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韶關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注:1.此證為辦理招工、招幹、提職、提薪、晉升、晉級、獎勵、工作調動、發展新黨員、

  評選先進、戶口遷移(含農轉非)、早報工商營業執照、機動車輛加強證年審、購買和租賃房屋等手續時或辦理有關證件時統一使用的計劃生育證明書。

  2.辦理此證時,必須提供全家戶口簿、生育證,小孩出生證、計劃生育服務證、結紮證

  或放環證及近期的.查環查孕證明(原件),如屬離婚的,還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違反計劃生育受處理者還應帶有關材料。 3.“意見”欄必須同時說明違反計劃生育的處理情況。 4.此證原件有效。可存入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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