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加強我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迅速有效地處理重大建築施工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降低或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結合我市建築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上報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向我局及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和填寫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市建工局。市建工局必須在24小時內將傷亡事故快報表上報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安委會。

  (三)事故發生後,在建工程必須立即全面停工,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好標誌,拍照或錄影等。

  二、重大事故處理程式和措施

  (一)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反應、積極自救、減少損失、搶險第一、大局為重的工作原則。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和有關救援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確定救援方案或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搶救人員,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並積極開展自救、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爭取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二)事故調查

  1、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四級重大事故,由市建工局牽頭、會同市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除特殊情況外,1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和事故調查報告。

  2、發生死亡2人的,根據台州市建設規劃局臺建規[20xx]63號文規定,由市建工局上報臺州市建設規劃局組織調查,我局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3、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組織技術鑑定及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3)明確事故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4)提出對事故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建議;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三)事故處罰

  重大建築施工生產事故的處罰執行臺州市建設規劃局《台州市工程建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處罰細則》有關規定。

  三、其它

  本市各建築安裝施工(一、二級資質)企業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必須制定本企業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建立組織和配備人員、裝置,還要定期組織演練。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總指揮:趙江臨 副總指揮:王壽祥、魏忠、楊忠

  應急後勤保障:王勇

  教學樓師生疏散指揮負責人:喬雲、冉毅、喬東

  食堂師生疏散指揮負責人:王勇

  住校生宿舍疏散指揮負責人:喬雲、冉毅、喬東

  與有關部門聯絡或求援事宜負責人:韓毅、劉燕

  臨時救護工作負責人:彭秀瓊、餘陽

  有關對外情況通報負責人:趙江臨 、韓毅、劉燕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科室、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 ,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市教育局和市黨委、政府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如若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後,市教育局接到事故報告,教育局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市委、政府,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上報市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發出緊急集合訊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地帶。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裝置救火,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資訊上報縣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區域,迅速將情況報告縣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發現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市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特種裝置安全事故

  1、學校要在高考前檢查鍋爐使用情況,抓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

  2、若發生安全事故,及時搶救受傷師生,迅速將情況報告市教育局。

  3、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書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市教育局,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2、若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市教育局。

  3、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要加強門衛管理,嚴格門衛進出制度。

  2、學校外來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同時向其發出其警告。

  3、學校內發生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報告120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並將有關資訊及時報市教育局。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學校要切實加強食堂食品衛生和飲食、飲水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2、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學校小買部、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市面上教育局、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報告,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3、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5、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從6月1日起,學校食堂每日必須提供當日三餐的菜譜,確保數量、質量、衛生的達標。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常見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配合有關部門利用學校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市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並做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教育、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確保高考的順利進行,讓學生髮揮出最佳水平。

  應急預案相關人員

  略

  高考期間領隊教師職責

  一、 考生領隊應於考試的前一天帶領考生到考點,熟悉考場座位及考點環境。

  二、 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宣佈考試紀律和考生注意事項,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注意對個別考得差的考生做好思想工作。

  三、 在每科考試前30分鐘(第一科考前40分鐘,外語科考前45分鐘),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完後清點人數帶回住宿地點。

  四、 每科考試前要反覆督促和細緻檢查考生做好應考的一切準備。

  五、 關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住宿,教育考生注意清潔衛生和安全,與考生同吃,政教辦安排的老師與考生同住。

  六、 考生在應考時,領隊只能在考點內指定的地點休息,併為考生代管書包等,不得離開考點,也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更不得在考場周圍談論試題。

  七、 在考試期間,領隊應接受考點主考的領導,協助主考組織好考試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近期高三行事曆

  略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1、目的

  為快速、有效、妥善地應對和處理我市城市橋樑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及時採取應急控制措施,組織實施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橋樑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城市橋樑行政主管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牽頭組織,市人民政府有關部、委、辦、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和城區人民政府參與,根據城市橋樑事故等級、型別和職責分工,明確應急機構職責,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建立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橋樑管理單位三級預警體系。

  (2)相互協調、快速反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與有關部門、城區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城市橋樑事故災難資訊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單位接到事故資訊後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預案。

  (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實行屬地負責制。市人民政府是處置事故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城區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採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3、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橋樑安全運營管理辦法》、《常德市城市橋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本市市區內城市橋樑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隱患或發生洪水、冰凍、撞擊、坍塌等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以及發生等級以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人民政府統一指揮,成立“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橋樑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由辦公室、各相關部門、橋樑管理單位以及專家工作組等組成。

  1、橋樑應急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在常德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橋樑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現場組織、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長:市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市長

  (2)副指揮長:市政府聯絡建設工作的副秘書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市安監局局長。

  (3)成員:市公安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衛生局局長、市水利局局長、市水文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市規劃局局長、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市城市橋樑管理處主任。

  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未在市內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位順序遞補。

  橋樑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指導和協調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及時瞭解掌握城市橋樑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情況,提出應急措施的建議。根據事故等級,組織專家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後處理意見,協調橋樑應急指揮部各組的應急工作。

  2、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

  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副局長及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一名領導擔任,成員由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

  3、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牽頭制定(或參與)《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負責與市人民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橋樑事故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瞭解最新資訊。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橋樑應急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橋樑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擬定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報告執行情況。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協調各部門的應急工作,組織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組織審查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新聞釋出稿件,編髮事故應急情況簡報。指導橋樑管理單位利用城建檔案,為事故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市範圍橋樑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

  4、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草(或修改)《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建指揮部辦公室,主持辦公室日常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工作。組織成立工程搶險組,負責橋樑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有關部門聯絡相關的隊伍、裝備、物質,保障事故搶險需要。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險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提出對策方案。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城區的配合、支援、救援工作。必要時,聯絡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參與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2)市公安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安全保衛組和交通保障組,負責事故中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具體組織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證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負責事故中的搶險和火災撲救工作。

