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搶修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供熱搶修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供熱搶修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熱搶修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結天津市供熱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等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三、事故型別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裝置、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水網破裂等原因可誘發事故,影響小區供暖。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趙棟傑

  副總指揮:王丹(一號站站長)

  楊玉武(二號站站長)

  成員科室:辦公室、工程執行部、物資科。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絡電話:59613020、59613016

  (二)救援隊成員:

  一分隊:張鑫、吳芝彪、孫奎富。二分隊:曹瑞昌、侯鳳來、楊慶武。三分隊:楊國山、張國元、孫麗明。

  (三)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重大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工作,落實辦事處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辦事處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貫徹天津市、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門職責:

  辦公室:對應急事故緊急處置的統一組織協調指揮和情況

  彙總通報;協調解決在供熱工作中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供熱的緊急情況。

  工程部:負責制訂供熱水網應急事故的技術方案,並監督其實施。

  物資科:負責冬季供熱、用電、用水的聯絡協調;負責做好所轄裝置的維修保養、事故應急搶修;提前做好應急備(配)件的購買申報計劃。

  維修隊:保障熱水網的安全、平穩執行;負責做好所轄裝置的維修保養、事故應急搶修;提前做好應急備(配)件的購買申報計劃。

  客服中心:負責向用戶及媒體做好供熱搶修的說明及解釋工作;做好供熱搶修的後勤保障和熱使用者信訪工作。

  財務科:負責應急資金的啟動使用工作。

  物資科:負責供熱搶修所用的物資的及時購置和普通部件的備存工作。

  執行管理科:負責協調解決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設開發出現的供、用熱糾紛,及新使用者入網手續的辦理、發證工作及相關統計工作。

  收費科:負責協調解決物業公司代收代繳熱費的矛盾,及使用者不熱等相關問題的解決處理工作。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執行管理科、工程執行部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工作,經常對供熱管網進行檢查巡視,工程部負責供熱執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執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作業系統組成監測網路,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

  (二)預警行動:

  1、預警訊號發生後,由執行管理科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傳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險任務。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資訊報告程式:

  (一)在單位值班室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有人值班,應急電話為:29507711。在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訊聯絡人及電話。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2、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6、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七、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鍋爐主輔機故障、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暴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鍋爐暴炸、或其他事故、對附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響應程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搶險小組接到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運送到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組織保持通訊暢通。

  當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3)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必須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處置措施

  當供熱水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正、副隊長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向主管經理彙報,主管經理組織相關人員立即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搶修方案,並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

  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裝置,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標定校驗工作,保持完好無損。

  (四)每年12月底前上報供暖中心應急救援、防護裝置儲備和完好情況。

  (五)每年11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裝置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七)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應急救援物資。

  九、後期處理

  (一)應急狀態關閉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傷員安置、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辦事處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助力量,參與救助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監督落實,並定期組織驗收。

  十、保障措施

  (一)指揮保障:應急指揮部指揮地點設在工業園區鍋爐房。指揮地點應具備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需要的設施。能隨時接受、傳遞、指揮應急響應有關資訊。應急值班電話:

  (二)應急裝備、設施和器材清單:(略)

  (三)通訊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轄區供熱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訊系統,建立相應的通訊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訊聯絡的需要。應急響應期間,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安排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資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指揮、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四)醫療保障:區醫院為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定點單位。

  (五)經費保障:制定了搶險經費保障制度,財務設立救援專項資金,必須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挪用此款,中心定期對此項經費進行督導檢查。

  十一、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成立培訓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明確;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安排培訓工作;指定計劃,分佈實施,確保培訓工作的實效性;定期總結,發揚成績,補漏洞,使培訓工作良好執行,有條不紊;定期考核,使培訓工作達到預期的培訓效果。

  (二)演練:成立應急演練活動組織小組,組長李志強;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參加人員為全隊職工;定期考核,檢查演練的實效性。

  十二、附則

  (一)責任與獎勵:對在供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翫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

  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二)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國環置業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制定並解釋

  (三)預案的生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搶修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熱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冬季正常用熱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哈爾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供熱生產、執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內因供熱裝置、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執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執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應急搶險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從總體上由市政府供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具體根據故障大小分級分類由各部門組成的供熱故障應急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以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多部門聯動,共同做好供熱應急搶險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突發性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堅持以區為主,市區政府分別準備一定數額的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搶險資金,各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修訂完善區級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突發性故障大小實行供熱企業、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市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等分級響應。

