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離婚協議書格式

西安市離婚協議書格式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西安市離婚協議書格式,歡迎閱讀與收藏。

  男方:王__,19__年5月__日出生,住雲南元謀縣渠北路社群。

  女方:井__,19__年4月__日出生,住雲南元謀縣大慈寺路社群。

  雙方經熟人介紹認識後相戀,於20__年10月7日在雲南元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雙方生育有子女王秀婭(3歲)。男方沒有盡到家庭義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就離婚及相關問題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男方王磊毅與女方井儀菁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及探望

  1、子女王秀婭由女方井儀菁撫養,隨女方井儀菁生活,男方王磊毅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2、男方王磊毅一次性支付女方井儀菁子女撫養費32萬元。

  3、女方井儀菁應當細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洩憤等非教育目的打罵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視、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等影響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違法行為,否則男方王磊毅有權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

  4、每月探望兩次。為保障子女正常的學習生活,具體安排在每月雙週的.週六上午9點到下午6點進行探望。探望一方可帶子女到自己的住所度過上述探望時間。

  5、男方王磊毅在探望期間應細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洩憤等非教育目的打罵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視、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等影響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違法行為,否則女方井儀菁有權中止、取消探望權。

  6、根據方便子女學習和生活的需要,女方井儀菁有權決定是否遷移小孩戶口,需要遷移小孩戶口的,男方王磊毅應予以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7、離婚後,女方井儀菁經協議一致,可以改變子女姓氏。

  三、共有房產處理

  1、位於渠北路社群41幢8單元的房產(建築面積85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屋出售後,雙方平分售房款淨值。

  2、位於渠北路社群5幢3單元的房產(建築面積63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連同室內裝修、傢俱及設施等歸男方王磊毅所有,男方王磊毅補償女方井儀菁36.5萬元;房屋所涉剩餘按揭貸款由男方王磊毅負責償還;具備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條件之日起7日內,女方井儀菁協助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所涉費用由男方王磊毅承擔。

  四、共有車輛處理

  1、雙方名下的車牌號為某DC3DD1的日產小轎車,系夫妻共同財產。該小轎車歸女方井儀菁所有,女方井儀菁不用補償男方王磊毅;車輛所涉剩餘按揭貸款由女方井儀菁負責償還;具備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條件之日起7日內,男方王磊毅協助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所涉費用由女方井儀菁承擔。

  2、雙方名下的車牌號為某DA2DB4的龍卡小轎車,系夫妻共同財產。該車輛出售後,雙方平分售車款淨值。

  五、金融資產處理

  男方王磊毅名下沒有基金;女方井儀菁名下有價值17萬元的基金,女方井儀菁持有的基金不變,不用補償男方。

  六、其他資產處理

  男方王磊毅持有某某古玩瓷器;女方井儀菁持有某某名家書畫,各自持有藏品不變,互不找補。

  七、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沒有產生債權債務。如離婚後發現有隱瞞債權的,隱瞞的債權歸對方所有。如離婚後發現有債務的,該債務由負債方負責清償。

  八、款額合計及支付

  綜合本協議中涉及的各項補償補助款,經合併計算,男方王磊毅應支付女方井儀菁人民幣68。5萬元。此款由男方王磊毅在離婚登記辦理之日起7日內向女方井儀菁一次性付清。

  九、其他約定

  1、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2、離婚後,需要遷移戶口的,對方應予以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未履行約定義務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8萬元,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按實際損失賠償守約方。

  4、雙方確認除本協議提及的共同財產外,沒有其他共同財產。雙方沒有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之情形。隱瞞、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隱瞞、轉移的財產歸對方所有。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全額賠償對方財產損失。偽造債務的,按偽造債務金額賠償對方。

  5、離婚後,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干涉對方的生活、工作、交往、情感,不得攻擊、侮辱對方人格,尊重對方戀愛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權利。不得向他人洩露知悉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詆譭或損害名譽。

  6、雙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情形,在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均應自覺遵守,不得反悔、違約,不得向對方提出無理要求。

  7、本協議簽訂後,未能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本協議約定的財產處理內容對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8、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前款對財產處理內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9、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看在往日夫妻情分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男方(簽名):王__

  女方(簽名):井__

  簽訂日期:20__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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