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範文(通用11篇)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範文(通用11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範文(通用11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熱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冬季正常用熱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哈爾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供熱生產、執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內因供熱裝置、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執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執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應急搶險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從總體上由市政府供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具體根據故障大小分級分類由各部門組成的供熱故障應急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以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多部門聯動,共同做好供熱應急搶險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突發性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堅持以區為主,市區政府分別準備一定數額的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搶險資金,各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修訂完善區級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突發性故障大小實行供熱企業、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市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等分級響應。

  3、快速處置、就近救援的原則。明確各類突發性供熱故障的響應程式、響應部門和響應時間,確保突發性供熱事件的快速處置。對供熱企業自身力量無法保證快速搶險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則,抽調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實施救援。

  4、規範標準、資源共享的原則。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體系建設,規範市級供熱應急隊伍建設標準、搶險裝置配備標準,對供熱應急隊伍指揮系統、人員配備、裝置配備、備品備件登記備案。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搶險需要,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可就近呼叫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裝置和應急物資。

  (五)事件等級

  按照突發供熱應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大小、持續時間等情況,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Ⅳ級)4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

  1、突發性供熱故障,造成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上,預計搶修時間超過36小時,可能產生或已經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36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36小時,波及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執行,對全市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搶修時間預計超過或超過12小時,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影響居民生活用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12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12小時的;

  3、供熱企業因燃煤不能及時到場影響供熱生產執行的;

  4、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三)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搶險時間不超過8小時或供熱故障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不超過12小時的;

  2、突發性供熱故障地點在一、二類街路,搶修作業面對交通流量產生影響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8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時間超過8小時的;

  4、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超過8小時的;

  5、因供熱問題引發居民圍堵街路的;

  6、供熱面積10萬平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現棄供、棄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發事件(Ⅳ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搶修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

  2、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執行不超過8小時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成立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主管供熱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市應急辦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書長

  市住房局局長

  成員:市信訪局局長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長

  市國資委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市消防支隊隊長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哈爾濱市市電業局局長

  哈爾濱市供排水集團董事長

  哈爾濱市物業供熱集團總經理

  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各區區長

  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局(供熱辦),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下達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遇非供熱裝置、管網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調支援事項。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由市住房局局長兼任

  副組長: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市供熱辦綜合處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成員:由市政府新聞辦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傳部部長、市供熱辦綜合處處長組成

  主要任務:突發事件(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指揮工作,按照分級聯絡方式,迅速溝通、協調相關領導和參戰部門到位。按程式及時傳報資訊,跟蹤掌握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與有關領導和部門保持聯絡,綜合情況;起草重大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和應急處置報告:組織各單位趕赴現場,統一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進行新聞釋出;撰寫突發時間大事記。

  2、應急處置組

  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市公安局副局長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員:由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局鍋檢所所長、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電業局、市供排水集團、市安監局、各區供熱辦主任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及周邊地區交通秩序疏導。迅速對突發事件性質、危害或損失程度做出研判,對突發事件提出適用預案,明確到現場指揮的市領導、處置組織、需調動的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質等。會同市公安、質量監督、安監等部門、當地政府迅速掌握現場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處置救援方案,做好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恢復供熱。為市領導提供應急處置參與意見,協助市領導協調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及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保障組

  組長:市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國資委副主任

  市物業供熱集團副總經理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員: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供熱辦規劃處處長、市物業供熱集團供熱管理處處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會同當地政府並協調相關部門,負責救援物質、裝置、資金及人力、物力的調集、供應。負責應急搶險現場的應急保障。

  4、專家指導組

  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成員:由市供熱辦科技處處長、市技術監督局相關處長、供熱企業技術專家、裝置廠家技術專家等專家組成

  主要任務: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協調有關方面專家到現場,為實施科學有效應對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5、善後工作組

  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區主管區長

  成員:由市技術監督局、安監局、住房局和當地政府、事件(故)責任或發生單位有關領導和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事故原因和責任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協調做好受災居民財產理賠、安撫和其他善後處理;做好事件(故)調查及總結評估,並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區政府要成立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實行市、區兩級供熱應急聯動機制。

  (三)責任分工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職守、資訊彙總、上下溝通、綜合協調、預案支援、參謀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協調供熱企業組織搶修;在供熱企業搶修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協調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幫助供熱企業搶險救援;確需啟動政府臨時接管程式時,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具有《供熱許可證》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供熱。

  各區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長預備費中安排供熱應急資金,用於應對供熱突發事件;負責調動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轄區供熱企業等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搶險措施,進行應急處置;負責應急搶險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供熱應急資金,用於解決政府承擔的供熱應急搶險費用;解決棄供、棄管供熱小區或需臨時接管供熱小區的供熱搶修費用;解決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熱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資金;按照政府相關要求,為供熱應急燃煤儲備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市信訪辦:做好上訪群眾的接訪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安撫工作。

  市新聞辦:負責協調媒體統一進行新聞釋出,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供熱應急事件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市公安局:維護搶修現場秩序,協調解決搶修現場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處各種影響供熱搶險、搶修行為。

  市建委:負責追查開發建設過程中,供熱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開發、建築企業責任,責令開發、建築企業完善供熱配套工程,達到工程質量標準;對開發企業及其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供熱的進行依法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熱中的承壓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對安全管理、安裝、維修、司爐工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開展培訓。