  3、快速處置、就近救援的原則。明確各類突發性供熱故障的響應程式、響應部門和響應時間,確保突發性供熱事件的快速處置。對供熱企業自身力量無法保證快速搶險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則,抽調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實施救援。

  4、規範標準、資源共享的原則。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體系建設,規範市級供熱應急隊伍建設標準、搶險裝置配備標準,對供熱應急隊伍指揮系統、人員配備、裝置配備、備品備件登記備案。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搶險需要,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可就近呼叫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裝置和應急物資。

  (五)事件等級

  按照突發供熱應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大小、持續時間等情況,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Ⅳ級)4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

  1、突發性供熱故障,造成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上,預計搶修時間超過36小時,可能產生或已經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36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36小時,波及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執行,對全市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搶修時間預計超過或超過12小時,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影響居民生活用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12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12小時的;

  3、供熱企業因燃煤不能及時到場影響供熱生產執行的;

  4、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三)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搶險時間不超過8小時或供熱故障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不超過12小時的;

  2、突發性供熱故障地點在一、二類街路,搶修作業面對交通流量產生影響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8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8小時的;

  4、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超過8小時的;

  5、因供熱問題引發居民圍堵街路的;

  6、供熱面積10萬平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現棄供、棄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發事件(Ⅳ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搶修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

  2、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不超過8小時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成立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主管供熱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市應急辦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書長

  市住房局局長

  成 員: 市信訪局局長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長

  市國資委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市消防支隊隊長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哈爾濱市市電業局局長

  哈爾濱市供排水集團董事長

  哈爾濱市物業供熱集團總經理

  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各區區長

  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局(供熱辦),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下達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遇非供熱裝置、管網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調支援事項。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綜合協調組

  組 長:由市住房局局長兼任

  副組長: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市供熱辦綜合處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成 員:由市政府新聞辦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傳部部長、市供熱辦綜合處處長組成

  主要任務:突發事件(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指揮工作,按照分級聯絡方式,迅速溝通、協調相關領導和參戰部門到位。按程式及時傳報資訊,跟蹤掌握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與有關領導和部門保持聯絡,綜合情況;起草重大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和應急處置報告:組織各單位趕赴現場,統一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進行新聞釋出;撰寫突發時間大事記。

  2、應急處置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市公安局副局長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局鍋檢所所長、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電業局、市供排水集團、市安監局、各區供熱辦主任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及周邊地區交通秩序疏導。迅速對突發事件性質、危害或損失程度做出研判,對突發事件提出適用預案,明確到現場指揮的市領導、處置組織、需調動的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質等。會同市公安、質量監督、安監等部門、當地政府迅速掌握現場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處置救援方案,做好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恢復供熱。為市領導提供應急處置參與意見,協助市領導協調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及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保障組

  組 長:市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國資委副主任

  市物業供熱集團副總經理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供熱辦規劃處處長、市物業供熱集團供熱管理處處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會同當地政府並協調相關部門,負責救援物質、裝置、資金及人力、物力的調集、供應。負責應急搶險現場的應急保障。

  4、專家指導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科技處處長、市技術監督局相關處長、供熱企業技術專家、裝置廠家技術專家等專家組成

  主要任務: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協調有關方面專家到現場,為實施科學有效應對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5、善後工作組

  組 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技術監督局、安監局、住房局和當地政府、事件(故)責任或發生單位有關領導和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事故原因和責任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協調做好受災居民財產理賠、安撫和其他善後處理;做好事件(故)調查及總結評估,並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區政府要成立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實行市、區兩級供熱應急聯動機制。

  (三)責任分工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職守、資訊彙總、上下溝通、綜合協調、預案支援、參謀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協調供熱企業組織搶修;在供熱企業搶修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協調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幫助供熱企業搶險救援;確需啟動政府臨時接管程式時,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具有《供熱許可證》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供熱。

  各區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長預備費中安排供熱應急資金,用於應對供熱突發事件;負責調動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轄區供熱企業等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搶險措施,進行應急處置;負責應急搶險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供熱應急資金,用於解決政府承擔的供熱應急搶險費用;解決棄供、棄管供熱小區或需臨時接管供熱小區的供熱搶修費用;解決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熱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資金;按照政府相關要求,為供熱應急燃煤儲備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市信訪辦:做好上訪群眾的接訪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安撫工作。