  (3)市安監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範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4)市水利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水利專家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市衛生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組織成立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治工作。

  (6)市水文局:負責提供相關河流河道的水文水情資料,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7)市氣象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氣象監測,及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搶險救援期間的可能出現惡劣天氣的預測情況。

  (8)市規劃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指導事故發生地城市橋樑重建規劃工作。按照橋樑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規劃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9)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本單位子預案,負責協助橋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實施應急預案,具體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應急救援費用。

  5、專家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橋樑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橋樑應急指揮部的諮詢機構。橋樑應急指揮部專家工作組由城市橋樑的設計、施工、運營和電力工程、衛生防疫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參加橋樑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橋樑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資訊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式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橋樑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事故發生地實施技術支援。

  6、橋樑管理單位主要職責

  橋樑管理單位負責制定城市橋樑重大事故的橋樑管理單位應急子預案,負責做好橋樑事故應急處理資源準備和日常橋樑維護工作,及時發現橋樑隱患和險情,建立應急機制對橋樑隱患和險情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理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橋樑應急指揮部及市橋樑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實施本橋樑應急預案,成立工程搶險組進行事故救援、搶險演練,事故一旦發生立即響應本預案,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搶險的各項工作。

  7、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職責

  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民航、鐵路等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能,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對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實施的指導、協調和配合工作。

  8、應急事故搶險組組成單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等部門派人參與,事故發生地城區政府與城市橋樑管理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9、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

  市安監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市公安局、城區政府、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派人參與。

  10、交通保障組組成單位

  市公安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區政府、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派人參與。

  11、醫療救援組組成單位

  市衛生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城區政府、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派人參與。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工作準備

  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成市城市橋樑管理單位時刻做好應對重大事故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急機制,做好資源準備與日常工作,提高應急反應速度和處置水平。

  2、日常維護

  城市橋樑養護管理單位負責城市橋樑的日常養護維修、檢查,根據有關規定對橋樑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城市橋樑資訊管理系統和技術檔案。

  3、隱患處置

  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獎勵機制,對及時發現橋樑險情、避免惡性事故的人員給予獎勵,有關部門接報後,要迅速查明情況,及時排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四、應急響應

  1、事故分級及其響應程式

  按照國家相關事故劃分標準,以及城市橋樑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一級事故

  (1)城市跨江,橋長2000米以上的大橋,以及列入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城市橋樑,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等導致橋樑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2)城市橋樑坍塌導致死亡和失蹤人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除一級事故中規定以外的各類城市橋樑發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城市橋樑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沉陷、孔洞,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隨時可能出現坍塌事故,必須立即採取封橋斷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橋及道路下穿鐵路立交橋,因超限車輛撞擊上跨橋樑造成橋樑裝置嚴重損壞的事故。

  2、預案啟動

  (1)一旦確認城市橋樑發生一級事故,橋樑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和以下各級預案,並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民政府報告。

  (2)二、三級事故發生後,橋樑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預案和以下各級預案,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告。

  3、響應程式

  (1)城市橋樑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城市橋樑養護管理單位立即報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並立即啟動橋樑管理單位應急子預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迅速核實情況後,立即上報市人民政府,並立即啟動本預案和程式。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現或接到報警,應立即上報或通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市公安局,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城區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迅速通知城區橋樑應急指揮小組和城區有關成員單位趕赴橋樑事故現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隨時向橋樑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後續情況。

  (2)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立即實施現場指揮,按照事故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並實施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協調、安排好交通疏導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儘快恢復交通。

  (3)指揮小組根據事故等級和事故發展態勢,協調指揮搶險救援,主要內容有: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有關部門、聯絡相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修需要。組織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市政府提出對策方案。

  4、擴大應急

  若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城市橋樑事件,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事發地區城市橋樑管理部門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領導小組按照有關程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向市政府報告,請求市政府及有關方面增援。實施擴大應急行動應急時,全市各級城市橋樑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5、應急結束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由市人民政府責成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後處理,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告。城市橋樑事件應急工作完成後,應急處置隊伍應撤離現場,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橋樑事件狀態的'解除,由領導小組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轉入城市橋樑正常維護管理工作。較大、一般城市橋樑事件應急狀態的解除,由事發地區城市橋樑管理部門報當地區級政府同意,並轉報領導小組同意後實施,轉入城市橋樑正常管理工作。發生城市橋樑事件的事發區的城市橋樑主管部門,事故責任單位要適時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調查材料報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6、應急處置工作流程為:

  市人民政府。

  社會增援力量(擴大應急力量)。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

  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區政府。

  區城市橋樑。

  主管部門。

  市城市橋樑。

  管理處。

  市城市橋樑產權人或者委託管理人。

  城市橋樑事件(Ⅲ級以上)。

  7、新聞釋出

  城市橋樑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資訊和新聞的釋出,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統一組織實施。以確保資訊正確、及時傳遞,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佈。

  五、後期處置

  1、事故調查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維修、管理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2)城市橋樑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2、總結建議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橋樑的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六、應急保障

  1、資訊保障

  (1)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全市各級城市橋樑管理部門要逐步建立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資訊綜合管理系統,根據城市橋樑管理系統的特點,結合城市橋樑資訊化建設程序,不斷提高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的資訊化水平。

  (2)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資訊的綜合整合、分析處理。

  2、設施保障

  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設定專用辦公室1間、電腦2臺(配置寬頻網路)、電話2部、傳真機2臺、印表機2臺、電臺1部、專用公務車2臺、指揮車1臺及其他辦公用品若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上述設施裝置,確保全市突發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3、隊伍及裝備保障

  (1)全市各級城市橋樑管理部門,應組建一支城市橋樑事件應急搶險處置隊伍,明確搶險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式,對搶險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人員調整和補充。應選擇素質較高、技能優秀的人員進入應急處置隊伍,年齡原則上控制在25週歲至40週歲以內,其中女性不超過總人數的20%。