  市國資委:對國有單位實行主輔分離、轉制、改制、兼併等過程中擅自將供熱設施移交,致使發生棄管供熱現象或無法保證供熱的,由市國資委按相關規定處理。

  市工信委:負責供熱燃煤短缺時,協調供熱燃煤儲備和鐵路運輸相關事宜。

  市安監局:負責供熱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消防支隊:負責因市政停水或供熱系統失水量過大,供熱熱源無法供熱故障時,調動消防車輛支援運水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12319電話資訊渠道掌握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情況資訊,並及時向市信訪辦通報。

  哈爾濱電業局:負責做好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解決供熱搶險現場臨時用電,負責停電導致供熱熱源停熱和熱力站停止執行停電故障的快速搶修工作。

  市物業供熱集團:負責所轄供熱企業的應急搶險工作,為市政府供熱應急搶險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資儲備工作。

  市供排水集團:負責處理市政停水影響供熱執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搶修工作。

  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制度,各單位分別指定1名人員具體負責應急聯絡工作及其職責範圍內支援專案的協調工作。

  (四)供熱企業職責

  供熱企業是供熱應急搶險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儲備物資和工器具,及時組織供熱事故搶險,儘快恢復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超出企業的可控範圍時,應及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隊伍準備。依託大型供熱企業,按照分割槽配備的原則,建立8支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各應急搶險隊伍要保證應急隊伍各技術工種人員配備齊全,配備熟練的電工、電焊工、檢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種車輛操作人員、安全員等工種人員。供熱期間,應急搶險隊伍實行24小時備勤。各應急隊伍應具有值班室、24小時備勤人員休息室、大型工程裝置存放場地、搶險工器具庫房、搶險車輛庫房、備品備件儲存庫房。

  (二)應急裝置及物資準備。各市級應急搶險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大型裝置運輸車、發電車等應急車輛;挖掘裝置、吊卸裝置等大型搶險裝置;探測裝置、發電裝置、切割裝置、焊接裝置、耐熱排汙裝置、照明裝置、排風裝置、圍擋器械等搶險工器具。儲備各種型號的保溫管、補償器、閥門、電機、管道泵等應急搶險備品備件,並實現專場存貯、專人管理、登記備案、及時補充。

  (三)應急專家組準備。市供熱主管部門組織市技術監督局、供熱企業技術專家、鍋爐及裝置廠商技術專家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應急專家組,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搶險方案進行評估或提供搶險方案支援。

  (四)應急燃煤準備。由市財政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委託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為市政府儲備10萬噸供熱應急燃煤。

  (五)應急預演預練。各應急搶險隊伍應定期組織預演預練,每年不少於2次,提高應急人員搶險能力,確保應急工作反應迅速、措施得當、技術熟練。

  四、預警釋出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市供熱應急總指揮同意,報市應急委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預警,由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區供熱應急總指揮批准,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五、應急響應程式

  (一)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供熱企業發現突發性供熱故障後,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立即先行組織搶修並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屬一般性供熱故障的,由供熱企業自行組織搶修並採取在小區單元張貼告示等方式及時通知使用者,並在1小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報告故障發生時間、故障原因、涉及面積、影響使用者戶數、預計搶修時間等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將相關故障資訊向區政府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報備。

  3、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的,升級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突發性供熱故障超過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的,供熱企業須在1小時內同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臺、市長熱線12345、城管熱線12319報告相關資訊,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將相關資訊向區政府及主管副區長報告,確保應急搶險工作資訊暢通。

  (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所在區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組織街道辦事處到達事件現場,組織供熱企業全力搶修,並研判事件等級,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區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向區供熱應急部門相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相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搶險作業面影響交通流量的,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電供應中斷的,與供水、供電部門進行溝通,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5、供熱系統失水影響供熱鍋爐執行的,組織供熱企業採取購水的方式確保供熱執行;企業購水無法仍無法滿足補水需求的,協調園林部門等社會資源力量提供運水支援。

  6、發生圍堵街路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公安分局做好勸解和交通疏導工作;

  7、供熱企業自身搶險力量不足,區應急辦應就近呼叫區級應急搶險隊伍實施就近救援。搶險物資短缺的,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8、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具備資質和相應能力的供熱企業應急接管。

  (三)重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故障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分別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市供熱辦應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瞭解情況,控制局面;區供熱辦組織街辦事處、社群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

  2、市供熱辦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報送相關資訊,通知有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組織專家組,對供熱企業採取的搶險措施予以評估,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搶險措施建議。

  4、事態嚴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做好應急救援準備。視搶險情況隨時呼叫應急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有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的,事件發生所在區政府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5、水、電中斷導致供熱熱源、熱力站停熱的,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所屬供水、供電成員單位協調供水、供電部門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6、供熱燃煤不能及時到場的,呼叫市供熱應急儲備燃煤,確保燃煤供應。

  7、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國有供熱企業實施應急接管。

  (四)特別重大突發供熱事件: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資訊,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區政府組織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社群1小時內到達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戶通知居民和群眾安撫、維穩工作。並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3、2小時內組織專家組到達現場,根據供熱故障原因,研究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供熱故障搶險方案。

  4、調動市級供熱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隨時呼叫應急搶險物資。

  5、因水、電供熱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執行的,市供水、供電部門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水、電搶險工作。

  6、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無法執行的,報請市應急辦啟動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呼叫應急搶險資金和搶險物資全力組織搶險,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善後處置及調查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供熱應急處置單位要按照事件級別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對事故影響、補償、資金支付等情況進行妥善處理,對事件原因、經驗、教訓進行總結並提出改進意見,上報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應急辦。

