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5篇)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託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

  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

  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

  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

  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

  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

  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籤

  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字:簽字:

  年月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4

  委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受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x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資訊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檔案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x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5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6

  合同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戶,甲方為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7

  委託方:(以下簡稱

  受託方:(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資訊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檔案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

  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

  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委託方(甲方):_________受託方(乙方):_______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

  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宣告及保證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0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入:(乙方)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透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於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及時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交貨地點;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諮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諮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託,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於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裝置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並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汙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____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分理處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絡人 ,聯絡方式 ,貨物到達地 。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 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絡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裝貨,告知乙方貨物名稱、數量、裝貨時間、不得出現車輛放空情況,若有放空、壓車情況(派車地點與裝貨地點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應向乙方適當補償放空、壓車費用。

  六、甲方交接貨物要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誌清晰的封條。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於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九、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十、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十一、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十二、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次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十三、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 %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餘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稅金,雙方商議並註明。

  十四、若因天氣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貨人的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約定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將獲知的確切資訊通知甲方及貨物到達情況。

  十五、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六、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後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託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託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並註明。

  3、甲方未委託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於自然災害、政治和其它由雙方事後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採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資訊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貨物待貨物承運完畢後協議失效),廠家貨物有效期 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補充內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2

  為促進中國民航事業的發展,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雙方),就委託和代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銷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託,在約定的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企業。

  2.航空貨運單-----指託運人或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班上運輸貨物所訂立合同的初步證據。

  3.貨物託運書-----指託運人辦理貨物託運時填寫的書面檔案,是據以填開航空貨運單的憑據。

  4.運輸憑證-----指承運人經民航總局註冊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貨運、退款單等有價證券的統稱。

  第二條 委託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區範圍內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貨物運輸銷售業務。

  2.委託方有權對代理方進行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的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

  第三條 業務範圍和職責

  依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37號令第一章第二款規定,代理方代表委託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辦理下列銷售業務:

  1.按照委託方的規定辦理貨物(包括鮮活物品)噸位預定的有關服務事項。

  2.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為委託方填開按委託方指定運價銷售的貨運單,代理方應向委託方定妥噸位、並按照委託方的規定和運價收清一切款項後,方可填開委託方指定航班的貨運單。

  3.合理的安排、陳列和分發委託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貨物託運規定以及宣傳資料(有關貨物運價資料,由代理方自行訂購)。

  4.正確指導託運人填寫貨物託運書。

  5.正確填制銷售報表。

  6.辦理委託人指定的其它業務。

  代理方願意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辦理上述業務。

  第四條 代理方企業性質、營業地點及人員

  1.代理方必須取得中國的企業法人資格,並且取得:

  (1)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發的一類空運且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及外經貿部批准的經營許可證。

  (2)登記有國際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代理方的營業地點應且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並且其面積不少於二十平方米的獨立營業場所為指定的貨物運輸銷售點。

  (2)有至少一臺直線電話和-臺圖文傳真機。

  (3)有不少於兩個保險櫃和標準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盜設務和措施。

  (5)營業場所的門面應面向能行駛機動車的道路,在門外有適量的車輛停放處。

  代理方同意在且備以上條件的地點進行營業。

  3.委託方認為代理方的營業場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櫃臺,其中一個用於填開貨運單,另一個用於收款。

  (2)有供託運人休息和填寫貨物託運書的地方。

  (3)有航空貨物託運須知、航線圖、班期時刻表、運價表、保險須知、意見箱、投訴電話號碼、問詢服務電話號碼、營業時間。各種指示牌要規範、齊全、準確、醒目。

  (4)有現行有效的民用航運輸規單制度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及業務操作手冊。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實施裝修和佈置,並保持良好狀態。

  4.委託方要求代理方在對從事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管理上應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間接從事貨運銷售(包括鎮開貨運單和收款)的人員,必須是政府的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正式職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臨時工。

  (2)有成文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和獎罰辦法,並且貫徹實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頒發或認可的業務合格證書(簡稱上崗證)。

  代理方同意按委託方的要求管理從事國際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

  5.雙方一致認為,為保證工作質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員不宜頻繁更換,應保持穩定。若代理方人員變更,應立即通知委託方。

  第五條 規章及運價的遵守

  1.委託方應向代理方提供其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表和其它必要資料,上述資料如有修改或補充,應儘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願意正確執行委託方提供的一切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和其它資料。

  2.委託方向代理方提供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期時刻表和其它資料的方式是:書面交、口頭通知、電話通知、圖文傳真、電子郵件和其它雙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條 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為委託方辦理國際運輸銷售業務,應使用委託方的貨物運輸憑證。

  2.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委託方提供運輸憑證給代理方。其後,代理方需要運輸憑證時,應在_________天前有計劃地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根據其銷售及匯款情況向代理提供所需的運輸憑證。

  3.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員作為指定領取運輸憑證人員,並按委託方的規定辦理領票證。代理方指定的人員對所領取的運輸憑證,有保證安全和保管的責任。

  4.委託方發放運輸憑證過程中,當代理方在委託方的運輸憑證發放登記薄上簽名之時起,即視為代理方的保管責任開始。在代理方保管責任內,如果發生空白貨運單遺失、破損、被盜等情況,代理方必須在當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方(包括代理方的處理意見),並且必須按每份空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賠償。如果遺失或被盜的空白貨運單被冒用,代理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託方的運輸憑證轉讓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銷售地點填開。