  市新聞辦:負責協調媒體統一進行新聞釋出,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供熱應急事件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市公安局:維護搶修現場秩序,協調解決搶修現場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處各種影響供熱搶險、搶修行為。

  市建委:負責追查開發建設過程中,供熱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開發、建築企業責任,責令開發、建築企業完善供熱配套工程,達到工程質量標準;對開發企業及其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供熱的進行依法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熱中的承壓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對安全管理、安裝、維修、司爐工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開展培訓。

  市國資委:對國有單位實行主輔分離、轉制、改制、兼併等過程中擅自將供熱設施移交,致使發生棄管供熱現象或無法保證供熱的,由市國資委按相關規定處理。

  市工信委:負責供熱燃煤短缺時,協調供熱燃煤儲備和鐵路運輸相關事宜。

  市安監局:負責供熱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消防支隊:負責因市政停水或供熱系統失水量過大,供熱熱源無法供熱故障時,調動消防車輛支援運水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12319電話資訊渠道掌握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情況資訊,並及時向市信訪辦通報。

  哈爾濱電業局:負責做好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解決供熱搶險現場臨時用電,負責停電導致供熱熱源停熱和熱力站停止執行停電故障的快速搶修工作。

  市物業供熱集團:負責所轄供熱企業的應急搶險工作,為市政府供熱應急搶險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資儲備工作。

  市供排水集團:負責處理市政停水影響供熱執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搶修工作。

  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制度,各單位分別指定1名人員具體負責應急聯絡工作及其職責範圍內支援專案的協調工作。

  (四)供熱企業職責

  供熱企業是供熱應急搶險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儲備物資和工器具,及時組織供熱事故搶險,儘快恢復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超出企業的可控範圍時,應及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隊伍準備。依託大型供熱企業,按照分割槽配備的原則,建立8支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各應急搶險隊伍要保證應急隊伍各技術工種人員配備齊全,配備熟練的電工、電焊工、檢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種車輛操作人員、安全員等工種人員。供熱期間,應急搶險隊伍實行24小時備勤。各應急隊伍應具有值班室、24小時備勤人員休息室、大型工程裝置存放場地、搶險工器具庫房、搶險車輛庫房、備品備件儲存庫房。

  (二)應急裝置及物資準備。各市級應急搶險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大型裝置運輸車、發電車等應急車輛;挖掘裝置、吊卸裝置等大型搶險裝置;探測裝置、發電裝置、切割裝置、焊接裝置、耐熱排汙裝置、照明裝置、排風裝置、圍擋器械等搶險工器具。儲備各種型號的保溫管、補償器、閥門、電機、管道泵等應急搶險備品備件,並實現專場存貯、專人管理、登記備案、及時補充。

  (三)應急專家組準備。市供熱主管部門組織市技術監督局、供熱企業技術專家、鍋爐及裝置廠商技術專家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應急專家組,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搶險方案進行評估或提供搶險方案支援。

  (四)應急燃煤準備。由市財政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委託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為市政府儲備10萬噸供熱應急燃煤。

  (五)應急預演預練。各應急搶險隊伍應定期組織預演預練,每年不少於2次,提高應急人員搶險能力,確保應急工作反應迅速、措施得當、技術熟練。

  四、預警釋出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市供熱應急總指揮同意,報市應急委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預警,由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區供熱應急總指揮批准,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五、應急響應程式

  (一)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供熱企業發現突發性供熱故障後,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立即先行組織搶修並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屬一般性供熱故障的,由供熱企業自行組織搶修並採取在小區單元張貼告示等方式及時通知使用者,並在1小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報告故障發生時間、故障原因、涉及面積、影響使用者戶數、預計搶修時間等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將相關故障資訊向區政府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報備。

  3、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的,升級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突發性供熱故障超過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的,供熱企業須在1小時內同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市長熱線12345、城管熱線12319報告相關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將相關資訊向區政府及主管副區長報告,確保應急搶險工作資訊暢通。

  (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所在區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組織街道辦事處到達事件現場,組織供熱企業全力搶修,並研判事件等級,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區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向區供熱應急部門相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相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搶險作業面影響交通流量的,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電供應中斷的,與供水、供電部門進行溝通,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5、供熱系統失水影響供熱鍋爐執行的,組織供熱企業採取購水的方式確保供熱執行;企業購水無法仍無法滿足補水需求的,協調園林部門等社會資源力量提供運水支援。