  六、應急保障

  (一)確保供熱應急資金。市、區年度財政預算中應當安排預備資金,用於應對供熱應急突發事件,確保供熱應急事件的快速及時處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熱;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搶修資金應當由供熱企業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應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財政承擔,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區財政共同承擔,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區財政承擔。

  (二)實行供熱應急資訊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通訊聯絡網,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種供熱突發事件應在20分鐘內按資訊傳遞程式完成傳遞,各部門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實行供熱棄管事故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建設單位或產權單位擅自委託供熱經營單位或供熱企業移交供熱發生棄供棄管的,供熱單位主管部門或主管企業、產權單位未按職責及時解決供熱問題造成重大影響或解決不當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進行處理;開發企業及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的,開發企業未按職責及時處置或處置不當的,由市建委在開發企業信用評價時一票否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規定程式上報取消其開發資質。

  (四)實行供熱事故應急處置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專人負責,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二)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供熱條例》、《青島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應由我市處置的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政企聯動,專業處置;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等。

  1.5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目前總體形勢嚴峻,我市供熱發展較早,供熱設施年久老化現象嚴重,因缺乏改造資金,綜合管位路由選址難等問題制約了改造的進度,致使目前部分老舊供熱鍋爐和管網尚在執行。

  城市集中供熱執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

  熱源點鍋爐、換熱站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

  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洩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

  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

  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1.6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供熱突發事件,主要指突然發生的熱源(鍋爐、換熱站)故障停運;供熱管網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供熱中斷;其他因素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嚴重影響城市正常供熱的事件。

  供熱突發事件按照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檔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6.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Ⅳ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市委宣傳部、市城鄉建設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廣播電視臺、市新聞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氣象局、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和工業資訊化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物價局、市供電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主要領導,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主要領導。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青島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援;

  (3)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資訊,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資訊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6)承擔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城鄉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資訊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資訊,及時核實與研判資訊,按照規定做好資訊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釋出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絡工作;

  2.3專家組

  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諮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2.4成員單位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資訊釋出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2)市城鄉建設局:負責收集、報送城市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應急處置,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協調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對受損道路進行搶修恢復等。

  (3)市安監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或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等有關單位做好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治安秩序維護工作;負責事發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送傷員和救災人員、物資、裝備的車輛優先通行;負責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5)市廣播電視臺、市新聞中心:協助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預警、處置等資訊的釋出工作。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按指揮部要求,建立管轄區域內公路路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7)市公路局:負責對受損的國道、省道搶修恢復。

  (8)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醫療救治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9)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

  (10)市環保局:負責事故期間,汙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11)市民政局:協助突發事件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及其監督使用。

  (12)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落實及使用監管和評估。

  (13)市商務局:協調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

  (14)市科技和工業資訊化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負責協調通訊運營商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15)市人社局:負責為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的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指導責任單位做好傷亡人員及親屬的賠償工作。

  (16)市總工會:協助有關部門做事故調查、事件善後處理工作。

  (17)市物價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18)市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19)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同供熱企業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負責搶修現場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資訊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20)各供熱企業:負責本公司職責範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資訊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21)其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時根據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參與救援搶險。

  3、監測預測

  3.1預防

  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預警機制,依託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透過專業監測、影片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國土等部門釋出的`預警資訊進行傳播,提出防範應對要求。

  3.3預測

  在資訊監測的基礎上,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彙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預警

  4.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4.1.1藍色預警(Ⅳ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藍色預警:

  (1)可能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一般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2黃色預警(Ⅳ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黃色預警:

  (1)可能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較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3橙色預警(Ⅱ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橙色預警:

  (1)可能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4紅色預警(Ⅰ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紅色預警:

  (1)可能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2預警釋出

  4.2.1預警釋出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

  4.2.2預警釋出內容

  預警釋出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釋出機關、釋出時間等。

  4.2.3預警釋出的形式

  預警的釋出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路、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4.3預警響應

  預警資訊釋出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做出響應;加強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資訊監控、收集;

  (2)向受影響的使用者釋出有關資訊,及時透過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簡訊等宣傳防災應急常識、釋出應對工作提示;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款規定的措施外,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

  (2)按規定釋出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3)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做好供熱供應中斷的應對工作;

  (4)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

  (5)指令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6)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裝置、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條款規定的措施外,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應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

  (2)加強對熱電廠、鍋爐房及換熱站等重要供熱設施的安全保衛,提高上述設施、場所的警戒級別。

  (3)做好上級領導或工作組來平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4.3.4紅色預警響應

  根據資訊分析和事態發展,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款規定的措施外,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的準備工作;

  (2)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解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併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資訊釋出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5、資訊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及其有關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資訊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

  報告時限和程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並30分鐘內透過電話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資訊,1小時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資訊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資訊,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資訊或預警資訊,不受分級標準限制,也應在30分鐘內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釋出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絡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87362xxxxxx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屬地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報告。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市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接報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Ⅳ級):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6.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Ⅳ級):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分管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協調先期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Ⅱ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青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並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執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 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資訊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處置資訊排程、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環保局、市供電公司、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裝置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牽頭,市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和工業資訊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裝置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訊、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釋出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路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及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監察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等參加,負責對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青島市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青島市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負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供熱事件企業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6.5應急處置措施

  6.5.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洩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當城市供熱面臨大範圍、長時間停供危機等特殊應急期間時,可在採取上述措施的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4)透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6.5.2分級處置措施