  (2)應急處置隊伍應根據不同的處置內容,配備足額、優良、適用的各種應急處置裝備,並對應急處置裝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4、通訊保障

  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人員、有關單位的聯絡方式應保障暢通,應急網路電話24小時開通,保證資訊及時暢通。

  5、醫療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經費保障

  (1)應急處置專項資金是指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資訊化建設、處置裝備、日常運作和保障重大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科研和成果轉化、預案維護等工作的資金。

  (2)應急處置發生的費用,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事件事發地區在應急狀態解除以後,商相關部門進行核算撥付。

  (3)對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專項資金由市、區政府予以保證。

  (4)應急處置專項資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名目挪用、借用或作他用。

  7、物資保障

  全市各級城市橋樑管理部門應儲備相應的各種應急處置物資,確保城市橋樑事件應急處置時所需的物資供應。

  8、技術支援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援應急處置工作。

  9、監督檢查

  市人民政府和省主管部門對常德市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附則

  1、獎勵與責任

  對在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聽指揮、翫忽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市政府批准釋出。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橋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橋樑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並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2)本預案應根據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機構的調整,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預案的更新期限不超過2年。

  (3)城市橋樑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擔。

  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訂並負責解釋。

  4、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4

  1.範圍

  1.1本預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人數或損失符合2.3.1分級標準規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組織機構

  2.1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處置的組織指揮;具體的組織指揮工作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實施。

  2.2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電話:82381470、82380454)。指揮部值班室設在排程值班室(電話:82380480)。

  3.事故報告

  3.1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應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等簡要情況,並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監察部。

  3.2安全監察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並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向集團安技部報告事故情況。

  4.應急救援處置

  4.1應急預案的啟動

  4.1.1安全監察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現場封閉和救援的準備。

  4.1.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司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組成現場指揮部,協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揮與救助,並協調相關的專業處置組組織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非生產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設立現場指揮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監察部直接組織現場指揮、救援。

  4.1.3公司搶險救助隊接到命令後,當班的隊員應以最快速度趕赴事故地點,配合執法、救助人員做好搶險救助和現場維護工作。

  4.1.4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趕赴事故現場的時間要求:工作時間1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非工作時間45分鐘內(最遲不超過1個小時)到達事故現場。

  4.2現場救援。

  4.2.1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按就近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醫院急救。

  4.2.2現場安質人員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4.2.3安全監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隊快速全力搶救傷員的同時,要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便於交警大隊進行事故現場的勘察處理,並要配合交警大隊做好事故發生區域的交通指揮疏導工作。

  4.2.4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涉及或影響的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導致事故擴大的途徑等情況,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

  4.2.5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各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A、安全監察部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並負責協調公司搶險救助隊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B、後勤服務部要做好搶險救助的後勤保障工作。

  C、辦公室通知相關單位隨時待命,公司的所有裝置、車輛和人員應無條件地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排程。

  D、生產排程部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裝卸生產,保證救援所需的機械裝置和人員能及時呼叫到位,並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發火災或爆炸,安全監察部應緊急呼叫消防車現場待命,並在必要時實施現場救援。

  4.2.6安全監察部應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處置機制。與交警、醫療急救、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組成快速反應聯動機制,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救援的實施效果和事故發展的態勢,及時調整救援方案。

  4.2.8在實施現場救援時,安全監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隊確保事故路段暢通;如事故路段無法安全通行,應設定相應的標誌,並指揮來往車輛繞道行駛。

  4.3善後處理。

  4.3.1安全監察部在交警大隊現場勘察、處理完畢後,應及時配合交警大隊將事故車輛拖離事故現場,恢復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4.3.2事故的調查、處理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國家的法定程式進行。4.3.3需要時,公司和集團有關部門和人員可參與事故的善後處理等事宜。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5

  1應急預案的基本概念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型別、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故後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後,誰負責做什麼,何時做,以及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

  2應急預案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體現在:

  (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是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它們依賴於應急預案:培訓可以讓應急響應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式,並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於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式,在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等方面做了大量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預先制定了預案,對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復問題,也就很容易解決。

  (3)成為城市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的響應基礎。透過編制城市的綜合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具有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保證城市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城市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城市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於與省級、國家級應急部門的協調。

  (5)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範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實際上是辨識城市重大風險和防禦決策的過程,強調各方的共同參與,因此,預案的編制、評審以。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6

  為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特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只侷限在一個單位界區之內,並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群,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訂。

  三、應急預案啟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發生:

  1、人工挖孔樁事故

  2、深基坑開挖塌崩

  3、高支撐支架塌陷

  4、高聳裝置設施傾倒

  5、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預見突發事故

  7、應急總指揮認為必須啟動應急預案

  四、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定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專案經理部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建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 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兼任,處理日常工作。指揮部職能:

  ①. 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②. 釋出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③. 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④. 掌握彙總有關情報資訊,及時做出處理決斷。

  ⑤. 負責對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排程,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⑥. 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2、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成立專案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指揮長:由副總指揮擔任成員:由專案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現場指揮部職能:

  ①. 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②. 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③. 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排程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④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洩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組長: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組長:何朝土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組長: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組長: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應急預案的啟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七、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對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啟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指揮長同時啟動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專案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要求,及時啟動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死亡。

  八、事故應急和救援

  1、應急程度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時立刻報警打救助電話)→成立指揮部(組)→必要時向社會發出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保護事故現場、上報有關部門等→善後處理2、現場應急救援措施(見下表)