  6、發生圍堵街路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公安分局做好勸解和交通疏導工作;

  7、供熱企業自身搶險力量不足,區應急辦應就近呼叫區級應急搶險隊伍實施就近救援。搶險物資短缺的,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8、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具備資質和相應能力的供熱企業應急接管。

  (三)重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故障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分別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市供熱辦應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瞭解情況,控制局面;區供熱辦組織街辦事處、社群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市供熱辦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有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組織專家組,對供熱企業採取的搶險措施予以評估,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搶險措施建議。

  4、事態嚴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做好應急救援準備。視搶險情況隨時呼叫應急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有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的,事件發生所在區政府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5、水、電中斷導致供熱熱源、熱力站停熱的,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所屬供水、供電成員單位協調供水、供電部門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6、供熱燃煤不能及時到場的,呼叫市供熱應急儲備燃煤,確保燃煤供應。

  7、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國有供熱企業實施應急接管。

  (四)特別重大突發供熱事件: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區政府組織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社群1小時內到達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並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3、2小時內組織專家組到達現場,根據供熱故障原因,研究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供熱故障搶險方案。

  4、調動市級供熱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隨時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5、因水、電供熱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的,市供水、供電部門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水、電搶險工作。

  6、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無法執行的,報請市應急辦啟動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呼叫應急搶險資金和搶險物資全力組織搶險,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善後處置及調查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供熱應急處置單位要按照事件級別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對事故影響、補償、資金支付等情況進行妥善處理,對事件原因、經驗、教訓進行總結並提出改進意見,上報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應急辦。

  六、應急保障

  (一)確保供熱應急資金。市、區年度財政預算中應當安排預備資金,用於應對供熱應急突發事件,確保供熱應急事件的快速及時處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熱;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搶修資金應當由供熱企業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應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財政承擔,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區財政共同承擔,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區財政承擔。

  (二)實行供熱應急資訊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通訊聯絡網,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種供熱突發事件應在20分鐘內按資訊傳遞程式完成傳遞,各部門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實行供熱棄管事故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建設單位或產權單位擅自委託供熱經營單位或供熱企業移交供熱發生棄供棄管的,供熱單位主管部門或主管企業、產權單位未按職責及時解決供熱問題造成重大影響或解決不當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進行處理;開發企業及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的,開發企業未按職責及時處置或處置不當的,由市建委在開發企業信用評價時一票否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規定程式上報取消其開發資質。

  (四)實行供熱事故應急處置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專人負責,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二)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供熱搶修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城區集中供熱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全面推動城區集中供熱安全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程序,預防和及時處置供熱突發事件,保障廣大區民冬季的正常採暖,確保城區集中供熱的安全有序執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方針和工作基本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領導機構

  為加強該項工作的領導力度,成立兗州區熱力公司供熱應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王明春

  副組長:莫成利 顏向鋒 劉慶國 劉揚華 唐小霞

  成 員:高維魯 顏 偉 鄭波濤 牛培東 賈建亮 張志剛 李 偉 梁 興

  領導小組職責:

  (一)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二)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三)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四)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五)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二)承擔安全生產日常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三)負責協調各應急機構的關係,保持聯絡暢通。

  (四)掌握彙總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資訊。

  (五)負責事故發生後對外資訊的撰寫和釋出。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聯絡組,特、重大安全事故資訊組,搶修救援組,後勤保障組。

  綜合聯絡組:組長由王明春擔任,成員由顏向鋒、莫成利、劉慶國、劉揚華、唐小霞、顏偉組成。

  主要職責:

  (一)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按規定向上級部門彙報。

  (二)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策。

  (三)負責聯絡公安、醫療等相關部門的救助支援工作。

  特、重大安全事故搶修組:組長由莫成利擔任,成員由牛培東、李偉、賈建亮、張志剛組成。

  (一)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的實情、搶修、恢復生產等情況的收集彙總。

  (二)負責提供調查和快速評估報告並將情況及時上報。

  (三)負責特、重大事故發生後各項工作進展情況的報道。

  搶修救援組:組長劉楊華擔任,組員李偉、鄭波濤、牛培東等組成。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二)組織保護、搶修、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後勤保障組:組長由唐小霞擔任,成員由顏偉、梁興、李偉組成。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協調聯絡消防部門,借用消防車輛補水,為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正常採暖用水提供保障。