  6.5.2.1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排程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趕赴現場;

  (3)視情況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4)視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

  (5)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定警示標誌;

  (6)必要時透過媒體進行資訊釋出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視情排程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置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2)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2)對非居民使用者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使用者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駐平部隊或上級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資訊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式等工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訊聯絡方式、資訊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透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戶外顯示屏、簡訊等向社會公眾釋出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7、資訊釋出與輿情引導

  7.1資訊釋出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資訊釋出,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

  7.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路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8、恢復與重建

  8.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8.2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資訊。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隊伍及裝置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專項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援。

  專項應急指揮部依託於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等供熱企業建立起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執行機制;儲備一定數量的裝置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完善物資儲備,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加強與有關供熱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儲備物資供應的聯絡,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可與相關企業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確保發生突發事故時優先呼叫。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權臨時徵用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9.2通訊保障

  市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和工業資訊化局、市廣播電視臺等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訊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網路(含衛星通訊)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訊聯絡。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並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訊暢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後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路、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武警平度中隊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衛生保障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裝置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9.6技術保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9.7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8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 由市、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分級負擔。

  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9.9避難場所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公園綠地、露天廣場、體育場、操場等公共場所,統籌規劃建設應急避難場所,設定相關指示標牌,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群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安置的安全場所。

  10、宣教培訓與演練

  10.1宣教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預案演練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資訊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資訊釋出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按規定向市政府備案。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2.2預案修訂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釋出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3

  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西長壽小學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取暖方式:

  宿舍取暖方式。空調和電熱。

  教學樓取暖方式暖氣。教學樓門口掛上棉門簾。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電工張金有負責冬季用電的統一開、停(嚴禁學生操作),以保護變壓器和線路的.安全。

  3、教室、辦公室等校舍門上加裝棉門簾,防止密封不嚴造成的跑暖漏熱等現象。

  4、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裝置,11月10日開始除錯裝置、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5、明確責任,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檢查,採用空調和電熱,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保證斷電人走。

  8、值班領導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後學校存檔。

  9、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因事不能按時到崗者應向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請假。代值人員與當值人員負有同樣責任。

  10、各校加強取暖期間值日和領導帶班工作,按時接交,不能準遲到、早退或途中離崗,嚴禁漏值漏崗。

  11、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觸電事故。

  12、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12、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13、要透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14、當電不足時,急時補充足夠的電費,以保證正常供暖。

  15、當取暖空調和電熱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4

  冬季雨雪冰凍、濃霧等惡劣天氣多發,是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多發期,為確保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下的道路運輸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對惡劣天氣道路交通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一)道路運輸安全監管應急組。由縣交管所所長龍偉任組長,田慶康任副組長,湘運花垣分公司經理鍾藝蘭、分管安全副經理賈勁松軍為成員。

  (二)道路搶險應急組。由縣公路局局長彭延華任組長,楊清玉任副組長,周秀成、韓興亞為成員。

  二、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一)及時排查國省道和縣鄉道路面冰凍情況,對路面冰凍嚴重,車輛不能行使的“兩山”地區公路,堅決採取停運措施。

  (二)對低海拔地區路面冰凍不嚴重的公路在運輸車輛安裝防滑鏈的情況下可准許通行。並視冰凍嚴重程度,該停運的堅決停運。

  三、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一)對準許執行的線路,由公路管養部門備好防滑砂,安排公路養護員工搞好現場防滑救援,確保行車安全。

  (二)對國道主幹線由縣公路局採用工業鹽解凍和防滑砂等措施,力保道路暢通。

  (三)加強對客運站場的發車安全檢查,准許執行的線路客運車輛,必須上防滑鏈,配備三角木方準發車。堅決杜絕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對封閉停運的線路嚴禁隨意發車。堅決打擊“三無”車輛非法載客,高價謀利行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落實交通安全事故救援措施。局機關堅特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一旦收到交通客運安全事故報告,在第一時間內向局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情況,及時啟動緊急救援預案,對重、特大交通事故,立即通知事發地醫院、縣人醫院、縣中醫院趕赴現場救治,並及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組織幹部群眾投入救援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把事故挽回至最低損失。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5

  20xx年冬季,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組長:xxxx副組長:xxxx

  成員:各中層領導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學樓燃氣鍋爐取暖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取暖裝置。

  3、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定期進行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好班級取暖安全檢查。

  5、值人員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

  7、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安全事故。

  8、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9、要透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10、當取暖鍋爐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6

  為確保冬季供暖工作順利進行,為全體師生營造一個溫暖、舒適、安全的學習,辦公環境,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及時迅速地處理各種供暖中的突發事件,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通訊暢通、落實到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安全值班人員

  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1、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修工作,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轉。

  2、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安全防範意識。

  3、加強安全供暖操作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預案實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供電故障或供暖裝置故障導致停暖事故時,先由學校電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

  (二)夜間供暖巡視,若發生供電故障或供暖裝置故障導致的停暖事故時,由值班人員及電工進行前期故障診斷。

  (三)應急保障措施

  暖器故障應急措施: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及時做好防凍工作。

  1、購買安裝必要的電暖器,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電取暖器維修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應堅守崗位,事故沒有處理完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裝置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裝置建築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除了為控制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待公安、檢察、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後,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在搶修過程中,要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正常供暖。

  四、嚴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電器電閘大門,禁止閒雜人員入內,按時巡查供暖設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處理。