  序號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現場救援措施備註1人工挖孔樁事故1、有毒氣體中毒2、孔壁塌方3、未使用安全電壓,井下觸電4、墜物或墜落傷人等1、.最早發現者立即呼救,向有關人員報告或報警,原因明確可立即採取正確方法施救,但決不可盲目施救。2、.施救指揮部門迅速成立,按照應急程式處置。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判斷事故發展狀態,採取正確方法施救,如中毒,必須先向井下通風或帶好防毒面具才可下井救人;未使用安全電壓觸電,必須先切斷電源。4、.急救人員按照有關救護知識,立即救護傷員,在等待醫生救治或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不要停止和放棄施救,應採用人工呼吸,清洗包紮或輸氧急救等。5、.現場不具備搶救條件時,立即向社會求救。工地應配備相關的急救用具2深基坑開挖事故1、基坑坍塌2、觸電事故3、墜落傷人3高聳裝置設施事故1、吊物過重2、墜物或墜落傷人3、基礎沉降不均勻4、拉結不牢固4高支摸架事故1、鋼管、扣件不合格2、施工人員不按方案施工5其它生產性安全重大事故6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故

  九、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重大事故發生,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式向上級建設主管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事故處理的各級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提供相應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十、報警訊號與通訊

  消防火警:119

  公 安:110

  醫療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7

  1.範圍

  1.1本預案所指的人員傷亡事故,是指在港區範圍內從事港口裝卸、生產和工作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人數符合2.3.1分級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事故。

  1.2因火災、交通、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等造成的人員傷亡,按相應事故的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實施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

  2.1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員傷亡事故救援處置的組織指揮;具體的組織指揮工作由安全監察部負責實施。

  2.2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電話:82381470,82380454,82380924)。安全監察部辦公室及現場安全班需準備適量的止血、包紮綁帶等人員傷害救護應急材料。

  3.事故報告

  3.1在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後,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報告公司安全監察部。

  3.2安全監察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並及時向集團安技部彙報事故的簡要情況。

  4.應急救援處置4.1應急預案的啟動

  4.1.1安全監察部在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做好現場救援的準備,同時報請公司領導同意後正式啟動本預案,並通知相關的專業處置組趕赴現場。

  4.1.2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司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成現場指揮部,並責成相關的專業處置組組織應急救助隊實施救援處置。

  4.1.3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趕赴事故現場的時間要求:工作時間1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非工作時間45分鐘內(最遲不超過1小時)到達事故現場。

  4.2現場救援

  4.2.1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停止生產作業,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4.2.2發生事故後,事故單位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通知安全監察部,並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還要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及時撥打120或82380120急救電話,或直接送至149醫院急救。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安全監察部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事故現場草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4.2.3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涉及或影響的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導致事故擴大的途徑等情況,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由安全監察部正式實施。

  4.2.3.1安全監察部安排人員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進行警戒和控制,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

  4.2.3.2安全監察部安排海港醫院或其它救護車輛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的醫療救治工作。

  4.2.3.3安全監察部可隨時呼叫專業機械和人員進行現場救援,儘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4.2.3.4生產排程部通知相關單位隨時待命,保證救援所需的機械裝置和人員能及時呼叫到位,並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工作。

  4.2.5生產排程部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裝卸生產,滿足現場救援的需要。

  4.2.6如事故可能引發火災或爆炸,安全監察部應緊急呼叫公司應急備用消防車赴現場,並視情況撥打82380119報警電話,呼叫消防車現場待命,以備必要時實施現場救援,同時提前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

  4.2.7人員傷亡具體應急救援措施

  4.2.7.1一旦發現有人傷亡,在及時撥打急救電話的同時,迅速排除致命和致傷因素:如搬開壓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觸電意外,應立即切斷電源;清除傷病員口鼻內的泥砂、嘔吐物、血塊或其他異物,保持呼吸道通暢等。

  4.2.7.2檢查傷員的生命體徵:檢查傷病員呼吸、心跳、脈搏情況。如有呼吸心跳停止,應就地立刻進行心臟按摩和人工呼吸。

  4.2.7.3止血:有創傷出血者,應迅速包紮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壓包紮、上止血帶或指壓止血等。同時儘快送往醫院。

  4.2.7.4觀察受傷人員摔傷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注意摔傷及骨折部位的保護,避免不正確的抬運,使骨折錯位而造成二次傷害。

  4.2.7.5如果為大面積受災,立即組織公司搶險救援隊奔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簡單救護,對傷員進行必要的處理。車輛一到立即就近送往醫院。4.2.8現場救援完畢後,除擔任警戒和事故調查的人員外,其他參與搶險救援的機械裝置和人員需立即撤離事故現場。

  4.3善後處理

  4.3.1由安全監察部負責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並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全面的調查與分析。

  4.3.2安全監察部應及時將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員集中到相應地點,便於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3.3根據指揮部安排,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等事宜。

  4.3.4經上級部門同意後,方可撤除現場警戒,並恢復事故現場的生產和作業。

  4.3.5對事故的處理按照《東泰公司安全質量工作獎懲辦法》執行。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8

  1.範圍

  1.1本標準規定了發生重大事故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以便快速、有效地組織搶救和處置、減少事故損失。

  1.2本標準屬綜合預案,適用於東泰港務分公司港區範圍內(含東泰港務分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發生重大事故(險情)時進行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2.事故的分類與等級

  2.1本標準所指的重大事故(險情)包括:發生在港區範圍內的重大人員傷亡、火災、爆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機電裝置、港口建築設施、危險化學品、中毒等事故以及颱風等自然災害。

  2.2參照《連雲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事故等級分為五級:Ⅰ級為特別重大事故;Ⅱ級為重大事故;Ⅲ級為較大事故;Ⅳ級為一般事故(對應為本預案中所指的重大事故或險情);Ⅴ級為輕微事故(險情)。

  2.3事故的分級標準:

  2.3.1Ⅰ級、Ⅱ級、Ⅲ級事故的分級標準以《連雲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為準;

  2.3.1Ⅳ級事故(以下簡稱重大事故或險情)的分級標準;

  A、在港區範圍內從事港口裝卸、生產和工作中發生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下的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B、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死亡3人(含3人)以下或者重傷5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重大火災事故;

  C、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D、在港區範圍內因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事故導致死亡3人(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重大機電裝置事故;

