、 乙方在施工現場施工時,提前向甲方上報施工地點申請單及作業人員人數。乙方材料出場時,提前向物資部上報,並開據出門條。乙方施工車輛進場,車速不得大於5Km/h,出場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10、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站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現實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 因在本施工現場施工,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包括土方及渣土外運)未達標被開發方、監理及政府執法部門處罰的,一切損失費用均有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原基礎上加倍處罰。

  13、 甲方有依據《專案部分包管理手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北京市相關檔案和專案處罰規定(附後),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乙方單位進行處罰。

  14、 本協議將貫穿整個施工全過程,未包含內容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標準執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規按新法令法規執行。 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切實搞好工程建設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治安穩定和防火安全,現根據《xx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雙方在治安防範,防火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約工程合同時應將甲方對《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範》(附後)書面交於乙方,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強指導。

  2、甲方應將上級公安部門和上級單位對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關要求、資訊及時向乙方進行傳達佈置,定期聽取乙方在開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況和意見,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貫徹落實治安防火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乙方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則有權教育、制止和責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時刻按責任違約給於相應的經濟處理(500—1000元人民幣/次)。

  4、乙方的違章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理的是指:

  (1)未經公安消防部門稽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氣鋼瓶或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後果的。

  (2)施工區域內發生聚眾鬥毆、賭博、收看淫穢錄影等影響工地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及集體宿舍內違章男女混居的。

  (3)違反《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毯等及帶有明火的各類電取熱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燈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菸的。

  5、乙方在其責任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後果和影響,對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行使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否決權。同時,還可對乙方進行__—5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責任違約經濟處理。

  6、甲方對乙方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由甲方開具書面通知單給乙方認可。處理款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據整個工地治安防範的需要,如確需增設或外聘警衛值勤人員時,甲方可按“協商、集中”的原則決定實施方案,其費用甲方按實際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單位分擔,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進入工地後,應及時明確落實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保衛消防幹部及治安保衛組織網路,書面報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範》執行從管理,對本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穩定、防火安全,實施全面負責,確保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級主管單位的領導外,還應主動接受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佈置的“建立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積極地貫徹執行,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在檢查中查獲的各類隱患問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或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災事故,乙方應在積極處置、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和甲方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所造成(包括對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因違章違法行為所受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要求複議,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等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甲方領導或有關機關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三、其他

  1、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門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式簽約後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3、聯絡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4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檔案,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裝置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義務教育學校安全免責協議書5

  為進一步明確保安在學校日常管理中的職責和應負責任,建立平安校園,甲、乙雙方特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乙方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和考核;

  2、組織對乙方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獎懲。

  二、乙方責任:

  1、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紀律嚴明,保障有力,文明執法。

  2、在上班時間要統一著裝,做到乾淨清爽,精神飽滿;外來人員來訪時要主動問候,使用禮貌用語,做到禮貌待人,顯示個人的高素質的形象。

  3、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忠於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值班,杜絕空崗或在崗不管事現象發生。

  4、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及職務之便,做出違反校紀校規,違法亂紀的事件。

  5、嚴格執勤,關注校門通道,不讓車輛、攤點在門口逗留,不準商販在校門或校園內擺攤設點、大聲叫賣。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6、在學生早操、晨跑、課間操、就餐時間及學校大型活動期間,校園保安要做好維持秩序工作,杜絕車輛隨意進入。

  7、沒領導指示過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引導公務車及指示過的車輛按規定停放,不得影響學校教學活動;嚴禁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門;不許閒雜人員隨意入校;非特殊情況,一般不許學生家長在上課期間進校找學生;特殊情況須進校找學生或教師者,要做好記錄並使其簽字並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並通知相關的教師來傳達室;對其它來訪者由學校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進入,沒有學校相關領導批准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因私自放入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8、對攜帶物品外出者,要嚴格檢查、詢問,登記後方可放行。有關公物的外運,須持學校有關部門的證明或領匯出面。否則,門衛應當制止和扣留。因不按學校規定放行而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9、學生家長及親屬來校找人必須先填寫登記單,下課時間方可進入(對儀表不端莊及行跡可疑人員不得放入校園),來訪人員出校門時必須填寫出校時間。

  10、非出入時間,學生須有政教處蓋章的外出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隨意出入校門。禁止學生從校園外面帶快餐盒或袋裝食品等嚴重破壞衛生的東西入校。上課或自習遲到的學生要例行登記扣分。

  11、按時開關校門,看好學校大門,學生上放學期間,要在門口維持秩序,檢查通行證件。密切關注校門口的可疑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記錄並報告。

  12、下午放學後和下晚自習後,勸說通學生儘快離校,注意觀察動靜,待學生完全走完後,將學校的鐵門鎖好。凡因門沒上鎖而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3、在值夜班期間不得睡覺,要做好校園的巡邏工作,保持警覺性,每天夜間(從第一節晚自習開始)至少巡邏5次,如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14、對外來人員隨意入校威脅教師、打罵學生、擾亂教學秩序的要給以堅決的制止,並及時與學校的護校隊聯絡,控制好局面,及時向派出所報告。對遇到突發事件不能果斷採取措施而造成事態惡化的,根據後果的嚴重性追究乙方責任。

  15、對校內外與學校有關的偶發事件應作為第一責任人及時到場用正確的方法制止、處理並第一時間彙報學校。

  16、按學校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處理並向學校領導報告。

  17、在學生離校和返校期間,要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18、以上條款,務必認真學習貫徹,若有失職,視情況依據《綏寧二中保安工作考評方法》扣當月工資,造成學校損失的要承擔責任。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有突出貢獻的(抓住小偷,發現並制止學校安全防患等)學校將視情況予以獎勵。

  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主管領導(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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