  2、嚴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脫崗、睡崗、醉崗。

  3、應急裝置、物資,定期檢修、檢查,確保完好。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7

  20xx年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組:略

  2、曹山小學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取暖方式:

  教務處採用電地暖,會議室和政教處採用空調,其他辦公室和各班教室採用火爐,宿舍和兩個學前班教室採用鍋爐暖氣集中取暖。

  三、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每天早上高年級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爐點著,待煙放淨後學生方可進入教室;低年級的班級要老師負責提前生好爐火。

  3、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4、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5、採用空調和電熱,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值周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保證爐火熄滅人走。

  8、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後學校存檔。

  四、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一)滅火行動小組

  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二)疏散引導組:

  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離火災現場。

  (三)通訊聯絡組

  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宣和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四)救護安全組:

  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進學校要求,透過廣播、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和煤氣中毒,把各項消防制度、管理網路圖上牆。

  2、加強學校消防硬體建設設定滅火器,配置ABC類乾粉滅火器,學校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設立政教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辦公室。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4、設定必要的消防設施標誌在校園內設定學校示意圖,標明消防設施,水源和消防宣傳標誌。

  六、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或學生向校長報告,學校領導立即通知廣播室,有廣播室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校驚恐。)

  ②呼叫119、110,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同時報宣和鎮教育辦公室和市教育局辦公室。

  ③開啟校門。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學生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並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學生,後撤離同層次學生(離火源進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課間,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級現場指揮撤離,其他教師按要求指揮。

  七、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避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學生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學生不得參與救火。學生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不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學生情緒。無論校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學校操場、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後,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學生人數,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學生情況。

  4、撲滅初起火源。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蔓延,為學生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學生未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訊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訊聯絡,及時聯絡,把有關情況及時的報告總指揮。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8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預案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基本情況

  取暖方式:鍋爐房採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週一至週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範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三、事故預防及報告程式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並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裝置等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各室內暖氣裝置出現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及時向校長報告,應積極採取應急措施,讓學生做好緊急避險工作,以防發生燙傷、凍傷、感冒等事件

  四、應急預案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後,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五、工作措施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六、廠家應急聯絡方式: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9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

  為了有效防範、處置因災害性災害、極端天氣帶來的各種自然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損失,切實保障施工現場人員和財產的安全,維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秩序的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工程施工現場氣象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我工程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放在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

  首位,把氣象災害的預防放在突出環節,密切監視災害性極端天氣,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險情,應迅速響應,及時啟動我工程施工現場氣象災害極端天氣應急預案,並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

  二、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結構:

  組長:汪希誠

  副組長:崔洪傑

  成員:任慶福、吳聖永、賈志強、崔國慶、韓邦志

  下設極端天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崔洪傑任辦公室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制定完善本工程防災預案,組織開展工程的防災檢查,督促各部門班組及時處理

  影響防災安全的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指示精神,遇重大災情時統一下達停工、人員轉移命令,指導工程搶險自救和災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工程災情調查統計工作,並向上級部門報告;指導並開展工程災後救助,決定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項決策和措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

  2、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處理日常防災的指導協調聯絡等工作;負責防災期間會議召開,檔案、傳真的擬定和

  轉發、通知;督促檢查施工現場防災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預警和資訊記錄,與防汛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做好防災資訊通報、宣傳、總結等工作;制定切合本工程的防禦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準備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災害性天氣預報,加強對施工現場各種人員防災知識的宣傳,透過組織學習、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災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施工人員;在災害性天氣來臨時,提醒大家無論在哪裡都要注意

  安全,提高大家防範災害的意識和能力;加強檢查和做好防範工作,經常保持施工現場道路排水系統暢通,對施工現場所有設施每天進行全面安全巡視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對出現的險情及時報告。

  三、災害分級和預警機制及應急響應

  (一)氣象災害是指暴雨、高溫、寒潮、大霧、雷雨大風、大風、冰雹、雪災、道路積冰等災害性天氣,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災害(Ⅰ級紅色),重大災害(Ⅱ級橙色),較大災害(Ⅲ級黃色),一般災害(Ⅳ級藍色),氣象災害等級根據防汛和氣象部門的預報為準。

  (二)預防和預警機制

  1、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本工程由崔國慶擔任預警員

  2、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在災害性天氣來臨前組織開展防災檢查發現有安全問題的及時處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災等惡劣氣候影響的地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值班,與氣象水利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絡,瞭解災害情況,針對可能出現的災害研究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及時向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釋出資訊,加強對災害隱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時採取預警、轉移人員和財產等措施

  (三)應急響應

  1、一般氣象災害(Ⅳ級藍色)

  接到災情訊息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災情的觀察,專門進行有關預防知識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能力,並做好應急抗災準備。

  2、較大氣象災害(Ⅲ級黃色)

  接到災情警報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部署防災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組織指揮施工現場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及時瞭解天氣變化,並向各施工人員傳達預報預警資訊,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方人員轉移的準備工作,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災情況上報防災領導部門。

  3、重特大氣象災害(Ⅰ、Ⅱ級紅色、橙色)

  (1)接到緊急警報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等級響應,根據上級要求動員部署防災工作,施工現場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向各部門傳達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方人員,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及時將防災情況上報防災領導部門。