  E、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一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急性中毒事故;

  F、根據《港口建築設施事故報告程式及處理規定》確定的重大港口建築設施事故;

  G、在港區範圍內從事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活動過程中,由於自然、人為、技術或裝置的因素,引發的汙染、火災、爆炸、毒物洩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H、在港口海域內發生的船舶碰撞、沉船等水上交通事故;

  I、在港區範圍內發生的一次3人死亡(含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下的其他安全生產事故;

  2.3.3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超出2.3.2款中規定的,相應界定為Ⅰ級、Ⅱ級或Ⅲ級事故;低於2.3.2款中規定的,界定為Ⅴ級事故。

  3.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3.1重大事故(險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應堅持“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遵循“快速、及時、有效”的原則。

  3.2應急救援應以保證人身安全為第一重點,並採取科學、合理、有效的措施將事故的損失降至最低。

  4.組織機構與職責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發生重大事故(險情)時的組織指揮和救援處置;

  4.2公司總經理任搶險救助的總指揮(總經理不在公司時,由臨時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任總指揮),負責搶險救助的總體組織和指揮,各分管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

  4.3公司成立五個搶險救助的領導小組。

  第一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組長由安全監察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重大火災事故、民用爆炸品和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作業現場重大人員傷亡事故、“鍋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和鐵路安全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第二小組:辦公室設在生產排程部,組長由生產排程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海難事故、特大自然災害的現場搶險救助。

  第三小組:辦公室設在貨運商務部,組長由貨運商務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貨損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第四小組:辦公室設在後勤服務部,組長由後勤服務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傳染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第五小組:辦公室設在技術裝置部,組長由技術裝置部經理擔任,負責指揮、組織重大機損事故和參與“鍋容管特”重大安全事故的現場搶險救助。

  4.4搶險救助小組成員包括: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排程部、貨運商務部、技術裝置部、後勤服務部、工會、經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和各基層單位負責人組成。

  4.5五個搶險救助領導小組要堅決服從搶險救助總指揮的指揮,依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搶險救助領導小組。

  4.6搶險救助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指揮、協調搶險救助的有關事宜。在搶險救助狀態下,公司各部門、單位要無條件地服從搶險救助辦公室的指揮,為搶險救助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援。

  4.7公司組成搶險救助隊,隊長由安全監察部負責人(重大火災、爆炸、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事故)或有關單位負責人(其它重大事故)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人員組成。搶險救助隊負責搶險救助的具體實施。

  5.重大事故(險情)的應急響應與處置

  5.1事故報告:重大事故發生後,在場的有關人員(傷者、事故發生所在單位人員、其他人員)要在第一時間立即向公司值班室、安全監察部、生產排程部及事故發生所在單位報告,對重大火災、爆炸等事故要拔打82380119向消防部門求救;人員傷亡事故拔打82380120向醫院求救;公司值班室接到電話後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夜間值班電話:8238041724小時隨時聯絡(報告)電話:82380480)。

  5.2重大事故發生後,經請示公司領導後,按有關規定由各主管部門立即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3搶險救助啟動和準備

  5.3.1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後,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搶險突擊隊,奔赴現場搶險救助,在確保不造成新的傷亡和損失前提下,積極採取

  有效措施搶險救助,控制事態進一步擴大。

  5.3.2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公司相應的搶險救助領導小組和搶險救助隊要立即啟動,投入搶險救助。

  5.3.3各相關部門負責人作為搶險救助辦公室成員,要按搶險救助辦公室的要求參與組織搶險救助。

  5.3.4生產排程部負責搶險救助的人力保障。

  5.3.5技術裝置部負責搶險救助車輛、裝置、船舶、物資等資源保障。5.3.6後勤服務部負責搶險救助的後勤保障。

  5.3.7安全監察部負責搶險救助的現場安全保衛和交通暢通。5.3.8計劃財務部負責搶險救助的財務保障。5.3.9搶險救助隊負責現場搶險救助。

  6.現場搶救:

  在組織進行現場搶險救助時,一切行動要聽從公司搶險救助領導小組統一排程、指揮、搶險救助隊隊長要根據公司搶險救助領導小組的命令和現場的實際情況,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助,並隨時向公司搶險、救助領導小組和公司搶險救助總指揮報告。

  7.善後處理

  7.1搶救工作結束後,公司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上級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7.2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主動接受、配合公司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隱瞞事故情況和原因,更不得阻擾、誤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8.預案管理

  8.1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每兩年由安全監察部、生產排程部、貨運商務部、技術裝置部、後勤服務部聯合組織有關基層單位進行一次模擬演練。

  8.2根據演練情況和港口實際情況,每兩年對本預案適用性進行一次評價,模擬演練情況和預案的評價結果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記錄並儲存。

  8.3五個搶險救助小組要根據本預案原則,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並報安全監察部備案。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9

  一、總體說明

  長安大學職工集資B點高層住宅樓工程位於西安市南二環中段長安大學校本部家屬院內。本工程建築面積為27800㎡,建築物最大高度95.930M,其結構形式為剪力牆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十層。

  二、編制說明及編制依據:

  1、編制說明:

  為了將有效的預防高空墜落、坍塌、觸電、中毒惡性事故在我建築工地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及人身安全,本專案部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及周邊壞境特編制本《重大事故應急措施》,從組織管理、技術措施等方面進行控制。

  2、編制依據:

  A、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的法規及檔案。

  B、建設部《關於開展施工多發性傷亡事故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監(1995)525號)。

  C、本企業歷年來施工同類工程的安全施工經驗。

  三、施工現場重大安全事故型別及原因分析:

  目前建築工地常見多發的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有四類,在此對各類事故進行分析,然後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採取措施預防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因此分析是必要和必須的。

  1、高空墜落事故:

  高空墜落事故是建築工地常見的一類事故,其發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6種:

  A、在臨邊洞口處作業,無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嚴,此原因造成的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30%左右。

