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1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合同編號:

  甲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絡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方: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絡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鑑於:

  1、 乙方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2、 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國際運輸及相關服務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當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託運單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任何貨物的損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2.1.2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於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甲方應當如實申報貨物名稱。如果託運的貨物是危險品,甲方應當確定該危險品等級並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擔未如實申報的全部責任。

  2.1.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當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損失/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以及抗辯的法律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1.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明示委託事項,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書面確認航期,無乙方書面確認航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2.1.6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項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彙報進展情況。

  2.2.2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託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該合同效力及於甲方。同時,除非甲方有明確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權選擇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託人這一事實。

  2.2.3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特別授權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如果乙方代為墊付任何費用, 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乙方墊付的款項。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在合理時間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時配載,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當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2.2.6對於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當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2.2.7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的運輸代理費以及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本合同價款的具體構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後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3如遇有關費率上調或者增加委託事項,則合同價款應當做相應增加。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調整後的付款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4根據2.2.3條的規定乙方為甲方代墊的費用超過了附件二規定的範圍,則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保險

  4.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資訊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資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資訊。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資訊以任何方式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洩露秘密資訊:

  5.3.1所洩露的秘密資訊在洩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洩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5.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資訊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檔案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洩露任何秘密資訊。

  5.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秘密資訊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資訊洩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資訊披露或洩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資訊,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資訊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資訊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1.2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配載、通關或者出運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宣告、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2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簡稱“甲方”)委託(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內容

  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貨物從港運至港,交於收貨人。

  二、運輸方式

  乙方在接到貨物後,應自行完成運輸,如要轉委託第三方完成該次運輸,應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三、倉儲責任

  甲方應當在簽定合同之後________日內,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之後,應當向甲方開具貨物收據和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四、通知責任

  1、乙方若將該次運輸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將運輸任務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天內給予答覆。

  3、乙方應當在起航之後電告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船時間。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預付款________元(雙方協調確定),待貨到之後,雙方進行一次性結算。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造成乙方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的,每延誤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內支付給乙方相關性費用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費用的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變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乙方在起航後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貨時間的,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接到甲方貨物後,到將貨物交於甲方指定收貨人期間,應當妥善保管貨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貨物損壞、滅失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委託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向甲方提供真實的情況、資料,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並撤銷代理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確定

  (一)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三)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四)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九、不履行合同會有什麼責任

  (一)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二)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四)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4

  甲方(委託人):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五條、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採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檔案。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_________天、航班到港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_____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6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合同7

  甲方(委託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採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檔案。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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