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1

  為了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幹部作風建設,改善機關作風,規範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精簡、高效、勤政、務實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光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無故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論處。

  二、上班必須衣著整潔、得體;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時光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上班時光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網。嚴禁上網玩遊戲、聊天、炒股票。違者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並扣發當月獎金。

  四、上班時光不得干與公務無關的事,不得聚眾閒聊或高聲喧譁。

  五、上班時必須開門辦公(特殊情景除外)。離開辦公室半小時以上,應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堅持辦公場所清潔衛生。不得亂丟雜物、紙屑、隨地吐痰。辦公用具和檔案資料應及時整理,堅持桌面整齊和清潔。

  七、開會時應準時到會,遵守會場紀律,會場內不得接打手機。

  八、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任務,嚴禁拖拉推諉、敷衍了事。領導佈置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完成,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九、對前來聯絡工作或辦事的同志熱情接待,耐心誠懇,有問即答,有事即辦,不推諉刁難。

  十、上班時不得將小孩帶進辦公場所玩耍。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2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後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准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後,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並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物件: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並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xx年3月起施行。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3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內勤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的業務人員,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時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才予打卡。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退卡後才能離開公司。

  第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名均給予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六條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定人員提出外出申請單,經核准後轉交前臺文員,前臺文員將其出入時間妥。於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備查。工廠員工因事外出者,經直屬主管核准外申請單轉交門衛,門衛將出入時間填人,於次日早晨交工廠管理部門轉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第七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持記錄卡請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簽名後,卡片放回原處。

  第八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由前臺文員(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況及調整打卡鐘,工廠由門衛負責。

  第九條在公司人員用餐時,內勤人員中午可免打卡(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時,則按規定每日打卡4次:

  1、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2、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3、上班時間3分鐘後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後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4、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摺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處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以4小時計,以後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5、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處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3天或1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6、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衛,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將被處分;

  7、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

  (3)下班鈴聲響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後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責任;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於下班前返回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8、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外,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處分;

  9、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均予以懲處;

  10、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11、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持有請假單位或公出證交門衛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籤證;

  12、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透過並呈總經理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4

  一、上班要求

  1、全體行政工勤人員(含行政兼課人員。下同)實行全員坐班制,並進行簽到(經學校批准的特殊崗位除外)。專職教師逐步實行坐班制,目前繼續實行週二、四坐班制,並嚴格簽到。

  2、正常上班時間按國家規定及學校作息時間表執行。

  3、全體教職工必須嚴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期間校園不準有閒散人員,嚴禁下棋、打牌或利用辦公電腦上網聊天、打遊戲、看電影、炒股及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

  4、任課教師(含兼職教師。下同)早晚自習按課程表到班上課。

  5、兼職教師白天有課時按時上課,其它時間堅持坐班處理行政事務或備課,遇有行政工作與上課衝突的,應優先保證上課,確需調課的要做好調課工作,不能出現空堂。

  6、特殊崗位不適宜執行正常上班時間的,由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確定適當的上班時間。

  二、考勤制度

  (一)上班、上課的考勤

  1、任課教師上課的考勤,由教務科負責;

  2、專職教師每天(現為週二、四)上、下午由教務科組織簽到,簽到截止時間以上班時間推後5分鐘為準,簽到結束後20分鐘內到教務科補籤者為遲到,超過20分鐘,按曠工1/4天或半天處理。

  3、行政工勤人員實行一日兩簽到制度,由辦公室統一組織,簽到截止時間以上班時間推後5分鐘為準,簽到結束後20分鐘內到辦公室補籤者為遲到,超過20分鐘,按曠工1/4天或半天處理。

  4、特殊崗位工作人員由所在科室組織考勤。

  5、請假或出差者要將請假條或出差手續至少提前一天交送辦公室,若遇特殊情況需緊急請假或出差者應按教職工管理許可權經有關校領導批准後電話通知相關考勤部門,返校後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條或出差手續。

  6、全體教工在簽到過程中要相互監督,嚴禁代簽行為。如發現有代簽行為者,一經查實代簽人和被代簽人均按曠工處理。

  (二)會議的考勤

  1、各種會議由會議組織者考勤,會議結束後將考勤結果報送辦公室。

  2、凡學校通知的會議,均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有事請假。

  3、出席會議不準帶孩子、高聲喧譁、來回走動、閱讀書報、接打手機、把玩手機等,並按會議要求就座。

  4、會議通知的時間開始點名,只點一次,會議結束時,會議組織者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二次點名。特殊崗位確需值班或有出差手續的,按到會對待。