  B、在龍門架(井架)的安裝、拆除或安裝搖臂扒杆時、由於鋼絲繩斷裂吊盤停靠裝置失效或架體坍塌墜落,此原因造成的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18%左右。

  C、從腳手架上由於腳手架倒塌、腳手架跳板不滿鋪、架體防護不嚴密原因造成事故佔高寬墜落事故的14%左右。

  D、模板支撐無剪刀撐,缺少拉桿和斜撐,樓層模板立杆排列混亂,造成整體失穩坍落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12%左右。

  E、自制的懸挑腳手架由於鋼絲繩斷裂或吊藍橫杆折斷墜落事故佔高空墜澆事故的8%左右。

  F、在安裝、拆除塔吊過程中墜落事故佔高空墜落事故的6%左右。

  2、坍塌事故:

  坍落事故發生原因有以下三種:

  A、在基坑、基槽開挖和人工挖孔樁施工過程中的土體塌方事故佔坍塌事故的65%左右。

  B、在樓板上堆放過多物料,使樓板超過荷載而斷裂事故佔坍塌事故的19%左右。

  C、在房屋拆除中,野蠻施工造成倒塌事故佔坍塌事故的16%左右。

  3、觸電事故:

  觸電事故發生原因有以下五種:

  A、在建工程外側邊緣與外電高壓線路的距離小於最小安全距離,沒有增設屏障、遮攔、圍欄和保護網,施工中機械裝置和鋼管腳手架碰高壓線發生事故佔觸電事故的32%左右。

  B、水泵、砼攪拌機等電動建築機械漏電事故觸電事故的17%左右。

  C、手持電動工具沒有按照施工用電規範的要求進行有效的接地或接雷造成裝置漏電事故佔觸電事故的16%左右。

  D、電線電纜的絕緣皮老化,破損漏電事故佔觸電事故的15%左右。

  E、摘取帶電照明燈泡或移動照明電線時,由於電極接錯或電線破損而發生的事故佔觸電事故的12%左右。

  4、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發生原因有以下三種:

  A、在人工挖孔樁施工中, 工人下井前不進行毒氣檢測,不採取通風措施造成事故的32%左右。

  B、汙水管網、下水井、燃氣管網施工過程中因管道地漏或橡皮球破裂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佔中毒的52%左右。

  C、宿舍冬季取暖中毒及食物中毒佔中毒事故的9%左右。

  四、事故的預應措施:

  (一)管理措施

  1、組織機構

  專案部必須成立以專案經理為安全事故預防第一責任人的管理機構,由技術負責人編制針對性較強的預防措施,生產負責人實施,安全員負責全過程監督,物資機構部門負責作好保障工作。

  2、建立並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B、定期安全活動制度;

  C、腳手架驗收制度;

  D、機械驗收制度;

  E、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度;

  F、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實行資質年審制度;

  G、持證上崗制度;

  (二)、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專案部設專人對監時用是進行統一管理,具體由電氣工長負責。

  2、現場建立TN-S系統,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的制度。

  3、生活區及一層照明全部採用36V的安全電壓。

  4、所有移動電纜均購進絕緣效能好的材料。

  (三)、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對於地溝及通風管管內作業採取送風措施,並設立專人監護。

  2、加強食堂管理,注意衛生,生熟食品分開,保證飯食質量,預防食口中毒。

  3、冬季採暖採取驗收合格的採暖爐,並設有排煙管道,確保不了生煤氣中毒惡性事故。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一、企業基本情況

  1、 公司地址:xxxxxxxxxx

  2、 公司性質:外資企業,成立於1994年,總投資500萬美元。

  3、 員工總人數:280人。

  4、 安全管理人員:8人。5、 生產面積:3100平方米;

  易燃危險倉庫面積:260方米,儲量最大60噸左右,以甲苯、二甲苯、固化劑、稀釋劑等溶劑類原材料為主;

  原材料倉面積:2400平方米,主要儲存一般包裝原材料和粉料。

  成品倉庫面積:2400平方米,主要儲存水性成品和油性成品。

  5、主要消防設施:

  4kg乾粉滅火器188個

  35kg乾粉滅火器30個

  35kg泡沫滅火器10個

  4kg泡沫滅火器20個

  消防沙 500KG

  室處消防栓 11個

  室內消防箱 8個

  報警開關8個

  6、 主要產品: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木器漆、金屬漆及配套產品稀釋劑、固化劑等產品,生產工藝流程簡單成熟。生主過程中使用到甲苯、二甲苯、丙酮、稀釋劑等危險化學品。

  7、 危險性質:上述物質在突然洩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著火災爆炸、人員中毒、窒息等事故的潛在危險。

  二、化學危險區域的確定及分佈

  根據公司生產、使用、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化學事故的特點,確定以下4個危險場所為應急救援危險目標:

  油性生產車間、油性成品倉庫、原料倉庫、易燃易爆倉庫(包括桶區)、

  油性實驗室、水性助劑區。

  工廠內易燃、易爆危險區域示意圖(略)

  (紅色代表高度易燃、易爆區;黃色代表使用和生產易燃、易爆品區)

  三、緊急情況下各分工人員的第一反應和行動

  (一) 報警人員

  1、 事故工段在事故發生後,負責報警的人員應立即採取行動,其中一名報警人員迅速利用通迅工具拔打當班領導的電話,並彙報現場情況。

  2、 另一報警人員要高喊“某某工段起火啦!!等”,並迅速按響最近的火警;然後趕到公司電房處切斷總電源。

  (二) 指揮人員

  1、 xx在接到電話後迅速趕到事故現場,調集人員滅火。

  2、 在火災現場判斷火災大小,決定是否通知公司專人向消防大隊報警。

  3、 現場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及調查事故的原因。

  4、 定糾正預防措施。

  5、 疏散組

  1、在火災或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謝正峰、過思達迅速利用喊話工具在車間(倉庫)門口通知現場人員撤離。