  (2)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手機及其他部門負責人的手機全天候開機,確保通訊暢通,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彙報,出現重大災情時,立即將災情上報當地政府、防災指揮部,請求支援,施工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工地的腳手架、建築模板,確保施工工地安全,並積極與有關部門人員配合,避免建材水泡受潮,減少損失,組織搶險小組待命搶險救災,做好工地停工人員轉移貴重物品轉移安置等工作,以確保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值班,主要負責人和值班人員的手機全天候開機,保障防災現場通訊暢通,確保防災資訊的獲取和傳遞。

  (二)應急隊伍保障

  組織足夠力量的應急搶險隊伍,落實工地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的聯絡,做好工地的治安工作。

  (四)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絡,做好工地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工人疾病免疫和工地現場消毒工作。

  (五)加強防禦氣象災害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工人的防災減災能力。

  五、善後工作

  (一)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後,及早向上級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一方面及時派人到工地各處檢查瞭解受災情況,另一方面將在第一時間彙總整理整個工地的災情,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各部門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後的工地進行大清理,對被淹的工地及時請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緊急措施,防止疫情的傳播和蔓延,對受損較嚴重的房屋門窗、屋面以及圍牆、宣傳欄、腳踏車棚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並抓緊落實維修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

  (三)抗災救災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各部門針對防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及時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和評估,總結經驗,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找出問題,吸取教訓,修改預案,併為以後抗災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六、附則

  (一)預案制定與完善

  本預案由翡翠城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視具體情況變化會作出相應修改。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翡翠城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給予表彰,對抗災工作中翫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10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做好冬季各項民生保障工作,特別要保障好群眾溫暖過冬”的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確任務、夯實責任、強化合作、同力保供,統籌做好20xx—20xx年採暖期集中供熱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確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主要任務。

  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上下積極聯動、部門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統籌今冬明春集中供熱保障工作,規範供用熱行為和市場秩序,解決好各類供熱問題。

  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民生用熱保障屬地責任,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確保民生用熱安全穩定供應。

  二、責任分工

  (一)牽頭市級部門。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就提前或推遲供熱時間綜合研判,並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督促、指導各區縣集中供熱主管部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裝置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處理12345市民熱線轉辦工單,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大資料局,市委網信辦,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水電氣暖企業。

  2.市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峰供氣保障工作。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石油、省天然氣公司等上游單位協調爭取氣源;每日對天然氣保供情況實施動態監控,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宜;優先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天然氣鍋爐用氣;按照市政府釋出的集中供熱啟動工作安排,協調熱電聯產企業做好供熱保障工作;制定採暖期高峰供氣天然氣財政補貼方案,減輕天然氣公司和集中供熱企業經營壓力;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網信辦,市大資料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

  3.市住建局:指導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履行供熱相關法規及供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資訊,允許居民查閱物業服務公司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的供用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裝置;教育、引導物業服務公司規範供熱,不得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違法行為;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計入全市不良信用資訊;處理有關小區物業內部供熱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4.市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集中供熱獎補資金保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5.市生態環境局:落實集中供熱企業燃煤鍋爐煤改潔補貼資金;協調冬季集中供熱企業煤炭及灰渣準運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應、灰渣及時清運;及時受理集中供熱企業鍋爐點火報備事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6.市公安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等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網信辦,市大資料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7.市應急管理局:依法負責供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督促集中供熱行業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範、處置及安全管理培訓等工作,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治理;指導集中供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8.市市場監管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做好集中供熱特種裝置監察及檢驗檢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裝置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為(包括為供熱服務的水電費);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資料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9.市大資料局(12345市民熱線):受理各類供熱投訴,及時準確向相關單位交辦。對投訴集中供熱企業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部門交辦;對投訴物業服務公司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部門交辦;對投訴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亂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部門交辦;對於其他投訴,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10.市氣象局:負責全市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釋出和傳播氣象資訊,特別是極端天氣;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指導做好供熱領域氣象保障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11.西安城投集團:負責督促協調西安市熱力總公司、西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落實供用熱工作的主體管理責任,積極協調天然氣氣源及氣源分配等重大事項,並督促做好安全生產,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健全獎懲聯動機制,從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群眾評價等方面對集中供熱企業相關人員予以獎勵或懲戒。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建立集中供熱保障協調機制,研判轄區集中供熱形勢,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對集中供熱工作專門安排部署,每週對轄區集中供熱廠站、使用者進行走訪調研。落實民生用熱保障的“屬地”管理責任,與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常態化無縫對接,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供問題。督促轄區天然氣公司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集中供熱企業制定“天然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及時簽訂供用氣合同,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使用者調峰方案。組織轄區集中供熱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加強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力量,每週檢查集中供熱廠站和天然氣設施安全執行情況,督促指導集中供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及時做好資訊公開並妥善處理群眾投訴,避免發生重大事件。及時嚴肅查處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三)水電氣暖企業。

  1.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電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

  2.西安市自來水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水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水管道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採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排程,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和簽訂“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採暖期間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4.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割槽域實行限供;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餘熱及汙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裝置設施,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裝置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重大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戶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協調機制。

  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市城管局牽頭負責,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大資料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網信辦、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市自來水公司、各天然氣公司、各集中供熱企業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積極爭取天然氣氣源供應,協調煤炭儲運,根據氣象狀況適時啟動集中供熱,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

  透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使用者安全、合理、經濟用熱,並透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集中供熱企業要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對轄區內供熱輿情及時研判,採取有力措施,將影響降到最低。不斷加強輿論引導和監測,及時透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對集中供熱問題進行炒作。