  5、學校通知的會議一般不準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科級領導會議,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及時向辦公室主任通報。教職工會議請假到所在科室負責人,並寫出書面假條,由科室負責人批准後於會議前將請假條交會議組織人員。因特殊情況,本人無法在會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由所在科室負責人代為書寫請假條,經學校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在會前交會議組織人員。

  三、請假、銷假規定

  (一)各種假期的規定

  1、事假。個人確有重要事情必須請假者,可批准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請假住院治療或病休者,可批准病假。

  3、婚假。一般批准為7天,屬晚婚者,可再增加7天。因故需要延長者,按事假處理。

  4、喪假。直系親屬亡故者,可給假7天,並根據路程遠近(按探親假路程確定)給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長者按事假處理。

  5、產假。產假一般給假90天,實行晚育的再增加3個月(產假含節假日)。

  6、經學校批准的學習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請、銷假手續及批准許可權

  1、校級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批准,校長出差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領導批准,並且要告知辦公室。

  2、科室負責人請假,3天以內者由主管領導批准,4天以上者由主管領導簽字後,校長批准;校長出差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校領導批准。

  3、其他人員請假,3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批准,4—7天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主管領導批准,7天(不含,包括雙休日)以上者在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簽字後,校長批准;校長出差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校領導批准。

  4、請假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履行批准手續,專職行政工勤人員將手續交辦公室;任課教師應一式2份,1份交教務科,1份交辦公室。

  5、請病假須有平頂山醫保中心指定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每次請假最多隻能請半月,確需繼續請假的,須提供入院證明、病歷等。出院時須提供入、出院手續及病歷等(急診病人除外)。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5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後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並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後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6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7

  1.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含部門經理)均需打卡:

  2.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定的地點(宿舍門崗)打考勤卡,由門崗保安監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鍾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籤卡;

  4.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打卡後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視為是早退。遲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每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曠工一天。

  7.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實際已在規定時間內工作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並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說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後,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併報人事部,(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8.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幹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經核實後由總經理籤卡;

  9.所有打卡人員籤卡次數不可以多於三次,超過三次,員工每次扣罰10分,經理(主管)、主任級幹部每次扣罰20分(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准)。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8

  1、堅持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每一天上下班須簽到和簽退,他人不得代簽,每次簽到時光幅度不超過IO分鐘,不準提前簽退。

  3、嚴禁上班時辦私事或隨便離開崗位。

  4、因公需出差,本人報科室領導,先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後,由局長籤批。

  5、實行查崗制度。凡未按規定請假者或上班中途無故離開崗位一律視為曠工,每次扣發月度考勤補助10元。並納入月、季、年終考核、評獎、評優參考條件之一。

  6、月度考勤統計缺勤累計超過3日或事假超過7日,當月度考勤補助按半數發放;缺勤累計超過6日或事假超過10日,病假超過20日,取消當月考勤補助。

  以上制度凡違規3次者在局會議上作自我檢查;5次者年度不能評優;超過10次者,年度考評視為不稱職。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9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情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須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情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情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10

  目的: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適用:本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都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

  上班遲到5-15分鐘,予以5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處罰;超過30分鐘後的,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3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應嚴守秩序,規定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搶、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後,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後私自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早退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光到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負連帶的職責。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託人打卡,如有違者,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兩天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並交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籤卡,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補籤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籤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寫補卡申請條。

  (9)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外出放行條,保安方可放行。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個人請事(病)假需提前申請,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審批後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景下所有事後請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目前制度相牴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人事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呈總經理核准後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時光為:生產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辦公室人員打卡時光為上午:8:00—12:00

  午時打卡時光為:13:30—17:30(辦公室)

  呈:生產部車間、數碼車間、品檢部、辦公室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11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內勤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內的業務人員,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畢才予打卡。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退卡後才能離開公司。

  第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給予各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六條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指定人員提出外申請單,經核准後轉交前臺文員,前臺文員將其出入時間,填妥於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備查。工廠員工因事外出者,經直屬主管核准外出申請單轉交門衛,門衛將出入時間填入,於次日早晨交工廠管理部門轉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第七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持記錄卡請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並簽名後,卡片放回原處。

  第八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公司由前臺文員(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況及調整打卡鐘,工廠由門衛負責。

  第九條在公司用餐時,內勤人員中午可免打卡(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時,則按規定每日打卡四次。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12

  一、為規範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後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於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彙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專案總監簽字→當事人儲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專案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說明在上級簽字後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xx-9-1日起執行,與以前制度有衝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13篇)13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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