  (二)負責協調聯絡醫療部門,為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時對集中供熱公司職工及區民造成的傷害提供醫療保障。

  (三)負責救援資金及其他急需物資的保障。

  三、應急準備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教育力度,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二)加強安全生產的檢查力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對黑板報、櫥窗、橫幅等內容進行定期更換,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營造“人人講安全,人人重視安全”的氛圍。

  (四)嚴格警衛值班制度,警衛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脫崗、睡崗、醉崗。

  (五)警衛人員值班時應及時關鎖公司、分配站大門,禁止閒雜人員入內,按時分配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處理。

  (六)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詢問並向公司領導或公安部門報告。

  (七)應急裝置、材料定期檢修、檢查,確保完好。

  四、應急保障措施

  (一)若發生熱源事故後,應做到:

  1、及時聯絡熱電廠總控室,瞭解事故的原因,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及時通知廣大使用者。同時,安排人員協調相關單位積極行動起來,緊密配合使用者做好防凍工作。組織購買防凍保暖用品及時發放給使用者,直至供熱恢復正常。

  2、供熱執行人員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應堅守崗位,事故沒有處理完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其它供熱裝置的正常執行供暖工作。同時,告知使用者影響供暖質量的原因及採取的措施,力爭將使用者的損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裝置建築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除了為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待公安、檢察、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後,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在特殊情況下,如有傷員需緊急搶救,必須及時清理時,應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方可變動現場。變動現場的處理應當儘量縮小範圍,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記,保持原狀,為事故調查創造條件。

  4、及時組織應急搶修分隊,全面分析事故現象、準確找出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並進行搶修。

  5、在搶修過程中,要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區民的正常供熱。

  (二)停電應急措施:

  1、成立由主管生產副經理、站長、各值班長、電工組成的停電應急小組,要求小組人員在發生停電事件得到通知後二十分鐘內趕到現場採取應急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將不良影響降到最低點。

  2、公司立即啟動停電應急措施,首先關閉分配站混水泵前後的閥門,避免形成旁通影響供熱效果。同時,協調供電公司儘快恢復用電,以保證分配站的安全執行。

  3、如果天氣寒冷,停電時間較長,公司在與電力公司聯絡協商的同時,立即通知使用者做好保暖防凍工作。

  (三)當分支閥門損壞時,及時組織搶修人員,關閉上一級管網閥門,更換損壞的.閥門。及時報告給組長,通知熱使用者,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區民的正常供熱。

  (四)當管網發生滲漏、焊縫開裂等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當主管網出現滲漏,出動搶修人員找出滲漏點,以人工、機械相互配合挖出滲漏點,同時,以全新的“堵漏技術”,在不用焊接、不怕見水的前提下,短時間內處理完畢,保障供熱安全。

  (五)當電器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根據電器裝置的工藝特點,準備各種備品備件及電器裝置,同時也與電器經銷商達成協議,24小時隨時提拱電器元件與電器裝置。遇有電器故障危急安全生產時,應立即向廣大使用者說明原因,協助使用者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保暖防凍工作,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並儘快恢復生產。

  (六)如出現職工集體怠工現象,為確保正常供熱,需以下人員上崗。

  分配站、管理人員、執行值長3人

  從社會招聘或由區建設局下屬單位調配維修工:10人

  從區自來水公司調配電工(具備電工證):2人

  從區政養護處調配司泵人員:4人

  從太陽紙業電廠調配8個熱力站維修人員,每站3人,共計24人。

  從社會招聘或從區建設局下屬單位調配。

  維修班:

  氣割、電焊(具備焊工證)2人,換熱站及分配站維修班6人,管道工及相關維修人員6人,暖通專業1人;人員從社會招聘或由區建設局下屬單位調配,保證在2小時之內到崗,正常供熱。

  (七)機械安排:

  1、挖掘機 2輛 區政公司1輛、社會僱傭1輛

  2、運輸車 4輛 區環衛處提供

  3、剷車 2輛 區政公司1輛、社會僱傭1輛

  4、發電機 2臺 區政公司提供

  5、焊機 2臺 熱力公司提供

  6、吊車 2輛 社會租用

  7、氣割 2臺 熱力公司提供

  8、消防車 2輛 消防中隊提供

  9、水車 2輛 區環衛處1輛、園林處1輛

  以上機械裝置隨時由區建設局調配。

  五、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城區供熱安全,預防處理突發事件,牽頭單位及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同時,廣泛向群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熱力公司等相關單位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搶修技能,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六、獎懲