  2、大部分人員撤離後,在指定的安全區域組織清點在崗人員,並將清點結果迅速彙報給指揮人員。

  (三)油性車間滅火組、水性車間滅火組、倉庫滅火組

  A、火災事故

  1、在聽到或看到有火災、事故第一時間,迅速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

  2、在指揮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要積極彙報火場情況,聽從指揮人員的調遣。

  B、洩漏事故

  1、 在看到有危險物品大面積的洩漏時,報警人員應立即向當班領導報告情況。

  2、 滅火組成員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準備好滅火器,並通知其它人員撤離現場。

  3、 一部分人員及時控制洩漏源,另一部分人員迅速利用現場的消防沙覆蓋洩漏物。

  (四)保安人員滅火組

  1、 當班保安首先通知行政部領導,迅速趕到事故現場。

  2、在聽到工廠內的消防警報時,應迅速通知其它能快速趕到的其它保安人員到事故現場。

  (五)行政部領導

  1、行政部領導xx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

  2、同時應指定專人通知車隊所有在位的車輛發動後待命。

  (六)現場急救組

  1、 xx(xx)急救人員接到報警後,立即帶上急救藥物趕到現場,聽從呼叫。

  2、 對出現中毒、窒息或受傷人員,及時將傷員救離現場,作一般性的醫療急救處理,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

  (七)後勤支援組

  1、 xx(xx)根據指揮人員的命令,迅速調集事故及災害搶救所需物資。

  2、 及時組織人員對傷員的救治。

  3、 維持現場的安全秩序,在事故不能及時控制時,迅速組織其它人員向更安全的位置疏散。

  (八)搶修組

  1、 xx(xx)負責組織現場人員做好搶修準備。

  2、 根據救災指揮部的命令,對危險部位及關鍵設施進行搶險。

  3、 負責對發生災害的裝置和設施進行搶險救災,減少因為裝置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4、 協助組織做好災後恢復生產工作,對發生災害的裝置裝置、設施進行檢查,迅速搶修,儘快恢復生產。

  四、事故及災害報警程式

  1、 事故發生後,現場發現人員立即向向當班的車間主任。

  2、 當班車間主任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出一人向當班的部門經理報告,一人迅速跑到公司的配電房關閉總電源。

  3、 當班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在趕到現場後判斷火災是否為B級以上,並決定是否向消防大隊報警求救。

  4、 保安隊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現有保安人員投入救災工作。並聯系其它保安人員儘快趕到事故現場。

  事故報警、處理程式示意圖(略)

  A類事故:火災事故重大,有大範圍蔓延趨勢,憑工廠消防人員不能控制火勢,並有人員重傷或死亡。

  B類事故:火災事故發生在工廠危險區域,且區域內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工廠內的消防人員不能控制火勢,火災威脅到人員的生命。

  C類事故:火災事故在小範圍內發生,且工廠消防人員能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

  五、搶險救災的原則

  1、 按“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

  2、 如果事故現場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時,應在滅火的同時儘快轉移存放的物品。

  3、 救災指揮部人員到達現場後,搶險救援工作應由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

  六、洩漏事故的處置

  (一)注意事項

  1、 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防護器具。

  2、 應嚴禁火種,以降低發生火災爆炸的危險性。

  3、 在發生大面積洩漏事故時,工廠內的其它人員應迅速撤離。

  4、 在現場嚴禁使用手機、對講機等工具。

  5、 事故現場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圍觀。

  (二)洩漏源的控制

  1、 在指揮人員指揮下:採取停止作業、轉移物料等方法。

  2、 容器發生洩漏時,現場人員應立即使用消防沙等器材將洩漏物堵住或圍住,防止其四處流淌。

  (三)洩漏物的處理

  現場洩漏物要及時用消防沙進行覆蓋、收容,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七、撲救易燃液體的基本對策

  遇易燃液體火災,一般採用以下基本對策:

  1、 首先應切斷火勢蔓延的途徑,冷卻和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壓力及密閉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燒範圍,並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如有液體流淌時,應築堤(或用圍油欄)攔截流淌的易燃液體。

  2、 及時瞭解和掌握著火液體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無毒害、腐蝕、沸溢、噴濺等危險性,以便採取相應的滅火和防護措施。對較大的流淌火災,應準確判斷著火面積。

  3、 對小面積(一般50m2內)液體火災,用泡沫、乾粉等滅火器更有效。大面積液體火災必須根據其相對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燒面積大小,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撲救。具有水溶性的液體(如醇類、酮類等),在理論上能用水稀釋撲救,但用此方法要使液體閃點消失,水必須在溶液中佔很大的比例。這樣不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體溢位流淌,而普通泡沫又會受到水溶性液體的破壞,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撲救,用乾粉等滅火器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卻容器。

  4、 撲救毒害性、腐蝕性或燃燒產物毒害性較強的易燃液體火災,撲救人員必須戴防護面具,採取防護措施。

  八、有關規定和要求

  為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故,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1、 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和救援人員應按照具體分工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 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消防、搶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公司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各隊按分工每年訓練兩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對全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教育。建立完善值班制、,檢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基於可能面臨多種型別的突發重大事故或災害,為保證各種型別預案之間的整體協調性和層次,並實現共性與個性、通用性與特殊性的結合,對應急預案合理地劃分分層次,是將各種型別應急預案有機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應急預案可分為3個層次,如圖7—4所示。

  (一)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相當於總體預案,從總體上闡述預案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等。透過綜合預案,可以很清晰地瞭解應急的組織體系、執行機制及預案的檔案體系。更重要的是,綜合預案可以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和“底線”,對那些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般的應急指導作用。

  (二)專項預案

  專項預案是針對某種具體的、特定型別的緊急情況,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物質洩漏、火災、某一自然災害、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

