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6篇)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杜萬金

  副組長:王二鐸

  組員: 各教研組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

  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陝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 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 副組長:高惠娟 吳建平

  成員:戈亞芳 滕金花 陸惠琴 江堯章 俞紅霞 周惠珍

  2、現場處置機構

  資訊聯絡組:戈亞芳 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邵惠平 高利芬 周惠珍 周秀蘭

  警戒維護組:滕金花 朱雲龍 柏秋香 許金球

  後勤器材組:吳建平 江堯章 柳雪明 楊金元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釋出應急求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資訊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資訊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 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 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 彙報人姓名。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健全組織,明確分工,嚴履職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校園硬體設施安全由總務主任負責,隨時觀測,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3、校園內人為不安全現象和重大違紀行為的管理由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師負責。

  4、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成員與值日教師,值日學生組成值日小組,維持每天校園的正常秩序。維持每天校園的正常秩序。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並對各項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5.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各類隱患如實記錄及時整改。

  6、學校設兼職情報資訊人員,負責瞭解校園硬體設施安全隱患,人為不安全現象和校園內重大違紀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當日的值日教師、值日領導彙報,重大事件及時直接向教導處老師彙報。

  7、情報資訊由專門老師負責收集、整理和處置。當日突發事件由值日領導負責處理,視突發事件的大小分別與班主任、年級組長、家長取得聯絡,共商教育良策。重大突發事件要根據危害性大小及時彙報校長和有關部門或電話報警,同時即刻著手調查,深追到底,查清事件原因,進行現場保護,事故現場處置等。

  8、節、假日和非常時期,由保衛組臨時確定保衛值班人員,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做好記錄,及時處置,失職要追究責任。

  9、對重大違紀同學實行督控,防止在事件處理過程中走失。

  10、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校級領導要即刻趕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並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11、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值日領導需按以下程式即刻反應:

  (1)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

  (2)告知校應急小組或110、120電話報警。

  (3)通知家長或有關人員。

  (4)及時上報教育局。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在學校食堂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界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火災、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安全預防工作,避免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相關措施,定期檢查、瞭解學校食堂安全防範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2、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進行。

  4、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報警及時、迅速,準確傳遞各種資訊。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確保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導、層層落實、分割槽分塊、責任明確”的目標。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校食堂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突發事件預防教育學習(如:防火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檢查培訓、常見傳染病知識培訓等)活動,培養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3、對食堂內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查,專項彙報,及時解決,並做好相關記錄。真正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落實、有排查、有反饋。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

  (一)火災

  1、當接到火災資訊後,分管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察看火情,同時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分管領導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滅火,疏散學校及其他人員,指導滅火人員選擇適當的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果火勢難以控制,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報警。

  3、儘快切斷臨近電源。

  4、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儘快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工作,並積極聯絡其他相關部門,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5、火勢撲滅後,組織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飲食服務中心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B、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畫、安全教育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把食品衛生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當中。

  C、食品索證、用餐留樣,餐具及時消毒,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2、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程式

  A、通報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領導應立即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聯系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情況嚴重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B、處理安排

  分管領導:在學校門口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說明中毒的基本過程。

  領導小組成員:召集、帶領醫生到指定地點緊急救護;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員,做好安置工作。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3、原因調查

  ①保護現場,對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樣,封存留樣;

  ②將留樣食物和現場提取到的食物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

  ③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4、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中毒原因及處理情況上報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三)傳染病

  1、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常見傳染病的病狀、傳染途徑或方式、預防傳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3、做好傳染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關注社會媒體對傳染病的社會公告及防治資訊。

  (四)其它突發事件

  其它突發事件是指學校食堂發生的水、電故障及其它建築事故。此類事件發生時,分管領導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絡,儘快處理。重大事故要上報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六、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A、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B、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經帶班領導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學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頭等大事,為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與校園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事件的資訊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解決;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園”。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正常不懈,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加強門衛值班和值日製度,一旦發現衝擊校園事件,一方面及時勸阻、制止,一方面及時報告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案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制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建立“平安校園”領導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一是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三是深入開展突發事件上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範能力;四是及時冷靜,果斷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到最低損害。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門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訂立門衛工作責任制,重點是看好門管好人,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校,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2、嚴守職責,切實加強值日教師和領導值周制度,強化校門口和操場,走廊巡視,及時制止偶發事件和校外突發衝擊事件;

  3、強化措施,加強學校安全規範化管理,每月定期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情況調查和周邊安全情況,調查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落實有產在整改措施;

  4、強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專題研究,並透過多種形式(講座、黑板報展覽、實踐活動等),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創安意識和防範能力;

  5、增加投入,切實改善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和條件。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一般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及時善言勸阻、緩衝衝擊者急暴心態;

  (2)迅速報告學校應急處置組負責人;

  (3)處置組成員瞭解衝擊原由,並同相關人談話,全面掌握整個事件前因後果情況;

  (4)在校處置組人員主持下調解,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2、重大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溫言勸阻;

  (2)資訊員速報創安領導小組,並同時上報公安、派出所、鹿城區教育局;

  (3)衛生保健人員緊急出動對受傷者實施緊急救治,嚴重者即送就近醫院救治;

  (4)在校創安領導小組負責人會同區局、公安等有關人員協商解決衝突雙方問題,並做好善後處理。

  六、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學校除成立創“平安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小組外,還要成立資訊員等快速反應隊伍,要求門衛、內保人員,以及保健室、工會、大隊部堅守崗位,具體負責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學校應配齊衛生技術人員,門衛人員、內保幹部,教育他們應有高度工作責任感,定期組織突發衝擊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衝擊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務和物資保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質儲備。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 “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並嚴重危及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校園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等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中毒事件,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員工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地對待突發事件,要警鐘長鳴,始終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確標誌,並在師生在校期間24小時開通),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7、凡凡被上級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堅決無條件的撤出學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線禁止人員靠近,撤出的學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動板房上課。學校的危牆立即拆除,修建堅固符合要求的圍牆或修建鐵藝牆等,消除安全隱患。危險設施裝置迅速檢測維修,以達到標準要求,不能維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確保師生安全。

  8、確定各班應急逃生路線及安全場所,確保有災情有序撤離。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在確保校門24小時上鎖,來人問明情況後方可放行。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4、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6、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領導,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1、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3、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地震、洪災等應急疏散演練,並儲存好文字、圖片、影片資料,演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演練方案。

  (五)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靠右有序行進。

  三、事故處理責任要求

  1、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翫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3、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4、突發事件解決後,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事故處理保障

  1、一切為事故處理讓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提供物資及資金保障。

  2、盡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援。

  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可採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盡力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學校對其給予報功請獎,學校予以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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