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幼兒園戶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預案

關於幼兒園戶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市青少年保護條例》、《**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可能引發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複雜,由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老師疏於管理、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效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裝置、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於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三、處理程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告和報警

  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和業務科室,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局辦、區青保辦和業務科室,可先口頭後書面。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幼兒送往就近區級以上的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如果事故是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裝置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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