  專項預案是在綜合預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某種特定危險的特點,對應急的形勢、組織機構、應急活動等進行更具體的闡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三)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在專項預案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而編制的。它是針對具體裝置、場所、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如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預案下編制的某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等。現場處置方案的特點是針對某一具體場所的該類特殊危險及周邊環境情況,在詳細分析的基礎上,對應急救援中的各個方面作出具體、周密而細緻的安排,因而現場處置方案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對現場具體救援活動的指導性。

  現場處置方案的另一特殊形式為單項預案。單項預案可以是針對一大型公眾聚集活動(如經濟、文化、體育、民俗、娛樂、集會等活動)或高風險的建設施工或維修活動(如人口高密度區建築物的定向爆破、生命線施工維護等活動)而制定的臨時性應急行動方案。隨著這些活動的結束,預案的有效性也隨之終結。單項預案主要是針對臨時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預先對相關應急機構的職責、任務和預防性措施作出的安排。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為切實落實應急預案,使每個參與應急活動的人員,瞭解自己在應急過程中的任務和職責,並掌握一定的急救和自救技能,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要求

  每年依據實際情況,至少進行一次預案演練活動。演練一般於每年5—10月份之間進行。

  二、地點安排

  地點按演練內容選擇適當地點,場地寬敞、平整、安全,道路暢通,並符合演練的各項要求。

  三、演練人員要求

  每次演練要求所有預案中應急人員必須參加,並根據演練內容安排1—2個搶險隊參加。

  四、演練內容安排

  (一)、根據工程特點,分別安排火災、觸電、溺水、機械傷害、基坑(槽)坍塌、中毒及重大流行性疾病的應急演練。

  (二)、在演練中,注重滅火器具、急救裝置的正確使用,注重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急救技能的培訓。

  五、演練活動的總結

  演練活動結束後,依據收集的資料,做出評價報告,並依此對預案進行補充、完善。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為及時有效組織施救一旦在我鎮境內發生的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和減少事故損失,做到緊張有序,爭取最佳處置效果,根據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別重大事故類別

  (一)本(預案)所稱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鎮境內造成告別重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告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非煤礦山事故,造成重大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

  2、鐵路,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其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4、一次造成職工或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5、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其以上的火災事故。

  6、其他發行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本(預案)重點放在企業、非煤礦山、道路交通、火災、工程建設、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裝置、急性中毒事故。其他事故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及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一)重大事故應急救災工作實行政府領導,統一組織和分管部門牽頭負責的原則。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成員由安委會、黨政辦公室、派出所、經貿委、衛生院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門設五個指揮部,分別由分管副鎮長任指揮長,各有關貧乏部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有關部門為牽頭單位。

  1、保衛指揮部,由派出所負責。

  2、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在以下部門: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事故由派出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所負責;工礦企業生產事故及鍋爐、壓力容器和特別裝置事故由經貿委負責工種事故由建委負責;急性中毒事故由衛生院負責。

  3、物資供應指揮部,由黨政辦負責。

  4、理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由政府指揮安監辦、民政辦有關部門協助政府部門負責辦理。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處理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區域內緊急呼叫種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8、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9、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重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值班電話5220336

  鎮黨政辦公室值班電話54120045412001

  鎮安全生產辦公室電話54120245412013

  黨傑鎮長5412063

  經貿委總支書記、安監辦主任顧克著13963781479

  成員朱本週13563785633

  田化冰13953721448

  (二)事故報告

  特別重大事故發生,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一、發生事故和情況時立即報告鎮黨政辦公室、安委會,並由其分別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時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一、制定目的

  為確保醫院就診患者、醫護人員及周邊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以及發生了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製氧裝置

  分子篩製氧機組二套,即:(5.04 m×3);23.62 m。

  (一)、 危險性分析:火災引起氧氣貯罐或氧氣瓶的爆裂,氧氣洩漏進而引發大火災。

  (二)、 預期後果:造成氧氣貯罐或氧氣瓶存放周邊設施、房屋毀壞,人員傷亡。

  三、應對措施

  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工作組

  (一)、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與職責:

  1、組織機構:

  指揮長:院長

  副指揮長:分管院長

  成 員:裝置科科長; 保衛科科長; 醫務科科長。

  應急小組隊員:裝置工程組人員、中心製氧機房工作人員、保衛科工作人員。

  2、 職責:

  (1)組織制定本院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院安全生產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突發重大事故的救援、處置指揮工作

  (6)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及時、準確的通報

  3、 救援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1)、搶險組:裝置科負責中心供氧的工作人員,負責氧站設施的檢查和處置,以排除安全隱患。

  (2)、救護組:醫務科,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

  (3)、警戒組:保衛科,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警戒及人員疏散。

  4、預防措施、報警與應急響應:

  (1)、預防措施:

  A.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B.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C.中心氧站內禁菸火、禁油、禁高溫。

  (2)、報警與應急響應:

  當病區發生火災時,知情人應立即通告中心製氧機房值班人員,中心製氧機房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氧氣的供應。同時撥打119報警;當氧氣貯罐或氧氣瓶發生破裂或爆炸時,中心製氧機房值班人員或知情人應立即撥打119、110報警,並通知院總值班室啟動應急預案。

  報警電話:

  火警:119; 公安:110; 醫療急救:120。

  院總值班室:15182565610

  醫務科:2217119 內線:8097

  裝置科:2215772 內線:8104

  保衛科:2292571 內線:8079

  中心製氧機房:2214224 內線:8018

  5、醫療用氧保障

  若分子篩製氧機組、減壓裝置、管道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輸出閥門,停止分子篩製氧機組工作。值班人員首先立即通知手術室、重症監護室及各病區使用瓶裝氧。及時上報裝置科通知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儘快恢復氧氣供應。

  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時,工作人員應冷靜應對,儘量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並及時報告裝置科,在沒有達到不能人為控制的情況下,工作人員決不能擅離崗位。

  特別提示:以上人員及聯絡電話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院總值班室及時更改以便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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