  在供熱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區政府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後果的當事人、責任人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供熱搶修應急預案4

  冬季採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學習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冬季供熱期間出現影響居民正常採暖和重點使用者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採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本縣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此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機構

  1.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對應急保障金的啟動使用。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下屬各科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絡電話:8888666。

  2.設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置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採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採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裝置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衝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使用者聚眾鬧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12小時以上並協調無果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使用者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裝置或管道的零部件在執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區域性裝置(管道)執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執行或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裝置或管道的零部件在執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2000元的事故。

  大事故:裝置或管道的零部件在執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臺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修復費在2000-50000元之間,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裝置數損壞嚴重,供熱處於癱瘓狀態,修復費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四)其它緊急情況。包括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式

  (1)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後,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並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式

  (1)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並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主管縣長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後,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並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4)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如因欠費問題引起的,則按程式準備材料,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做好緊急救助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式

  (1)接到各種資訊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熱管理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資訊後,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辦公室主任及主管領導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3)主要領導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則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式,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如因供熱站存在嚴重管理問題,則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該供熱站採取臨時代管措施。

  (4)對準備採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式

  1.事故報告程式

  小事故:3天內報到技術科,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一般事故:1天內報到技術科和分管經理,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大事故:立刻報告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供熱站協助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2.事故的應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並通知技術科。

  一般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通知技術科和分管經理。

  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並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

  特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裝置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熱,並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3.事故處理程式: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小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工程技術科批覆意見、存檔。

  一般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工程技術科、分管經理批覆意見,技術科存檔。

  大事故:由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

  特大事故:由事故發生的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並在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原因分析、預防措施上報縣主管領導。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各級供熱主管部門定期瞭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及時通知煤炭公司協調煤炭運輸。

  2.停水、電的緊急處置。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啟動縣聯動協調機制。

  (二)資訊快速反映機制。資訊快速反映機制是在供熱值班資訊系統和組織網路的支援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資訊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資訊傳遞程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熱動態,上情下達;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及鍋爐房有關控制排程部門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末端使用者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暖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視,明確並規範測溫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紀錄、統計工作。要按規範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溫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使用者採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使用者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並記錄在案;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暖期間,供熱站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站所採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要根據裝置狀況,備齊物品備件;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裝置,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供熱搶修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裝置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執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使用者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型別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裝置、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劉海龍

  副總指揮:裴保信、張祥貴、徐衛民、陳宏、張國峰

  成員:孫冬梅、巨長庚、高長亞、李浩、於威、孫景啟、

  賈永生、周仲民、韓建軍、秦偉、黃偉、孫開松、

  舒磊、陳福雷、馬維峰、張海東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張祥貴

  成員:裴保信、孫冬梅、孫開松舒磊、陳福雷、馬維峰、

  張海東、周仲民、巨長庚

  物資保障組

  組長:徐衛民

  成員:黃偉、胡濱、王磊、劉超

  應急車輛組

  組長:孫景啟

  成員:孫強、孟昭君、種傳偉、李天劍、陸江

  安全保衛組

  組長:巨長庚

  成員:慄興蓮、張勇、張銳、李然

  執行一處

  隊長:舒磊

  成員:劉玉海、劉保華、黃石、高玉芳、張強強、

  劉金中、袁偉輝

  執行二處

  隊長:馬維峰

  成員:王兆宏、葉峰、高繼海、賈玉霞、王鈺、

  執行三處

  隊長:孫開松

  成員:韓方舉、孟磊、溫濤、謝明、石峰、張立華、

  李中秋、單志國

  執行四處

  隊長:陳福雷

  成員:巨長安、孫炳華、韓兆立、姜濤、杜勇、張瑞傑

  執行五處

  隊長:周仲民

  成員:黃崇亮、薛開渠、孫中龍、李坤、趙汝峰

  管線所

  隊長:張海東

  成員:陳雷、張景峰、蔡青、王璨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執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排程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執行。各執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排程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執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裝置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執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執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執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作業系統組成監測網路,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執行處、排程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訊號發生後,由執行排程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傳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資訊報告程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3197585、3158870.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訊聯絡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絡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裝置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裝置,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裝置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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