  (三)強化資訊報送。

  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市城管局報送鍋爐執行、供熱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各天然氣公司每日向市發改委報送日用氣量、日供氣缺口,市發改委彙總後報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偷熱問題查處情況。市住建局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投訴物業問題處理情況及物業服務公司資訊公開情況。市市場監管局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供用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西安城投集團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下屬集中供熱企業總體保供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

  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市城管局將透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預案11

  根據《x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和《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大氣汙染防治xxxx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積極推進清潔能源取暖相關工作,不斷加大燃煤熱電聯產、生物質能、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取暖工作力度,全市取暖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冬季大氣汙染物排放明顯減少,據統計,截至xxxx年底,市、縣建成區燒散煤戶數為xxxxx戶。市、縣冬季主要是透過熱電聯產、區域鍋爐房等集中供暖滿足取暖需求,集中供暖尚未覆蓋的區域以燃煤小鍋爐、天然氣、電、可再生能源等分散供暖作為補充。農村冬季取暖主要以散燒煤為主。xxxx年冬季清潔取暖全市共計劃改造xxxxx戶,其中市、縣建成區計劃改造xxxxx戶,農村地區計劃改造xxxxx戶。改造任務全部完成後,市區建成區清潔取暖率可達xxx%,縣城建成區平均可達xx.x%,農村地區約xx%。目前看,存在縣域發展不平衡,現有電廠供熱能力未充分發揮,清潔取暖佔比偏低,清潔能源供應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較高,商業模式創新不足,農村地區建築節能水平較低,取暖消費方式落後等問題。

  二、總體目標

  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原則,全面統籌推進城市建成區、縣城和城鄉結合部、農村三類清潔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縣城清潔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熱為主,“煤改氣”“煤改電”或其他分散式清潔取暖為輔;農村地區優先利用太陽能、餘熱、地熱能、生物質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有條件的發展“煤改氣”或“煤改電”。到xxxx年,全市城鄉建築清潔取暖率達到xx%,xxxx年達到xx%以上,新建建築全部實現清潔取暖。力爭用x年左右時間,基本實現市域城市化地區的供暖清潔化,形成公平開放、多元經營、服務水平較高的清潔供暖市場。

  三、xxxx年重點任務

  xxxx年市區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xxx%,其他縣區建成區清潔取暖率達到xx%以上,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力爭達到xx%以上。

  市區建成區xxxx年透過煤改氣壁掛爐方式改造全部散煤戶數共xxxxx戶,清潔取暖率預計可達xxx%;朔城區農村地區計劃改造xxxxx戶。

  截止xxxx年底,xx區建成區散煤戶數共xxxx戶,xxxx年計劃透過熱電聯產方式完成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待中煤平朔木瓜界低熱值煤電廠投產後完成改造。平魯區農村地區計劃改造xxxx戶。

  截止xxxx年底,xx縣建成區散煤戶數xxxxx戶,xxxx年計劃改造xxxx戶,其中透過超低排放熱電聯產方式改造xxx戶,透過煤改氣壁掛爐改造xxxx戶;山陰縣農村地區計劃改造xxxx戶。

  截止xxxx年底,x市建成區散煤戶數xxxxx戶,xxxx年計劃透過超低排放熱電聯產方式改造xxxx戶;懷仁市農村地區計劃改造xxxx戶。

  截止xxxx年底,x縣建成區散煤戶數xxxx戶,xxxx年計劃改造xxxx戶,其中透過特別排放集中鍋爐方式改造xxxx戶,透過煤改氣壁掛爐改造xxxx戶;應縣農村地區計劃改造xxxx戶。

  截止xxxx年底,xx縣建成區散煤戶數xxxx戶,xxxx年計劃透過特別排放集中鍋爐方式改造xxx戶;右玉農村地區計劃改造xxxx戶。

  四、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區域清潔取暖負總責。結合當地能源供給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環境保護、區域氣候等特點,組織編制清潔取暖年度工作方案,選擇適合當地的的`清潔取暖技術路線,合理規劃熱源、管網布局,建立供暖設施建設專案庫,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加強建設清潔取暖專案,有序推進專案落地。

  (二)市級建立清潔取暖工作協調機制,共同推進清潔取暖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牽頭制定全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協調做好“煤改氣”氣源保障工作,根據國家規劃調整情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我市相關工作。市經信委負責協調指導各縣(市、區)做好“煤改電”等電供暖相關工作。市環保局負責各類清潔取暖排放標準制定及統籌排程工作。市住建局負責指導推進城鎮清潔供暖和建築能效提升工作。市農委負責協調推進農村清潔取暖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清潔取暖財政支援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市質監局負責《特種裝置目錄》內的鍋爐安全節能環保監督檢查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根據部門職能及工作分工分別抓好落實。

  (三)企業承擔供暖主體責任,提供優質服務。清潔取暖企業應加強經營模式創新,為使用者提供多元化綜合能源服務,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使用者滿意度,推動成熟、完善、可持續的清潔取暖市場的建立。電力、油氣、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關企業,要及時將政府明確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並按照政府規劃統一要求,編制企業清潔取暖工作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級清潔取暖工作協調機制辦

  公室,對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進行總體指導和督辦,實行例會制度、報告制度、集中排程制度、工程專案聯席會議制度等,保障工程有序實施。各縣(市、區)政府作為清潔取暖改造工程的實施主體,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機構,制定具體的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實施細則,抓好組織實施。