  6.代理方應負責妥善保管運輸憑證,於每次結算時向委託方送交運輸憑證清單。

  7.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按照運輸憑證的序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每日把運輸憑證取出和放入保險櫃,必須有完善的登記手續。代理方承諾嚴格按照要求使向委託方負責。

  8.代理方應正確填寫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並應對運輸憑證所列明的相應價值向委託方負責。

  9.委託方發放的運輸憑證,屆委託方所有。委託方有權隨時檢查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當委託方認為必要時,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發放的運輸憑證,代理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協助。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的交付

  1.對代理方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辦理銷售業務,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貨物運輸純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費率是:_________%,計算方法:_________

  (2)貨物運輸非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按實際代收航空運費的_________%支付,計算方法同上。

  2.委託方對代理以下業務不付給代理手續費:

  (1)被委託方授權填開的代理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特殊優惠運輸。

  (2)不屬於委託方的其它收入。

  3.委託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代理方有銷售業績、工作質量、航空貨源、貨運價等情況的變化,有權在因家規定的範圍內,不須經代理方的同意,調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費率,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調整後的費率。

  4.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銷售報表和送交銷售報表的同時,將所代理的貨運銷售收入總額(不含本條第二款的業務收入)扣除本合同規定的應得的代理手續費,餘款以人民幣匯入委託方帳戶,或以現金方式送交委託方。

  (2)方式二:委託方根據代理方送交的銷售收入總額,計算應付代理手續費,憑代理方開具的有效發票,以支票或透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在委託方收款後30天內,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委託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在委託方存放期間,不計算利息。

  (3)委託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八條 財務結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託方認可的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專門並且只限存放代理委託方業務的代收款項。代理方代收的款項,應在當天全部存入銀行帳戶中。除以本協議第七條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續費外,該帳戶中的所有款項從銀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託方開戶銀行的帳戶。

  2.代理方代收的貨運銷售款及該款項在銀行發生的利息,屬於委託方所有,代理方無權佔有、處理、使用。

  3.委託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每_________結算一次。代理方應按期根據已銷售的貨運情況,填寫銷售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的完整貨運單和銀行匯款證明於結算期後五日內送交委託方。委託方有權更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

  4.代理方應指定財務結算人員。如果代理方變更或臨時替換財務結算人員,必須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委託方。

  5.代理方應按照委託方的帳務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帶、特快專遞、選派專人等方式與委託方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6.由委託方規定的帳務交接手續,以及各項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願意遵照辦理。

  第九條 債務和其它費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託方的名稱或名義對外舉債;代理方與其客觀存在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等發生的債務、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與委託方無關。

  2.為方便業務的開展,委託方應提供代理方用於營業櫃檯張貼的班期時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時刻表的數量較大,委託方應有償提供給代理方。

  3.代理方為委託方代理銷售業務所產生的場地租金、水費、電費、電話費、電報費、通訊專線租賃費、購買或租用民航計算機貨運系統及裝置的費用、代理方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金、交通費、裝修費、裝置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代理方負擔。

  第十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代理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委託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十一條 轉讓

  代理方進行業務活動所用的名稱或代理方業務活動地區,應是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確定的名稱和地區。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條 工作差錯的責任

  1.因委託方的原因,使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傳達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點時(包括圖文傳真號碼、電話號碼),因此而發生的工作差錯,由委託方承擔責任。因代理方變更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等聯絡方式後,未通知委託方,致使委託方的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送達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責任。

  2.因代理方不按規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發生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對於因代理方差錯造成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

  4.當因工作差錯,而發生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時,不論是委託方還是代理方的責任,雙方應本著服務第一、貨主至上的原則,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後工作。委託方在上述事情發生後,實施處理時,可以全權處理,而不需事先徵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願意在三天內把因差錯而產生的全部費用交付委託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代理方的違約責任:

  (1)代理方違反委託方有關辦理貨物預定噸位的規定,造成委託方航班噸位虛耗,代理方應按每噸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付罰款。

  (2)代理方不真實填寫或使用貨運單,除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3)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五款,除立即歸還票證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4)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歸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國家有銀行的最高放貸利息,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5)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應向委託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應交代收款數×0.5%×超過天數。

  (6)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並賠償委託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代理方拖欠已銷售的會計聯,按照本條第五款的規定計算違約金,從保證金里扣減。只有補足違約金及保證金後,代理人才能按規定重新領取貨運單。

  2.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除應立即交付代理手續費外,還應從結算日後第30天起,每天按銀行利息計算數額,交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協議雙方為執行本協議而簽訂的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件和相互交換的檔案,應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受本協議的約束。

  3.在執行本協議期間,本協議中與中國政府頒佈的法令、法規相牴觸條款,自動失效,失效的條款不影響其它條款的生效。

  4.本協議生效後,協議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改正。如超過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如果代理方被撤銷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或營業執照,本協議立即終止。

  6.本協議終止後,由雙方財務部門辦理結帳清算。對屬於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代理方應列單全部交還委託方;對屬於代理方印製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單據,應予以銷燬。

  7.協議終止式失效後,雙方在結清賬目的過程中,委託方有權從代理方的保證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託方的所有款項,並退還剩餘的保證金。

  8.在本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均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協議有效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修改和補充

  1.雙方在執行或解釋協議的過程中,遇有不同意見,應友好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補充,需經協議雙方書面確認。未獲雙方書面確認之前,應執行原協議規定的條款。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託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3

  甲方(委託人):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五條、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採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檔案。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託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年月日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5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 :

  定時達;□普通汽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 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最新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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