  (二)多渠道提供資金支援。市級資金補貼辦法仍按照xxxx年《xx市中心城區建成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實施方案》執行,縣(市、區)資金補貼辦法根據政府的財政自定。

  (三)完善價格與市場化機制。

  x.完善取暖用電價格機制。對居民電採暖試行峰谷時段計價、用電量計價、平段電價計價等多種銷售側電價政策。完善電採暖輸配電價政策,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採暖用電,峰段、平段執行相應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谷段輸配電價按平段輸配電價的xx%執行。農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透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採暖或熱泵輔助加熱取暖,採暖使用者與居民家庭“煤改電”採暖執行同樣的電價政策。鼓勵電蓄熱、儲能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建立長期穩定且價格較低的供用電關係。在供暖期對“煤改電”居民使用者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使用者,試行電採暖用電市場化競價採購,鼓勵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參與交易,予以優先購電保障。

  x.完善取暖用氣價格機制。市內管輸企業供各地的農村“煤改氣”採暖用氣門站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供城鎮“煤改氣”採暖用氣門站價格,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居民“煤改氣”採暖用氣銷售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鼓勵供熱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直接簽訂購銷合同,運用市場化交易機制等方式,降低天然氣採暖用氣成本。

  x.完善集中供熱價格政策。全市適宜採取集中供暖的城鎮,透過熱電聯產、大型燃煤鍋爐、燃氣鍋爐、生物質鍋爐、地熱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須按照超低排放要求進行環保改造並達到規定的排放(回灌)標準後供熱。各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統籌考慮改造執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熱價格。對符合建築節能標準的建築,積極推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加大力度推進兩部制熱價,由市供熱主管部門牽頭,核定耗熱量指標,對達到xx%建築節能標準、具備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條件的城市新建建築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實行兩部制熱價。大型燃煤鍋爐環保改造、燃煤鍋爐改為燃氣鍋爐,導致熱力生產成本增加較多的,可以透過適當調整供熱價格的方式疏導,不足部分透過地方財政予以補償。

  (四)保障清潔取暖能源供應。

  1.改進集中供暖方式。在適合集中供暖的區域,優先以熱電聯產滿足取暖需求,加快推進熱電聯產替代燃煤鍋爐。優先發展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結合電力系統執行情況嚴格管理純凝機組供熱改造。熱電聯產供熱區域內,熱電聯產機組承擔基本熱負荷,調峰鍋爐承擔尖峰熱負荷,確保熱電聯產供熱區域內熱電聯產供熱率高於xx%以上。

  2.加快天然氣供應能力及電網建設。政府部門及相關企業要與各地認真做好銜接,切實保障採暖季電源氣源穩定供應。各縣(市、區)要加快城市儲氣設施建設進度,積極主動爭取多種方式、多種主體的氣源供應,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透過自建、合建、租賃儲氣設施或購買第三方儲氣服務、儲氣氣量等方式,逐步具備年平均x天供氣量的應急儲氣能力。各縣(市、區)實施“煤改氣”要按照國家“先規劃、先合同、後發展”的要求,在落實氣源合同的前提下,嚴格按計劃、有步驟實施。電網公司要加大與清潔取暖相關的配電電網改造力度,與各縣(市、區)統籌“煤改電”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各縣(市、區)要建立電力和燃氣管網快速應急搶修隊伍,確保在電力和燃氣管網事故狀態下,群眾生產生活不受影響。

  3.加強集中供熱管線建設與維護。一是積極推進老舊熱力網最佳化改造,對城市既有供熱管網系統進行認真梳理,結合城市道路及管線改造,對執行年限較長及存在安全隱患的管線制定改造計劃。鼓勵供暖企業將符合接入技術條件的部隊納入集中供暖。二是加強熱網整合,形成多熱源聯合供熱環狀熱網,提高熱力網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熱電聯產的供熱優勢,因地制宜發展長距離輸送高溫水熱網。三是合理確定多熱源聯合供熱環狀熱網的水力工況、熱力工況,設定熱力網洩漏檢測,做好熱力網自動化、智慧化控制,提高熱力網從熱源到熱使用者的自動化、智慧化控制水平,降低熱力網熱耗、電耗、水耗。

  4.組織開展地熱資源潛力勘查與選區評價。在我省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現狀普查的基礎上,查明我市主要水熱型(中深層)地熱區(田)及淺層地熱能、乾熱巖開發區地質條件、熱儲特徵、地熱資源的質量和數量,並對其開採技術經濟條件做出評價,為合理開發利用提供依據。支援有能力的企業積極參與地熱勘探評價,支援參與勘探評價的企業優先獲得地熱資源特許經營資格。

  (五)加大農村清潔取暖力度。因地制宜,將農村炊事、養殖、大棚用能與清潔取暖相結合,充分利用生物質、沼氣、太陽能、罐裝天然氣、電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積極引導建制鎮駐地村、中心村、旅遊村等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地區改用燃氣或電取暖設施。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散煤,使用型煤、蘭炭、潔淨焦等潔淨燃料進行替代,並保證質量;清潔能源和潔淨燃料替代均不具備條件的,可採用優質煤炭替代,並對居民使用的劣質散煤進行清理回收,禁止燃用硫分高於x%、灰分高於xx%的民用散煤。加大潔淨煤生產供應力度。實施小型燃煤鍋爐(爐具)環保改造,逐漸淘汰傳統直燒爐,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劣質爐具。開展農業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推進現有農村住房建築節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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